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1 / 1)

对名人的认同是一种很常见的、自然而然发生的划分内外的手段。徐爱向王守仁讨教王通、韩愈孰优孰劣,这又涉及一个心理学所谓认知一致性的问题:希望自己高度认同的人也会认同自己所认同的名人,譬如热恋中的女人总希望男友也会喜欢自己喜欢的明星,使彼此都能归属于同一个群体,即那位明星的粉丝群。

这种小小的归属感问题在今天常常引**侣之间的矛盾:倘若对明星各有所爱的话,两人最直接的做法都是试图说服对方“你喜欢的明星是如何庸俗,而我喜欢的明星是如何卓越”。当然,“以理服人”在这种问题上从来不会得到令人愉快的结果,而最后只能是较弱的情感让位于较强的情感:如果对恋人的爱更强烈,明星往往会遭到背叛,反之亦然,而凡是以“求同存异”的理性光芒维系着恋爱关系的情侣,彼此之间往往缺乏牢固的感情纽带。同理,我们完全可以预测徐爱的心态转变,只不过徐爱此时与王守仁所做的毕竟是一场学术讨论,后者还是要以理服人的,尽管从效用上而言这并不重要。

比较王通与韩愈的优劣,这在当时是一个关乎价值取向的敏感话题。明朝人推崇前代古文,以“唐宋八大家”为翘楚,韩愈位列“八大家”之首。王通则是隋唐之际的一代名儒,隐居教授,仿儒家六经著作《续六经》。明朝知识界的风气是推崇韩愈而贬低王通——推崇韩愈,是因为欣赏韩愈的文章;贬低王通,是因为他胆敢续写六经,这分明是以圣贤自居的僭越行为,即便不算欺师灭祖,至少也算恬不知耻!凡是对王通有任何认同的人,一定有同样的厚脸皮,士大夫阶层理应群起而攻之。

可以预见的是,王守仁的评价当然是逆潮流而动的:“韩愈不过是个文学家,后人只以文学成就作为评判标准,这才把他推尊到那么高的地位,其实他比王通差得远。”

徐爱站在“常识”的立场上,以儒家“原心定罪”的传统发出质疑,认为王通续写六经,只是为了邀名,否则的话,自己写自己的书,阐述自己的主张,何必非要披上圣贤经典的外衣呢?

王守仁接下来发表了一番在今天看来很有点惊世骇俗的意见:“天下之所以大乱,是因为虚文太多而实行太少,孔子的时代就已经如此了,所以孔子才做了删述六经的工作,只留下足以明道的核心内容,把纷纷杂杂、五花八门的说辞通通删除。后来秦始皇焚书,错就错在出于私心,又焚掉了儒家经典,否则的话,是与孔子删述六经一样的好事。秦汉以降,文学再一次兴盛起来,删不胜删,也只有本着孔子的宗旨筛选那些近于正道的文字,以期各种异端邪说自行消亡。我虽然不知道王通当初续写六经的初衷,但想来就算圣人复出也会赞许这样的做法。”

上述意见隐含着这样一个观点,即一切必要的知识在孔子以前的典籍里一应具备,后人要做的只是传承罢了。当然,在王守仁看来,这些知识全部都是关于“至善”的道德知识,很简单,很直接。后人不应该再有任何新著作,不应该发表任何新观点,也不应该用铺天盖地的文学修辞淹没古圣先贤那至高至简的道德哲学。

诚然,倘若我们所需要知道的只有天理,而天理是永恒不变的,并且早已被孔子删述的儒家经典尽数揭示清楚的话,王守仁的看法完全顺理成章。

即便对传统六经,王守仁也不是尽数接受的。在他看来,《礼记》和《诗经》等都出于后儒附会,《春秋》可以独立成书,不必依赖《左传》。所以我们看到王守仁论学一概在做减法:凡是复杂的说法,他会删繁就简;凡是成对的概念,他会合而为一。阳明后学不可避免地兴起反智主义浪潮,以至于被批评者讥讽为“束书不观,游谈无根”。心怀宽厚的学者每每将这些所谓的“流弊”归罪于王守仁的弟子及再传弟子身上——当然,“为贤者讳”是一种来自儒家传统的美德,但如果可以抛开感情成分的话,我们必须承认王守仁对反智主义有着极其明确的主张以及一套足以自洽的逻辑。

让我们设想一个理想国,王守仁就是这个国家柏拉图意义上的哲人王,在那里他将有足够的能力来实现自己的文化主张。焚书显然是一件首要事务。在较严苛的标准下,我相信存世著作的总字数大约不会超过一万。文学趣味会受到最严厉的压制,任何新颖的思想即便不会在火刑柱上灰飞烟灭,至少也没机会得到有效的传播。

如果标准更严苛一些的话,全世界值得传承的文字只消一句话便够。

曾经有人批评陆九渊,说他的全部学术只是信奉孟子的一句话:“先立乎其大者。”陆九渊的回答简单直接:“诚然。”

从内心入手,立乎其大,只抓纲领性的问题,自然就会纲举目张,一通百通。王守仁的立言宗旨与陆九渊如出一辙,如果算上必要的辅助说明性的文字,两三千字就已经绰绰有余了。

今天恐怕很少有智力健全的人会认同这样一种社会形态,我们知道哪怕仅仅是道德问题也远不是千言万语所能说尽或说清的。道德即便像王守仁所说的那样需要求之于心,表现为自我修养,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道德归根结底是人际关系的衍生物,倘若没有人际关系便无所谓道德,换言之,对于在荒岛独自求生的鲁滨孙来说是不存在任何道德问题的,只有当“星期五”出现之后,道德问题才随之发生。所以在今天显而易见的是,道德,或王守仁所谓的天理,其根源只在人际关系上,而不在任何人的心里。

当然,王守仁会认为我这样的说法属于“义外”,是告子异端的居心险恶的升级版。

王守仁正因为太拘泥于内外之别,这才导致问错了问题,而错误的问题又导向了错误的答案。他追问“孝”要到哪里去求,是到父亲身上去求吗?不,这是“义外”,“孝”不在父亲身上,而只应到我们心底去求。在王守仁看来,“孝”只可能存在于两个地方,要么在父亲身上(义外),要么在自己心里(义内)。他不曾想到的是,道德是人际关系的衍生物,所以还存在着第三个选项:“孝”既不在父亲身上,也不在我的心里,而是存在于我和父亲的关系里。

更为“义外”的是,道德问题既是人际关系的衍生物,就必然会随着客观知识而变化。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英国人一度相信女人的性**是导致受孕的一项要素,于是,因强奸而受孕的女人就会顺理成章地遭到正义的唾骂。如果唾骂者当中有一位是王守仁的弟子,无论他怎样求之于心,他心中的天理都会告诉他这样一个正确答案:“这女人是个**!”

是的,王守仁所谓的天理,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社会习俗内化在我们心中的行为守则。我们不妨参照孙悟空的一生:他头上的紧箍就是社会习俗的制约力量,对他每一个恣意而为、触犯习俗的举动施加惩罚,久而久之,他终于修成正果,紧箍消失了——确切地说,是头上的紧箍内化为他心里的紧箍,从此他的任何“恣意而为”天然地都会囿于社会习俗的规范之内,不会有任何出格的念头,这也就是孔子所谓“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