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社会,一个士大夫若是被指控与人通奸,那是非常丢人的事情;要是通奸的行为还涉及**,更是为人所不齿;如果连续两次被人诬告“通奸**”,那恐怕千载之后,也难洗脱罪名了。这样的倒霉蛋,历史上有一个,那就是我们熟悉的欧阳修。
欧阳修曾经两度被人检控与人通奸,不但是通奸,而且是**。一次是在庆历五年(1045年),被人揭发与外甥女阿张有奸情。说是亲外甥女,其实阿张与欧阳修并无血缘,只是宗法与辈分上意义的甥舅关系。原来,欧阳修有个妹妹(且叫她欧阳氏),嫁与襄城张龟正作续弦。张龟正与前妻生育有一女,即阿张。不幸的是,欧阳氏嫁入张家不久,张龟正便去世了,欧阳氏孤苦无依,只好带着时方七岁的小阿张回到娘家。
◎欧阳修画像
按野史的说法,欧阳修看着阿张渐渐长大,有时“闲抱琵琶”,有时于“阶上簸钱”玩游戏,如小萝莉楚楚动人,心里便生出一种别样的感情,于是写下了一首暧昧的《望江南》:“江南柳,叶小未成荫。人为丝轻那忍折,莺嫌枝嫩不胜吟。留着待春深。十四五,闲抱琵琶寻。阶上簸钱阶下走,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当然,后世也有人认为,《望江南》并不是欧阳修的作品,欧阳修实未写过这么一首艳词。
阿张长大成人,欧阳修便给她张罗了一门亲事,嫁与族兄之子欧阳晟为妻。欧阳晟是虔州司户(主管民政的市长助理)。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年),欧阳晟任满,带了妻子阿张、仆人陈谏回京述职,谁知回京后,阿张与陈谏私通,被丈夫发觉。
戴了绿帽子的欧阳晟,将阿张与陈谏告到开封府右军巡院(开封府法院)。审讯的时候,阿张突然供称,以前跟欧阳修也有过不正当关系。并“引公未嫁时事,词多丑鄙”,那些丑鄙的言辞,大概便包括那首《望江南》。
阿张为什么供出这段隐情?史料有两个说法,一说“张惧罪,且图自解免”,阿张是为了给自己脱罪,才故意把欧阳修扯进来。一说阿张受了权开封知府事(开封府代理市长)杨日严的教唆,因为杨日严之前担任益州太守时,欧阳修曾经弹劾他“贪恣”,杨日严怀恨在心,抓住阿张被诉通奸的机会,指使狱吏教唆阿张将欧阳修拖下水。
总而言之,欧阳修躺着中枪了。在传统社会,官员与人私通、**,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谏官钱明逸闻讯,立即就上书弹劾欧阳修。不过,法院那边,主审的军巡判官孙揆认为阿张的供状过于骇人听闻,且缺乏证据,不足采信,所以只追究阿张与陈谏的通奸罪,“不复枝蔓”。
但宰相贾昌朝认为,法院应该根究欧阳修到底有没有涉案,又命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重组法庭,再审阿张案。苏安世则采信了阿张的供词,认定欧阳修与阿张有不正当关系。
此时,宋仁宗又派了宦官王昭明者“监勘”,以防止出现冤错案。说起来,王昭明与欧阳修可是有过节的——不久之前,欧阳修被任命为河北都转运,仁宗命王昭明随行,但欧阳修却上书说:“按惯例,并无内侍同行之理,臣实耻之。”明显是瞧不起宦官王昭明的意思。
那王昭明会不会趁机报复羞辱过他的欧阳修呢?
必须承认,王昭明虽是宦官,为人却很正派。他看了苏安世的结案报告,大惊失色,说:“今省判所勘,乃迎合宰相意,加以大恶,异日昭明吃剑不得。”现在法官仅凭阿张一面之词,并无确证,便判欧阳修犯下人伦大恶,分明是为迎合宰相之意。若是铸成错案,岂不是害我异日陪着吃剑?
苏安世听了王昭明的话,也深感不安,不敢枝蔓其狱,以维持孙揆原判的结论呈报上去。不过,虽然欧阳修与阿张的私情查无实据,但法官在审案时,却发现欧阳修涉嫌挪用阿张的财产。要知道,宋代的在室女,是有继承权的,女儿继承的财产,一般以“奁产”(嫁妆)的形式出现。阿张父亲张龟正去世后,给女儿留了一笔财产,作为阿张未来的嫁妆。由于阿张年纪尚幼,这笔遗产便由继母欧阳氏代为保管。
欧阳氏带着小阿张回娘家居住之后,欧阳修挪用了名义上归阿张所有的财产,购置了田产,田契上所立名字,却是他的妹妹欧阳氏。这笔陈年旧账,因为阿张被诉通奸一案,给翻了出来。
案子审到最后,法院没有深究欧阳修与阿张到底有没有私情,但欧阳修用阿张奁产买田、却立欧阳氏户口,涉嫌侵占孤儿财产,这个责任不能不追究。庆历五年八月,欧阳修“坐用张氏奁中物买田立欧氏券”,被贬至滁州任太守。那篇著名的《醉翁亭记》,就是他在滁州任上创作的。
欧阳修与外甥女通奸一罪虽属子虚乌有,但他挪用张氏私财,以妹妹名义购买田产,在法律上难以洗脱侵占孤儿财产的嫌疑,受到处分也是咎由自取,并无半点冤枉。
欧阳修第二次被诬与人通奸是在治平四年(1067年)。时欧阳修为副宰相,他妻子的堂弟薛良孺,因为以前举荐的某个人贪赃事发,受连坐问责,正值宋神宗继位,大赦天下,但欧阳修为表示大公无私,“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薛良孺因此不获赦免,被免了官职,从此对欧阳修恨之入骨,便造谣欧阳修与儿媳吴氏有奸情。谣言经集贤校理刘瑾之口,传到御史中丞彭思永的耳朵,彭思永又告诉了殿中侍御史里行蒋之奇。
蒋之奇立即上疏弹劾欧阳修“帷薄不修”。由于此事实在骇人听闻,宋神宗怀疑蒋之奇诬告不实,蒋便“引(彭)思永为证”。神宗又要求彭、蒋二人“具传达人姓名以闻”,即交代清楚信息来源。蒋之奇说,信息得自彭思永;但彭思永却拒绝交代信源,只推辞说:“出于风闻,年老昏缪,不能记主名。”按宋朝的惯例,台谏官有权“风闻言事”,并且可以拒绝交代信源,这是宋代台谏官的一项特权,旨在保护言路的通畅。用彭思永的话来说:“法许御史风闻言事者,所以广聪明也,若必问其所从来,因而罪之,则后不得闻矣,宁从重谪,不忍塞天子之言路。”
欧阳修也连上八道札子,再三要求神宗“差官据其(蒋之奇)所指,推究虚实”,如果查有其事,请将我“显戮都市,以快天下之怒”;如果查无此事,也请“彰示四方,以示天下之疑”。欧阳修儿媳妇的父亲吴充“亦上章乞朝廷力与辨正虚实,明示天下,使门户不致枉受污辱”。欧阳修不久前在“濮议”之争犯了众怒,此番被弹劾,除了亲家吴充,居然没有一位同僚愿意上书为他辩解。
最后,因为彭思永、蒋之奇一直不肯交代信源,又拿不出任何实据,宋神宗相信欧阳修确实是受了诬陷,将御史中丞彭思永贬知黄州(今湖北黄冈),殿中侍御史里行蒋之奇贬监道州(今湖南道县)酒税;又“出榜朝堂,使内外知为虚妄”,还了欧阳修一个清白。
但这两次通奸诬告,已搞得欧阳修狼狈不堪。直到今日,许多网文还将这事拿出来津津乐道,且添油加醋、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