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改革不仅仅是在政治方面上的革新,他认为,如果在财政和经济方面上不能同时进行革新,那改革就不能起到真正的功效。因此,张居正决定提出经济改革。当时,国库十分空虚,每年国库的存银仅有二三百万两。为了摆脱这种情况,张居正着手紧抓两点:一是开源,二是节流。为了顺利地实施这两点,张居正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理财政策——“不加赋而上用足”,其目的是要改变这种国库空虚的局面。
张居正首先做的便是节流,他采取了一系列减少国家财政以及宫中财政支出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终止或者削减宫廷在江南等地的织造;节约后宫中的宴会以及宫廷节庆的开支;暂停一些大工程的进行。同时抑制特权阶层的各种利益,比如对于官僚出行利用其特权的限制以及削减驿站的经费,抑制宗藩的冒滥和过多的支领俸禄,削减生员的定额等。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减少驿站经费的问题。驿站是各地用来招待官员的客栈,不仅要提供免费的吃住,还要提供免费的旅行等各方面的帮助,这就要在当地征集车辆、马匹和车夫。其实,按照明朝的规定,只有一定品级的官员才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若官员想免费地享受驿站待遇,必须要有朝廷给的优待证明才可以。后来因为朝廷腐败严重,大部分人都不依照规矩办事,以致很多大臣都能将这个优待证明弄到手。因此,总会有一些大臣带着家眷到驿站免费的吃住,并且他们还享受长期接送的待遇。在隆庆年间,即使不是为官人员也可以凭借自己的关系弄到优待证明,而且其家人朋友都能享受这种待遇。由于这种风气的普遍流行,驿站的开销越来越大,致使本身就不富裕的明朝财力更是异常紧张。
考成法的颁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考成法中有规定,所有被考核的部门都要查证到具体的实处,如果有妄想无故用国家的钱财免费吃喝的官员一律免职,而且如果不问清楚就随便接待官员的驿站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此一来,驿站的经费就得到了有效扼制,腐败的风气也有所好转,也为国库节省了很多开支。
为了落实“不加赋而上用足”,张居正还在考成法中加了两条措施,即“惩贪污以足民”和“理逋负以足国”。这样不仅整顿了官场上的风气,还大大地打压了经常以公为私的官员。
张居正下达公文警告吏部:一旦有贪污受贿者,必须及时地报告给内阁,一定不要放纵他们。可以说,那个时候张居正雷厉风行的整顿手段让许多大臣都颇为害怕。
隆庆六年(1572年)九月,江油知府赵佐因为贪污了国库的两千多两银子而被砍头。
万历元年(1573年)正月,湖广总督陈王谟在担任漕运总督的时候,用损失的名义掩盖了其贪污的五百万石粮食,因此最后被革职查办。
万历元年(1573年)十二月,大同的巡抚大臣刘应萁私吞了大量的国库银两,念在他曾立过功的情况下被革职查办。
张居正的这些手段狠狠地打击了官员贪污的腐败风气。对官僚地主的逃税问题,张居正又有了新的办法来惩治。
当时的土地兼并之风非常严重,很多老百姓的土地都兼并到了当地一些地主的手中,并且这些地主遮遮掩掩,想借此拖欠赋税。面对这种问题,张居正采取了措施,将查证出的拖欠赋税的人按照合适的比例,在下一年的征收中将新税以及旧税一起催征,并且给各地的官员派发任务,甚至以收缴拖欠的赋税来衡量一个官员的成绩。显然这样就能提高官员收缴赋税的积极性。结果很多官员真的追缴回了很多往年拖欠的赋税,使国家的经济状况一下就好转了许多。
万历四年(1576年)七月,张居正又一次向皇帝上疏提建议,要将下一年春季对官员的考核同安定民生的效果结合起来,并且让吏部提前作好考核准备,将“安静宜民”作为上考(政绩最优),将“虚心伪饰”和“沿袭旧套”作为下考(政绩最劣)。以这些作为基本,层层往下考核。
神宗皇帝非常支持张居正的这些建议,并且亲自下旨在张居正的建议的基础上强调了两点:一、近来各地的官员虽然奉公执法,但是虚文伪饰的旧习并没有彻底消除,吏部在查证时,一定要把爱民宜民者评为最上,凡是剥下奉上者一律列为下等;二、拖欠赋税,原来并非小民,尽是势豪奸猾大户“影射侵欺”的结果,致使正常的赋税出现亏损。在追查大户的“逋负”的同时,要注意对小户的减免。
此外,张居正还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理财的效果。比如,加强对边防重镇的钱粮以及屯田的管理,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边防军饷的日益增加给朝廷带来的经济压力。加强户部对财政经济的管理,并且支持户部尚书王国光提出的改革措施:对征收赋税的账簿进行大规模的整理;监督官员的出勤;调查边疆以及重镇的实际军饷情况,重新制定边疆的军饷管理政策;监督地方官府定期地将各地的财政情况报告给户部,并且让户部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各地的财政情况以及运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