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的记者工作是相当辛苦的。议院的会议常常开到三更半夜,并且伴随着紧凑的、无休止的争论,当议员们结束会议回家时,记者们还必须将速记符号重写成一般字体,然后送到报社。记者们常常因为不停地书写而指头**。虽然轮班制能够给他们提供片刻的歇息,可是这不足以让他们的手恢复过来,接班的人必须在前一个人停止记录之前就到场,并开始记录,以免漏掉一些东西。
狄更斯以极度的专注力从事这项工作,“记者席上最迅速、最正确的人”这个赞语,并不是凭空得来的。当会议结束时,他常常变得清醒,不易入睡。他发觉夜晚的空气——也许应该是凌晨的空气——非常新鲜,他喜欢到街上逛逛,看那些白天不出来的人在夜的阴影下踽踽独行。他总是带着极大的好奇心,看着沉睡的房子、蜷曲在门阶上的乞丐、守夜的更夫,还有其他人。他从不担心自己的安全,相反,他对夜间漫步的爱好与日俱增,这个癖好给了他别人想象不到的收获。
狄更斯现在已经是《记事晨报》的一员大将,主编把任何重要的事情托付给他都会很放心。不久后,他被选中跟随约翰·罗塞尔——政党中一位大胆、有能力的领导人物——周游全国,以便报道罗塞尔在各地的演讲。狄更斯很赞赏罗塞尔,认为他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并且他的演讲极富感染力。狄更斯曾对当时的情况,有过一段记载:
我坐在马车上,在一大堆旗子、鼓、马夫和手推车之间进进出出,每一寸绿地都塞满宣传用的东西,群众正列队欢迎约翰·罗塞尔的到来。
在一个地方演说时,天公不作美,大雨如子弹般降下,我为了记下罗塞尔的演说,只好请两个好心的同事在笔记本上撑起一方手帕,就像是教会游行队伍的圆盖一般,以免雨水打湿了笔记本。
自从上次在爱丁堡得到教训以后,狄更斯每次的报道都特别注意争取时间。他每到一个地方先仔细研究地图和道路,找到捷径,并对沿路的驿站旅馆和马厩的出入口了解得一清二楚。狄更斯不仅把道路及沿途旅馆摸得很清楚,对于来往道上受人雇用的各种车辆也比谁都熟悉。这是难得的经验,他以此为荣,曾有过如下一段描述:“报界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同一段时间内,像我这样有这么多限时专送快马和邮递马车的资源。”
狄更斯与《泰晤士报》的记者常为了分秒之差,争得你死我活,有时还必须贿赂驿站的工作人员,让他挑选健壮一点的马匹。每到最后,就好像是一场竞争激烈的赛马。邮递马车以每小时50英里的惊人速度越过荒野,驰骋在死寂的长夜里,狄更斯坐在马车上,借着微弱的灯火,把速记符号转成文字。在几百英里奔驰中,他受尽考验和折磨。长此以往,因为马车颠簸时的巨大声响,狄更斯的听力有所下降,并且还患上了风湿痛。
在如此繁忙的工作中,狄更斯依然没有放弃写作。后来,《记事晨报》请他写一个新系列的小品文,狄更斯趁机提出稿酬的要求。碍于规定,报社没有答应,不过,他的薪水增加了,狄更斯对此比较满意。这些短篇小品文仍以“波兹”的笔名发表,后来结集出版,即后来的《波兹札记》。
这时候的狄更斯遇到了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她的名字是凯瑟琳·霍格斯。凯瑟琳的父亲是一家报社的主编,学法律出身,后进入新闻界,后来又成了一位音乐评论家。狄更斯经由工作原因认识了霍格斯先生,此后便常常到霍格斯家参与他们的家庭聚会。
霍格斯一家都十分热情好客,狄更斯在这里体会到了与比德涅尔家完全不同的氛围,他终于彻底从玛丽亚给他的痛苦中走了出来,他爱上了霍格斯先生的长女凯瑟琳。凯瑟琳比狄更斯小三岁,是个十分美丽的姑娘。霍格斯先生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叫玛丽,当时大约14岁,还有一个叫乔吉娜,当时只有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