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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彪的这番议论实有先例可循。汉成帝时,频阳县夹在数郡之间,多有盗贼,县令薛恭以孝行闻名,但治民经验浅,难以胜任。粟邑是个山中小县,民风朴实,县令尹赏出身于郡府吏员。上级长官薛宣安排两位县令调换辖区,仅仅数月之后,两县治绩都很好。薛宣以孔子论孟公绰之语寄之,说君子晋身之道不尽相同,有人以德行显达,有人以事功升迁。(《汉书·薛宣传》)薛宣的做法更为通达,使德有德的位置,才有才的位置,各展所长;韦彪却更显得崇德而抑才,以醇儒的标准来看,韦彪的意见才意味着真正的君子之治或贤人政治。

如果我们将社会稳定视为第一考虑的话,就很容易理解那些古人——尤其是具有儒家倾向的古人——对于才干的忌惮心理。一般而言,有才的人聪慧甚至狡黠,做事爱走捷径,心思活络,不安分,爱生事,对才华的不能尽展总会心生怨怼,这样的人非常不易安置,稍不小心就会变成扰乱性的因素。至于有德之人,无论有才无才都不会危害社会,都会给社会带来正面的道德影响,而施加正面的道德影响恰恰就是为政的根本大计。道德厚则风俗淳,风俗淳则社会稳,理想的政治其实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逻辑。

何谓风俗,《汉书·地理志》有释义说:

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木,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王教成也。

这个解释在今天看来很有反人民的倾向,认为庶民百姓的好恶取舍没有一定之规,只会不自觉地向上流社会跟风。但也恰恰因为风俗的这一性质,英明的统治者才可以自上而下很方便地移风易俗。

这也正是董仲舒发挥《春秋》大义的逻辑:君主“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汉书·董仲舒传》)这也就意味着,百姓的好恶取舍始终以君主的好恶取舍为转移,只要君主端正自身的好恶取舍,那么哪怕是奸懒馋滑的刁民也会变成勤劳纯朴的良民,相应地,民风之坏也就自然意味着君主的个人修养不佳,这都不是靠刑赏可以扭转的——这实在是儒家的老生常谈,譬如公孙弘答汉武帝策问,即以该论点开宗明义;(1)再如匡衡在日食、地震之际上疏阐明天人感应的原理,通篇关乎人事的内容几乎完全围绕着这一原则,而雅好儒术的汉元帝非但并未恼羞成怒,反而欣慰地给匡衡升了官。(《汉书·匡衡传》)

(1)《汉书·公孙弘传》:“弘对曰:臣闻上古尧、舜之时,不贵爵赏而民劝善,不重刑罚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末世贵爵厚赏而民不劝,深刑重罚而奸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赏重刑未足以劝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