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民观
共产党员实践根本宗旨的永恒意识
人民观,就是对人民的地位、作用和对待态度等总的看法和观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为整个人类的彻底解放而奋斗的先进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基础上,确立的一种崭新的人民观。因此,树立正确的人民观,简单地讲,就是树立并强化始终视人民为天的一种思想观念。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不断强化这种人民观,自觉践行这种人民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取向和最高价值定位。
(一)始终牢记人心向背问题
胡锦涛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指出:“人心向背,是检验一个政党是否具有先进性的试金石。”“一个政党如果不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会失去生命力,更谈不上先进性。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
2011年9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总起来说是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把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推向前进的历史,其所取得的成就与进步伟大辉煌,其所经历的困难与风险也世所罕见。90年来,我们党经历并一一有效应对的困难、风险很多。比如:有效应对了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面临的极大危险,开创了土地革命战争的大好局面;有效应对了1934年中央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的严重困难,经过长征北上推动了全民族的团结抗日;有效应对了1959年至1961年这三年的严重经济困难,迅速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有效应对了‘**’造成的内乱局面,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有效应对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夺取了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胜利;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所造成的困难,继续保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等等。遇到困难和风险,勇敢正视、正确应对,攻坚克难、夺取胜利,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遇变不惊、知难而进、化险为夷、百折不回的奋斗历程,这也是我们党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所以能够不为一切困难所吓倒、不为一切风险所征服,而终能不断地开创出一个又一个胜利局面、不断地推动事业向前发展的历史逻辑。”
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衰成败的根本原因,是一条毋庸置疑的客观规律。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同样要受这个规律的支配。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从根本上讲,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在过去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以最大的忠诚为实现人民利益而英勇奋斗,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才取得了国家政权。对中国共产党来说,赢得执政地位不容易,巩固执政地位更不容易。如果党在执政以后脱离群众,失信于民,那么,无论曾为人民立下了怎样的历史功勋,迟早也会被人民所抛弃。前苏联和东欧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就是深刻的教训。
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最紧要的,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履行执政使命的核心能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党的执政能力体系中始终起着支配性的作用。一方面,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能力,从根本上牵引着其他各个方面执政能力的发挥。热爱人民、心系群众,是共产党员执政能力赖以发挥的根本动力。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只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将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出来。另一方面,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能力,从根本上决定着其他各个方面执政能力的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是通过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来具体实现的。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实现程度。经验表明,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越是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其执政能力包括体现执政能力的各项决策,就越能被广大群众所认同、所信服、所支持,就越能通过广大群众的火热实践达到预期目的。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就是要使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党,归根到底,成为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个总目标,决定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取向上尽管具有多重性,但其核心依然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的宗旨决定了党的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必要条件和政治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要处理各种具体关系,也要从宏观、大系统的角度去筹措,特别是要抓住大系统中的关键,以带动整个系统的和谐运行。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大系统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同时,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要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前进,必须要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所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中国共产党既是倡导者,也理所当然是领导者和组织者。而人民群众既是历史发展的推动者,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统工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最为重要的一对关系。因此,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才能真正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促进作用。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环节。检验一个党的执政能力,归根到底是获得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的问题。所谓认同,就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支持和拥护的信任度。这就要求要实现社会和谐,注重社会公平、社会正义。这就为如何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现实中,官僚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形式主义、本位主义的现象是不少的,不改进工作作风,又怎么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又怎么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要改进工作作风,就必须求真务实,增强群众观点,树立正确的人民观,进一步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关心群众疾苦。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和形成的法宝。党的事业能否顺利发展,关键在于党员干部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路线,就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关心群众疾苦,多倾听他们的呼声,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只有与群众心连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才能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才能与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爱戴。三是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作为工作的重点,着力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疑难和紧迫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体会到党的温暖,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需要党员同志转变工作作风。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主体和骨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头雁。党员是否心里装着群众,坚持为群众服务,是党群关系是否和谐融洽的关键。只有党员发扬好的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良好形象和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才能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因此,党员同志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始终坚持群众观点。党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公仆爱人民是职责所在,更是感情所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群众观点,把“万事民为先”作为行为准则,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好务。二是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是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应深刻认识做好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打牢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通过各种形式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交流的渠道,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改进和创新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等手段,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树立廉洁奉公的形象。好的形象就是威信、就是力量。只有廉洁奉公、秉公办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也才能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必须把廉洁奉公作为从政的第一要义和基本准则,始终做到清正廉明、奉公守法。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中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从而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
(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执政理念的生动体现,是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具体反映。三者是辩证联系的统一体,其中,权为民所用是核心、是关键。只有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切实做到心系群众、为民谋利。因此,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人民观,就要正确看待和处理好手中权力与人民利益的关系,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服务于人民、造福于民,绝不以权谋私;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绝不脱离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绝不与民争利。
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要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是代表人民并领导人民去夺取政权的,
革命胜利以后则要代表并领导人民掌握和行使好国家的各项权力。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的。共产党员手中的权力说到底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国家的富强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富裕服务,而绝不能把它变成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的工具。同时,要始终自觉地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行使权力的监督。
情为民所系,就是要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时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使我们制定和实施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列宁说过:“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对于真理的追求。”“情为民所系”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要体现在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上。群众在共产党员心里的分量有多重,共产党员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在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儿含糊。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的安危掉以轻心,致使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工作长期不能取得成效。这种对群众不负责任的不良作风,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格格不入的,是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格格不入的,更是同党视民为天的执政理念格格不入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感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解决,切实把党和国家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利为民所谋是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直接体现。马克思指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道德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一切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执政的全局,关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更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在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共产党员必须正确处理好先富与后富、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支持和帮助群众富起来,而不能只考虑自己如何富,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人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最终评判员
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员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真理的标准掌握在人民手中。特别是从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有许多问题是无法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找到现成答案的,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便是到人民中去求证。
坚持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就必须由广大人民群众来检验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谁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老百姓心里最有数,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人民群众判断一个政党的性质和宗旨,既看它的纲领和宣言,更看它的实践和行动;既不忘记它的过去,更注重它的现在;既关注它的过程,更注重它的结果。正是基于此,邓小平强调,要把广大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
人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最终评判员,从根本上来说,是由权力的来源和党的性质所决定的。说到底,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有权对党员干部实行监督,党员干部也有义务接受群众的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不接受人民监督的公仆必定变成老爷。这是一句至理名言。为了防止公仆异化,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人民就必须对行使权力的党员干部实行经常有效的监督,行使权力的党员干部更应该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这不仅是对人民群众主人地位的确认与尊重,也是共产党员正确定位自己,甘当人民公仆的表现。党的性质、宗旨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也决定了党员干部只有接受人民的检验,才能更好地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人民赋予的权力只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的手段,这也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对此,每一位党员、特别是党的每一个干部,都必须保持高度清醒的认识。
一个电视连续剧中的插曲中有句词唱得好:“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党和政府的一切实践活动是在人民群众中进行的,哪些顺乎民心,哪些违背民意,人民群众感受最深,人民群众作出的评价也就最合乎客观标准。所以,我们所进行的以及即将进行的每一件事,都应该也必须由人民这个评判员去检验、评价。人民拥护、赞成与高兴的事情,我们就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地去做;反之,则坚决不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