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1 / 1)

大头下乡前偷过一次图书馆,有了这次成功的经验,他后来想一口吃出个艺术大师,免不了故伎重演。时值文化革命刚刚结束,省图书馆大部分藏书还封存在省政协旧礼堂,等待着清理和转运。他将有关情况打听好了,多次骑着脚踏车去踩点,做好犯罪前的各种准备,包括准备了一辆拖车,几只麻袋,还有准备动武的铁锒头。他打架从来是用铁锒头,光着膀子光着头一马当先,在中学时代没有人不怕他。

他干得很顺利,几麻袋的法国、意大利的精装画册,一袋袋扛出门,装车离开大楼,没有任何人注意他,更没有人麻烦他。他在出院门时遇到了一个坡,车拉得有些吃力,守门的老头还前来推车,说“星期天还干活,你真是个好同志呵。”

如果他不是玩笑开过了头,开罪了剧团里的一个女演员,如果那个女演员不知道这些书价值连城,他是根本不会栽在这件事上的。问题是那个娘们到团长那里去哭诉,顺便把书的事情捅出去了,作为对他偷拆情书的报复。警笛尖啸,兵临城下,他被铐起来推入囚车。警察说,别看只是一些书,是动用国家外汇进口的,价值人民币两百多万啦!差不多就是抢了一次银行吧!这不仅让大头自己吓了一跳,也让团长和其他人吓了一跳。有人熟悉刑法,知道大头从这张门跨出去,恐怕是再不会从这张门跨进来了,不知道他年迈的父母双亲这一下能不能扛得住。

三个月后的法庭审判,结果出人意料,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大头自己对此结果也疑惑,瞪着眼问:“你们骗我吧?就判这么一点?”他一直呆呆地站着,对看押者不辞而别而且自己可以自由回家的事实将信将疑,登上公共汽车后还觉得这座椅、这地板、这司机不是真的。不是说两百万吗?不是说“一万判一年”吗?他已经准备把牢底坐穿怎么倒来到了大街上?

他事后很久才知道,给他轻判的原因,不是别的什么,全在于他偷的是书。书么,在一般人的眼里并不值钱,也不是钱,藏着知识和良心,有良好的形象。书不是金银珠宝、武器弹药、白粉大烟,电器仪表,钢轨铜线,故中国有句俗语:“偷书人不是贼”。看来法官也是人,在法律和人们的感觉定势之间,没有什么道理就选择了后者,所谓合情不合法。

不仅如此,握手告别的时候,一位老法官还对他亲切了一番,说:“你虽然犯了罪,还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我那个孩子要是像你一样呀,我也就知足了。”

其实大头算不上爱学习,偷书是一时心血**。聪明到他这个程度还需要学习么?他这样的大师和天才还需要学习么?他后来是这样说的,半是玩笑半是当真。像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面对迅速变化的社会,生活中有更多精彩的**让他忙不过来,使他难耐读书的寂寞。但这个时代仍是一个多书的时代,印刷机几乎都在高速飞转,书市一个比一个更为浩阔,不仅求知者需要书,很多有身份的上流人士有了豪宅,有大书房和大书架,更需要大批大批的书,特别是成套的经典作品——虽然他们可能一个月也读不上三页,打起精神连一篇短序也没法硬着头皮读完。但他们像大头碰上的那些法官一样,像更多的人一样,对书的良好形象心知肚明,不能不多加收藏囤积。他们甚至知道电脑差不多可以代书了,知道电脑更新潮,但不管怎么说,电脑的形象却远不如书那样古雅、深奥、恒久、清高、有年头、有深度,就像暴发户可能比老贵族有钱,但贵族就是贵族;微型冲锋枪比佩剑更实用,但佩剑就是佩剑——贵族情愿在墙上悬挂佩剑但决不会悬挂微型冲锋枪的。他们要最大限度利用书的意象,让这些堂皇的废物充当自己的背景,给自己的人生铺下某种知识世家的底色。

身后有了这个背景,他们就有了一张大大的文化身份证,一张大大的道德介绍信。据说有些商家专门生产空心的精装书,是专门充塞书架的廉价纸砖,大概就是为这些人准备的。

对于他们来说,书的实用意义正在逐渐被象征意义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