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西方“蓝眼睛”们写的关于政治权力属性的书本时,发现他们与我们“黑眼睛”所看到的迥然相异。
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认定政治公权力是中性的。若圣贤为天子,譬如尧舜禹等,定是朗朗乾坤、清明盛世,那就是好政治;若昏庸暴君当帝王,譬如夏桀商纣秦始皇等,必国无宁日、民不聊生,那就是坏政治。因此,数千年来中国人有个集体潜意识:祈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碰上个好皇帝治下的好政治生态。
西方最早的政治学著作当是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但最早涉及政治权力价值属性的是意大利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1513年成书)。《君主论》主张一个君主为了达到自己的统治目的,不要怕留下恶名,要敢于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那些非用暴力解决不了的事。在守信义有好处时,君王应当守信义;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时,或者原来自己守信义的理由不复存在的时候,任何一位英明的统治者绝对不能、也不应当遵守信义。它还告诉君王,“必须学会将这种品格掩饰好”,习惯于混充善者,敢做口是心非的伪君子。因此,有人说马基雅维利写了一本“恶棍手册”。马基雅维利是第一位站出来为权力之恶的正当性正名的人。他认为纵使是英明君王的公权力,天经地义、理直气壮地应该为“恶”的。
17世纪的英国霍布斯,他认为人类天性自私、暴戾、孤独,为了建立共同需要的契约秩序,要有一个如利维坦[1]似的威权来维护,以恶制恶。霍布斯从人性“性本恶”的前提来判断,得出“权力之恶绝对必要”的结论。
到了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了一个“人非天使”的假设,诠释了政治权力的基本性质。他说,人非天使,由人组成的政府当然也不是天使组群。人的本性决定了权力的本性会导向背离天使的邪恶。人必须有外在的制约,政府更必须有外在的控制,否则,就会从“必要的恶”转向“必然的恶”。他又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会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孟德斯鸠从“人非天使”的假设,得出了政府是必须受制约的“必要的恶”的推理。
20世纪的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在他的政治哲学中把君王、政府换成了同义的国家,他认为:“国家尽管是必要的,但必定是一种始终存在的危险或者(如我斗胆形容的)一种罪恶。因为,如果国家要履行它的职能,那它不管怎样必定拥有比任何个别国民或公众团体更大的力量。虽然我们可以设计各种制度,以使这些权力被滥用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我们绝不可能根绝这种危险。”波普尔在这里说的是民主制国家。他表达了无奈,权力滥用之恶是无法根除的。
一言以蔽之,400多年来的西方思想家对政治权力的假设完全不同于东方。他们认定国家或政府的公权力其本性不是中性的,而是邪恶的。这便是他们提出分权制的理论前提。
然而,从孟德斯鸠到波普尔,他们只是说“权力会被滥用”而定性权力为邪恶,可是为什么不彻底铲除这个邪恶,反而说这个邪恶是必要的呢?
在法国仰慕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的我,一直思不出个头绪来,满脑子是一堆理还乱的乱码。
[1]在基督教中的利维坦即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