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妃革命(下)(1 / 1)

民国时期,要说北京城是政治舞台的前台,那么相距不远的天津则是后台。自从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以后,清廷的王公贵族和遗老遗少们皆携妻妾财宝躲进了天津,或安享晚年,或继续纸醉金迷。以至如今,人们游览天津时,仍能透过那些保存完好的各式庭院和各种规模的独栋府邸,想象出在那个年代这座城市的繁荣景象。在那时,聚集在此的军政各界名流中,无疑以鞍山道静园里的逊帝溥仪最为有名。听闻妃子要与皇帝离婚这等旷世奇闻,整个天津都兴奋起来,这也成了人们茶余饭后一道言之不尽的热门话题。所以,当时天津非常具有影响力的《大公报》便将之戏称为“天字号新闻”。

还不止于此,清末民初时天津有家最红的戏园子叫“新明大戏院”,坐落在南市荣吉大街,始建于清光绪年间,初名“下天仙”,京剧名家谭鑫培、杨小楼、梅兰芳等都曾在此登台献艺。当时,好角云集,生意兴隆,民间流传着“要看好戏到下天仙”的说法。当时有好事者提议将“妃革命”这个精彩的皇家故事,编排成为戏曲以供时人取乐,同时也谋取私利。这是文绣之前万万没想到的,于是,她又要求律师从中以侵犯个人隐私这一新鲜名词为由,不动声色地通过法律手段制止了某些人猥琐阴暗的窥私心理。

溥仪当然不想成为被告,与自己的妃子对簿公堂,他不想成为历史的笑柄。另一方面,他又非常顾忌自己与日本人已达成了的那些臭名昭著的共识,他很快将要通过土肥原贤二的计划开始实施。这个节骨眼上,容不得他与文绣继续纠缠下去。于是,形势逼迫溥仪在这场离婚大战中必须得速战速决。

虽然文绣在这之前早已观察到溥仪在思想上的变动和行事上的反常,但还并没有十分肯定他这么快就彻底被日本人所掌控,完全钻进了他们的圈套。所以,在离婚条件正式提出之后,文绣她还是出于对最初那段美好时光的回忆,提出了妥协性的条款。她希望自己能够搬回张园或另择住址远离婉容独居,她想:只要能达到自己所追寻的自由生活,又能从名誉上顾全了溥仪的颜面,互相妥协也未尝不可。然而这一切对于溥仪来讲,虽是百味杂陈,但已然是不可能了。他那仅存的一点帝王尊严就不允许他接受任何妥协性的条件。

溥仪现在也清楚地知道:曾经珍爱的女人已离他远去,一切都回不去了。

从溥仪成长的历程来看,他三岁登基称帝,从很小开始就被教育成了傲视一切的习惯。虽然热恋中的他被狂热所迷,暂时忘记了至尊的权势,可时间久了,他的思想愈发成熟了,爱也将必然走向深沉和理智。所以,当他日益感觉到一个妃子的智慧时常高于自身的事实时,他认为那是可耻的。因为这不但挑战了他九五之尊的无上威严,还时常让他为此自责若非自身的不足,祖宗的基业怎会葬送在自己手里?于是,在潜意识中,淑妃文绣的聪慧,反倒成了映照逊帝心中一种难以言说的罪过的镜子。对于溥仪而言,这也许才是文绣被冷待的真正根源,只是溥仪自己从来不愿承认罢了。

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同。夫妻走到这一步,其中的酸涩非亲身经历,恐怕外人难以一言道尽。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溥仪这末代皇帝当得有多么不易,做他的女人又是多么痛苦。

一阵萧瑟的北风吹来,转眼秋叶便已落尽。年复一年,所谓的复国大业仍是遥遥无期,躲进静园这一个临时的栖息地,避开所有的世人,此刻的溥仪,只是一个无助的青年男子而已。也许在他独处的很多瞬间,或路过街头的某个刹那,都曾让他暗自发出“做一个平凡的人真好”的叹息,只是这一切并不由他做主。看来,所谓生来的尊贵,也并不真的值得普通人去羡慕,所谓“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溥仪遥望着天际的黑幕,闭目想象着紫禁城的夜空,不禁叹息道:“此生怕是再难回去了。”

皇后的妒恨和好斗又怎样安抚?为了大局,今后还是要睁着眼睛让淑妃受气来偏袒婉容吗?让世人耻笑我溥仪管不好江山,连后宫的一后一妃也摆平不了吗?溥仪在文绣的房间里踱步反复思量着,愁闷像无边的钢索一样缠绕着他。

虽是长年冷落文绣,同住一处却极少相见,但在难如上青天的复国大计中,他的心底总是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无论何时只要他溥仪愿意,那人便总会闪着一双满是深情的大眼睛,静静地等待着他。他万没料到,此刻自己心中竟然隐藏着如此的不舍。溥仪失魂落魄地踉跄着,徘徊于文绣的卧室中。凝望着照常铺设齐整的床榻,泪水模糊了他的眼镜镜片,他让跟随在侧的仆从出去一下,关上房门后,忍不住转身扑到床前,抱着**的绣枕哭了起来。

只听他伤心欲绝地诉说道:“朕对不起你,也给不了你什么,与朕在一起只会让你今后活得更累更痛苦,也许就此分离,才是你此生幸福的开始。”

心情稍微平息一点后,溥仪终于站起身来,“唉,事已至此,离就离吧,也许这是对她最好的补偿。”千头万绪仍无法排解,他只能无奈地轻声说道。

这一夜,溥仪辗转反侧,通宵难眠。

第二天一早,溥仪就召集了几名亲信幕僚,商量怎么将离婚这件事情尽快了结。他首先问亲信们:“文绣所呈给法庭的诉状是出自何人之手?”

“虽说臣等久闻淑妃文才了得,但她花重金所请的三位律师应该也参与了。”郑孝胥谨慎地回了话。

“找出那三个律师。”溥仪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着,话音听起来让人不寒而栗。

“皇上放心,即使皇上不说,这天津卫众多忠于大清的臣子也会用心的。”张景惠与其他几人如此附和道。

“文绣的诉状所依据的虽是中华民国的民法,但不知世人可都知道这则法规的前身其实早在光绪帝三十三年(1907年)就已经由民政部奏请制定了。”溥仪虽然铁青着脸,但不得不说其身上也散发着些学者的气息。

“皇上说得没错,当时主持修订的大臣俞廉三和刘若曾的指导思想便是注重取世界最普遍之法则,求最适合于中国民情之法则。”皇后婉容不请自来,应声说道。她自从知道文绣出走成功并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要和皇帝打离婚官司后,心中既开心得意,又羡慕无奈。前者是因为情敌总算被逼走了,此后皇帝终于只属于她一个人的了,而后者却是因为感叹文绣的勇气远远强过自己。婉容添油加醋地说道:“皇上,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你那小妃子不就是想离婚吗,答应了就是。”

溥仪懒得理她,接着又说道:“修订法规的草案是在朕的宣统三年(1911年)完成的。唉!”

“皇上说得没错,到了1912年,南京的临时政府孙中山又接纳了司法总长伍廷芳的建议,向当时的参议院提供了有条件采用清末法律的建议性咨文。”此时已经非常年迈的陈宝琛跟着解说道。

“但我大清所制定的民律草案中关于家属和继承之规定却重新又被修订过了。”郑孝胥气愤地说。

“那当然了,当初的草案据说是仿照德国的法典而来,共分五个部分。与当今的社会情形悬隔天壤,用于新潮的社会中自然不合适。”婉容这回倒是说了句公道话,不知文绣若是知道了,会作何感想。或者文绣会微笑着说:“看来她早就盼着有我离宫的那一天了。”

“这回皇后说得也是有些道理。”溥仪竟然故作轻松地夸赞起皇后来。就这样,溥仪和一行人商量了半天,绕了个大弯子后,似乎这么一来也为自己找回了面子,为自己搭了个让人莫名其妙的台阶可下,然后他才绝然地说道:“既是沿用了大清律法的指导思想,才有了当今民国的更适合于中国民情的法规,那朕便成全文绣,准许她离婚。”随后,又命人拟了道上谕登在报上,大意是:“淑妃不遵祖制,擅离行园,即日起废除封号,贬为庶人。”借此来挽回些颜面。

紧接着,末代皇帝溥仪便在近臣和全国人民的关注下,公开答应淑妃文绣的离婚诉求。再后来,在双方律师的多番协商后,溥仪方提议修改了部分离婚条款。1931年10月22日,溥仪与文绣正式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规定:

(一)离婚后,溥仪给文绣生活费5.5万元;

(二)允许文绣带走日常穿用的衣物和用品;

(三)文绣回北平母家生活,不得再嫁和做有损溥仪声誉的事情。

协议即日生效。文绣终于恢复了自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