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美心理学的哲学原理(1 / 1)

在艺术发生学中,通过实践和生产劳动的观点,我们已经打开了人的感性的心理学这本巨大的书卷。然而,要真正从头至尾认真地研读这本大书,领会其中的奥秘,则不但需要理解力,而且需要勇气。如果说,我们曾经大力强调“美学即人学”,并实际上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来进入我们的美学探讨的话,那么现在,我们已进入到了这样一个领域,在这里,“人学即美学”。“人”不是一个可以随口说说的字眼,人的精神也绝不像一架组合精密的机器,可以将其各部分大卸八块,检查它到底丢失了哪一个零件;一谈到人和人的心理,我们就必须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那样,将自己的全身心都投入进去,去体验,去回忆,去感受。无数的往事涌来,搅动着哲学的平静,人世中悲欢离合的浪涛向人们展示了人类心灵的深渊。这是一个创造的领域,一个需要人生阅历并呈现着生命本身的动人光辉的领域,它可以想象为哲学的心灵在生活的大海上所作的一次航行冒险。

此外,就理解方面来说,审美心理学也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心理学问题、实验心理学问题,乃至作为一般社会学分支的社会心理学问题。它是一个意识形态学和精神现象学问题,它必须上升到人的哲学(哲学人类学)才能为自己找到正确的答案。在这方面,它与艺术发生学是一脉相承的,这两者所依据的是同一个哲学原理,即从人的实践、劳动中引出人的自由本质。

如前所述,首先,我们已经肯定了人的本质在于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其次,我们又推导出,人的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独立自主性的精神世界,包括艺术和审美的世界,它正是物质生产劳动的精神方面的升华,是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而历史地形成起来、分化出来的。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生产活动的艺术和审美活动,与物质生产劳动具有某种共同性,它们都是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统一,都是一种实践活动;但另一方面,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又具有截然不同的特点,也就是说,艺术生产(和审美)中的主客观统一已经不像在物质生产中那样,必须使主观最终统一于客观,而是相反,客观必须要统一于主观了。对于这种“逆转”现象的研究,除了从现实历史的艺术发生学上探讨其成因(如我们上一节所论述的)之外,对意识本身的精神本质作一种现象学上的考察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工作。

的确,如果人类意识的形成作为一种精神现象不是本质上就包含着使客观统一于主观的倾向,那么它在独立出来之后也不可能具有这样一种特点。意识作为意识,有它自身最内在最根本的结构,这种结构使人的心理区别于动物的心理,使人在行为上也体现出能动性、实践性,使人的实践一开始(哪怕是最原始的物质生产)就具有使客观统一于主观的方面或因素。这个结构就是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同格结构,它导致对象意识同一于自我意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