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省份按经济地理划分为: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10个省市。鉴于城镇化是区域性的过程,考虑到区域的相对完整性,我们把北京、天津、河北作为一个区域单元,把上海和江苏作为一个区域单元来考虑。各省区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集中在1990年代后期,当时各省城市化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如1996年浙江省城市化水平为32%,江苏省为33%,共同的问题是城镇小型化、布局分散化、管理粗放化,资源浪费、投资分散、效益低下、环境质量下降、区域内部差异扩大等。如何应对城市化快速发展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发展格局,有效指导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当时的主要目标。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江苏省的城市化水平从1996年的33%增长到2006年的51.9%,年均增长近2个百分点,浙江省的城市化水平从1996年的32%增加到2006年的56%,年均增长2.4个百分点。城市化量的扩张成为该阶段沿海省份的重要特点,上轮规划的重要作用之一是解决了省域规划从无到有的过程,在其指导下初步形成了省域城镇空间发展格局,指导了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当前,沿海发达地区面临着发展转型的巨大压力,发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控省域空间资源分配、推动经济转型的作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体制转型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城镇化发展速度的空间不平衡性仍然普遍存在,而这些不平衡性的存在是由特定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条件决定的。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在内的传统因素以及转型期出现的一些新的因素对我国东部省区的城镇化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东部省区城镇化的影响因素和各因素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市场经济起步较早的广东省随着城镇经济的活跃,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成为推动城镇化进程重要的直接影响因素;辽宁省由于产业基础等原因在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化发展较慢,各因素对城镇化的促进作用都偏弱;京津冀地区与福建省第二产业所占经济份额不高,体现出了非工业发展影响城镇化的特征;沪苏和浙江省呈经济综合发展推动城镇化的特点;而山东省体现为工业化促进城镇化的传统城镇化动力特征。
城镇化水平提高的根本动力是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的变动,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种动力要素的具体作用方式有所不同。研究发现,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在城镇化初期主要来自工业化,在中后期主要来自城市服务业的发展与新兴产业的创新。出现的城镇化动力替代以往一元或二元城镇化动力,成为新型城镇化动力机制形式。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社会基础、区位条件和发展背景不同,这些因素对各个省区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各省区的城镇化进程和动力呈现为不同的特征。
(一)东部省区城镇化现状概述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城镇化发展应“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达到51.3%,标志着我国社会结构步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十二五”时期正值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机遇期,既要关注城镇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张,更要加强对城镇化内涵与质量的考察与测度,避免冒进城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以城镇化的数量与质量协调发展来突显科学发展的主题,落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根主线。
东部省区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域,2010年人均GDP达到46354元,高于东北34303元、中部24242元、西部22476元及全国水平29992元,在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背景下,东部省区开发密度已经较高,其经济发展与当地资源环境矛盾也日益凸显,各省区都存在着城镇化的“质量短板”的问题亟待解决,转变城镇化发展理念及转变发展方式尤为迫切。因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需要更加注重城镇化的内涵与质量,克服粗放式、外延式城镇化倾向,克服单纯以城镇化率来衡量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不足。
在快速推进城镇化的“十二五”时期,不仅要关注城镇人口的数量增加,更要测度城镇化进程带来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复合效应。构建涵盖经济绩效、社会发展、居民生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空间集约、城乡统筹七个方面指标的省域城镇化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评价东部10省市城镇化质量,上海、北京、浙江得分较高,海南、河北较低,且东部省市在社会发展、经济绩效、生态环境项的绝对差距较大,在生态环境、城乡统筹、社会发展指标上的相对差距较大,在空间集约和基础设施指标方面差距较小。对照东部整体城镇化率和质量均分,各省域在人口城镇化率和城镇化质量协调对比上呈现“高—高”、“高—低”、“低—低”等不同类型。各省区差异化的城镇化影响因素表明东部10省区城镇化已具有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各省区已经进入个性化的城镇化发展阶段。各类型区域应针对各自差距在速度与质量关系上有所侧重,采取相应对策推进城镇化速度与质量的协调发展。
(二)东部省区城镇化影响因素
城镇化是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和体现,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受到区域发展基础条件、产业发展和体制背景等多方面的影响。就转型期我国东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而言,这些影响因素既有传统的城镇化推动因素,也包括转型期出现的新的城镇化推动因素。
1.传统的城镇化影响因素
城镇化水平受很多因素影响,如国土面积、人口密度、自然资源、经济基础等。就城镇化水平的动态变化而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的推进是主要因素。多位学者先后对不同时期世界各国城镇化水平与人均经济产出的数据分析表明,二者之间具有高度相关的指数曲线关系,或者验证了城镇化水平与人均GDP之间的正相关关系。钱纳里等人对1965年90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的关系的研究表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越高、工业化水平越高,城镇化水平也越高。由于区域基础和发展条件不同,我国不同省份的工业化与城镇化相关程度与演化程度呈不同的类型特征,城镇化与非农就业之间也存在差异。但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的推进无疑一直是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动力因素。
2.转型期新出现的城镇化影响因素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出现了许多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新动力,城镇化过程出现了与以前30多年不同的新现象,在东部省区体现尤为明显。在多元化动力机制共同作用下,可以把城镇化的驱动因素概括为以下几点:
(1)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对城镇发展和城镇化的影响作用日益明显,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区域和城镇的区位条件在市场体制下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2)随着沿海地区区域和城市经济日益活跃,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逐步升高,第三产业在推进城镇发展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可忽视的作用。
(3)户籍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流动,加速了城镇化进程。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允许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随着城市经济日益活跃,大量乡村人口涌入城镇,促进了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提高。
(4)城市建设资金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扩大,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吸纳渠道多元化。与改革开放前城市建设投资少、就业容纳力有限的情况相反,改革开放后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提供了充足的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资金,也使农民进城的门槛大大降低。
(三)东部省区影响因素指标选取
1.传统影响因素指标
人均GDP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这两个指标反映了城市的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程度,是国际上研究城镇化时较普遍采用的指标。本文选用这两个指标作为城镇化水平影响因素变量指标。
转型期新出现的影响因素指标
要考虑转型期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对沿海地区城镇发展起明显影响作用的指标,包括四类:
(1)反映区位条件的指标。现代的“区位”概念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地理区位,而更多地体现了与外界联系的紧密性及方便程度。东部省区的交通干线路网密度和海港吞吐量作为衡量其区位条件的指标。
(2)反映产业结构的指标。除选取第二产业增加值反映工业化程度外,选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来表示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变动对城镇化的影响。
(3)反映城市经济活力的指标。城镇居民较高的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较低的人均纯收入是引导人口城乡之间流动的重要因素,所以,选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作为另一个指标;失业的风险将会成为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的障碍,将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作为一个考察指标;由于外来人口在我国东部省区城镇化进程中有着特殊的作用,将外来人口(省外)占总人口的比重也作为考察指标之一。
(4)反映投资强度的指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因此,将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均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反映城市建设投资的指标。
(四)东部省区城镇化影响因子对比
在数据和计算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各省区主因子得分。数据表明,东部地区内部各个区域单元城镇化的主要影响因子及影响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对比各区域单元的主因子得分,可以将东部省份城镇化分单因子驱动与双因子驱动两种类型,前者包括辽宁、广东和沪苏,其中,辽宁和广东第一主因子得分高,而沪苏则第三主因子得分高;后者包括京津冀、山东、浙江和福建等省区,这些省区第二主因子和第三主因子得分均较高、各有侧重。
1.广东与辽宁的城镇化主要影响因素明显不同
广东省和辽宁省在第一主因子上的得分最高,但广东省是正值,辽宁省是负值。这表明广东省和辽宁省城镇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完全不同:辽宁省的交通干线路网密度、省外迁入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差在沿海7区域单元中都是最小的,而广东这三项指标则是7区域单元中最大的,有的是辽宁省的2倍多。
数据表明,第一主成分主要反映的是人口流动的强度和经济联系的便捷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的经济活力。主因子得分的差距表明,辽宁省在转型期经济活力不足,人口迁移不够活跃,省域城镇化进展相对不突出。这与辽宁省工业化特征有很大关系,辽宁省是我国的重工业基地,其工业化进程未经过轻工业的充分发展,直接迈入重工业阶段,产业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小城镇不发育,形成以大城市为主体的城市体系。而广东省则相反,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经济快速增长,蓬勃的工业化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城镇规模迅速膨胀,人口城镇化水平1982—2000年间年均提高2.0个百分点,是辽宁年均0.7个百分点的近3倍。因此,两省城镇化主要影响因素的差异最终可归结为工业化道路的不同。
2.京津冀与福建的城镇化具有明显的非工业化拉动特征
京津冀地区与福建省在第二主因子上均有较高的正向得分,在第三个主因子上有较高的负向得分,这说明二者的城镇化驱动力有一定的相似性。京津冀地区和福建省的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沿海7区域单元中排序处于最后两位,而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处于前列。这与两个地区工业相对不发达,第三产业发展相对较好的实际情况相吻合。
3.山东省的城镇化具有传统的工业化带动特征
相对于其他东部省区,山东省秉承了传统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即依靠第二产业的发展,由工业化带动城镇化。这一点表现在山东省的第二主因子得分为较高的负值,而第二主因子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亦为负载荷。相对于第三产业来说,第二产业在山东的发展更为强势。山东省虽为经济强省,但外来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在各单元中最低,仅为0.1%,说明山东省对省外人口的吸引力不强,城镇化主要是依靠工业化来吸引省内乡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这种转移是较缓慢的。
4.沪苏与浙江省属发达的综合经济实力推动型的城镇化类型
沪苏地区与浙江省同处长江三角洲,属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的地区,人均GDP和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较高,城乡建设资金充足。但这两个地区并不是中国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发达的乡镇和个体私营经济活跃的乡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人口乡村—城市迁移的动力和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