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端午考(1 / 1)

龙的节日

现存及记载中端午的特点(包括风俗与传说),有一点最当注意,那便是和龙有关的节目极多。最明显的(一)龙舟竞渡,不用讲。和竞渡同等重要的一个节目(二)吃粽子,据说也和龙有一段交涉。

《类聚》四引《续齐谐记》:“屈原五月五日自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辄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欧回,白日忽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曰:‘君常见祭,甚善。但常所遗,苦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楝树叶塞其上,以五彩丝缚之。此二物,蛟龙所惮也。’回依其言。世人五日作粽,并带五色丝及楝叶,皆汨罗之遗风也。”

《荆楚岁时记》:“端午……以菰叶裹黏米,谓之角黍。……或云亦为屈原,恐蛟龙夺之,以五采线缠饭投水中,遂袭云。”

《记纂渊海》二引《岁时记·尔雅翼》一八引作“屈原以夏至日赴湘流,百姓竞以食祭之,常苦为蛟龙所窃,以五色丝合棟叶缚之。”《太平寰宇记》一四五引《襄阳风俗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江,其妻每投食于水以祭之。原通梦告妻,所祭食皆为蛟龙所夺。龙畏五色丝及竹,故妻以竹为粽,以五色丝缠之。今俗其日皆带五色丝食粽,言免蛟龙之患也。”

夺粽子的不是鱼鳖,而单说蛟龙,必有某种传说的背景,不能仅仅说因粽子是投到水里的,便自然联想起蛟龙。此外还有些已经死去,而仅见于记载的风俗,也牵涉到龙,例如(三)扬州以端午日铸盘龙镜:

《锦绣万花谷前集》四引《异闻集》:“天宝中,扬州进水心镜,背有盘龙。先有老人自称姓龙名护,至铸镜所,三日开户,已失所在。镜匠吕辉移炉置船,以五月五日于扬子江心铸之,背龙颇异。后大旱,祠龙,乃大雨。”

(四)并州因“龙忌”日,作寒食,纪念介子推:

《后汉书·周处传》“太原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日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

但也有在五月五日举行的:

《类聚》四引《琴操》:“介子绥……抱木而烧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发火”。

《书钞》一五五引《邺中记》:“并州俗以介子推五月五日烧死,世人为其忌,故不举饷食”。

而且介子推的故事中又有《龙蛟歌》,其词见于《吕氏春秋·介立篇》。北方关于端午的传说尽管和南方不同,它所暗示与龙的关系,却是一样的,说详下。

(五)相传用守宫制成的一种保证贞操的秘药,是在端午日制的:

《古今合璧事类前集》一六引□□□:“汉武帝时,以端午日取蜥场置之器,饲以丹砂,至明年端午捣之。以涂宫人臂,有犯则消没,不尔则如赤痣,故得守宫之名。”

而守宫一名龙子,这也昭示着端午和龙的因缘。最后(六)端午日还有鱼变为龙的传说。

《水经□水注》:“如深水有异鱼。按正光元年五月五日,天气清爽,闻池中枪枪抢抢若钲鼓声,池水惊而沸。须臾雷电晦冥,有五色蛇自池上属于天,久之乃灭。波上水定,惟见一鱼在,其一变为龙。”

《世说新语·捷悟篇》注引《会稽典录》:“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能抚节安歌,婆娑乐神,汉安二年五月五日,于县江迎伍君神,溯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

《曹娥碑》:“孝女曹娥者,上虞曹盱之女也。盱能抚节按歌,婆婆乐神,以汉安二年五月时,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淹。”(《古文苑》八)

还有说是起于越王勾践的。

《记纂渊海》二引《岁时记》:“越地传云竞渡起于越王勾践。”

以上四说究竟哪一说可靠,或都不可靠,暂时不必管,我们应注意的是传说的地域分布,四分之三(屈原、伍子胥、勾践)属于南方,这和竞渡与吃粽子两个主要节目的地方性正相符合,因为竞渡与粽子的先决条件,显然是多河港与产稻米,而这二者恰好都是南方的特色。再就三说看,其中三分之二又是属于吴、越的(伍子胥、勾践),而铸水心镜的扬州,也属于这个区域,这点消息也是值得玩味的。书传中关于端午的记载,最早没有超过东汉,而事实上吴、越一带的开辟也是从这时开始的。因此我们可以推测,端午可能最初只是长江下游吴、越民族的风俗;自从东汉以来,吴、越地域渐被开辟,在吴、越文化与中原文化的对流中,端午这节日才渐渐传播到长江上游以及北方各地。这是一个合理的推测,详细的论据,等下文再陈说,暂时我们只想借它为出发点,来再测验一下端午与龙的关系。如果我们能证明吴、越与龙有某种不可分解的关系,那么我们前面所拟定的前提,即端午的起源与龙有着密切关系的前提,便果真可以成立了。

古代吴、越都是断发文身之国,这是大家熟习的事实。

《吴越春秋》(二)《阖闾内传》:“越在东南,故立蛇门以制敌国。吴在辰,其位龙也,故小城南门上反羽(宇)为两鲵娆,以像龙角。越在巳地,其位蛇也,故南大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示越属于吴也。”

文身之文本是“龙文”:

《淮南子·泰族篇》许慎《注》:“越人以箴剌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之也。”

其目的在“像龙子”,以避蛟龙之害:

《说苑·奉使篇》:“诸发曰:‘彼越……处海垂之际,屏外蕃以为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避水神也。’”

《汉书·地理志》下应劭《注》:“(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而文其身,以像龙子,故不见伤害也。”

所谓“像龙子”者,我认为是这些民族以龙为图腾的遗迹,前著《从人首蛇身像谈到龙与图腾》一文中有详细讨论。据《郑语》载史伯之说,祝融之后八姓中有芈姓,而越是芈姓四国之一。祝融前文已证明即烛龙。祝融又即陆终(金文《邾公钟》作陆鏱,鏱即古融字),以祝融八姓,《世本》《大戴礼记·帝系姓篇》及《史记·楚世空》均作六姓推之,恐怕陆终也就是所谓“六龙”。越是祝融六姓中的一个芈姓国,实际就等于六龙中的芈姓龙之后。这样说来,越人本是“龙子”,无怪他们要断发文身以“像龙子”。至于他们又称“禹之苗裔”,那还是离不开龙子的身份。禹也是一个龙图腾团族的代表,前文也已经证明了。《周语》上载内史过曰“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融即祝融,崇山及烛龙(祝融)所主的钟山:

《海外北经》:“钟山之神,名曰烛阴。”郭注:“烛龙也。”

《洞冥记》:“东方朔北游钟火山,日月不照,有青龙衔烛,照山四极。”

至于吴地的先住民族,也是断发文身的。我想就是越人,或他们的同族。越人的老家本在北方,后来逐渐南移,一部分停在如今江苏境内的,受着太伯仲雍的统治,便随着太伯仲雍的国号而被称为吴人,所以吴只是个政治区域的名词,论种族,他们与越人还是一家,《越绝书》。

(六)《越绝外传·纪策考》“吴越为邻,同俗并(並)土”。

(七)《越绝外传·记范伯》“吴越二邦,同气共俗。”我们既已断定越人原本是一个龙图腾的团族,那么除太伯仲雍的后裔之外,所谓吴人者,也该是属于这龙图腾的团族。其实太伯仲雍逃到南方以后,既已改从当地断发文身的习俗,便接受了当地先住民族的图腾信仰,所以连太伯仲雍和仲雍的后人,也当算作越人——因为所谓“种族”者,严格地讲,本只是文化和信仰的分野,而不是血缘的分野。总之,吴与越是一个民族,他们都是“龙子”,所以都断发文身,以“象龙子”。

一方面端午节日的活动项目中,有许多与龙有关;另一方面这风俗流行的历史最久,保存的色彩最浓厚的区域,因之也可以判定为这节日的发祥地的吴越,正是古代一个龙图腾团族的分布区。然则,我们不但可以确定前面提出的假设,说端午的起源与龙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还可以进一步推测,说它就是古代吴越民族——一个龙图腾团族举行图腾祭的节日,简言之,一个龙的节日。汉人记载胡、越有“请龙”的风俗。

《淮南子·要略篇》:“操舍开塞,各有龙忌。”许慎《注》曰:“中国以鬼神之事曰忌,北胡、南越皆谓‘请龙’。”

“请”字当训“朝请”,“请龙”实在就是“祭龙”。请龙的举动,一年之中似乎不止一次,端午可能就是越人一年中最盛大的一次请龙。请龙的风俗,胡、越相同,而匈奴(许慎所谓“北胡”)一年三次“龙祠”,以五月一次最为盛大,是我们最好的旁证。

《后汉书·南匈奴传》:“匈奴俗岁有三龙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

《史记·匈奴传》:“五月大会茏(《汉书》作龙)城。”《索隐》引崔浩曰:“西方胡皆事龙神,故名大会处为龙城。”

龙祠以五月的一次为最重要,还可以从它在戊日举行得到证明。《史记·匈奴传》又说他们“日上戊巳”,《月令》“中央土,其日戊巳,其帝黄帝……其数五”,戊已和五在五行系统中是一套,而且黄帝即黄龙,所以祭龙重在五月,也是五行系统的安排。越和匈奴都奉龙为图腾,又都说是夏后氏的苗裔,他们本系同族,我们将另文讨论。在本题内,我们因越民族的史料缺乏,暂借匈奴的史料来解释越人的风俗信仰,是没有冒过大的危险的。

端午与五行

五行的起源想来很复杂,但有一点我们可以断言的,是它最初必有某种实用的意义,而不仅是分析自然势力而加以排列的一种近乎思想游戏的勾当。我们的建议是,五行中最基本的观念是五方,而五方是一种社会政治组织形态的符号,兼宗教信仰的象征。依图腾制度的通例,一个团族(clan)之下往往又分为几个支族(phratries)。我们疑心古代奉龙为图腾的团族之下有四个支族,每支族又各为一龙,共有五龙。

《水经·河水注》:“奢延水又东迳肤施县南……东入五龙山……又东走,走马水注之。水出西南长城北,阳周县故城南桥山……山上有黄帝冢故也。”《淄水注》:“广固城……四周绝涧,阻水深隍……水侧山际,有五龙口。”

《水经·河水注》引《遁甲开山图》:“五龙见教,天皇被迹。”

《说文》:“戊,中宫也,像六甲五龙相拘绞。”

《魏文帝杂占》:“黄帝祥图,五龙舞沙。”

《水经·河水注》:“河水又东径五龙坞,北坞临长河有五龙祠。应劭云昆仑山庙在河南荥阳县,疑即此祠。所未详。”

《汉书·地理志》:“(肤施)县有五龙山。”

《鬼谷子·阴符篇》:“盛德法五龙。”陶弘景《注》曰:“五龙,五行之龙也。”

郭璞《游仙诗》:“奇龄迈五龙。”

五龙用五个色彩区分,所以龙是五色的名目。由图腾崇拜演化为祖宗崇拜,于是五色龙也就是五色帝。宗教信仰到了祖宗崇拜的阶段,社会组织也由图腾变为国家,所以五帝是天神,又是人王。图腾时期,四支族的四龙各治一方,而以团族的一龙为中央共主,所以有五龙分治五方之说。

《遁甲开山图》荣氏解:“五龙,昆弟四人,长曰角龙,木仙也;次曰征龙,火仙也;交曰商龙,金仙也;次曰羽龙,水仙也;父曰宫龙,土仙也。父与诸子同得仙,治在五方,为五行神。”

《类聚》九八引《瑞应图》:“黄龙者,四龙之长,四方之正色,神灵之精也。”

五龙分治五方,在国家形态出现以后,便是一个共主统治着四方的诸侯。黄帝立四面的传说,便是由此而起的。

《御览》七九引《尸子》:“子贡问孔子曰:‘古者黄帝立四面,信乎?’孔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此之谓四面也。’”

《吕氏春秋·本味篇》:“故黄帝立四面。”

魏文帝《以陈群为镇军司马懿为抚军诏》:“昔者轩辕建四面之号。”

有时共主失去统治能力,诸侯起了觊觎之心:

蒋子《万机论》:“黄帝之初……不好战伐,而四帝各以方色交共谋之。”

共主与诸侯之间不免要来一场战争,如果共主胜了——

《孙子·行军篇》:“凡此四军之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

用图腾主义的术语说,便是中央的黄龙杀死四方四色的龙了。

《墨子·贵义篇》:“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

五方的龙,用彩色来区分,便有五色,已如上说。大概是五色离开龙,而成为单纯的五种色素之后,太嫌空洞,于是又借五种色彩相近的物质,即所谓五行的木火金水土(次第依《左传》)来象征青赤白黑黄。并依这五色的方位,又将五行分配给五方。五方的中央,性质本与其余四方不同,它是以共主的资格来统摄联系,并调和四方的。五行是由五方辗转生出的,所以配中央的土,其性质与其余四行也不同。

《郑语》:“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

我们谈了半天五行的起源,目的无非是要说明五龙观念起源之古;换言之,龙与五是分不开的,因为从图腾观点说,龙的数一开始就是五;而依我们的意见,龙正是图腾社会的产物,所以我们也只能从图腾的观点来谈它。一方面龙的数既是五,所以在图腾社会的背景之下,“五”便成为一个神圣个数,而发展成支配后来数千年文化的五行思想;另一方面作为四龙之长的中央共主是第五条龙,所以“第五”便成为一个神圣的号数;至今还流行着的五月初五的端午节,便是那种观念的一个见证。

最后我们应该补充一点,“端午”最初作“端五”:

张表臣《珊瑚钩诗话》二:“端五之号,同于重九;角黍之事,肇于《风俗》。屈原怀沙忠死,后人每年以五色丝络粔敉而吊之,此其始也。后世以‘五’字为‘午’,则误矣。”(百川本)

《野客丛书》一一:“今言五月五日曰重五。”

而“端”训“初”。

《类聚》四引《风土记》“仲夏端午,烹鹜角黍”,《注》:“端,始也,谓五月初五日也。”

唐以前似乎任何一月的初五皆可称端午,不必五月。

《容斋随笔》一:“唐玄宗以八月五日生,以其日为千秋节,张说上《大衍历序》云:‘谨以开元十六年八月端午赤光照室之夜献之’,《唐类表》有宋璟《请以八月五日为千秋节表》,云‘月惟仲秋,日在端午’,然则凡月之五日皆可称端午也。”

《野客丛书》一四:“仆观《续世说》,齐暎为江西观察使,因德宗诞日端午为银瓶高八尺以献,是亦有端午之说。”

这更可见第五这号数的势力之大。至于后世改五为午,或系取其在一日之中的意思。巳午居十二支之中,犹之戊己居十干之中。中央之数五,午是中央之时,所以其价值也等于五,何况五、午声音又完全相同呢!上文讲过五与龙有不解之缘,节日中五的意义愈深厚,愈见其与龙的关系之密切。

彩丝系臂

有一种现已失传了的端午风俗,便是彩丝系臂。

《御览》三一引《风俗通义》:“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温,亦因屈原。一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一名五色缕,一名五色丝,一名朱索,又有条达等组织杂物,以相赠遗。”

《岁华纪丽》二《注》引《风土记》:“以五彩缕造百索系臂,一名长命缕,一名辟兵缯,以相赠遗。”

《玉烛宝典》五引《荆楚岁时记》:“士女或取……彩丝系臂,谓之长命缕。”

《事文类聚前集》九引《提要录》:“北人端午,以杂丝结合欢索,缠手臂。”

宋章淳《端午帖子词》:“九子黏筩玉粽香,五丝系臂宝符光。”

《风俗通义》所谓“条达等组织杂物”,就是臂钏,繁钦《定情诗》“绕臂双条达”可证。

《野客丛书》一四引《卢氏新记》(当作《杂说》):“唐文宗一日问宰臣古诗‘轻衫衬条脱’,条脱是何物,宰臣未对;上曰即今之腕钏,安妃有金条脱,是臂饰也。”

《南部新书》:“大中间上赋诗有‘金步摇’,未能对;令温飞卿续之,飞卿即以‘玉条脱’应之。”

“玉条脱”见《真诰》第一篇。这些臂上的饰物,我们疑心是文身之遗。文身的主要部位本是手臂:

《赵策》二:“祝发文身错臂,瓯、越之民也。”

而文身是像龙文,上文已经证明,巂西文夷的风俗也是很好的旁证。

《蜀中广记》三四引《九州要记》:“巂之西有文夷人,身青而有文如龙鳞于臂胫之间。”

文身的习惯被放弃后,其遗意还保存在衣襟的文饰间,是一种方式:

柳宗元《咏壮俗》:“饮食行藏总异人,衣襟刺绣作文身。”

以玉石之属刻作龙形系在臂上,是另一种方式:

《急就篇》:“系臂琅玕虎魄龙。”

再一种方式则表现在系在肘后的印钮上:

《独断》上引卫宏(《汉旧仪》):“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唯其所好。”

彩丝系臂,想来当初也是以象龙形的。这虽没有明证,但既是端午的风俗,而端午是个龙的节日,则结丝以象龙形是很可能的。龙形遗失后,便用五种颜色来象征五色龙。有时是用五种颜色的丝织物编成的。

《初学记》四引裴玄《新语》:“五月五日集五彩缯,谓之辟兵。”

服虔以“辟兵”为“辟方”的声误,说法很巧,但其“爱梵美”的嫌疑,一望可知。其实所谓“青赤白黑以为四方,黄为中央”已经明白地告诉我们五方龙。

守宫

传说守宫对于妇人常有种种神秘的影响:

《御览》九四六引《淮南万毕术》:“守宫涂脐,妇人无子。取守宫一枚,置瓮中,及蛇衣以新布密裹之,悬于阴处百日,治守宫蛇衣分等,以唾和之,涂妇人脐,磨令温,即无子矣。”

同上引《梦书》:“守宫为寡妇着垣墙也。梦见守宫,忧寡妇人也。”

最常见的说法是防闲贞操的功能。

《御览》七三六引《淮南万毕术》:“取守宫虫,饵以丹砂,阴干,涂妇人身,男合即灭。”

《御览》九四六引《淮南万毕术》:“守宫饰女臂,有文章。取守宫新合阴阳者,牝牡各一,藏之瓮中,阴干百日,以饰女臂,则生文章。与男子合阴阳,辄灭去。”

《御览》三一引《淮南万毕术》:“取七月七日守宫阴干之,治合,以井花水和,涂女人身,有文章,则以丹涂之,不去者不**,去者有奸。”

《博物志》:“蜥蜴或名蝘蜓,以器养之,食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捣万杵,以点女人肢体,终身不灭,故号曰守宫。”

《古诗》:“爱惜加穷袴,防闲托守宫。”

李贺《宫娃歌》:“花房夜捣红守宫。”

李商隐《河阳诗》:“巴西夜市红守宫,后房点臂斑斑红。”

这我们猜想也是一个图腾的遗迹。守宫本一名“龙子”:

《名医别录》陶《注》:“蜥蜴……形大纯黄色者名蛇医;其次似蛇医而小形长尾,见人不动者,名龙子。”

《古今注》:“蝘蜓一曰守宫,一曰龙子。”

吴普《本草》:“石龙子一名守宫,一名山龙子。”

龙舟

寻常舟船刻为龙形,本是吴、越一带的习俗。

应玚《灵河赋》:“龙艘白鲤,越舲蜀艇。”

马缟《中华古今注》上:“孙权,吴之主也,时号舸为赤龙……言如龙之飞于天。”

和他们的文身一样,龙舟的目的,大概也是避蛟龙之害。这可以从船上图蛟和挂龙子幡得到暗示。

萧子显《南征曲》:“棹歌来扬女,操舟惊越人;图蛟怯水伯,照鹢竦江神。”

图蛟的目的在“怯水伯”,意义是明显的。

《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

《襄阳乐》:“上水郎担篙,下水摇双橹;四角龙子幡,环环江当柱。”

《南史·臧质传》:“质封始兴郡公,之镇,亦平乘,并施龙子幡。”

越人文身以像龙子,船上挂龙子幡也无非是龙子的信号。为的是让蛟龙容易辨别,不致误加伤害。把整个的船刻成龙形,目的大概也是这样。

龙舟只是文身的范围从身体扩张到身体以外的用具,所以它是与文身的习惯同时存在的。图腾文化消逝以后,文身变相为衣服的衣饰,龙舟也只剩下“图蛟”和龙子幡一类的痕迹。但遇到宗教仪式时,古旧形态中的许多花样往往会全部出现,于是我们便看到穿着模拟文身的彩衣的水手们划着龙舟——一幅典型图腾社会的“浮世绘”。

唐无名氏《竞渡歌》:“鼓声三下红旗开,两龙跃出浮水来;棹影斡波飞万剑,鼓声劈浪鸣千雷。鼓声渐急标将近,两龙望标目如瞬。……须臾戏罢各东西,竞脱文身请书上。”

《事文类聚前集》九引□□□:“唐杜亚节度淮南,方春,民为竞渡戏。亚欲轻驶,乃髹船底,篙人衣油彩衣,没水不濡。”

《齐东野语》一三:“甄云卿……竞渡日,着彩衣,立龙首,自歌所作‘思远楼前’之词,旁若无人。”

无名氏径称彩衣为“文身”,尤其是我们的佳证。

龙舟竞渡应该是史前图腾社会的遗俗。上揭《岁时记》说越地相传起于越王勾践,可见这风俗来源之古——虽则这说法本身仍然不可靠。至于拯救屈原的故事,最早的记载也只在六朝:

《御览》三一引《荆楚岁时记》:“按五月五日竞渡,俗为屈原投汨罗日,伤其死所,故命舟楫以拯之。舸舟取其轻利,谓之飞凫。一自以为水军,一自以为水马,州将及土人悉临水观之。”

早在隋代的杜台卿已经怀疑过这说法,他在《玉烛宝典》里讲道:“或因开怀娱目,乘水临风,为一时下为之赏,非必拯溺。”杜氏的解释虽不对,他怀疑拯溺之说,却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