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再好不眼红(1 / 1)

有的人以为只是嫉妒一下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却不知嫉妒如果不加以控制,走了极端,可是会让人失去理智,犯下大错的。所以说,嫉妒在人际交往当中是一大忌。在社交中,我们一定要尽量避免嫉妒给我们带来伤害。

秦朝的李斯集大学者、大政治家于一身,可是偏偏有着嫉妒心极强的个性。

据说,在李斯当小官的时候,在厕所里看到老鼠偷便吃,人一来,老鼠就惊慌地逃走了。过了不久,他在粮仓里又看到了老鼠,粮仓里的老鼠整天大摇大摆地吃粮食,长得肥肥胖胖,而且安安稳稳,不担惊受怕。他两相比较,十分感慨地说:“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意思是说,人有能与无能,就好像老鼠一样,全在于自己如何处世。有本事的就做粮仓里的老鼠,无能的就只能做厕所里的老鼠。

李斯是非常有能力的人,韩非子是他的师弟,在出师的时候,他们的老师当面说李斯的才能超过韩非,但暗地里却警告韩非:“李斯为人善妒,他的才能不如你,但是我之所以说你不如他,是不想他因此嫉妒你,免得以后对你不利。你以后一定不能和他共事,否则难免惹祸上身。”

可是韩非没有把老师的话放在心上,后来投奔秦始皇,因其才能而被秦始皇器重,引来了李斯的嫉妒。李斯屡次在秦始皇面前进谗言,秦始皇有一次发怒把韩非关了起来,李斯趁机暗害了韩非,等秦始皇后悔要把韩非放出来时,韩非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对于与自己意见相左或是才干比自己强的人,李斯总是会想办法对付他的。淳于越也是一个有才干的人,他一再上书坚持实行分封制,激怒了秦始皇,秦始皇把他交给李斯处理,而李斯审查的结果,却非常奇怪:认为淳于越泥古不化、厚古薄今、以古非今等罪状都是由于读书,尤其是读古书的缘故,竟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按李斯的建议,凡秦记以外的史书,凡是博士收藏的诗、书、百家语等书都要统统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如果有人再敢谈论诗书,就在闹区处死,并暴尸街头;有敢以古非今的人,全族处死;官吏知道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下令三十天内仍不烧书者,面上刺字,并征发修筑长城。

毫无疑问这是对中国文化的一次大摧残,也是对人类文明的一次极大的污辱。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又下令将咸阳的儒生460多人活埋,即为“坑儒”事件。

焚书坑儒,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给中国文化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这固然与秦始皇的暴政主张分不开,但李斯的借题发挥乃至无中生有也确实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固然是为了迎合秦始皇的心理,把秦始皇要做的事推向极端;但另一方面,李斯也是为了从精神到物质上彻底消灭自己的竞争对手,使天下有才之士望秦却步,他也就可以独行秦廷了。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病死于出巡途中,赵高和李斯串通掌握大权,害死了太子扶苏,令胡亥继位。赵高和李斯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后来钩心斗角、排除异己也就成为必然。李斯平时不善结交,没什么人缘,关键时刻也没人来帮他,后来就被赵高陷害下狱了。最后,李斯被在面上刺字,再割去鼻子,再截去左右趾,然后被杀,最后又从腰中斩断,砍为肉泥,其余族党一并处斩。

纵观李斯的一生,他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出谋划策,为建立县制力驳群儒,其功劳不可埋没。但是他的一生同时也是劣迹斑斑,害死韩非,促成“焚书坑儒”,他的嫉妒、贪婪是其悲惨结局的罪魁祸首。

“嫉妒”二字,似乎很多人无法免去。看到同学比自己成绩好,会嫉妒;看朋友衣服比自己的华丽,会嫉妒;看同事业绩比自己高,会嫉妒;看邻居的车比自己的好,会嫉妒;看别人的丈夫比自己的有能力有权势,会嫉妒;看别人的女朋友比自己的漂亮,也会嫉妒……嫉妒总是来得轻而易举。

嫉妒心强的人,一般自卑感都比较强,没有能力、没有信心赶超先进者,但却又有着极强的虚荣心,不甘心落后,不满足现状,所以看到一个人走在他前面了,他眼红、痛恨;另一个人也走在他前面了,他埋怨、愤怒、说三道四;第三个人又走在他前面了,他妒火上升、坐立不安……一方面,他要盯住成功者,试图找出他们成功的原因;另一方面,嫉妒又使得他心胸狭窄,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别人的成功,觉得别人成功的原因似乎都是用不光彩的手段得来的,因而便想方设法去贬低他人,到处散布诽谤别人的谣言,有时甚至会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伤害了别人,同时也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毁掉了自己的荣誉,事后又难以避免地陷进自愧、自惭、自责、自罪、自弃等心理状态之中,为此夜不成眠,昼不能安,自己折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