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清晨,一位7岁的小女孩在台北郊区汐止镇的家中醒来。她在父母紧锁卧室的门外发现了血迹。房间里,吴民汉和叶英兰夫妇已死亡,显然是被自己厨房里的菜刀砍死的。警方进行调查后,最后有4名男子被认定犯罪嫌疑人。一人已被处决,另外三人等待执行。
但是,在这桩残忍的双人谋杀发生8年后,案件还远未了结。余下3名罪犯的命运已在台湾引发了一场对法律的感情辩论,涉及这场辩论的有法庭、立法者、人权团体,甚至李登辉——人们要求他对那3名谋杀犯给予特赦。但是,无论他做出什么决定,已经有许多人做出结论:要在台湾撤除死囚牢房实属不易。
1991年3月,在吴氏夫妇被害的5个月后,警方根据案发现场找到的带有血迹的指纹,追查到一名嫌疑人。他们逮捕了22岁的水兵王文效,此人供认是他闯入吴氏家中偷窃,以偿还1100美元的电子游戏赌博债务。根据他所说,当他的行动被发现后,他杀害了那对夫妇。
但是警方认为在现场罪犯使用了不止一种凶器,因此他们又对王进行了3天的审讯。王最后终于承认还有3名年轻人参与其中:苏迁厚、刘平浪和全林顺。他们被捕接受审问——他们在以后声称受到拷打——并最后承认协助杀害了那对夫妇,并对吴太太施以**。在法庭上,警方出示了从那些男孩口袋中搜出的硬币,并判定硬币来自抢劫现场。那些愿意出庭证明年轻人在案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没有被允许做陈述发言。于是,所有三人都在1992年被判死刑,而主犯早已在数月前被处决。
现在,人们把苏、刘、全一齐称为“汐止镇三少年”。他们的案情引发了请愿书、社论和抗议集会作为对他们的声援。“我一直是律师,所以知道如何判别别人的脸部表情,这三个小伙子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泰明贤说——他曾在立法院发起一项动议,要求准予释放三人。布赖恩·肯尼迪是大赦国际组织在台委员会的成员,曾担任加利福尼亚州的公诉人。他表示,“这是我所见过最糟糕的司法不公的例子。”
人们关心的主要问题是,“汐止镇三少年”(也包括更早的王文效)的供词是不是在被迫的情况下承认的,法庭认定他们有罪是不是操之过急。但是,这件案子带有台湾的特殊情况。这三人所犯的不是简单的谋杀指控,而是违犯了一项名为“动员戡乱”的法令。这一法令是1945年国民党从日本手中重新得到台湾后实施的,它原本是国民党政权在中国大陆与日本军队开战时实行的。这项法令禁止谋杀、纵火和强奸,也不允许诸如“在山区或丛林地带组织反政府的团体”等行为。该法令规定了强制执行死刑一条。这样,从理论上讲,一个人仅仅非法进入军事基地就可以被起诉,如果发现有罪的话,可以被判死刑。这项法令并没有闲置不用:自40年代以来,有257人因为违犯戡乱法令被处决。仅仅上个月,就有8人被处死。
在当代的台湾民主社会,如此生硬的司法手段对许多人来说似乎已经不合时宜。立法委员何驰达已经起草了一份议案要求废止戡乱法令,并将提交立法院审议。但是她担心,保守的立法委员可能不愿意就此承认原来的法令过于严厉或是被滥用。“要他们承认如此重大的错误是极为困难的,”她称,“但我们必须这样做。”今年,好几项保证公民被捕时的基本权利的法案已通过。
“汐止镇三少年”已经成为有关此类问题的象征性事件,因此无论国民党还是反对党的政治人士都要求李登辉施以仁慈。同时,最高的政府监督机构——监察院已就这件案子的处理问题批评了司法部和警方,最高检察官办公室也三次重新审议定罪。被告方自己也已两次上诉,分别是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但都被驳回。
法庭众口一词,执意认为判决是公正的。李登辉或许可以在明年三月卸任前签署赦免命令,但必须冒险去得罪司法部。与此同时,这三位被判有罪的人也没有提出赦免的要求。他们解释说,如果那样做的话就等于认罪,而他们希望自己的清白无辜得到承认。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有关“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对他们的同胞而言,这一问题也丝毫不轻松:在台湾,司法公正是合理进行的分配,还是如以往那样严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