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水少、水脏”等水资源问题日益严重。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日益成为经济发展和人类聚居的主体,水资源问题在城市表现得更为紧迫,且有愈演愈烈之趋势,同时衍生出许多新情况,导致21世纪中国水资源问题更加严峻。
(一)水资源数量的短缺
短缺,是指相对水资源的现实和规划需求而言,水资源供给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的需求。随着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水资源供求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已充分暴露。直接影响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缺水范围扩大,程度加剧。据初步分析,在全国660个城市中,缺水城市达333个,严重缺水城市达114个,平均缺水率近10%。美国民间著名的智囊机构——世界观察研究所发表的一份报告中称:“由于中国城市地区和工业地区对水需求量迅速增大,中国将长期陷入缺水状况。”据水利专家预测,我国的缺水高峰将在2010—2020年出现,乐观地估计2020年将缺水300多亿立方米,若不超采地下水,不引用未处理的污水灌溉,缺水总量可达500亿立方米。届时我国可能出现全局性的大面积水荒,淮河、辽河和海河在枯水期将更加黑臭,长江和珠江的污染河段将超过一半,太湖等湖泊营养化有可能形成不可逆转、难以收拾的局面。而且,目前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然很高,达到19%,接近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个别地区更高,例如,1995年松花江、海河、黄河、淮河等流域开发利用率已达50%以上。据预测,到2050年全国地表水资源利用率为27%,除西南诸河利用率较低外(12%),其他各流域均超过20%,特别是海滦河、淮河及黄河地表水资源利用率均超过50%,分别为62%、60%和56%。为此,有专家警告:“20年后中国将找不到可饮用的水资源。”
(二)水资源质量的下降
水资源是量与质的高度统一。21世纪的中国城市不仅面临着水量的危机,同时水质危机更加严重,甚至因水质问题所导致的水资源危机已经大于水量危机。城市是区域中的城市,城市的水源多来自周边区域的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然而目前无论是地表水还是地下水,水质污染都非常严重。
从地下水水质看,根据2006年国家对163个城市地下水的水质监测结果,主要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以良好——较差为主。深层地下水水质优于浅层地下水,开采程度低的地区地下水水质优于开采程度高的地区。在开展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125个城市中,主要监测点地下水水质呈恶化趋势的城市有21个,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华东和中南等地区,而水质呈好转趋势的城市仅仅9个。在开展深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75个城市中,地下水水质呈恶化趋势的城市12个,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水质呈好转趋势的城市有5个,呈零星分布。
从地表水水质看,根据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际监测的七大水系的4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1%、32%和27%。其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等。
日益严重的水污染不仅极大地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本已严重的水资源短缺矛盾,城市取水日益困难,城市水资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根据统计,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月均监测取水总量为15.9亿吨,达标水量11.5亿吨(占72.3%),不达标水量4.4亿吨(占27.7%)。
(三)水资源时空与消费分布的不平衡性
世界资源研究所认为,淡水丰富一词掩盖了它在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并且常常和经济、人口在地区上的分布不相协调。一个国家和地区尽管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是否够用关键还取决于在人类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可利用的淡水量。我国水资源的利用和消费存在严重的时空差异,这种时空差异导致部分地区的水资源尤其是城市水资源的严重短缺,这才是最为本质和最为迫切的问题。例如,中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而逐步加剧的,黄河断流、北京城市用水告急就是北方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集中表现。粮食增长主要在北方,但南方水多、北方水少,产粮区与水资源不相匹配的矛盾尖锐化,更加剧了城市的水资源短缺,导致各城市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缺水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制约因素。于是,人们不得不想方设法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缓解这种水资源分布不平衡所带来的系列问题,例如,南水北调、乡水城用工程。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各种优质的水资源开始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从贫穷落后地区转移到发达地区。可见,在城市水危机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这种危机局面及其引发的后果已经逐渐波及广大农村。
(四)水资源灾害的频繁性和严重性
受季风气候的强烈影响,我国降水和径流的年内分配很不均匀,年际变化大,少水年和多水年持续出现,导致旱涝灾害频繁,平均每3年发生1次较严重的水旱灾害。据《明史》和《清史稿》资料统计,明清两代(1368—1911年)543年中,范围涉及数州县的水灾共有424次,平均每4年发生3次,其中范围超过30州县的共有190年次,平均每3年1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洪涝灾害年年都有发生,只是大小有所不同而已。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10年中就发生大洪水11次。这种水资源灾害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损失。例如,1998年的大洪水影响范围比较广,持续的时间长,涉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江西、湖南、湖北、黑龙江、内蒙古和吉林等地区受灾最重。最终导致农田受灾2229万公顷,死亡415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551亿元。2008年初突降南方数省的暴风雪也带来严重灾害。在这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截至当时,已造成129人死亡,4人失踪,紧急转移安置166万人;财产损失方面,农作物受灾面积1.78亿亩,倒塌房屋48.5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严重的水灾和旱灾不仅带来农作物等农村经济的损失,同时已经波及城市。由于城市是区域经济的集聚体,城市的经济损失也将逐渐超过农村。例如,2007年7月18日,济南市遭遇罕见大暴雨,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灾死亡人数达到34人,失踪人员4人,受伤达到1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