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弗罗姆《逃避自由》
人天生是自由的,但他必须时时克服逃避自由的欲望,必须将这自由当作他毕生的使命来努力追求,这就是做一个人。
在一般人看来,自由仅仅是一个摆脱外在束缚的问题,只要解除了外来束缚,人是否能达到自由几乎是不成问题的;每个人都在一心追求自由,而每个人也都不言而喻地知道自己的自由是怎么回事。然而,出生于德国的美国哲学家、著名精神分析学家埃利希·弗罗姆在其《逃避自由》一书中,却提出了一种看似荒谬的理论:并非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自由,恰好相反,世界上有无数人正在想尽一切办法像逃避瘟疫一样地逃避着自由。其实,问题本来十分清楚:如果说自由本质上并不是对他人自由的否定,也不能靠压迫别人而取得,那么说一切人都在有意识地追求自由,就很难解释数千年文明史中充斥着奴役、屈辱、侵害、残杀这一事实。弗罗姆认为,这一事实除了有它的社会历史原因(经济、政治、文化上的)之外,还有它在人类心理结构中的根源,因此必须研究人对于自由的逃避心理机制。
弗罗姆把自由区分为两种,一种是消极意义上的自由,一种是积极的自由。消极的自由是指“摆脱束缚”,首先是摆脱人的本能的束缚。这种自由是与人俱生的,它构成“人类文化产生的条件”[106],但这种自由带有它本质上的“模棱两可性”。它是以人的本能的弱化及其所导致的人的危险状态为前提的:本能不再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人不得不自己为自己的生存而忧虑、而操心,人与自然相分裂、相对立。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自由概念也具有这种消极特点,“一方面,人日益摆脱外在权威获得了独立;另一方面,人日益孤独,并滋生了个人无意义感和无权力感”(第57页),人与人相分裂、相对立。在这种状况下,“自由即是怀疑,即是过一种没有意义和方向的生活。此时,这些不可阻挡的趋势就出现了:逃避这种自由,或屈从,或与他人及世界建立某种关系”(第56页)。
弗罗姆认为,“积极的自由”意味着“自由自在”,它是对上述消极状态的摆脱,即“通过爱和工作使自己自发地与世界联系起来,借此表现自己的情感、感性和理性等方面的能力,在不放弃自我尊严和独立性的前提下实现自己、自然、他人三者之间的融合”(第186页)。在这里,弗罗姆把“爱”与罗曼蒂克意义上的自私的爱、把“工作”与为谋生计的强迫性工作严格区别开来了,前者是建立在对人格的尊重上的自发性活动,是平等的爱和创造性的工作,后者是取消人格的占有和被占有,是机械被动的工作。所以,“积极的自由在于全面、总体的人格的自发性活动”(第333页)。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弗罗姆陷入了困境。他承认自发性是“心理学上一个最棘手的问题”。什么是“自发性”?用他的话说,自发性是“自我的一种自由活动”(第334页)。但这样一来,他用自发性来规定积极的自由就成了一种循环论证了,而他对积极的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区分也就失去了哲学上的根基,弗罗姆为克服自由的消极面而向人们提出的积极的自由这一概念并没有多少新意,他关于“爱”和“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自由所固有的基本矛盾——个体化和孤独感之间的矛盾化为乌有”(第338页)的信念,听起来倒像是天主教的“爱”和新教的“工作”这两个概念的乌托邦式的重申(尽管他自己深刻揭示出天主教和新教是靠逃避自由来消除矛盾的)。因为,既然人们以往曾自认为是完全“自发地”、立足于“人格”并出自“良心”而干的事,在弗罗姆看来许多都是不自觉的、被迫的(甚至被自己的良心所逼迫),那么,单凭一个抽象的“自发性”概念(它本身还要由自由概念来规定),我们又怎能把爱与自私、把创造性的工作与强迫性的工作、把自由与逃避自由区别开来呢?即使区别开来了,又如何担保这种区分不被后人所抛弃,而把我们今天自以为是积极的自由恰好视为是对自由的逃避呢?
不过,我们可以暂且把这个问题存而不论。弗罗姆这本书最大的贡献却在于,他深刻分析了(消极的)自由的双重性格,并解剖了人类在承担自己的自由时所感到的矛盾心理。他指出,欧洲近代历史就是个人主义的自由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历史。
如果说,文艺复兴代表了这一自由观念的积极方面——自尊、独立自主、自我实现等等,那么宗教改革则代表了这一自由概念的消极方面——孤独、怀疑、虚无主义和软弱无助。发展到现代,随着工业社会的崛起,个人的日益机械化、平均化、渺小化,自由的这两个方面就日益蜕变为对自由的逃避,形成了广泛存在的“极权主义性格”:要么是唯我独尊、视人民为草芥和工具,这就是施虐狂;要么是蔑视自我,崇拜权威,这就是受虐狂。而这两者归根到底是同一心理变态机制的两面,它们不可分割地存在于同一个具有极权主义性格的人身上。这种现象特别在希特勒及其纳粹党徒们身上得到了触目惊心的体现。纳粹心理分析是弗罗姆在本书中用来论证自己理论的最生动有力的例子,这不仅因为本书写作于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1年),作者刚刚逃离德国,对所经过的事件有真切的体会,而且因为这个例子本身具有超时代、超国界的典型性。为什么法西斯主义会在一个现代民主国家的大选中获得胜利?这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在本书中得到了相当透彻的说明。作者指出,这一事件固然有其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诸方面的原因,但如果仅停留在这些方面的分析上,则还无法把握这段历史过程的内在脉络。我们必须深入到德意志民族的深层心理中去,这种心理结构往往是无意识地以种种改头换面的形式发挥着稳固的作用,它与人们参加某一政党的比例,与这一政党所公开发表的宣言,与人们日常口头承认、内心也自以为相信的宗旨,甚至与人们经济上实际获得的利益都并不完全一致,有时还会相反。具有极权主义性格的人完全可以承认民主制度,但当他一遇到一位像希特勒那样具有“魅力”的人物,他就会像中了魔一样地跟着走,并振振有词地为自己的改变信仰而找到“合理化”的理由。很明显,人们陷入极权主义、权威崇拜,这比努力保持自己的自由要舒坦、“自在”得多,特别是在大多数人都这样做的时候;因为它不用自己思考,不用负责任,不但个体因人数众多而分有了群体的强大,而且就个体本身来说也显得“充满了信心”“摆脱了怀疑”,甚至感到自己的生活“有了意义”,因为自己可以献身于一个自己所拥护的“理想”目标而感到“充实”。人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地丧失了自我,成了某种政治野心的驯服工具。
毫无疑问,自由是一个虽然不可定义,却是每个人都切身感到的东西,甚至是一种摆脱不掉的“宿命”。法西斯主义的例子所说明的,并非人真的可以摆脱自己的自由,而是意味着,自由并不是心里想想、口头上说说而已的轻松事,它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对有些人甚至是一个不堪忍受的负担。然而,即使他自己把这一重担推卸给一个外部的权威,他仍然是自由地作出这一选择的:他自由地使自己陷入了不自由;但他却欺骗自己,似乎不自由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而对自由的真正渴望则被自己压抑到内心深处,成了一种畸形的变态心理。此外,自由也不是每个人只要“从自我出发”就能达到的事。如果一个人不对自己的“自我”进行反省,那么他的“自由意志”很可能恰好就是他受奴役、被奴化的标志。当他的“自我”本身就是由世俗舆论、传统道德、社会偏见塑造而成的时,他越是维护自己行为的一贯性、“凭良心做事”,就越是陷入机器人式的不自由境地,并且成为压制(自己和别人的)自由的工具。现代民主社会使人能够排除外部权威的影响和支配,但却无法使人自觉地排除自己心中权威的奴役,这就埋藏着法西斯主义卷土重来的隐患。最可怕的并不是凭借武力镇压和控制建立一个压迫人的极权社会,而是千百万人“自愿地”“自觉地”甚至于“英勇地”为极权主义效劳和献身。在历史的某些阶段上,生而自由的人民唯一的愿望就是有一个强有力的、“像样的”独裁者来压迫他们、统治他们,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在“文革”结束10年后的今天,不是还有许多人由于失去了一个可以“无限崇拜、无限敬仰”的绝对权威而茫然若失,感到难以忍受的“信仰危机”,感到内心的空虚和自身的无依无靠吗?中国两千年儒家传统文化对中国人“主体意识”和“自由人格”(如某些人爱说的)的培植,却产生了阿Q式的虐待狂—被虐待狂的畸形的国民性,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鲁迅语)的循环交替,对此我们是否也可以作一点精神分析呢?
弗罗姆这本书打破了我们对于“自由”这一字眼的玫瑰色的幻想,而展示出它**裸的、使人难堪但却促人奋发的真面目。自由并不是和气生财、与世无争,也不是为所欲为,进退裕如,它面前没有一式的点头微笑,它身后也没有显赫的尊荣;自由包含着对长期孤独的忍受,对自身价值的寻求,对个人人格的解剖,对心理平衡的打破,和对满足感、安全感的超越。自由的人怀疑一切而不失奋进,勇于负责而不受拘束,善于创造而不狭隘,独立不倚而又平等待人。人天生是自由的,但他必须时时克服逃避自由的欲望,必须将这自由当作他毕生的使命来努力追求,这就是做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