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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真的法令划一,不以亲疏异制,这样的至公之道当然会令平民百姓欢欣雀跃。而一旦欢愉的热情稍稍散去,理性的反思能够出现一点苗头的话,他们难道不会生出一丝不寒而栗的感觉吗?所以,古人们,尤其是站在儒家立场上的古人,其顾虑显然要多过我们。

试想若占据统治阶层的都是一些六亲不认的角色,责罚起自己的父母妻儿就像责罚偶遇的任何一个陌生人一样,那么,你可能会在这种人的治下安心生活吗?而且,正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统治阶层的道德表率会迅速波及下民,整个社会的人情味也就会因为统治者的无情而**然无存了。

然而人之常情总是共贫贱易而共富贵难,利益越大而亲情越薄,所以君主之家永远在上演着骨肉相残的悲剧。在如此的政治环境里,大臣们只要不怀异志,一般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唯君主之命是听,对一切皇亲国戚与庶民百姓一视同仁;二是在矛盾中尽力斡旋,以亲亲之道推己及人,纵使无力预防权力顶层的人伦惨剧,至少不能去做帮凶。这两种选择,做起来实在都不容易。

《左传·昭公二十年》中,楚平王听信谗言,派奋扬去杀太子建。奋扬领命之后,派人通知太子建逃走,自己去楚平王面前领罪。奋扬的辩解是:“当初您命令我侍奉太子如同侍奉您一样,所以我遵从了您先前的命令,对太子尽了忠。后来我虽然后悔了,却也来不及再去追杀太子了。”楚平王问:“那你为什么还敢回来见我呢?”奋扬答道:“我接受您的命令却未能完成,已经有罪,如果不到您面前领罪,那就加重了我的罪行,逃也无处可逃。”

奋扬以巧妙的言辞打消了楚平王的怒意,为自己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这件事被刘向采入《说苑》,以作为臣子树立节操的一种典范。但这种典范实在很不易学,譬如巫蛊之祸时,汉武帝要杀太子,负责守关的田仁做了和奋扬一样的事,结果被论罪处死。田仁之死也许不是因为做法,而是因为理由,他认为皇帝和太子是骨肉近亲,父子之间的矛盾外人不便插手。(《史记·田叔列传》)

田仁说是不愿插手,其实弃守岗位、放掉太子分明已是插手了。这正是政治斗争的一大风险所在: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没有人可以真正做成逍遥派、骑墙派,不表态也是一种表态。

当年唐高宗想废黜皇后,改立武昭仪(武则天)为后,顾命大臣褚遂良力谏不可,李(左责右力)一句话扭转乾坤:“这是陛下的家事,外人不该干预。”许敬宗更在朝中宣言:“农民稍有积蓄还想换个老婆,何况天子富有四海?天子想改立皇后,关旁人什么事?!”(《大唐新语·酷忍第二十七》)李(左责右力)与许敬宗的话虽然貌似置身事外,其实以当时的形势论,这其实正是对武昭仪最有力的支持,李、许二人也因此巧妙地以不甚失尊严的姿态站在了政治强势而道德弱势的一方。

多年后,唐玄宗因谗言而欲废除太子李瑛与另外两位皇子,名相张九龄强谏,主要理由有二:

(1)太子无罪。

(2)太子为国本,不可动摇。

而当唐玄宗征求李林甫的意见时,这个擅于揣摩上意的一代奸相讲了和李(左责右力)一样的理由:“这是陛下的家事,不是我应该参与的。”(《旧唐书·玄宗诸子传》)

所谓“陛下的家事,外人不该干预”,在儒者看来这是彻头彻尾的不经之言。《毛诗》连篇累牍地将《诗经》各个篇章训读出“后妃之德”的含义,显然是将后妃问题作为国本来看待的,若帝王宫闱不修,后妃失和,则国家必然大乱。立太子的问题更属国本,之所以有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宁可论资排辈地立不贤、不能的人做君主继承人,也绝不可冒险以破坏政治核心的稳定性。后妃与太子的轻易废立标志着帝王未能很好地修身、齐家,自然也不可能治国、平天下。所以在皇室发生骨肉相残的时候,贤臣所应当做的既非置身事外,亦非严格执法,更不能唯君主之命是听,而是要帮助帝王修身、齐家,弥合皇室的内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