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音乐学院(1 / 1)

唐代有四大音乐机构,分别是大乐署、鼓吹署、教坊以及梨园。

大乐署由太常寺管辖,而太常寺是隋唐时期掌管礼乐的最高行政机构。大乐署同时管辖唐代的雅乐以及礼乐,同时也负责对音乐艺人的训练和考核。无论对负责教学的乐师还是音乐艺人,大乐署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

大乐署里面的乐师,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成绩考核,并分为上、中、下三等,同时上报礼部,满十年后还要进行一次大考,随后根据大考的成绩,决定乐师职位的升降。

对音乐艺人的考核,同样很严格。音乐艺人可以在大乐署中学习十五年,这十五年里,音乐艺人每年都要接受一次考核,累计经过五次上考,七次中考,才能担任与音乐相关的官职,已经学满十五年,但却没有经过足够多次考试的,则不能担任与音乐相关的官职。累计学会五十首以上难的曲目并能够表演的音乐艺人,才能从大乐署毕业。音乐艺人在大乐署学习的过程中,最难的“大部伎”,要学习三年,次难的“部伎”,要学习两年,最简单的“小部伎”,要学习一年。结业之后,行为端正、处事严谨的音乐艺人,可以留在大乐署担任助教;没有学会十首或十首以上较难曲目的音乐艺人,从事与音乐相关职业只能拿到正常工资的三分之一;没有学成任何曲目的音乐艺人,再被调往鼓吹署,学习大小鼓吹。

鼓吹署同样隶属太常寺管辖,主要负责管辖仪仗活动中的鼓吹音乐,以及一部分宫廷礼仪活动,也即“掌鼓吹施用调习之节,以备卤簿之仪”。其中的“卤簿”,指的是古时皇帝、太子、亲王等出行时跟随的仪仗队,人数从几百人到上千人不等。根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鼓吹署设有两名令官,两名丞官,四名乐正,令官负责掌管鼓吹乐的节奏。

教坊是一个由宫廷管辖的音乐机构,主要负责培养、训练宫中的乐工。唐代教坊有宫廷里的内教坊,西京的左右教坊以及东京的左右教坊,其中内教坊的乐工技艺最出色。东西两京,左教坊的乐工更善于舞蹈,右教坊的乐工则更善于歌唱。

教坊中的女乐人根据技艺的优劣以及出身的不同等,分为“内人”“宫人”和“搊弹家”三类。天资聪颖、技艺出众的女子,可以住在宜春院里面,称作“内人”或者“前头人”;技艺稍逊的女子,地位也次之,称为“宫人”;普通人家的女儿,凭借相貌选入宫中,学习演奏琵琶、三弦、箜篌、筝等乐器,称作“搊弹家”。在唐代的全盛时期,内外教坊的总乐工数量,将近有两千人,汇集了唐代能歌善舞的人才。

梨园是唐玄宗时期一个皇家禁苑中的普通果园,后经唐玄宗提议和倡导,成为演练歌舞的地方,并最终演化为一个音乐机构。唐玄宗精通音律,于是挑选了三百名优秀的音乐艺人,在梨园里指导他们,提高他们的技艺,并将他们称作“皇帝梨园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