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美丽的睡衣 (2)(1 / 1)

走过婚姻 施寄青 1678 字 10天前

正当我还在生闷气的时候,我妹妹大概看出我的不服,她换了一种口气说:

“你没有错吗?请问你难道真的没错吗?你想想看。千错万错,错在我们选择错。你不要替你的选择负责任吗?当初是谁要嫁给他的?是你。他又不是妈替你安排的,是你自己要的,是不是?好了,至少你得对当时的你负责。”

她的话一句句戳在我的心坎,为什么我要一直骂他?因为我不能面对自己的愚昧。我不能相信自己会笨到被对方这样玩弄,我必须借责骂对方的负心来掩饰我自己的愚蠢。他搞外遇那么多年我却不知道,我怎么来解释自己的无知?

我一点一点开始清醒。是的,是我自己当年选择不够谨慎。也许就算当初选择对了,人是会变的动物,当他改变的方向不是我所期望的,我能接受吗?

当头棒喝

当一个人遭遇婚变,先是震惊,然后是否认,继而愤怒,接下来就沮丧,沮丧过后才能沉淀,沉淀下来才能反省,然后才慢慢康复,走出来重新开始。

愤怒使人很累,一个人不可能一直怒下去,遇上韩阿姨和我妹妹捅了我两刀,我就像一只本来气鼓鼓的气球,一下子就泄了气,脑袋顿时清醒起来。

现在,我每次面对那些一而再、再而三,一直重复她自己故事的女人,总是会很不客气地大喝一声,一棒打下。

很多妇女觉得奇怪,我自己是过来人,为什么对于别人这样的诉苦会感到不耐烦?有时候我不耐烦,是因为在对方身上看到我以前的影子,那是我所厌恶的。每次看到她们,我就想起自己以前曾经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在这种不必要的发泄上。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是鼓励妇女进行适度发泄的。有些妇女都不讲出来只是一味容忍,好像她很有德行,可是她的隐忍会在身体上出现;各种腹痛、腰痛等毛病,她一直以为是生理上的问题,其实是心理上有压力。

如果周遭的朋友遭遇婚变,当她开始像机关枪一样发怨言的时候,我们不妨包容她,听听她的诉苦。可是到一定程度,我们就该给她当头棒喝。棒喝之后觉悟的,那就可以修成正果;棒喝之后还不能悟的,那就别理她,让她去日趋下流好了。

根据美国的心理学报告,在婚变后肯承认自己也有一半错误的妇女,比较容易从婚变的创伤中走出来,也较能采取积极和进取的态度;如果是把错全部推给对方的妇女,很难走出婚变的阴影。

以我和妹妹为例,她就比我走出婚变阴影要快,还好我跟着也醒了过来,不然今天的我就不是这个样子。

从前“晚晴协会”还不叫作“晚晴协会”,只是一群离婚妇女组成一个不算是团体的团体,她们邀请我演讲,偶尔我也参加她们的聚会。去了几次,总是十几个女人围坐在西餐厅的桌旁,每人一杯咖啡或茶,然后只要有一个人起头,大家就纷纷开始谩骂,直到聚会结束为止。骂完了,她们是不是因此得到平复呢?没有。反正怎么骂对方也不会回来,气愤难消。当时我就觉得,这是一个多么没有建设性的集合,后来“晚晴协会”才成立了。

秦香莲VS陈世美

数千年来,我们整个社会价值系统和教育,一直都教女性做一个赵五娘或秦香莲的角色。问题是,当她们辛苦地扮演这个角色之后,一定会期望回报,而不幸的她们通常都碰到蔡伯喈或陈世美这种丈夫。

大陆“文革”期间,男男女女都因动乱而没有受完整教育。“文革”过去以后,政府开办了很多补课培训的学校和“夜校”,让“文革”时期失学的人可以再进学校念书。当时生活清苦,往往做太太的就选择当秦香莲,在家带小孩、侍奉公婆,拿仅有的资源送丈夫去念专科或大学夜间部,这些丈夫在多念了书之后就变成陈世美。“文革”时期,这些后来的陈世美当时都只有十岁,十年过后,他们的年纪都在三十岁左右,他们面对的是大学里更年轻的女孩,当然就看不上家里的黄脸婆了。

接着,祖国大陆在1980年开始实行同年修订的新《婚姻法》,新《婚姻法》的第一要义,婚姻以爱情为大前提;只要没有同居的事实,没有了爱情,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

就法律的观点来看,这个婚姻法是非常进步的,比台湾地区的现行规定要进步。但是就社会的观点,现实里存在很多陈世美,他们就利用这样的法律条文来要求离婚。

河南的地方法院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一名女子的丈夫和大学里的女生谈恋爱,回到乡下要求和家里的老婆离婚。这名女子并不是那么好惹的,她自身也有很多的问题。这对夫妻早已经不住在一块儿,两人分居多年,感情恶劣到极点。法院数次给他们调解,可是这个太太却和我以前拥有的心态相同,她不离婚并不是真想把丈夫捞回来,只是想要将对方整死。她这样的心态,不仅做丈夫的清楚,街坊邻居也都晓得。

女人在地方法院还未宣判以前就扬言,如果法院宣判离婚,她就自杀。果然法院的最后判决是离婚,这个太太就立即拿出药来吃下,当晚毒发死去。

这一死,妇女们全起来了,妇联的干部,以及社会各界舆论都指责这个地方法院,理由不外是不可以这样判决离婚。

其实,法院并没有犯错,法官只是按法律判案。但是,有一群妇女就是一个集团,到各个地方法院去,为那些被李世美、陈世美、张世美、王世美抛弃的白香莲、王香莲、黄香莲作声援,我给她们上了一个名号叫“秦香莲集团”。

有人将秦香莲分作三类。

第一类是认命的秦香莲,她辛辛苦苦地抚养子女,孝顺公婆,当丈夫在外面另结新欢,要求离婚,她忍气吞声离了,抱残守缺以终。对这种女人,我们没什么话好讲。

第二类是哀哀上告型,一路上激起舆论,团结就是力量,要打倒陈世美,坚持不离婚。这些妇女闹了十年不离婚,到各个地方法院去串联,不准法院判决离婚,誓言拖死对方。奇怪的是,她们用这么大的道德制裁和舆论力量,仍然没有一个陈世美回头。

岁月流去,那些秦香莲的声音愈来愈小。初始,人家听到她们的抱怨,不免抱以同情的态度,责备那些丈夫不应该;日子久了,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听到重复的故事,态度渐渐改变了,怎么这些女人这么啰唆、讨厌,难怪男人不要她们。这些秦香莲跑来跑去,没有时间建设自己、造就自己,年华老去,时间和金钱都浪费掉了,人财两失。

陈世美为什么不回来?因为秦香莲的存在和敌意,替对方制造艰困的环境,陈世美和第三者必须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来面对庞大的压力和可怕的敌人。秦香莲愈是不离婚,陈世美和第三者的爱情就愈是变得伟大,本来没有那么伟大的爱情就被秦香莲造就出来。

谋杀陈世美

最后一类秦香莲是变型,她们并不坚持抱残以终,也不哀哀上告,也不吵,也不闹,忙着重新建设自己,培养女性意识,做一名独立自主的女性,天地开阔,何处无芳草。

有人主张,中国的妇女都应该学习第三种秦香莲。第一种愚不可及,不必去效法,社会对这种人也不必表扬。我们自古的贞节牌坊都是用来表扬这些女人,其实她们被剥削到极点而不知道反抗,也不知道为自己创造一个幸福的契机,不可取。第二种则是无聊之至,打翻的牛奶不可能收回来,何必为它哭泣。

在中国台湾,第二类的秦香莲真不少,很多来向我求助的妇女都是。想当初她和丈夫胼手胝足地努力,自己只是高中毕业,却栽培丈夫读大学。一旦丈夫读完大学,学历已经比她高一截了,她还不甘心,陪着丈夫到美国去,在餐馆里给人洗盘子,让丈夫读到硕士、博士。回到中国台湾,丈夫在大学教书,最后他当上了系主任。变成主任的凤凰,怎么能配她这样的乌鸦,于是凤凰抛弃乌鸦,自顾去找寻他的同类。

这个太太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她选择做秦香莲,自然就有了陈世美。为什么在造就丈夫的当时,她没有想到自己,忽略了造就自己,让自己的条件每况愈下,最后成了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秦香莲是因,有了这个因,才有陈世美这个果。

古代的女人扮演秦香莲,有她不得不然的原因。那个时代的女人根本没有机会受教育,她没有能力实现自我,只好通过陈世美来达到求取功名富贵的愿望。此外,社会的价值标准也要求她们做贤妻良母,这样才能够立足社会,受到肯定。

今天我们具备太多的条件不需要去当秦香莲,可是仍有一堆女人怀有做秦香莲的使命感,然后在陈世美出现的时候到处喊冤。我当年开始也是第二种秦香莲,所幸还有点悟性,扮到一半儿就赶紧调个头儿,去扮第三种。

然而,最可取的是根本不做秦香莲,从一开始就做你自己,不为任何人牺牲。你不为别人牺牲,就不会觉得别人对不起你,你也不必去讨公道了,女人,不做秦香莲,就不会有陈世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