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部书会被当作爱情小说来读吧。那看来也有些理由,哈代在他这部重要的长篇中的确写了复杂纠结的爱情。克莱姆·约布赖特与尤苔莎浪漫、灼热而以悲剧结束的迷恋,韦狄与尤苔莎反反复复藕断丝连的私情、**,韦狄对托马芯心猿意马,貌合神离的纠葛乃至于叛离,红土贩子维恩对托马芯始终如一不弃不离的执着追求,还有,克莱姆·约布赖特与托马芯青梅竹马在克莱姆母亲心目中的期待,这一切,难道不是构成了一部典型的爱情小说框架吗?不过,只要对哈代的文学思想写作追求具备了最基本的了解,那就会明白,哈代不会只是满足于写一部一般的多角恋爱小说。
哈代在这部书里实在是寄寓了更为宏大的主旨。
从巴黎归来的克莱姆·约布赖特,他是在荒原人的传说、尤苔莎的期待中还乡的,更确切地说,他是在人们的不解、他母亲的反对中回归本土的——这部书的题目如果译为“回归本土”,也许更能切合作者的本意,不过,那却不如“还乡”更像一部小说的题目——无论如何,疑惑也罢,反对也罢,克莱姆还是带着他的几个大行李箱回到荒原,要在他的出生地长住下去,再也不回巴黎那奢华歌舞之都了。在乡亲们乃至他的母亲看来,从荒原走出去,在巴黎做一个珠宝商店的经理,那是前程远大、荒原人梦寐以求也难以谋到的职位;然而,克莱姆却不那样看。在他看来,“我的职业是男人所能做的最无用、最空虚、最女人气的行当”,“我憎恶那种浮华恶俗的生意”,“我每天早晨起来,看到所有造物都在痛苦中呻吟劳作,如圣保罗所言,而我还是在那里,向富贵的女人和有头衔的浪子兜售珠光宝气,迎合他们最鄙俗的虚荣”,“我的心里整年为此烦恼忧虑”。克莱姆深深的痛苦不能为他的乡亲理解,不能为他的母亲理解,大约,更不能为眼下以追求珠光宝气为时尚的当代人理解了。
克莱姆的还乡,不是消极的避世,归隐,他是退而进击,由另一个方面突入,向着他的理想境地迈进,他要回到他的本土荒原办学,让他的乡亲接受教育,他走的是好多贤达走过的教育化民的道路。他,还不是中国近代史上那些教育兴邦、教育救国的爱国志士,他尚不必怀揣救国志向,因为大英帝国那时候还如日中天。然而“日不落帝国”的太阳还是没有照到爱敦荒原的洼谷凹角里,荒原的乡亲们还在辛苦恣睢地生活,克莱姆深深的痛苦便植根于此。即便爱敦荒原不再有人苦做,只要世界上还有人在受苦,克莱姆就不会独自轻松闲适起来,他是现代文明进程中的一个异类,满怀着慈悲天下的情怀,一个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者。
因此,克莱姆与尤苔莎的爱情悲剧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即使没有克莱姆母亲约布赖特太太的反对,即使尤苔莎没有怀了那个让他带着去巴黎生活的期望,即使没有韦狄的从中作梗,他们的结合也深植了悲剧的种子,那种子,便是他们对荒原不同的态度。
那是怎样的一片荒原呢?如果要在世界文学中找“叹为观止”的描述荒原的文字,无疑,那就是哈代笔下的爱敦荒原了,没有人,也没有一支笔,会像哈代那样魅心魅意地描述一片荒原而又写得如此迷人。爱敦荒原,“时光于上几不留痕的面容”,它夜里的风声……让人一遍遍诵读而不忍释手,文字的魅力,深味其中,是远远胜过影视镜头的摇移了。就是这样一片荒原,把本土出生的克莱姆与军乐团指挥的女儿跟着外公来此居住的尤苔莎截然区分开了。克莱姆可以说是荒原的产物,他凝视着荒原广阔的景象满心欢乐;而尤苔莎,却把荒原看作了她的牢狱,无比憎恶着荒原。哈代满腹感怀不无忧伤地写道:“把尤苔莎·维尔对荒原所有各种各样的恨转化为爱,你就拥有了克莱姆的心。”
然而,那是不可能的呀。哈代又何尝不知道那不可能呢。他是让荒原这环境因素充当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在这出悲剧中自始至终酣畅淋漓地表演着。通观全书,哈代写下了多少荒原文字:开篇便是荒原那亘古不变的面容,尤苔莎出场,便在黑夜里背衬夜空立于荒原,暴雨之夜荒原上的游走出奔,尤苔莎、韦狄葬身荒原,直至最后,经历了悲剧跌宕的克莱姆做了传教士宣讲第十一条训诫,仍然在荒原,荒原不仅是人物活动的舞台,而且是一个重要角色,在书中占据着突出地位,对人物行为具有左右性力量。环境——不只是社会环境,尤其是自然环境,在哈代的小说中所起的作用,怎样评价都不会过高。这根源于哈代更为深固的思想:人,是环境的产物;人,是自然的造物。有一种力量,人是不能够操控的,那就是环境,就是自然。哈代把他的一类小说称为“性格与环境的小说”,在哈代的这类小说——如《还乡》——中,性格与环境相互作用,共同作用,上演着人生活剧,环境不是戏剧舞台上的布景,静止地矗在那里,而是活动的,有声有色的;而爱敦荒原的声音和色彩,由哈代的笔描摹下来,永久地存在着。
在哈代的心目中,只有环境才具有“永久”的意义吧,只有自然才具有“永久”的意义吧。在环境中,在自然中,人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因为母亲反对他与尤苔莎相爱结婚,克莱姆与他的母亲约布赖特太太关系破裂,离家出走,与尤苔莎赁屋而居。几经波折,约布赖布特太太想跟儿子连同她怎么也不能喜欢起来的儿媳和解,和好,炎炎夏日,穿越荒原去她儿子家看望,她偶然地来到一个地方,看到“蜉蝣正在它们的独立世界里度过狂欢宴饮的时光,有的在空中,有的在热烫的地上和植物上,有的在将近干枯的水塘温热的黏唧唧的水塘里。所有浅一些的池塘都成为汽蒙蒙的泥浆,无数蛆形的微贱生物可以模糊看出,它们在里边享乐着起伏翻滚”。作为一个不愿从哲学观点思考的女人,约布赖特太太不会想到更深的生命意义,而哈代会想到,他是在通过约布赖特太太的观察,写下他的哲学思考:在永久存在的自然中,匆匆而过的人生不是也如蜉蝣一般吗?我们的一时狂欢会有多少意义呢?约布赖特太太看到她的儿子在荒原上一路走去一路砍下荆棘,哈代终于忍不住直陈胸臆了。
那个如此忙碌的人默默的生存在生命意义上似乎同昆虫一样没有重要性。他看上去只像荒原的一个寄生物,用他每日的劳作啮蚀着它的表面就像一只蛾子蚀咬着衣物,彻头彻尾全神贯注于它的产物,不知道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只知道蕨草,荆棘,石南,地衣,连同苔藓。
这,又是哈代固有的忧郁和悲观了。批评也罢,指责也罢,反正哈代的忧郁和悲观总要在他的作品中流露出来,而且成为基调,低回萦绕,悠长不绝。于是,我们该明白哈代为什么要那样着力描写荒原亘古不变的面容,描摹荒原的风声了;我们也该明白哈代为什么要把克莱姆与尤苔莎的爱情炽灼、爱情悲剧安排在荒原上了;连同月食之夜,克莱姆与尤苔莎相会,克莱姆躺在荒原上,仰望着月亮上的“虹湾,阴沉的危机海,风暴洋,梦湖,广袤的围墙平原,奇异的环形山”,心驰茫远,我们也大致明白了作者的用意,哈代是要在无比悠远的时空中表达他的沧桑感、生命感。在茫茫宇宙中,在大千世界里,人,真的是“沧海一粟”啊,不仅仅是个体的人,也包括整体的人,人类。克莱姆与他的母亲关系破裂,独自走上荒原,他的眼前只是一片绿色,没有一朵个别的花,“蜥蜴,蚱蜢,以及蚂蚁是能够看到的仅有的生物。这场景仿佛属于石炭纪时期的远古世界”。石炭纪时期距今多远了?那时候人类在哪里?如此这般,当克莱姆的母亲不幸死后,克莱姆明白了真相,极度痛苦和愤怒,而他的眼前,“有的只是荒原沉静的面容,这面容,蔑视千百年来的突变袭击,它那皱纹遍布的古老面貌使得个人最为狂暴的**化作了微不足道”,我们还会怪荒原无情,怪自然无情吗?
哈代的忧郁和悲观无边无际,他极力拓展时空,把人置于茫远无涯的时空中,让人感到自己的渺小。红土贩子维恩为了他的爱情使命要去对尤苔莎进行孤注一掷的劝说,哈代也要让他先面对一群野鸭,它们“刚刚从北方风的家乡来到。这生物装载了大量的北方知识而来。冰川突变,雪暴事件,炫丽的极光印象,天穹中的北极星,富兰克林脚下”;克莱姆与他的母亲关系破裂,他要出去找房子赁屋居住,哈代也忘不了让他穿行于风暴**的荒原树林,面对大自然对生物的摧残,让“其他大陆的蒸气乘风来到,当他往前走的时候围着他旋绕分散”。哈代太愿意把人置于茫远的广袤的天底下荒原上,相形之下,来显示人的渺小了。在《德伯家的苔丝》中,我们一再看到人是怎样在地平线上只是一个小点,渐渐隐去,或遥遥而来。在这部《还乡》中,人刚刚出现在场景上,一个老人——后来我们知道了他是尤苔莎的外公——瞩目远处,在他前头很远的地方,出现了“一个移动着的黑点”,随后我们也就知道了那是红土贩子维恩的篷车,车上拉着红土,还有他心仪的女人。一个“小点”,在苍茫的天底下大地上,人,不过是一个小点,如此而已,还让人如何骄傲妄自尊大呢?
人啊,的的确确应该收起那份骄狂之心,重新思量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了。哈代对于人类前行的脚步是怀了疑虑的。城市文明商业文明对于乡村文明农耕文明的侵逼,哈代是怀了无奈的。他一再叙写乡村风习,十一月五日晚上严冬将临时节荒原上点燃的篝火,五朔节的花柱,甚至那头上显露着红伤以示男子汉的乡间理发……哈代在这里不是要表现他乡村风习大师的广博,而是要向即将逝去的乡村文明农耕文明投去留恋的伤感的一瞥。克莱姆丢弃了他在现代文明之都巴黎的珠宝生意职业,而回归乡村,不妨看作哈代的理想。克来姆对荒原的爱中,实在是寄寓了哈代的悲悯情怀。尽管哈代像克莱姆一样是矛盾的,他热爱荒原,回归乡土,却又为乡亲们的辛苦劳作痛苦呻吟而不安,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引领他们走向前去。
走向前去,我们终究要走向前去的;我们都回不去了。经历了人生悲剧临近落幕时,克莱姆独自走向荒原,“这时候过去用幽暗模糊的手抓住他,把他扣留在那里听它的故事。他的想象于是就会在这地方点缀上古代居民:被遗忘的凯尔特部落在他周围疾走,而他几乎可以生活在他们当中,看着他们的脸,看他们站在周围隆起的原样未动如当初竖起时一样完好的古冢旁边。”克莱姆的回归本土,其落脚点原来是在这里。克莱姆,我们,无论怀着怎样的回归意愿,我们都回不到原来的故土了。荒原面容不改,而荒原上的人却一代一代逝去了。我们既回不到过去,更回不到原初了。这就是生命,生命的终极悲剧等在那里,那才是我们的“本土”。
于是,我们该明白哈代这部书更为深阔的主旨了。哈代把他的人物一些主要的活动安排在古冢上,安排在古冢周围:节庆的篝火,尤苔莎与韦狄的幽会,最终的结局……一部书的人物活动即便不在古冢上,不在古冢周围,也始终在古冢巨大的影子笼罩下。不止如此,哈代在他的一系列维塞克斯小说中,常常要写到古冢,那正是哈代最深沉的忧郁和悲观所在,也是哈代小说总是弥漫了茫远的沧桑感、生命感的一个主要原因。这让人把《红楼梦》中的那副对联想起来了:“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这样的悲观真是彻底的,透骨的。
然而,哈代并没有走向消极,走向虚无。这部书的开篇部分,荒原人在古冢上燃起篝火,灿亮的篝火把山谷照亮,人们在篝火旁跳舞狂欢,到了终局,克莱姆在古冢上布道,他做的是第十一条训诫的传教士。《旧约·出埃及记》载,摩西立有十诫,《新约·约翰福音》则道:“我赐给你们一条新诫,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这就是哈代的理想了吧,爱,彼此相爱,活着的人们记住这一条训诫,让人生充满爱的温暖,便可以抵御那终极悲剧的寒冷了。哈代忧郁、悲观,但他并不绝望。
是的,并不绝望,我们都不该绝望的。我们有忧郁悲观的原因,也有乐观希望的理由,那理由,存在于你、我、他每一个活着的人的心中,那是根除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从而建立起来的爱的世界。也许,那只是人道主义作家善良的人们的一个乌托邦吧,乌托邦,有一个存在心里也好啊。
这部书的翻译,也像是一次还乡的途程,经历着生生死死,忧喜悲欢。译到大半,我译的《德伯家的苔丝》出版了。拿到样书,翻阅印成了书的那些章节,感觉与在稿纸上阅读电脑荧屏上阅读又有不同了,那不同,没有让我对我的翻译准则和追求发生怀疑,倒是越发坚定了。我的翻译理念,在《德伯家的苔丝》译后记中已经说过,不再赘述。接下来,是不是还会译别的书,尚未确定;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要译,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就这样做下去。
译过哈代的两部书,我才发现我这样执着地翻译哈代的原因了:哈代的忧郁和悲观,原来与我是那么相通,在我的小说中,不是也深沉地萦回着忧郁悲观的调子吗?如果要说有几分契合,那么,正是在这里了。
哈代的小说,出版后作者还会改动,不同的版本会有差异。我所据的是1978年的企鹅版。那时候,哈代已经去世50年了,他自然不会再改。而企鹅版的这个版本,必定有它所取的理由。我是在各个版本比较过后,才选定了这个版本的。书,是从网上买来的旧书;书保护得很好,扉页上有原主人朱红的藏书印。我大概没有机会见到那位主人了。珍藏的书流落到网上,那主人还会在吗?
陈占敏
2016年7月22日大暑日记于烟台青翠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