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爷爷家
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他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相传荷马是古希腊两部著名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作者。
法布尔出生在法国南部阿韦龙省的圣莱翁镇,他是家中的长子,在他五六岁时,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法布尔被送到他的祖父家抚养。
他的祖父住在圣莱翁附近的马拉瓦,那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村子,坐落在一处高原上,有一片贫瘠的大理石岩山,很少有农作物或农家,祖父的屋子孤独地立在岩山旁长满了金雀儿草和石南树丛的高原上,附近偶尔还会有狼群出没,那是一个非常寂寞的地方。
在这被人遗忘的偏僻乡下,地势低洼处软软的,上面还经常浮着一层朦胧闪着暗光的水珠。因为土地过于松软,人们一脚踩下去时,常常感觉好像会陷下去一样。不过,这片洼地上长满了茂密的牧草,这些牧草是牛的好饲料,而牛是这里的人们的主要财产。
一到夏天,牧草布满了山坡,羊群日夜不停地在啃啮,牧羊人为了防止狼群的侵犯,就在周围竖起临时栅栏,等到这处的草吃完,就撤去栅栏,赶着羊群移往别处。
栅栏的中央通常有一座茅草搭成的牧羊小屋,小屋下面有车轮,可以随时移动。小屋边经常有两只脖子上带着钢钉项圈的牧羊犬来回巡逻,以防附近森林里的野狼偷袭羊群。
法布尔的祖父家有一间专门饲养家畜的小屋,屋里经常积满了牛粪,厚度几乎深达膝盖。积久发酵后就是很好的肥料。这间小屋里饲养着好几种动物,法布尔小时候时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景象:刚离开母体的小羊一蹦一蹦地试图站立,鹅在旁边叫个不停,一群鸡刨着地上的泥土专心致志地寻找虫蚁,母猪在一边喂食小猪。
这个地区气候非常炎热,农业不太发达。春天来临时,农人便在长满金雀儿草的高原上放火烧山,以草木灰作为肥料。靠着这种古老的耕作方式,这些贫瘠的土壤还能够栽种一些燕麦、马铃薯之类的农作物。相对肥沃的土地上,则会种植一些麻类植物,它们长成后用来纺纱织布,这是包括法布尔的祖母在内的当地妇人的主要工作。
祖父很会饲养牛羊,但对其他事则一窍不通。他是个很严肃的人,法布尔直到长大后还记得祖父不苟言笑的面容。法布尔后来回忆说:“他从不修剪头发,长发蓬松地披在肩上,平日懒得整理,偶尔用手指当梳子往后一拢,头上戴一顶小三角形帽子,穿一条到膝盖处的短裤,木底靴子的前端塞满了草,走起路来总是发出不太顺耳的声音。”
法布尔的祖母是个虔诚的教徒,经常戴着一顶当地妇女常戴的特别有趣的帽子,那是用一块很大的黑呢绒布做成的圆筒、平直形的帽子,很深,帽顶装饰着约六个金币大小的饰物,两侧有两条黑缎带垂下来,可绕过脸颊系在颔下,使这顶外形优雅但不太稳固的帽子不至于因走动而掉落下来。祖母的生活很单一,她每天想的事情全是一些家庭琐事,比如如何保存食品、织麻布、挤牛奶、做干酪、洗衣、照顾小孩、准备三餐等。她经常在左边腰带上插一根纺粗麻用的纺织杆,右手拿着另一根杆,时时用茶油润湿右拇指,巧妙地一边转动纺车的轮轴,一边还好像不知疲劳似的注意着其他家事。
法布尔长大后回忆起儿时冬天夜晚与家人们团聚时,总是对祖母的印象特别清晰而鲜明。据他回忆:
每当晚餐时刻一到,大人、小孩就在长桌边围成一圈,坐在一条条四脚长短不齐的长凳上。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一个碗和一把汤匙,桌子的尽端放着一个几乎和马车轮一般大的黑麦面包,用一块刚洗过还带有麻香的干净麻布包着。祖父用他自己专用的刀子,按照每人所需的分量,切下黑麦面包,然后分给大家。每个人将面包撕碎,放进碗里。
接着,轮到祖母了。
火炉上的锅里正烧着热汤,散发出令人吞口水的咸猪肉与芜菁混合的香味。祖母用一把镀锡的勺子把汤舀出来分给大家,一勺汤倒在碗里,刚好能够盖住面包,然后再分给我们几片芜菁和咸猪肉放在面包上。桌子的另一端放着小水缸,口渴时,大家可以自由取用。
那时候,我们大家都很能吃,尤其是当祖母亲手做的白干肉上桌时,总是被我们狼吞虎咽地吃得一干二净。
通常在吃过晚饭之后,祖母都会给孩子们讲故事。这些故事大同小异,但是内容都非常有趣,所以法布尔百听不厌。
祖母最常讲的是狼的故事,每当讲到狼如何凶狠残忍时,孩子们就毛骨悚然地挤成一堆。虽然害怕,但法布尔心里还是很希望有一天能看到真正的狼。不过那时候,为了孩子们的安全着想,他们只能在被允许的范围内玩耍,所以法布尔见到狼的机会几乎为零。
在法布尔的记忆中,祖父家是高原上唯一一户常住人家,除了牧羊人的移动小屋,他们没有固定的邻居。法布尔能够接触到的最多的生命体就是动物和植物,这也许在他幼小的心灵里为他日后的伟大研究埋下了契机。
多年以后,法布尔回忆那段幼年时光时,有一件事一直鲜明清晰地映在他的脑海里,恍如发生在昨日。
那时的法布尔穿着一套粗布缝成的童装,没有鞋子,一双赤脚总是弄得脏兮兮的,腰间用条细绳绑着一方手帕,用来擦拭汗水。但法布尔并不是个细心的孩子,所以他的手帕常常遗失。祖母无奈之下只好让他用袖子代替。
有一天,法布尔背着手,仰起头面对太阳,一个念头突然闪进他的脑海。在耀眼的大太阳下,他虽然被晒得头昏脑涨,但却像被明亮的灯光所吸引的飞蛾一般,面对着阳光不断地遐想。他在想,他应该怎样感受阳光,是嘴巴尝一尝呢,还是用眼睛看一看?
这是法布尔有生以来的第一个疑问。读者们请不要发笑,当时的法布尔真的面对着太阳开始研究起来。首先,他尽可能地张开嘴,同时闭上眼睛,这时耀眼的阳光消失了;接着,他又张开眼睛,同时把嘴巴闭紧,他看到了阳光。法布尔又重复了一次,结果还是一样。
这时候他确定了,他是用眼睛看到阳光的,而不是用嘴巴品尝阳光。当时的法布尔认为这是一项重大的发现。他当天晚上很得意地将这件事告诉大家,结果,孩子们哄堂大笑。在他们看来,这是人所皆知的自然界法则。祖母对法布尔的天真倒是报以温柔的微笑。
不久后,他又有了另一项大发现:他注意到每到傍晚时,草丛中就会有一种怪声发出,在万籁俱寂的黄昏,这种声音听起来非常柔美有韵律,但是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是小鸟在巢中的鸣叫声吗?好奇心强烈的法布尔渴望寻找答案,他立刻展开了行动。
大人们警告法布尔说:“傍晚时森林中会出现吃人的狼”,但他还是勇敢地去揭开这个秘密。
通过观察之后,他确定声音来自金雀儿草丛中,而且并不太远。他还发现只要他一发出其他声音,草丛中的声音就会马上消失。
法布尔连续观察了好几天,终于有一天,他蹲在草丛边,轻轻地拨开金雀儿草,看到了发声的东西,并捉住了它。那不是一只小鸟,而是一只蝗虫。法布尔把它带回去后,大家都说蝗虫可以烤来吃,不过法布尔认为与他长时间好奇等待的乐趣相比,好吃并不能让他兴奋起来。
祖父家的旁有一片菜圃,开满了各色美丽的花朵,这些花每天都盛开着,就像睁着大眼睛对人微笑打招呼似的。花朵谢了之后,会结出许多果实,法布尔最喜欢的是鲜红色的樱桃,不过他似乎只是对那样明艳的颜色感兴趣,因为他并不觉得樱桃有多好吃,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到底是哪种樱桃?
每当季节转换时,祖父都会拿出一把大圆锹在菜圃里挖东西,法布尔看到挖出来的东西很像他经常在家中食物袋里看到的球茎物,那是马铃薯。马铃薯的紫红色花朵、大大的卡其色果实在法布尔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非常鲜明的印象。
马铃薯花
就这样,六岁的法布尔经常好奇地睁大眼睛,观察他能看到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当白粉蝶停在甘蓝上,或小红蝶停在金雀儿草上时,他一定会好奇地查出植物名和蝴蝶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