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板垣谈妥了交易——以一年为期,如届时不改为帝制,我就不做这个“临时执政”,上角利一来告诉我说,军方的意思是由郑孝胥出任第一任国务院总理。我点了头。他又拿来第一任各部总长的名单,我也点了头。过了几天,即二月二十九日,关东军参谋部四课包办的“自治指导部”在沈阳搞了个“全满洲会议”,作出了“拥戴”我为执政的“决议”,并选了九名请愿代表。上角和郑孝胥都来告诉我说,在请愿代表团第一次来请愿的时候,要表示谦逊辞谢,第二次请愿时,才应允。我又点了头,并且叫陈曾寿替我把“辞谢”和“应允”的台词都给我准备好。在旅顺的最后几天里,还有些其他的嘱咐,我都一律照办,一律点头。
我从此开始了对日本人百依百从的历史。这并非完全由于害怕,也不像后来关内某些报纸上揣测的“迫不得已”。固然自从和板垣打过交道之后,我有了“瓷人”的感觉,觉得处境有如踩着老虎尾巴,但另一方面,有了日本租界的七年生活,我的灵魂的根子已深深扎在这种特定土壤内。我相信要满足自己的欲望——从最低的生命安全到最髙的复辟清朝,只有借用日本人的势力,求得日本人的庇护和慷慨。我这种思想经过胡嗣瑗、陈曾寿这些重新得到我宠信的旧臣的一番引经据典,很快就明确地树立起来,而且扫掉了满天愁云。
胡、陈等人这时又自由地回到我的身边。虽然他们的复辟大清的主张失败了,“正纪纲”、争用人权等等也未成功,但是他们对于能回到我的身边任职是满意的,因此就劝我不要着急,举出历史上晋重耳、汉刘秀等等的例子说明,中兴大业都免不了委曲求全。
这时,表示后悔的罗振玉也如此主张,商衍瀛则以“老祖”的乩语证实这个想法的正确。有了这些理论和预言,我的懊丧心情逐渐平复了,甚至郑垂的通权达变论我也认为有道理。最后,我不再对“执政”的称谓觉得是侮辱,而看做是通往皇帝宝座的阶梯了。
这种思想,反映在我叫陈曾寿写的两篇不可少的祭文中:
祭告关帝文
伏维护国英灵,赫昭显应,深蒙加被,久矢皈依。今以丰镐旧邦,渝于水火;群情推戴,勉为其难。拨乱反正,懔大义于春秋;尝胆卧薪,效畏天于勾践。变五铢钱之业,窈有慕于前规;秉九顿首之诚,惟祈夫灵佑。
祭告列祖列宗文
二十年来,视民水火,莫由拯救,不胜付托,丛疚滋深。今以东三省人民之拥戴,邻邦之援助,情势交迫,不得不出任维持之责。事属创举,成败利钝,非所逆睹。惟念自昔创业之君,若晋文之于秦穆,汉光武之于更始,蜀先主之于刘表、袁绍,明太祖之于韩林儿,当其经纶未展,不能不有所凭借,以图大举。兹本忍辱负重之心,为屈蠖求伸之计,降心迁就,志切救民;兢兢业业,若履虎尾。敢诉愚诚,昭告于我列祖列宗之灵,伏祈默佑。
我的“降心迁就”和“兢兢业业”的表演,由逼真、认真而日趋神形合一。
三月一日,“全满洲会议”的请愿代表等九人到达旅顺,这是上角说的第一次“请愿”,是要辞退的,我于是拿出了第一次用的台词表演了一番,并且把那个三天前写好的台词交给了“代表”们:
予自经播越,退处民间,闭户读书,罕闻外事。虽宗固之玷危,时轸于私念,而拯救之方略未讲。平时忧患余生,才微德鲜。今某某等前来,猥以藐藐之躬,当兹重任,五中惊震,倍切惭惶。事未更则阅历之途浅,学未裕则经国之术疏,加以世变日新,多逾常轨,际遇艰屯,百倍畴昔。人民之疾苦已臻其极,风俗之邪诐未知所届。既不可以陈方医变症,又不可以推助徇末流。所谓危急存亡之秋,一发千钧之会,苟非通达中外,融贯古今,天生圣哲,殆难宏济,断非薄德所能胜任。所望另举贤能,造福桑梓,勿以负疚之身,更滋罪戾。
三月五日这天,“代表团”二次出场,人数增加到二十九名,张燕卿、马涵清、林鹤皋、谢介石、赵仲仁和蒙古王公凌陛等人都来了。于是我又拿出了另一个台词,表演之后交给了他们。这里面说,“承以大义相责,岂敢以暇逸自宽;审度再三,重违群望。”并且说,“勉竭愚昧,暂任执政一年,一年之后,如有陨越,敬避贤路。傥一年之内,宪法成立,国体决定,若与素志相合,再当审慎,度德量力,以定去就。”
“代表”们当然也有备好的台词,表示了同意。当天,胡嗣瑗和后赶到的前内务府大臣宝熙,押了行李先去长春准备。次日,我和婉容以及郑、罗等人先到汤岗子,张景惠和赵欣伯等人也到了这里来迎接。过了一夜,动身去长春,三月八日这天的下午三时,火车到了长春站。我的脚踏上了长春的站台,我的神形也达到了完全合一的程度。在军乐声中我看见了一列列的人,手里握着太阳旗和板垣给我看过的黄色旗子,在这种行列间发现了一群拿着黄龙旗的跪在地上的满族,我竟忽然流下泪来……
汽车穿过了沉默的街道,穿过了扎着纸花的粗陋的彩牌楼,把我送到一座古旧的院落中。这是从前清朝道尹衙门的旧房子,这就是匆忙拾掇出来的“执政府”。第二天,在这里举行了所谓执政就职典礼。关东军的本庄、三宅光治(参谋长)、板垣(高级参谋)、石原莞尔(参谋)和“满铁”总裁内田康哉一律参列。参加典礼的旧臣除了郑、罗之外,还有商衍瀛、宝熙、陈曾寿、胡嗣瑗、万绳栻、林棨、王季烈、三多、善宝、赵景祺、毓善、凌升等。同时登场的还有被称为“建国元勋”的张景惠、臧式毅、马占山、熙洽、张海鹏。那天我穿了西式大礼服,接受到场的中国人三鞠躬,我行了一鞠躬答礼,然后由臧式毅和张景惠送上黄绫包的“执政印”。郑孝胥代我念了“执政宣言”。完了就是接见外宾,内田康哉致“祝词”,罗振玉代我致答词。然后,到院子里升旗、照相。照完相,在院子里举行了庆祝酒会。
酒会未散,一个发光的秃头晃到了我的身边,我耳根响起了一种非常恭顺的声音:
“本庄司令官向孝胥表示了,要孝胥担任国务总理的重担。孝胥固辞不受,可是这是日本军方的意思,再说也要上头同意呀……”他把写得很整齐的任命书送到我的眼前,除了特任总理的之外,还有各部总长的。我自然又是点头,一声不响地在公文上签了字[24]。
经我亲手升起的“满洲国国旗”,像一块黄色的破补丁,贴上了祖国东北的天空。在这块天空下面,二百万平方公里的山河从此完全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三千万同胞成了地狱中的奴隶。日寇有了日后发动全面侵略战争的基地,为“南进”或“北进”铺起了启程的道路。
我当时即使能看出祖国人民以至东南亚人民将要为我付出的代价,但为了我的欲望,也是在所不惜的。一九三五年我做了“康德皇帝”,我的欲望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满足。这时,我不是完全看不到掠夺,不是完全听不到屠杀,但我仍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在整整十四年中,在人民的反抗、痛骂、怨恨和呻吟声中,我为了一项私欲——从君临天下的野心降到维持皇帝的招牌,再降到生命的安全——我尽力讨好强盗和凶手们,顺从地为他们效劳,给他们搽脂抹粉,把掠夺和屠杀都变为合法的行径。
我和强盗凶手们的第一个交换条件,是我和本庄繁签订的《日满密约》。在这项交易中,日本人允许承认我为“满洲国”的“元首”,我允许就任“执政”后实行这五项条款:
一、将满洲国的国防及维持治安权委托于日本;
二、日本军在国防上认为必要时,得以管理满洲国的铁路、港湾、水路和空路等,并得增设;
三、对于日本军所需要的各种设备,满洲国须加以援助;
四、推荐日本的贤达名望之士为满洲国参议;
五、以上各条,作为将来两国向正式条约的基础。
根据这个密约,一九三二年九月十五日新任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带着“日本驻满洲国大使”的头衔来到“执政府”的“勤民楼”[25]上,煞有介事地宣称日本承认“满洲国”,并且签订一个公开的“日满议定书”:
日本政府因确认满洲国系根据其住民之意志而自由成立一独立国家之事实,而满洲国又宣言中华民国所有之国际协定,凡可适用于满洲国者,概予以尊重之事,故日本政府及满洲国政府为使日满两国间永远巩固其善邻关系,并互相尊重其领土权,以期确保东洋和平起见,乃订立左之协定:
(一)满洲国除将来日满两当局未另缔结协定外,对于满洲国内之日本国或日本臣民根据从来中日间之条约协定及其他公私契约所获得之一切权利利益,应予以确认尊重。
(二)日本国及满洲国对于缔约之一方其领土及治安蒙一切之威胁,确认为缔约国之他方之安宁及存立亦同时受威胁之事实,故约定两国共同以任国家之防卫,为此所需之日本国军乃驻扎于满洲国内。
……
原来的密约成了议定书的不公开的附件,在议定书的烟幕下,日本“主人”从我手里拿去了一切要拿的东西。
根据“主人”的意志,我亲手“裁可”了他们需要的和拟好了的一切政策法令。为了奴役和镇压东北人民,经我“裁可”了“治安警察法”“暂行保甲法”“暂行叛徒惩治法”“思想矫正法”“保安矫正法”……建立了各级警察机构,豢养着十万多名警察,在日本警官和特务们操纵下,制造了一连串的惨案。
经我“裁可”,把全东北划为十二个军管区,先以所谓“寓征于募”的办法,后来实行“国兵法”,强征东北青年当炮灰,组织“讨伐队”,“搜查班”,采用“集家并村制”,制造“无人区”,协助日本侵略进攻华北,侵犯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在一九三二至一九四四年间,杀害了杨靖宇、赵尚志、王凤阁等抗日爱国的人民战士六万七千二百余人,烧毁住房三千一百余处,屠杀居民八千八百余人。
一九三七至一九四二年间,经我“裁可”了“物价物资统制法”“株式会社法”“钢铁统制法”“矿业统制法”“重要产业统制法”“物品贩卖统制法”“贸易统制法”,把所有行业统交到“满洲产业开发株式会社”等六十家日本财阀手里。同时,又“裁可”了“米谷统管理法”“粮谷管理法”“特产物专管法”和一系列的“税法”“储蓄法”“金融法”。每年强征粮食,输日和交关东军,数量年年增加,一九四四年增到一年强征粮八百万吨。到一九四四年止,滥发钞票一百二十多亿,苛税四十七多亿,强迫储蓄八十多亿,公债三十三多亿。
一九三七年,又签订了“日满拓植条约”,规定日本在二十年内移民五百万人。到一九四四年实移了三十九万人,强占土地二千六百五十万公顷。
我颁布了所谓五大诏书:“即位诏书”“回銮训民诏书”“国本奠定诏书”“建国十周年诏书”“时局诏书”,将“日满精神一体”作为学校教育方针,建立“神社”,规定了东北人民要称日本为“亲邦”,深入奴化思想教育。
我“裁可”了“劳动统制法”,实行所谓(公务员)“勤劳奉仕”“学生奉仕”和“全民皆劳制”(十八岁~五十岁),每年强征奴隶劳工五十万以上。一九四四年辽阳市的一次“防水事业”强征两千名青年中,其中就有一百七十人因过劳而死亡。
我“裁可”了“鸦片法”,据此各地设立专卖公署及十几个大制毒厂,据一九三七年统计,种烟面积四百六十二万一千亩,年产一千多万两,烟民登记的有八十一万余人。鸦片获利在一九四四年的收入是一点一四亿元,成为日本军费的一项重要来源。
最后,还有“日满华宣言”“日德意反共同盟协定”的参加,和德意日的“防共协定议定书”的签订……
在密约掩护下,由日本统治者直接犯下的滔天罪行还没有在这笔血腥账之内。
在那十四年间,“傀儡皇帝”曾经成了我的绰号。诚然,一切听从别人的摆布,这像是个傀儡的行径。但是,肯于听从,而且为了某种欲望而自以“听从”为得计,这正是“傀儡”的灵魂。
三月九日和我一起登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傀儡。但同时又都具有灵魂,而且各有一套理论,作为以升官发财或复辟满清(大清)为目的的行动根据,各有具体的思想活动,使他甘愿听从摆布并自以为得计。这里面有于冲汉的“成者王侯败者寇”,袁金铠的“不甘寂寞”,赵欣伯的趁火打劫,郑垂的“通权达变”。臧式毅的话最有代表性:“中央既无抗日心理,区区如我又将如何……”
我和他们不完全相同。我不是为了升官发财,而是为了复辟。后来我的目标由复辟降低到只求苟全性命,我的理论也与别人不同,因为我认为“我在,即大清在”,我即国家和大清,我自己就是国家的化身。我,是最高利益的代表,我爱自己的生命,就是爱“国”。为了保存我自己,我可以牺牲一切——除了我自己之外的一切。
所以,十四年的血雨腥风没有使我的灵魂感到不安,所以,我欠下祖国人民一笔不能偿还的血腥账,直接间接地造成祖国人民一千万人口的死亡和相当五百亿美金的财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