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板的中西人文假设(1 / 1)

此外,在法国的感性加理性的观察,又生发出一堆让人惊愕不已的乱码。

法国私营企业的运行制度竟然全是典型的君王独裁制。理由有三:一、老板的权力与君王一样是终身制,他可以天经地义地一直干到死才撒手放权;二、企业帝国最高权力的移交是世袭制,儿子天经地义世袭当老板;三、一言九鼎的老板任免所有职员,与“皇帝朝廷命官制”别无二致。这样,就迫使法国人以及所有在民主体制下的公民,生活在“一国两制”的尴尬中。在政治生活中享受民主自由(可以像温蒂那样自由地骂总统),但在经济活动中被迫接受专制独裁(如温蒂那样一骂老板就丢饭碗)。

专制与民主,如同水火交加于同一个人,精神岂能不被撕裂?

纳闷的是,西方历代思想家们,没有见到他们批评老板的独裁制,没有听到他们指出老板“并非天使”因而会滥用经济权力而导致邪恶,更没有看到他们开出分权而治的药方来驱邪。

倘若用利益攸关程度来衡量,对于每个个人来说,老板远远重于总统。总统是虚,见不着。老板是实,可能天天要面对。总统出错,关系到的是一个阶层或者整个国家的负面效果,个人未必有切肤之痛;可老板不喜欢你,就立竿见影地针对着你与你的家庭的“民以食为天”的生计了。经济自由是人的第一自由,比政治自由更为重要。

不由得要问:西方启蒙运动思想家们在颠覆政治专制而设计现代民主制时,为什么没有扩展到颠覆经济领域的专制独裁制?更值得玩味的是,第一位提出公权力要分权的洛克说了一句广为引用的名言:“财产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否则人类必将进入灾难之门!”按照洛克的说法,老板的财产权是万万不可剥夺或“公私合营”分权的,不然人类将会大难临头。

回到东方,我们虽然从不说政治权力是邪恶的,但鲜明地贬抑商人的经济权力是不义的。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自战国开始就提出“重本抑末”(重农而抑商)的政策,整整延续了1000多年。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竟把商人当作犯人关起来,他说:“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做(即从商)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亚圣孟子说:“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中国民间谚语称“为商必奸”。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对商人的勾画是“商人重利轻别离”,即这等人全都是重利轻义之徒。按照中国的人文预设,老板乃是彻头彻尾的邪恶之徒。中国人的仇商恨富心理,像盼好皇帝一样是民族的集体潜意识。

不过,在西方的思想家中有一位认定老板是邪恶的,他就是曾被人类热烈拥戴过的马克思。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就提出一个共产主义的原则——剥夺剥夺者。资本家(老板)被他定义为邪恶的剥夺者。资本家在剥夺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过程中,原始积累了染血的资本。他们又残酷地剥夺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价值以无限扩张资本,因此“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些剥夺者受贪得无厌地攫取利润欲所驱动,会大规模地盲目生产,造成生产过剩而发生一次次经济危机,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社会溃败而导致最先进的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接着马克思开出了一个“剥夺剥夺者”的济世药方: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必须剥夺资产阶级的全部生产资料,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由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来代表劳动者的利益管理公有制。其美妙前景是,生产力的发展是“一天等于二十年”,物质财富如洪水般涌现,人人过着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并有个体充分自由的共产主义天堂生活。

然而,半个多世纪轰轰烈烈世界性的红色实践,马克思的预言未能实现,东欧、苏联治下的人们选择了走回头路——总统依旧,老板依旧,而中国选择了“改革开放”。

此外,几千年的经济史一再证明,重商主义是国家崛起的秘笈。经济学泰斗人物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论证,老板在自由市场中获得私利时会派生出一只“看不见的手”,同时为社会谋取福祉。

更扑朔迷离的是,经济领域只适合独裁式管理。所有私人企业的绝对权力不仅不导致绝对腐败,反倒非常具有竞争活力。以法国为例,凡受国家、工会等掣肘而被弱化了绝对权力的法国国有化企业,个个半死不活,肾虚亏损,远远不如私人企业。

唏嘘,老板的专制独裁与自私重利不仅无可厚非,而且要奋力维护!

乱码,又遭遇更乱的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