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在左乳下方发现了一颗红豆状的脓包。再仔细一看,在这脓包周围,还有好些红色的小豆豆喷雾般地四处散落着。不过,当时也不痒什么的。只是觉得很可气,就在浴室里用毛巾使劲擦**下面,恨不得扒掉一层皮才好,但好像一点用也没有。回到家坐在梳妆台前,露出胸部对着镜子一看,不禁一阵毛骨悚然。说来,从澡堂走回家也要不了五分钟,可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小豆豆竟从**下蔓延到了腹部,波及足有两个巴掌大的地方,就宛如熟透了的红草莓。仿佛看见了地狱图一般,我顿时感到天昏地暗。就是从这时起,我已不再是以前的我了,也不再觉得自己是人了。所谓天旋地转,就是指的这种状态吧。我久久地呆坐着。暗灰色的积雨云悄无声息地裹挟了我的四周,我被从以前的世界中远远地隔绝开来,就连外界的声音听起来也是那么微弱、幽远。而恍如置身在地底下的郁闷时刻就是从这时开始的。不一会儿,就在我打量着自己在镜中的**身体时,仿若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般,这儿、那儿,都冒出了好多小红豆,从脖子周围、胸脯、腹部发展到背部,像是在绕着圈似的极速铺开。我调整镜子的角度,对着后背一看,天啦!只见雪白的背上就像天女散花似的,长满了小红豆。我不由得捂住了脸。
“竟然长了这种东西……”我拿给他看。当时正是6月初。他穿着短衫和短裤,一副刚干完了今天工作的样子,怔怔地坐在办公桌前吧嗒着香烟。一听我说完,他就站了起来,让我转身对着他。他眉头紧锁,仔细地端详着,用指头到处摁了摁,问我:“痒不痒?”“不痒。”我回答道。真的,一点也不痒。他扭着头想了想,然后让我站在套廊上正当夕阳的地方,来回转动着**的身子。他仔仔细细地来回察看着。对于我的身体,他总是很留意,甚至到有些琐碎的地步。他尽管话语不多,但从心底里疼我。我也深知这一点,所以,即使被带到套廊的明亮处,**着害羞的身体,任凭他忽而朝东忽而朝西地来回转动,我也反倒像在祈祷一般,内心平静如水,无比踏实。我就那样站着,轻轻闭上眼睛,恨不得到死都不睁开。
“这可就不懂了。如果是荨麻疹,照理说会痒的呀。不会是——麻疹吧?”
我凄切地笑了,一边重新穿上和服,一边说道:
“没准,是有点皮肤过敏吧。因为我每次去澡堂,都会很使劲地擦胸脯跟脖子。”
兴许是吧。大概就是那样。说着,他就去了药房,买来一管白色黏稠状的药膏,一声不吭地用手指抹上药膏,涂在我的身上。倏然间,我的身体有着凉丝丝的感觉,心情也稍许变得轻松了。
“不会传染吧。”
“别担心!”
话是那么说,但他悲凉的心情——尽管分明是因为怜惜我——却从他的指尖发出一阵响声,痛苦地回旋在我溃烂的胸部,并且打心眼里祈祷着我早日康复。
一直以来,他都小心翼翼地庇护着我丑陋的容貌,对我脸上那无数可笑的缺点,他不曾开过一句玩笑。真的,从未取笑过我的长相,而总是一副晴空般清澄而专注的表情,说道:
“我觉得你长得很美哟。我,喜欢。”他甚至常常这样叨念着,让我感到不知所措。
我们是在今年三月结婚的。我们俩是那么软弱、寒碜、害羞,所以,于我而言,“结婚”这个词,显得很有些做作和浮夸,很难泰然自若地说出口来。首先,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我这样的丑女人是远离姻缘的,尽管在二十四五岁之前,还有过两三次机缘,但每次要有结果时都告吹了。说来,我家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不过是由母亲和我们姐妹俩组成的弱女子家庭,所以,美好的姻缘是指望不了的,而毋宁说是非分的梦想吧。到了二十五岁时,我算是醒悟过来,下定了决心:即使一辈子结不了婚,也要帮助母亲,养育妹妹,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生存价值。妹妹与我相差七岁,今年快二十一岁了,既聪明能干,也不再任性,越来越是个好孩子了。所以,我要给妹妹找个进门的好夫婿,然后自己出去自谋生活。而在这之前,我要一直待在家里,把所有的家计和社会交往承担下来,全力守护住这个家。一旦打定这个主意,此前搅得内心不安的烦恼全都烟消云散了,痛苦和寂寞也远离我而去。我在打理家务的同时,还去努力学习裁缝,以至于附近的邻居开始向我定做一些孩子们的衣服了。就在我逐渐找到将来自谋生路的手段时,有人向我介绍了现在的他。中间做媒的,是所谓先父的恩人,因为有这样一层人情关系,所以很难一下子回绝。从介绍的情况来看,对方只有小学毕业,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是被我先父的恩人捡到后,从小照顾到大的养子。不用说,对方也不可能有什么财产,现年三十五岁,是个小有技术的图案工,月收入有时会超过二百日元,但有时又分文不赚,平均下来,也就是每月七八十日元。而且,对方并非第一次结婚,曾和喜欢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但前年两人又因某种原因分道扬镳了。那以后,他便以自己只有小学毕业,既没有学历,也没有财产,还上了年纪等为由,认定自己不可能再奢望婚姻,索性决定终身不娶,悠闲地打一辈子光棍。先父的恩人劝诫他说,那样的话,会被世间当作怪人的,明显行不通,还是赶紧娶个媳妇吧。还告诉他,自己心中有个人选。然后,就暗自跑来探听我们的意思。听罢,当时我和母亲面面相觑,很是为难。首先,这确实算不上一门好亲事。就算我是个嫁不出去的丑女,但也没做过什么错事呀。除了这样的对象,难不成就真的嫁不出去了?这样想着,一开始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但后来又被一种凄凉感攫住了。除了拒绝别无他法,但考虑到前来说媒的毕竟是先父的恩人,不管母亲还是我,总得想法拒绝得体面些才好。就在这犹疑的过程中,突然可怜起他来了。想必,他该是个温柔的人吧。而说到我自己,也不过是女校毕业,没什么特别的学识,也不是什么有钱人。父亲早已去世,家境贫寒。就像你们看到的那样,还是一个丑女,一个老大不小的欧巴桑。说来,我自个儿不也一无是处吗?没准,正好是一对般配的夫妻也说不定。反正我都是不会幸福的。既然如此,与其拒绝对方,和先父的恩人闹得很尴尬,还不如……想着想着,心情的天平开始倒向了另一侧,而更难为情的是,居然有种轻飘飘的感觉,整个脸颊都在微微发烫。“你,真的愿意吗?”母亲一副担忧的表情问道。我再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答应了先父的恩人。
结婚以后,我很幸福。不,不对,还是不得不说,我是幸福的。没准,今后会受到惩罚的吧。因为我被疼爱得无微不至。他总是很怯懦,可能是被上个女人给抛弃了的缘故吧,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对什么都缺乏信心,让人看了干着急,再加上又瘦又小,还有一张寒碜的脸。不过,干起活来却很卖劲儿。让我吃惊的是,瞟了一眼他设计的图案,竟发现它是我似曾相识的图案。想来,这是怎样的奇缘啊!结果一问他,弄清事情的原委后,我这才恍如爱上他了一样,胸口怦怦直跳。原来,银座那家化妆品名店的蔷薇藤蔓的商标,就是他设计的。不仅如此,那家化妆品店销售的香水、香皂、蜜粉等的商标设计、报纸广告等,也几乎都是他的创意。貌似从十年前起,他就成了这家店的专属设计师,据说那些独具匠心的蔷薇藤蔓商标、海报、报纸广告等,几乎都出自他一个人的手。如今,那个蔷薇藤蔓的图案就连外国人都熟记在心了,就算不知道那家店的名字,但那个把蔷薇藤蔓典雅地组合起来的别致图案,无论谁都会过目不忘的。我仿佛记得,自己也是从上女校时起,就知道那个蔷薇藤蔓的图案了。而且,还被它莫名地吸引住了,以至于女校毕业以后,全部都用的是那家化妆品店的产品,可以说是它的忠实粉丝。但我却从没想过,那个蔷薇藤蔓的设计者是谁。说来,也真是够大条的。不过,不光是我,世界上的人都一个德行吧,看见报纸上的美丽广告,没有人会去问,谁是设计它的图案工吧。图案工,就好比暗地里使劲的轿夫。就说我吧,也是嫁给他以后,过了一阵子才发现的。知道这事儿时,我兴奋地说道:
“我从上女校时起,就超爱这图案了。原来是你画的呀。太好了。我好幸福。原来,十年前就远远地注定了我和你的缘分,注定了我要嫁过来。”
看见我兴高采烈的样子,他红着脸,打心眼里很害羞似的,眨巴着眼睛,说道:
“别捉弄我啦。那不就是匠人的工作吗?”
说完,他又无力地笑了,露出一副悲凉的表情。
他这个人总是贬低自己,尽管我并不在意,但他却对学历呀、贫穷呀、结二次婚之类的事儿心存芥蒂,耿耿于怀。这样的话,像我这样的丑女,又该如何是好?结果,搞得夫妇俩都没有自信,成天惴惴不安,彼此脸上都布满了羞愧的皱纹。尽管他好像偶尔也希望我向他撒撒娇,可我毕竟也是二十八岁的欧巴桑了,再说又是个丑女,所以,一看见他那缺乏自信的卑微模样,我仿佛也被传染了似的,觉得格外别扭,自然也不可能向他无所顾忌地撒娇了。结果,虽说心里满怀仰慕之情,但表面上却显得一本正经,只是冷冷地回应他。于是,他越发抑郁了。而正因为我明白他的心情,所以就更是左右为难,对他相敬如宾了。他似乎也知道我缺乏自信,因此常常突如其来地赞扬我的长相,或者和服的花纹,但明显不得要领。我也知道他是在安慰我,所以一丁点儿也不高兴,整个胸口堵得慌,难过得直想哭。他是个好人。他从没让我感觉到上一个女人的存在,真的,一点也没有。托他的福,我总是把她忘得一干二净。再说,这个家也是我们结婚后新租的。此前,他是独自生活在赤坂公寓里的,但想必是不想留下什么不好的记忆,也出于对我的体贴吧,他把以前的家具通通卖掉,只带着工作的用具,就搬到了筑地的这个家里。再说,我从母亲那里拿了些钱来,就两个人一点点地买来家具,而被褥和衣橱都是我从本乡的娘家带来的。这样一来,就再也找不到先前女人的影子了,以至于我很难相信,他曾经和我以外的女人在一起生活过六年。真的,如果他不显出那种不必要的卑微,对我更粗暴些,多斥责我一点,多折磨我一点,没准我也能更天真地唱歌,肆无忌惮地向他撒娇,让整个家显得更加明朗快活。但两个人都自觉丑陋,小心翼翼。——我的事儿就先放在一边吧,他,凭什么要那么自卑呢?虽说只是小学毕业,但在教养上,却与大学毕业的学士没有区别。就说唱片吧,他收集的都是相当高雅的东西,而那些我从没听说过的小说家的作品,他也是一有工夫就起劲地阅读,还创造出了那个具有世界性的蔷薇藤蔓图案。尽管他常常嘲笑自己的贫穷,但近来接手的业务很多,也不时有100元、200元的大笔进账,再说,前不久还带我去了伊豆的温泉。可是,对被褥、衣橱以及其他家具是娘家出钱买的这件事,他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他那么在意,反倒让我不好意思,总觉得自己干了什么亏心事似的。要知道,不外乎都是些便宜货。我难过得直想哭,有些夜里还涌起了很多可怕的想法,比如,出于同情和怜悯而结婚是错误的,还是一个人生活的好。甚至一度萌发了有失贞洁的可恶念头:想找个更强悍的人在一起。啊,我是一个坏人!结婚以后,我才痛切地感受到了青春的美丽,以及就那样灰暗地白费了青春的懊悔,如今真想用什么来弥补这种缺失。有时候和他静静地吃着晚餐,竟突然被一种寂寞感搅得难受,手上拿着筷子和饭碗,差点就落下泪来。都怪我太贪婪吧。长得这么丑,却奢谈青春什么的,不过是落人笑柄而已。我就这样,就眼下这样,已经幸福得有些非分了。我必须得这样想。但有时还是忍不住任性,结果,就遭到这种可怕脓包的报应了。也许是因为他给我涂了药吧,脓包没有继续扩张,说不定明天就会好。我暗自向神灵祈祷着,早早就躺下睡了。
边睡边拼命地想,结果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了。无论什么病,我都不怕,可唯独这皮肤病却着实受不了。即便再怎么辛苦,再怎么贫穷,唯独这皮肤病是我万万不想得的。就算缺个胳膊少条腿,也比得皮肤病不知强多少。在女校的生理课上,学了各种皮肤病的病菌,害得我周身发痒,恨不得把教科书上印着病虫、巴米虫照片的那一页撕个粉碎。而且,我痛恨老师大条的神经,要知道,即便是老师,也不该这样若无其事地教人的。也许是因为教师这门职业的关系吧,他们只有拼命地忍耐,装着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给学生上课。一想到肯定是这样,更是对老师的厚颜无耻感到可气和痛苦。生理课结束后,我和伙伴们讨论起来:在疼痛、酥痒、瘙痒这三者中,究竟哪个最痛苦?对于这样的话题,我断然回答道:是瘙痒。难道不是吗?不管是疼痛还是酥痒,我认为都有个知觉的限度。被打、被砍或者被搔痒,当那种痛苦达到极限时,人肯定会失去意识。而失去意识后,人就进入了梦幻仙境,就是升天了,就能从痛苦中美丽地解脱。就算死了,又有什么呢?可瘙痒却像起伏的潮水,涨潮、退潮,退潮、涨潮,忽而缓缓地蠕动,忽而剧烈地翻腾,那种痛苦无休无止,绝不会抵达临界的顶点,所以既不会陷入昏迷,也不会因瘙痒而一命呜呼,只会永无休止地痛苦和挣扎。无论怎么说,都没有比瘙痒更钻心的痛苦了。就算在从前那种老式法庭被拷问,被砍杀,被殴打,被搔痒,我也绝不会告密的。没多久,我就会昏厥过去,而再来两三次,就已经命归黄泉了吧。怎么可能告密呢?我会不惜性命,坚守志士的天职。不过,若是拿来满满一桶跳蚤、虱子和疥癣,威胁说要撒在我身上,我顿时会汗毛竖立,周身打战,不顾烈女的风范,双手合十地央求道,我什么都说,请放过我。仅仅是想着,就厌恶得要跳起来。课间休息时,对伙伴们这样一说,她们全都坦率地表示了赞同。尽管有一次,全班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去了上野的科学博物馆,记得是在三楼的标本室里,我“哇”地大声尖叫着,没有出息地哭了起来。看见寄生在皮肤上的虫子标本被制成螃蟹大小的模型,整齐地排列在架子上,我真想大声骂一句“混蛋”,用棍棒把它们敲个粉碎。那以后三天,我都一直睡不着,总觉得周身发痒,饭菜也难以下咽。我甚至讨厌**。那小小的花瓣密密麻麻的,就像某个东西。即使看着树干上的凹凸,也觉得毛骨悚然,全身瘙痒。我搞不懂,居然有人能够泰然自若地咽下盐渍鲑鱼子、牡蛎壳、南瓜皮、沙砾路、虫吃的树叶、鸡冠子、芝麻、碎白花纹的绞染布、章鱼脚、茶叶渣、虾子、蜂巢、草莓、蚂蚁、莲子、苍蝇、鱼鳞,没有一样不讨厌。也讨厌注音的假名。注音的假名看起来就跟虱子一样。茱萸、桑果也讨厌。看到月亮放大了的照片,我恶心得差一点呕吐。即便是刺绣,有些图案也让我无法忍受。我是那么讨厌皮肤上的疾病,所以一直对皮肤格外留心,几乎从没长过脓包之类的。结婚以后,还每天都去澡堂,用米糠使劲擦拭身体。肯定是擦得过头了。现在长出这样的脓包,我真是又气恼又后悔。我到底干了什么坏事?神灵也未免太过分了。居然害我长了最讨厌、最恶心的东西,又不是没有其他的病了,就像是正中了红心,让我掉入了最恐惧的深渊。我感到真是不可思议。
第二天早晨,天没全亮我就起来,悄悄走到化妆镜前一看,不禁叫了出来。啊,我是妖怪!这分明不是我。整个身体就像烂掉的西红柿一样,脖子、胸部、肚子上长出了丑陋不堪、像大豆子一般的脓包。只见周身都像长了角,冒出了香菇一般,布满了脓包,荒唐得让我想笑。而且,正慢慢地发展到双脚上。鬼!恶魔!我不是人!让我就这样死了算了。千万不能哭。这样一副丑陋的身体,就算做出要哭的样子,也不仅不可爱,反而就像烂熟的西红柿一样,只是显得滑稽、可耻,惨烈得无可救药罢了。千万不能哭。还是遮掩起来吧。他还不知道。我也不想让他看到。我原本就很丑,如今皮肤又烂了,我已经一无是处。我是渣滓,是垃圾桶。事到如今,他也找不到安慰我的话了吧。我讨厌被安慰。这样的身体还要来安慰,那我只会蔑视他的。讨厌。我想就此分手。别安慰我。别看我。也别到我身边来。啊,真想要一个更大的家。真想一辈子都住在远离他的房间里。如果不结婚该多好。如果没活到二十八岁该多好。十九岁那年冬天,我得了肺病。要是那时候没治好死了,该多好。要是那时候死了,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这样悲凉,也不用陷入这样惨不忍睹的境地了。我紧闭着双眼,一动不动地坐着,唯有呼吸在加剧,感到整个心都变成了恶鬼。世界是那么阒寂,而昨天的我已离我远去。我像个困兽般站起来,穿上了和服,深深感到和服是个好东西。不管多么可怕的身体,和服都能这样掩藏得没有破绽。我打起精神,走到晒衣场,恶狠狠地盯着太阳,不禁深深地叹息着。传来了广播体操的号令,我有些凄凉地独自开始做起了体操,轻声喊着“一、二、三”,试图装出很精神的样子,但突然间觉得自己好可怜,结果体操也做不下去了,差一点哭了起来。而且,或许是因为身体运动过于剧烈,脖子和腋下的淋巴腺开始隐隐发疼,轻轻一摸,全都肿硬着。当我察觉之后,整个身子已经站立不住,俨然崩溃了一样,一下子瘫坐到地上。我很丑,一直小心翼翼,尽量不引起人注意,忍耐着活到了今天。凭什么要跟我过不去?一种没有对象却要把人烤焦的愤怒喷涌而出。就在这时,从背后传来了他温柔的嘟哝声:
“原来在这里呀。可不要垂头丧气哟。怎么样?稍微好点了吗?”
本想回答说好点了,但不知为什么,我却悄悄甩开他轻搭在我肩上的右手,站起身来,说道:
“回家吧。”
这句话一出口,我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对自己要做什么,要说什么,都承担不起责任了。不管是自己,还是宇宙,全都变得难以置信了。
“给我瞧瞧!”他那有些惶惑的低沉嗓音就恍如来自远方。
“不要。”我身体往后一退,说道,“就是这地方长了些疙瘩。”
我用双手使劲按住腋下,无所顾忌地号啕大哭起来,“哇哇哇”地叫着。一个二十八岁的难看丑女,再怎么撒娇和哭泣,又能有什么可爱之处呢?就算知道丑陋至极,但仍旧泪如泉涌,还流下了口水,我真的一无是处。
“好啦,别哭了。我带你去看医生。”他的声音透着前所未有的坚毅和果断。
那天,他请了假。在查阅报纸上的广告后,决定去一家有名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我以前也听到过一两次那个医生的名字。我边换出门的和服,边问道:
“是不是身体必须得给人看呀?”
“是的。”他非常优雅地微笑着,回答道,“可别把医生看作是男人。”
我霎时羞红了脸,居然还有点喜滋滋的感觉。
一走出门外,阳光是那么炫目,我觉得自己就是一只丑陋的毛毛虫。在这个病治好之前,我打算把这个世界变成一片漆黑的深夜。
“我不要坐电车。”结婚以后,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任性而奢侈地说话。那些脓包已开始蔓延到手背上。我曾在电车上看到过一个女人,她就有这么吓人的手。于是从那以后,我就连抓电车上的吊带都觉得不干净了,担心会不会被传染。可现在,我的手就跟那个女人没什么两样了。“厄运上身”这句话,从没像此刻这样渗透过我的骨髓。“我知道的。”他露出开朗的表情回答道,让我坐上了轿车。从筑地经日本桥到高岛屋背后的医院,其实也就只有一会儿工夫,但在这段时间里,我有种搭在葬礼车上的感觉。唯有眼睛还活着,茫然地眺望着初夏的街巷风景。走在街上的男男女女,居然没有人长着我这样的脓包,这让我觉得真是不可思议。
到医院后,我和他一起走进了候诊室。这里呈现出与世间迥然不同的风景,我一下子想起了很久以前在筑地小剧场看的《在底层》那出戏的舞台场景。尽管外面的世界是深绿色的,明亮得有些刺眼,但不知为什么,这里就算有光线,也尽显昏暗,充斥着阴冷的湿气,还有一股酸酸的气味扑鼻而来。盲人们垂着头,挤在一起。还有很多不是盲人,但身体却有哪里残疾的老头子和老太婆,让我很是讶异。我在靠近门口的长凳边坐了下来,死人般耷拉着脑袋,恍如嚼了什么酸东西似的,紧闭上眼睛。突然我注意到,也许在这众多的病患中,只有我患的是最严重的皮肤病,于是睁开眼,抬起头,偷偷扫视着一个个患者,果然没发现任何人比我长着更明显的脓包。我是从医院玄关的广告牌上才知道的,这家医院专治皮肤病和另一种我羞于启齿的讨厌疾病。这么说来,那个坐在那里,像是年轻漂亮的演员似的男人,既然身体上没有长着脓包,那么,他就不是来看皮肤科,而是看另一科的病吧。一想到这里,就仿佛觉得,这候诊室里低头坐着等死的所有患者,全都染上的是那种病似的。
“我说你,还是去散会儿步吧。这里太闷了。”
“好像还早哪。”他闲得无聊地一直站在我身边。
“嗯。轮到我,都该中午了吧。这里好脏,你别待在这里。”说出这样严厉的话来,连我自己都觉得好吃惊,但他却柔顺地听从了我的话,慢慢点了下头,说道:
“你不一起出去走走?”
“不要。我没事的。”我微笑着说道,“我待在这里最轻松。”
把他赶出候诊室后,我稍微平静了一些,然后又坐在凳子上,闭上了眼睛。在旁人看来,我肯定是个很矫情的、沉浸在愚蠢冥想中的欧巴桑,可对于我来说,这样是最放松的。装死。想到这个词,顿时觉得好滑稽。不过,我渐渐开始担心起来。每个人都是有秘密的。仿佛有人在耳旁嘟哝着这句讨厌的话,不禁心跳加速。没准这个脓包也是——想到这里,顿时感到汗毛竖立。或许他的温柔善良、缺乏自信等等,也是源自于此吧。虽然很可笑,但到了这时,我才确确实实想到了一个事实:对于他来说,我并不是第一个女人。于是,我变得坐立不安。被骗了!完全是结婚欺诈!突然脑海里冒出了这样过分的字眼。恨不得追到他身边,猛揍他一顿。我真蠢。我是一开始就知道这一点才嫁给他的,可现在却突然对他不是头婚而懊悔、气恼,甚至觉得不可挽回,而且,前面那个女人的事儿也蓦然变得鲜明清晰,沉重地压在我胸口上。我第一次真正感到了那女人的可怕和可恨。以前竟没在意过那女人,我为自己的粗心和疏忽感到无比遗憾,差点就流下泪来。我好痛苦,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嫉妒?如果是,那么,嫉妒这东西就是不可救药的狂乱,而且是仅限于肉体的狂乱。它毫无美感,丑陋至极。原来,世界上还存在着我所不知的讨厌地狱。我开始讨厌再活下去了。我无耻地匆匆解开膝盖上的包袱,拿出小说,随意翻开一页,就从那里读了起来。《包法利夫人》,爱玛的苦难生涯总是能安慰我。在我看来,爱玛最后的沉沦,是最符合女人也最自然的归宿。我感到,就如同水往低处流一样,身体变得慵懒也是符合天性的。女人,无非就是这样的东西。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要知道,那是女人“天赋”的能力。肯定都各自面临着一个“泥淖”。这一点是可以明确断言的。因为,对女人而言,每一天都是她的全部。与男人不同。不会去考虑死后之事,也不会展开思索。只祈求达成每一刻的美丽,溺爱着生活和生活的感触。女人之所以对茶碗和花纹漂亮的和服珍爱有加,就因为只有这些才是真正的生存价值。而每一刻的行动,都直接构成了生存的目的。除此之外,还需要什么呢?如果高明的现实主义能够牢牢地遏制住人的堕落和轻浮,并毫不掩饰地把它们暴露出来,不知我们自身的身体会有多么轻松。但对于女人心中这个深不可测的“恶魔”,谁都装着没有看见,也不肯去触碰它。正因为如此,才引发了各种悲剧。或许只有高深的现实主义可以真正拯救我们。毫不隐瞒地说,女人的心在新婚第二天就可以平静地想着其他男人了。对人心,绝不可以放松警惕!有句话叫作“男女七岁有别”,这句古训突然带着可怕的现实感,撞击着我的胸口,让我惊讶地发现:被称之为日本伦理的东西,几乎全都具有强大的写实性。我震惊得几近晕眩。原来,人们早就对一切深谙于心。自古以来,那个泥淖就早已掘好了,放在那里。这样一想,心情反倒变得痛快了一些,也安下心来。即使我身上长满了丑恶的脓包,也还是个性感的欧巴桑呢。我甚至抱着这份余裕,有了怜悯自己的心情,继续读起书来。此刻,罗多尔夫正悄悄贴近爱玛,轻声呢喃着甜言蜜语。我一边读,一边想着其他奇妙的事情,不由得扑哧笑了。如果爱玛这时身上长出脓包,事情会怎样呢?我冒出了这个奇怪的念头。不,这可是一个重要的想法!我一下子认真起来。如果是那样,爱玛肯定会拒绝罗多尔夫的**,而爱玛的生涯也会因此截然不同。肯定是这样的。她最终肯定会拒绝的。要知道,如果身上是那样子的话,除此之外是别无选择的。而且,这绝不是喜剧。其实,女人的一生是由当时的发型、衣服的图案、犯不犯困等身体的细微状况来决定的,所以,曾有保姆因困得厉害而掐死在背上吵闹的小孩。特别是这样的脓包,不知道会怎样逆转女人的命运,扭曲浪漫的故事。在即将新婚的前夜,如果突然冒出这样的脓包,不等你反应过来便蔓延到胸部和四肢,会怎么样呢?我想,这种事儿是可能发生的。唯独脓包真的防不胜防,是取决于天意的东西。我从中感觉到天的恶意。在横滨码头,兴高采烈地迎接五年不见的丈夫回国。就在焦急等待的节骨眼上,眼看着脸上的重要部位出现了紫色的脓包。一摸它,那个原本兴奋不已的年轻夫人竟变成了惨不忍睹的岩石。这样的悲剧也是可能发生的。男人倒是对脓包什么的不以为然,但女人却是靠皮肤活着的。如果有女人加以否定,那她肯定是在说谎。福楼拜什么的,我所知甚少,但感觉他是个缜密的写实家。当查理要亲吻爱玛的玉肩时,爱玛高叫着“不要!衣服会皱的”来拒绝他。既然有如此周密细致的观察能力,那为什么就不能写写女人患皮肤病的痛苦呢?兴许那是一种男人所难以理解的痛苦吧?或者像福楼拜这样的人,其实对此早就了然在心,但因为太过污秽,不能称其为浪漫故事,所以才视而不见,敬而远之的吧?不过,敬而远之未免太过狡猾,真的,太狡猾了。在结婚前夜,或是与五年不见、日夜思念的人重逢之际,突如其来地冒出了脓包,如果是我,我宁愿死掉。宁愿离家出走,要么堕落,要么自杀。要知道,女人是仅靠一瞬间的美丽欢愉而活着的,才不管它明天会怎样……
门悄悄打开了,他露出一张松鼠似的小脸,用眼神问我:还没到吗?我有些轻佻地朝他挥了挥手。
“喂,”我的声音听起来粗俗而尖厉,有些忘乎所以。于是,我缩起肩膀,尽可能压低嗓音,继续说道,“喂,当认定明天管它怎么样都无所谓时,你不觉得,这是女人最显出女人味的时候吗?”
“你说什么?”他有些惶然无措。见状,我笑了。
“是我嘴笨没说好吧?所以你不懂。不过,没什么了。就在我坐在这里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整个人变了似的。觉得总不能待在这样的底层里。我因为很软弱,所以很容易被周围的氛围所影响和驯服。我变得很粗俗。整个心越来越低贱、堕落,就好像……好了,不说了。”我欲言又止,噤口不语了。就好像卖春妇——我本想说这个词的。这是一个女人永远忌讳说出口的词,而且是每个女人都肯定一度被它所烦扰的词语。当彻底失去了自矜时,女人必定会想到它。我懵然察觉到,在长了这种脓包后,自己的心也变成了恶魔。以前我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丑女,伪装成没有自信的样子,却悄悄对自己的皮肤,对,唯独对它呵护有加。如今我知道,它曾是我唯一的骄傲。也发现,我曾引以为豪的谦卑、节俭、忍让等等,都是格外不靠谱的赝品,实际上,我也不过是一个只凭知觉和触觉而忽喜忽忧,瞎子般生活着的可怜女人。不管知觉和触觉多么敏锐,都不外乎是动物的本能,而与智慧毫不搭界。说穿了,不过就是个愚蠢的白痴。我清醒地看穿了自己。
我错了。就算这样,我还把自己纤细的知觉视为高尚的东西,误以为那是一种聪明,以此来安慰自己。难道不是吗?结果,我还不是个愚蠢的傻女人。
“我想了好多好多。我真是个混蛋。我从骨子里都疯了。”
“那也难怪。我懂的。”他就像是真的懂一样,露出聪明的笑容,回答道,“喂,轮到我们了。”
在护士的带领下,进了诊疗室。解开腰带,再索性直接露出了肌肤。瞥了一眼自己的**,我看见的是石榴。比起被坐在眼前的医生看见,倒是被站在后面的护士看见,更让我难堪几十倍。在我看来,医生是没有人的感觉的,就连对他脸的印象也是模糊的。医生也不把我当人看待,到处摸弄着。
“是中毒。吃了什么不好的东西吗?”他用平静的声音说道。
“会治好吧?”他替我问道。
“会治好的。”
我迷迷糊糊的,就仿佛身在另一个房间里听着他们的对话。
“老是一个人抽抽噎噎地哭着,实在看不下去了。”
“马上就会好的。打一针吧。”
说着,医生站了起来。
“不是什么麻烦的病吧?”是他在问。
“当然啦。”
打完针以后,我们走出了医院。
“这不,手上已经好了。”
我把双手举向阳光,仰头眺望着。
“高兴吗?”
听他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怪难为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