雷斯垂德带来的消息是那么重要而又突然,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听了之后,大家全都惊愕不已,没人说一句话。葛莱森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情急之中,竟然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弄洒了。我默默地看着福尔摩斯,只见他紧闭嘴唇,紧锁的双眉低低地压在了眼睛上面。

福尔摩斯自言自语地说:“斯坦节逊也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

“早就已经够复杂的了,”雷斯垂德抱怨着说,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我简直像参加了个军事会议,一点儿也摸不着头脑。”

葛莱森吞吞吐吐地问:“你,你这消息确实可靠吗?”

雷斯垂德说:“我刚从现场赶过来,还是我第一个发现现场的呢。”

福尔摩斯说:“刚才葛莱森正在给我们讲他对于这件案子的高见呢。你能否也把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事情都给我们说说?”

“不成问题,”雷斯垂德于是坐了下来,回答道,“我得坦白地说,最初我认为德雷伯之死是和斯坦节逊有关的。但是这个新事件的发生使我发现自己完全搞错了。我认定斯坦节逊是案件的关键人物,于是就从侦查这位秘书的下落入手展开工作。曾有人在三号晚间八点半左右,在尤斯顿车站看见死者和他的那位秘书。四号清晨两点,德雷伯的尸体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我当时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从八点半以后直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之内,斯坦节逊到底都做了什么,之后他又到了哪里。我一面给利物浦发了个电报,给他们描述了斯坦节逊的外貌,要求他们监视着美国的船只;一面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各家旅馆和公寓中搜寻。你们看,我当时以为,要是德雷伯和他的朋友已经分开的话,那么按照常理来讲,斯坦节逊当天晚上应该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先住下,第二天早上他才会再到车站去。”

福尔摩斯说:“很可能他们事先约好了见面的地点。”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昨天我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来打听他的下落,但是一无所获。今天早上我起得很早,然后又继续查访。八点钟,我到了小乔治街的那家郝黎代旅馆。我询问他们是否有一位叫做斯坦节逊的先生住在这里,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正在等的那位先生了,他已经等您两天了。’

“‘他现在哪儿?’我问他们。

“‘现在还在楼上,没有起床呢。他吩咐过,到九点钟再叫醒他。’

“‘我马上就要上去找他,’我说。

“当时我是那么想的,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面前,这样就能让他大吃一惊,然后趁他不知所措的时候,逼他吐露些什么有用的东西。一个擦鞋的伙计自愿给我带路。他住的房间在三楼,一条不长的走廊直达那里。伙计指给我房门之后,刚要下楼,我发现了一幅令我十分恶心的景象,以至于快要呕了出来,虽然我已经有二十年的经历,但那时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那是一条弯弯曲曲的血迹,从房门下的缝隙流了出来,一直淌过走廊,在对面的墙脚下聚积起来。我不由得大叫了一声,那个伙计听到声音之后,马上转身回来看。他见到那个情景的时候,差一点吓得昏过去。房门被反锁着,我们俩用肩膀把它撞开,来到室内。屋里的窗户大开着,窗边躺着一具男人的尸体,身上穿的是睡衣,蜷曲成了一团。那人早就没了呼吸,四肢都已经僵硬了。我们将冰冷的尸体翻过来一看,擦鞋的伙计马上就认了出来,这就是这间房子的住客斯坦节逊。死因是身体左侧被人用刀刺中,刺得很深,看来是伤到了心脏。还有一个非常诡异的情况,你们来猜猜,我们在死者的脸上发现了什么?”

听到这里,我已经是毛骨悚然了,这真是太可怕了。福尔摩斯却立刻回答:“是‘RACHE’这个词,而且是用血写的。”

“一点儿没错。”雷斯垂德说,话音里还带着惊恐。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了。这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凶手,其暗杀行为好像井井有条,同时又无法理解,因此也就更加让人感到他罪行的可怖。虽然我的神经已经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锻炼得很坚强,但是一想到那种情景,却还是不免战栗。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说看见过那个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途中偶然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小胡同,那条胡同是通往旅馆后边的马车房的。他看到平常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被竖了起来,正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那个窗子还大开着。那个孩子走过去的时候,还回过头去瞧了瞧,这时候他发现一个人正从梯子上爬下来。只见他大大方方地走下来,没有一点儿惊慌的神色。那个孩子还以为是木匠在修理旅馆呢,所以他也没有特别在意那个人,但是他总是觉得,这时候上工也未免太早了。他依稀记得那是个大个子,脸色红红的,身上穿着一件棕色的长外套。他在行凶之后,一定还在房里停留了一段时间。因为我们发现脸盆里是血水,说明凶手行凶之后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他杀了人之后还从容地把刀子擦干净了。”

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如此符合福尔摩斯的推断,我就瞥了他一眼,但是从他的脸上并没有看到丝毫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问他:“你在屋里发现了什么对缉捕凶手有利的线索吗?”

“没有。斯坦节逊的身上带着德雷伯的钱包,但看起来那些钱平常就是由他带着的,因为他是负责开支的。钱包里有现款八十多镑,一点儿都没被拿走。看来这些犯罪行为很不平常,无论他的动机是什么,总之绝不会是图财害命。被害人的口袋里没有找到文件或日记本,只发现了一份电报,是一个月前从克利夫兰城发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电文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再没其他的东西了?”

“没发现什么重要的东西。**有一本小说,应该是死者睡前读的。床边的椅子上放着他的烟斗。有一杯水在桌上。窗台上有个装药的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眉飞色舞地喊了起来:“这正是最后的一环,我的推理现在能够完全理顺了。”

两位探长惊异地瞧着他。

我的朋友满怀信心地说:“我已经掌握了构成这个案子的每条线索。当然,细节方面还有待补充。但是,从德雷伯在火车站和斯坦节逊分开开始,到斯坦节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段时间内所有的重要情节,我现在都已经一清二楚,就如同亲眼所见一样。我要用事实来把我所知道的一切证明给你们看。那两粒药丸你带来了吗?”

“我带着呢,”雷斯垂德说着,拿出一只很小的白匣子,“药丸、钱包、电报我都带来了,我原本觉得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分局里会比较稳妥。把药丸带来,只是出于偶然。我必须事先声明,我没觉得这是件什么重要的东西。”

“请把它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医生,”他又转向我说,“你看这是一般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的确不寻常,小而且圆,带着珍珠一样的灰色,迎着亮光看会发现有些透明。我说:“从分量和透明度这两点来看,我想用水可以将这粒药丸溶解。”

“我想也是,”福尔摩斯说,“麻烦你下楼抱那条可怜的狗上来好吗?那条狗一直病着,昨天房东太太不是还想让你解决它,免得让它活受罪吗?”

我下楼抱来那条狗。这条狗呼吸已经非常困难,而且目光呆滞,可见它快要不行了。的确,它那已经发白的嘴唇就能说明一切,它的寿命早就远远地超过一般的狗了。我把一块垫子铺在地毯上,然后把它放在上面。

“现在我将其中的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就拿出小刀切开药丸,“半粒放回盒里备用,剩下的半粒,我把它放在酒杯中,杯中有一匙水。大家看,咱们的医生朋友的话没错,它立刻就溶解在水里了。”

“这可真有趣,”雷斯垂德略微有点生气地说,他觉得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我实在看不出这和斯坦节逊的死有什么联系。”

“耐心点,我的朋友,耐心点!到时候你就会明白的,它可是这个案子的关键。现在再加上些牛奶,它就会觉得好吃了,而且会立刻舔光的。”

说着他就把酒杯里的**倒在盘子中,推到狗的面前,那狗很快就把盘子舔了个干净。福尔摩斯的认真态度已经令我们对此深信不疑,大家都静静地坐在那儿,紧紧地盯着那狗,等待看见发生某种惊人的结果。但是,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什么特别的现象发生,那只狗依旧躺在垫子上,费力地喘着气。很明显,药丸对它既没起到什么好处,也没什么坏的影响。

福尔摩斯盯着手上的表,时间就那么一分一分地过去了,但是毫无结果,他显得十分失望和懊恼。他用手不停敲着桌子,用牙咬着嘴唇,看起来十分焦急。他的情绪非常激动,我也不由得在心里替他难过。可是那两位探长的脸上却明显带着讥笑的神情,看到福尔摩斯受挫,他们当然高兴。

“这事绝非偶然,”福尔摩斯终于大声地说起话来,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在室内烦躁地来回走动,“这绝不可能是巧合。在德雷伯案中我怀疑会有某种药丸,而现在这种药丸在斯坦节逊被杀的现场真的被发现了,但是它们居然什么效果也没有。究竟是为什么?可以确定的是,我所作的一系列的推论绝不会出现谬误!绝无可能!但是这条可怜的狗却并没有出现什么反应。哦,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福尔摩斯兴奋地尖叫了一声,然后迅速跑到药盒前,取出另外那粒,切成两半,把半粒投到水中,加上牛奶,又放到狗的跟前。这只不幸的动物甚至连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四条腿就开始颤抖起来,最后就像被电击一样,直挺挺地倒在那里死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擦掉额头上的汗珠。“看来我的信心还不够坚定,刚才我就应当感觉到,如果一个情节看起来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必定会有其他某种原因可以对这个情节加以解释。那个匣中的两粒药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药,而另外一粒则完全没有毒性。其实我应该在看到这个小盒子之前就预料到的。”

我觉得福尔摩斯最后说的那些话过于惊人,很容易让人怀疑他的神志是否清醒。但是那条狗就明明在我们眼前死掉,可见他的判断没有错。我觉得脑子里的疑云似乎已经逐渐消失,我开始对这件案子的真相有了模糊的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一切在你们听来似乎都会觉得奇怪,因为你们在着手调查的时候,就没有认识到那个摆在你们面前唯一正确的线索的重要性。而我有幸发现了这个线索,后来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足以证明我最初的判断,而这些事的发生也是必然的。所以那些在你们看来无法理解并且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的事物,却会给我很多的启发,并且为我的论断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将怪异和神秘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最为平淡无奇的犯罪往往是最神秘的,因为很难发现什么新奇或者特别的地方来作为推理的重要依据。如果在这件案子中,被害者的尸体是在大路上被发现的,而且又没有任何迹象让人觉得这个案子超出常规或者骇人听闻,那么这个谋杀案想要解决恐怕就困难得多了。所以说,怪异的情节不但丝毫不会增加解决案子的难度,破案的难度反而会因此减小了。”

在听着这番议论的时候,葛莱森先生一直表现得很不耐烦,这时他再也无法忍耐了。他说:“你知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认为你是个精明强干的人,而且你自己对于办案也很有一套。可是,我们现在并不想光听你空谈理论和说教,而是要捉到那个凶手。我已经将我所知道的情况都说出来了,看来是我弄错了。夏朋婕中尉那个年轻人是不可能牵扯到第二宗谋杀案里去的。雷斯垂德一味寻找那个斯坦节逊,看来他也错了。你东说一句、西扯一句,就好像比我们高明得多。但是已经够了,我认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你把一切和盘托出,对于这个案情你到底了解多少。你能说出凶手的姓名吗?”

雷斯垂德也说:“不可否认,葛莱森的说法没有错,先生。我们两个人都尽力了,并且我们也都失败了。从我到你这里开始,你就不止一次地说自己已经获得了一切有用的证据。那么现在你不该再有所保留了。”

我说:“如果现在还迟迟不去通缉凶手,那么他就极有可能再干出新的罪行来了。”

见到大家这么逼问,福尔摩斯反而显得犹豫不决了。他不住地在屋中走来走去,头几乎垂到胸口上,双眉紧皱,他在思索的时候总是这副样子。

“不会再有人被杀了,”最后,他突然站住了,对我们说,“你们大可放心,这一点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你们问我是否知道凶手的姓名,我的确知道。但是知道凶手的名字又能怎么样?真正将凶手捉住才算本事。我想很快我就能让他归案了。对于这件事,我很愿意亲自策划,并且亲自动手。但是一定要做得滴水不漏,因为咱们的对手是一个既凶恶又狡猾的人。而且还有事实证明,他还有一个像他一样机警的助手在帮他。只要这个凶手没有发觉有人找到了线索的话,那就有机会将其擒获。但只要他一发现风吹草动,就会马上更名改姓,迅速地隐匿在这座大城市的四百万居民之中。我并不想伤害你们二位的感情,但是我必须事先说明,我认为官方的侦探可不是他们的对手,而我没有请求你们协助也正是这个原因。要是我失败了,当然也有一部分我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责任。但是,我已经作好了承担这个责任的准备。现在我愿意作出保证,只要不影响我全盘的计划,届时我一定会立刻通知你们。”

对于福尔摩斯的保证以及他对官方侦探的那种轻视和嘲讽,葛莱森和雷斯垂德明显觉得不满。葛莱森听了之后,憋得满脸通红,一直红到了发根;雷斯垂德一对眼睛瞪得溜圆,神色中夹杂着惊异和恼怒。但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原来正是那群街头流浪儿的头头,那个小维金斯来了。

小维金斯举手敬礼之后说:“先生,请吧,马车已经叫来了,就在下边等着呢。”

“好孩子,”福尔摩斯和蔼地说,“为什么你们苏格兰场不使用这种手铐呢?”他继续说,同时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看看这锁簧多好用,一碰就马上卡上了。”雷斯垂德说:“只要我们能找到戴手铐的人,即使样式老一点也够用了。”

“很好,非常好。”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笑了起来,“最好能把马车夫喊上来帮我搬箱子。去叫他吧,维金斯。”

听了这话,我不禁暗自诧异,因为看我伙伴的举动,他像是要出门旅行去,可是他之前却从来没有对我说起过。房间里只有一个小号的旅行皮箱,他把它拉出来,仔细地检查系在箱上的皮带。正当他忙着的时候,马车夫走了进来。

“伙计,帮我把这个皮带扣绑好。”福尔摩斯蹲在那里埋头弄着皮箱,看也不看那人一眼。

那个车夫紧绷着脸,不大情愿地走向前去,把两只手伸出来正要帮忙。说时迟,那时快,只听钢手铐咔嗒一声响,福尔摩斯突然跳了起来。

“先生们,”他两眼炯炯有神地说道,“请允许我为你们介绍杰弗逊·侯波先生,他就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节逊的凶手。”

一切只发生在一霎那间。简直不容我思索。就在这一瞬间,福尔摩斯脸上胜利的表情,他响亮的话语以及车夫眼睁睁看着亮晶晶的手铐像变戏法似的一下子铐住自己时的那种茫然、凶恶的样子,直到如今回想起来,依旧历历在目。当时,我们像木雕一样呆在原地有一两秒钟。之后车夫愤怒地大吼了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冲向窗子,木框和玻璃被他撞得粉碎。但在车夫正要逃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就像一群猎狗一样一拥而上,又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殴就这么开始了。这个人是如此凶猛,以至于我们四个人联手都一再被他击退。他好像有着一股疯子般的蛮劲。他的脸和手在撞碎窗户的时候被割得血肉模糊,血流得到处都是,但是这些并未削弱他抵抗的力量。直到雷斯垂德用手死死卡住他的脖子,让他喘息不得,他才放弃了挣扎。就算这样,我们还不放心,于是又将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做完这些之后,我们才站起身子来,不停地喘着粗气。

“他的马车还停在那儿,”福尔摩斯说,“就用那辆车送他到苏格兰场去吧。好了,先生们,”他微笑着说,“这件小小的神秘案子,总算是可以告一段落了。现在各位可以提出任何问题,我决不会再拒绝答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