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因倭寇侵扰,海禁极严,中国商民出洋贸易,朝廷当作可疑可憎的通藩奸细,制定各种防范禁阻的法令,压抑商业的发展。由于南洋群岛诸国需要中国的商品,以及一向遵行朝贡礼,不像倭寇那样凶悍内犯,这使明朝对南洋一路海禁,事实上不得不放松些。由于沿海各省的人民(主要是闽、粤两省),在暴政苛敛下不能生活,认下海经商,流寓蕃国,不啻是唯一的活路,宁冒死罪,逃出海口,这使明朝对南洋一路海禁,事实上无法严密封锁。由于嘉靖以来,欧洲货物流行中国,朝廷财政困难,关税成为重要收入,中国商人依商业的发展,下海的要求更加迫切,这使明朝对南洋一路海禁,事实上不得不非正式开放。由于万历以后,东北边祸益趋危急,朝廷需要西洋新知识的输入,海禁失去意义,事实上明朝末年已经是开关的国家了。
满族入主中国,重新把海关严密封闭起来,也就是严格执行海禁政策。主要的原因是:
(一)郑成功为首的明朝义民,据台湾作抗满根据地,与内地义民暗通声气。清朝恐慌无措,严厉内徙近海岸地方居民,荒弃广大土地,企图断绝内地给与台湾的接济。这是最愚拙的方法,康熙二十三年,清朝承认禁海政策的失败,准许人民入海捕鱼经商。依着台湾人民的不断起义,畏惧海寇的心理(满人擅长骑射,不惯海战),始终不敢松懈。
(二)明末义士流亡海外,组织南洋一带洪门会,势力巨大,在满洲统治者看来,华侨是可怕的敌人。
(三)道光以前,每年地丁收入,足够支付军政费用,海关商税并不重视。
(四)道光以前岁入全靠地丁,汉人弃耕地出洋谋生,无异逃避朝廷的剥削。
(五)玄烨以后,一贯排斥欧洲人来中国传教经商,汉人出洋,难免与欧洲人有商业上、宗教上各种接触,这使朝廷感觉到华侨至少有奸细的嫌疑。
依据上列原因,汉人出洋,清朝称为“自弃王化”,华侨在南洋遭受欧人屠杀,称为“事属可伤。实则孽由自作”(雍正六年福建总督策楞奏)。因为海禁政策不允许汉人出洋,所以华侨成为无国籍的流浪人,给欧洲诸国在南洋经营殖民地一个意外的机会。
清朝怎样来厉行海禁政策呢?
顺治十三年,严禁商民下海交易,犯禁的不论官民,一律处斩,货物入官。犯人家产,全部赏给告发人,地方文武官一律革职,从重治罪。地方保甲不先告发,一律处死。康熙二十三年因沿海居民怨恨,势难抑制,不得已开放海禁,停止贸易处斩例。
康熙二十三年,定浙江沿海贸易收税例,准百姓装载五百石以下船只往海上贸易(商船许用双桅,梁头不得过一丈八尺)捕鱼(渔船用单桅,梁头不得过一丈),预先取具连环保结,禀明州县,领取详细执照,船只出入,收税处查验,按货物贵贱定抽税轻重。又定开海征税则例,福建广东海禁,继续开放。
出口商船渔船,不许携带枪炮等器械,如有夹带硝磺、铜铁、军火、器械、樟板等物,查出照例治罪。
出贩东洋、南洋商船,准携带军器,每船炮不得过二位,鸟枪不得过八杆,腰刀不得过十把,弓箭不得过十副,火药不得过三十斤。
渔船不许装载货物,接渡人口。
商船、渔船各按海路远近,人数多少,每人每日只准带食米二升,多带按偷运治罪。
康熙五十六年,因噶喇巴(爪哇首府巴达维亚)口岸多聚汉人,恐成海盗,禁止南洋往来,在外人民不许归还中国。乾隆元年,闽督郝玉麟奏准“自康熙五十六年例禁后私自出洋的,久远不准归国,例禁前出去的,愿归国听便(归国后不能再出去)”。
海岛不准民人渔户居住,草屋瓦房,一律派兵巡查烧毁。已编保甲,输纳粮税的免烧,但不准添盖房屋。
内地民人眷属,得领凭照往台湾,其他地方,不得带眷口前往,并不得带外国人口回国。
沿海官兵拿获偷渡外洋人口,十名以上,官记功一次,兵赏银二两,疏纵在十名以上,官罚俸一年,兵责二十板,赏罚各依次递增。
在这些禁例中充分说明清朝对华侨的憎恶态度,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吉利诸国倾国力推行殖民政策,恰像南北两极的正正相反。“没有华侨,就没有南洋群岛的开发”,开发的果实,却给欧洲人享受。
华侨被清朝看作化外顽民,自然更受居留地政府的轻侮和虐待,政治权利完全被剥夺了。但这不能说华侨缺乏政治的才能,而是应该说中国传统的最高政治思想,即天下为公思想(直到今天,所谓天下为公还只是某些人口头上玩弄的名词),在一百六十年前,却由华侨罗芳伯建立兰芳民主共和国,切实付诸实践了。
罗芳伯,广东嘉应州(广东梅县)石扇堡人,应科举不成,乾隆三十七年(一七七二年)泛海至坤甸(荷属西婆罗洲)东万律山(华侨称为金山),采金兼教书为业。芳伯结合华侨,助坤甸土酋平内乱,部下有众三四万人,降附的土人二十余万,土酋知力不敌,自愿让国。芳伯受让,建立政府,定国号为兰芳大总制,东万律为首府。部下请芳伯称王,芳伯道:“赖众人功力,侥幸得海外一片地,我如果称王自尊,是为私不为公了,这不是我的志愿。”众人公议尊芳伯为大唐总长,又称大唐客长,建元兰芳(兰芳元年,乾隆四十二年,一七七七年)。
兰芳大总制创立各种制度:
地方行政区——首府东万律,设大厅,为大唐总长发号令处。地方行政区分省、府、县三级,如沙拉蛮省茅恩府昆日县。又有副厅,如新埠头副厅。又有裁判厅,如万那、高诸居、淡水港、八角亭等裁判厅。
属国——芳伯封勇将吴元盛(嘉应州人)为戴燕国主,辖戴燕、上候、新董等地,受大唐总长指挥。
官制——大唐总长是最高首领,受公推为总长后,居大厅接任视事,总长下有副总长,又称参谋,又称军师,驻扎沙拉蛮省。大唐总长因故去位,新任未曾推定以前,由副总长代理国务,又有玛腰(Mayor)驻茅恩府。又有甲大(Captian)驻昆日县,或喃吧哇、邦戛等各县城,或各裁判厅。又有老大,或称尾哥,职掌稽查赋税,及人口出入。
政制——高级官吏多由众公推。法律有死刑(处置抢掠**犯)、体罚或游街示辱。军备有军械厂,造枪炮武器,人民平时各习拳棒,有事抽调入伍。财政设老大督察税收。经济方面振兴农业,扩充市场,又设兰芳公司,开采金沙。教育方面,聘请中国儒生,立学校教授。立法方面,凡国内应兴应革诸事,概由众议取决。
礼制——国旗用纯黄色长方形旗,总长用三角形黄旗,上写“帅”字,其余各官,用各色三角形旗,上写各官姓氏。国门悬牌匾,大书“兰芳大总制”五字。大厅规模壮丽,堂上悬金匾,写“雄镇华夷”四字,每字大四尺,中国人来归,必登堂瞻拜。高级官员服装多用长袍马褂或洋服,兵勇服装仍用中国绿营号褂式。
兰芳十九年(乾隆六十年,一七九五年)罗芳伯死。临死时众问继位事,芳伯说:“我们飘泊海外,共同出力,得有今天,我怎敢存私心?请众兄弟推贤继任。”众问谁贤,芳伯荐举江戊伯。戊伯受公推继任。
兰芳二十四年(一八〇〇年),江戊伯告假归中国省亲,阙四伯摄位。坤甸土人闻戊伯去国,相率反叛,四伯屡战不胜。二十八年,戊伯归国,土人见戊伯来,不战求降。三十六年,戊伯死,众推宋插伯继位。四十五年(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年),插伯死,众推刘台二继位。荷兰向西部婆罗洲拓殖,兰芳大总制属地多被侵夺。四十八年,荷兰巴达维亚政府委任刘台二为甲大,两国订约,划加巴士河为界,河西属荷,河东仍属兰芳大总制,条约用汉、荷、巫来由三国文字。依条约兰芳大总制本不是荷兰属国,刘台二受荷人利诱,妄用荷兰三色旗代替兰芳大总制长方形黄旗,自愿当附庸。
兰芳六十一年,刘台二死,众推古六伯继位。六十六年,万那土人叛,六伯战败,众迫六伯辞职。六十七年,公推谢桂芳继位,桂芳本嘉应州武生,颇有才识,刘台二曾介绍继位。民众不肯接收。六伯解职,才推举桂芳,任职八月,病死。六十八年,众推叶腾辉继位。腾辉业商,受推后仍居店中,不到大厅办事,兰芳大总制国土益削,政事多废,形势比刘台二时更坏。
兰芳七十年,众推刘鼎为大唐总长。刘鼎又名刘乾兴,继位后擅改七十年为乾兴元年(道光二十六年,一八四六年)。刘鼎不住大厅,国事败坏不堪。乾兴二年,荷人放逐刘鼎,夺取刘台二所订条约,委刘鼎为甲大。五年,鹿邑大港公司发动义军与荷人战大捷,克复邦戛(刘鼎放逐所在地)。七年,刘鼎率兵助荷人击败大港公司,擒义军首领献荷兰,刘鼎与婿叶汀凡都是汉奸,击败大港公司后,知本国民众不能再起反抗,竟与荷兰订密约,割让全国土地(密约订定刘鼎生前保有东万律大厅地界,死后让给荷兰),收受贿银,悉入私囊。兰芳大总制国民,不知道已被刘鼎出卖,仍让刘鼎任总长职。
刘鼎为履行割地密约,乾兴二十八年,假意退位,设法使子刘亮官继任。三十三年,刘亮官死,刘鼎复职。国民怨亮官任内丧失河东土地,不知刘鼎有卖国密约的订立。三十九年(光绪十年,一八八四年),刘鼎死,荷官加挞据密约夺取东万律,折断大厅前桅杆,撕破兰芳大总制国旗,迫刘鼎家属交出兰芳大总制历代印信,下令不得再举总长。当时民心大愤,义士梁路义率众与荷军战,连年获胜,杀荷人无数。荷人贿买汉奸刘恩官(刘鼎子)、叶汀凡、郑正官、吴桂三等破坏义军,光绪十二年(一八八六年),梁路义因军火不继,众寡不敌,战败逃往吉隆坡,兰芳大总制亡。
加挞进兵夺东万律,遭遇华人猛烈的反抗,荷兰驻巴达维亚总督怕中国政府出面交涉,故意革加挞官职,做委过准备。后见中国政府全不过问,才将兰芳大总制旧属各地,划归坤甸土酋版图。中华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年),荷兰正式宣布归并为荷兰属地。
兰芳大总制立国凡一百零八年。
罗芳伯建立民主共和国,正与北美反英民众建立美利坚合众国同时,这真是人类历史上光荣的一年。由于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才产生北美合众国,资本主义在兰芳大总制,只是微弱的萌芽,封建主义却占了统治的地位。所谓“贤”,不出嘉应州同乡人的范围,所谓众议,并没有国会的制度,政治重人不重法,凭道德不凭责任,刘台二、刘鼎相继卖国,民众蒙昧不知,更无法制止。所以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北美合众国,在那时候,一定有它发展的前途;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尧典》),混合封建思想产生的兰芳大总制,一定趋向衰落的末路。同时产生的两个民主共和国,一兴一亡,原因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