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党政治在19世纪逐步成熟;国王权力的式微、责任内阁制的形成、现代政党的成型、党魁地位逐渐突出等,都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议会改革对现代政党政治的形成至关重要,经过格拉斯顿与迪斯雷利之间的轮流执政,两党政治制度得以最终确立。
国王权力衰微是现代政治的显著特征。光荣革命后君主立宪制建立起来,国王虽然成为立宪的君主,但仍然有相当大的行政权力。国王的权力主要表现在操控议员、任命税官和其他官员的能力上,贵族院的贵族从理论上说都是国王任命的,而通过自己控制的“口袋选区”,国王还可以挑选下院候选人并使其当选议员。1782年,在辉格党的主导下,下院通过了三个限制王权的法案:《伯克法》(Burke's Act)废除了政府和王室对闲职的任命,更加严密地监督王室使用经费(Civil List);《克鲁法》(Crewel's Act)禁止由王室提名的财政官员担任议员;《克拉克法》(Clerk's Act)禁止政府承包商担任议员。这些立法剥夺了国王通过恩惠拉拢议员及政府官员的手段,政治性的朝廷任命几乎成为过去,王权受到极大的削弱。
国王的私生活也受到政府的干预。乔治四世还是威尔士亲王的时候,于1785年与菲茨赫伯特夫人(Maria Anne Fitzherbert)结婚,由于菲茨赫伯特夫人是罗马天主教徒,因此根据1772年的皇家婚姻法(The Royal Marriages Act1772),这个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在家庭的安排和压力之下,乔治与表妹卡洛琳(Caroline of Brunswick)在1795年结婚,但两人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不愉快,据说在结婚第二天他们就分居了,卡洛琳后来多半时间在意大利生活。1820年乔治三世去世,乔治四世应继英国王位,卡洛琳回英国要求成为王后,却被乔治四世拒绝。这件事引起巨大的政治风波,伦敦到处贴满标语:“王后永远是王后!把国王扔下河去!”公众拥簇着卡洛琳的敞篷马车在伦敦的繁华大街上招摇过市,使乔治四世十分难堪。愤怒之余,他要求政府制定法律剥夺卡洛琳的王后头衔,但未能成功;乔治四世以解散内阁相威胁,却也不能奏效。后来,在乔治四世加冕后不久卡洛琳去世了,这场风波才算平息: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王后事件”。
1830年乔治四世逝世,海军出身的新国王威廉四世继位,他让威灵顿公爵出任首相,但已无法使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其获得下院多数支持。1834年,他又不顾辉格党在下院拥有的多数席位而动用国王特权解散了墨尔本政府(First Melbourne Ministry),执意让托利党组建少数派政府。然而在1835年大选中,多数选民没有站在国王这一边,辉格党获得了113个议席多数,托利党的皮尔政府被迫辞职。在英国历史上,这是国王第一次无法运用自己的影响力组建政府,墨尔本政府也成为最后一个被君主解散的政府。这以后,英国君主不再解散拥有下院多数席位的内阁了,政府得以建立在稳定的议会多数的基础上。
威廉四世于1837年去世,他的侄女、乔治三世的孙女维多利亚成为女王,当时刚满18岁。维多利亚统治时期一直延续到1901年1月22日她逝世为止,历时63年零7个月,是迄今在位时间最长的英国君主。在此期间,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彻底巩固了,国王成为完全的“虚君”。
加冕之初,由于缺乏政治经验,维多利亚几乎完全听从辉格党首相墨尔本的摆布,并受到辉格党的强烈影响。但因为墨尔本政府未能应对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并且在1839年的《牙买加政府法案》(The Jamaica Act of 1839)上遭受挫败,被迫辞职;维多利亚虽然从心底里讨厌保守党,却只好请该党党魁皮尔出面组阁。皮尔希望进一步打击辉格党,于是要求维多利亚解聘自己身边的几位辉格党侍女,遭女王拒绝,造成所谓的“寝宫危机”(Bedchamber crisis)。在这次危机中,皮尔最终未接受女王的组阁邀请,墨尔本重新回到首相位置,但墨尔本的谆谆开导使女王逐渐意识到作为英国国王,她不能感情用事,而必须履行立宪君主的职责。
1840年2月维多利亚与阿尔伯特亲王(Prince Albert of Saxe-Coburg and Gotha)结婚。阿尔伯特是维多利亚的表兄,婚后,阿尔伯特实际成了女王的私人秘书。阿尔伯特经常告诫妻子,身为女王,她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表现出超党派姿态。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有9个子女,他们的家庭生活被视为19世纪中等阶级家庭的楷模。1861年阿尔伯特去世,这给维多利亚带来巨大打击,在以后近10年时间里她非常悲伤,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在她后半段君主生涯中,她不再是“辉格党女王”了,她支持谨慎的改革和帝国政策,不喜欢自由党领袖格拉斯顿,而更偏爱保守党领袖迪斯雷利和索尔兹伯里侯爵,但无论她个人倾向如何,却再也没有重复“寝宫危机”的错误。她作为立宪的君主超脱于党派政治之外,因其严谨的生活、友善的态度和恪尽职守的公务精神而深受人民喜爱。她在位期间,英国进入国富民强的鼎盛时代,维多利亚在位时期也因此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而她之所以身载盛誉,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而是因为她没有做什么,到维多利亚女王时期,国王成了完全的“虚君”。
与王权式微的趋势相反,英国现代政党组织在19世纪走向成熟。托利党和辉格党是19世纪英国最大的两个党,它们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议会,从本质上说都赞成混合君主制,即通过国王、国教和议会来管理国家,托利党更倾向于王权的不可侵犯性,辉格党更张扬议会的权力;托利党更加保守,比辉格党更加抗拒社会的变化。
光荣革命后辉格党长期执政,托利党退守乡间,始终是在野党。小皮特执政改变了这种态势,他恢复了托利党的活力,形成所谓的“第二托利党”。尽管小皮特本人声称他不主张政党制度,但在19世纪最初30年中以皮特及其追随者为代表的托利党和以格雷(Charles Grey)和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为首的辉格党双方,却在天主教解放、议会改革、经济改革、王室特权、内阁制、公共秩序等重大问题上,观点趋于两极化。托利党长期执政扩大了党派分歧,促进了政党意识的发展,党的目标、手段等等逐步形成。
第一次议会改革以后,托利党和辉格党分别向保守党和自由党转变,标志着英国现代政党正式出现。1834年11月,威廉四世解散墨尔本内阁并召唤威灵顿公爵组阁,威灵顿不愿应招,遂推荐罗伯特·皮尔出任首相,于是,皮尔组建了一个托利党少数派政府。12月18日,皮尔在塔姆沃思选区发表演讲,这次演讲被看作是保守党的宣言书,《塔姆沃思宣言》(Tamworth Manifesto)也成了托利党向保守党转变的标志。从表面上看,皮尔是在为自己的竞选拉票,但其实皮尔是想借此机会向公众表明,他所理解的保守主义与他的前任、“旧托利党人”威灵顿有本质差异。在这次演讲中,皮尔承认1832年改革“开创了一个新时代”,是“所有爱好和平和幸福的英国人都不能采取直接或隐蔽的手段来诋毁的”;他承诺保守党将“仔细审视国家的和宗教的制度……纠正弊病,处置不公”。皮尔在宣言中明确了一项基本信条:只有通过改革,保守党才能生存,这就是新保守主义的基础。当然,皮尔的改革是温和的改革,其前提是“坚决维护现有的权力”。皮尔深深知道,他的政府能否站住,关键看紧接而至的大选结果,正如他在演讲结束时所说:“英国人民迄今保留了国王任命首相的特权,但这不是让人民盲目相信,而是要接受人民的公正评判。”
受“皮特时代”长达40年的保守政策特别是19世纪最初20年“反动统治”的负面影响,皮尔领导的保守党没有在1835年大选中获胜,但从保守党的立场看,19世纪30年代是一个复兴时代,在以后三次大选中(1835年、1837年和1841年),保守党渐渐削弱了辉格党的优势,最终在1841年大选中胜出,以367∶271的绝对多数获胜。这次胜利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民意的突变,而在于保守党自身的改变。
从皮尔1846年6月辞职一直到1850年去世,他在议会的影响力依然令人难以望其项背,他的政治观点不仅被那些追随他的“皮尔派”所继承和延续,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未来保守党和自由党的发展走向。
随着议会改革的深入,选民人数不断增多,选民的自主意识也不断增强。在这种背景下,政党的组织工作比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要,因此在1832年议会改革以后地方党派俱乐部和政治媒体的数量和影响骤然增加,到1841年大选时,全国已经有数百个保守党俱乐部或协会,保守党在此次大选中获胜,主要归功于地方党组织的有效工作。如果说1832年议会改革刺激了党的地方组织的形成,那么1867年议会改革则是英国近代政党组织发展的里程碑,在选民人数大量增加的现实面前,政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从而使两大党加大了组织建设的力度,向成熟的政党制度迈进。
迪斯雷利是皮尔之后推动托利党转变的关键人物,在他主导下完成了“新托利主义”的构建。迪斯雷利认为,保守党不应抵制选举权的扩大和社会改革的要求,而应该想办法获得新选民的支持,以此争取执政。他主张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他说:当茅屋不舒服时,宫殿就不安全,通过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可以把保守党的社会基础扩大到工人选民。他公开承认:“人民应该获得选举权,这种让步是为了让他们投提高他们利益的人的票。”在1867年改革法三读的议会发言时他说:“国家制度只承认少部分人的政治权力而不顾广大人民的心声是危险的”;工人阶级应该获得选举权,“如果出现了这种宪政的巨变,它将增加人民对国家的爱国心和民族感。”到迪斯雷利时代,托利党完成了向保守党的转变。
同时,辉格党也在向自由党转变,格拉斯顿的出现是其标志。1835年3月,议会中的辉格党、激进派和爱尔兰议员中的奥康内尔派签订《里奇菲尔德协议》(Lichfield House Compact),目的是联合起来反对皮尔领导的保守党政府,并且推动爱尔兰改革,这项协议被有些人说成是自由党的起始,因为它扩大了辉格党的基础。不过在当时,土地贵族仍然是辉格党的主导力量。
1865年罗素勋爵第二次组阁,皮尔派的格拉斯顿加入进来,成为辉格党下院领袖,这以后,辉格党完成了向自由党的转变。格拉斯顿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在他的领导下,自由党逐步明确了自己的理念:放任自由的经济,支持社会改革,主张个人的自由,削减国王和教会权力,扩大选举权。对此,威廉·哈考特(William Harcourt)在1873年概括说:“自由不是让其他人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自由政府与非自由政府的主要区别是,一个非自由政府是竭尽所能进行干涉,而一个自由政府则除非必须就不干涉。一个专制的政府试图使所有的人遵循自己的意愿,一个自由政府只要认为符合社会安全,就允许所有人实现自己的意愿。自由党的任务就是保持这样的个人自由。”格拉斯顿是这种古典自由主义的坚定维护者,他曾四次出任首相(1868-1874,1880-1885,1886年2-7月,1892-1894),在他执政期间,英国自由资本主义进入黄金时代。
但是到19世纪80年代,一种“新”自由主义开始兴起,新自由主义者主张国家的积极干涉,而不是古典自由主义所强调的自助、自强与行动自由。到这个时候,那种认为不干涉是国家对内、对外最高原则的自由放任学说已经过时了。
20世纪初,自由党转向“新自由主义”立场,这种立场认为不加限制的资本主义阻碍了真正的自由,主张用“积极自由”代替古典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即个人可以在健康、教育和福利方面得到公共方面的帮助。新自由主义也被一些人称为“社会自由主义”(Social Liberalism),赫伯特·阿斯奎斯政府在20世纪早期践行这一理念,为后来的福利国家开启了先导。或许正如霍布森所言:英国自由党从来没有在理论上或政策上承诺狭隘的自由放任的个人主义,现在的自由主义接纳国家的新概念,即国家与个人生活和私营企业有关。
议员政党化在第一次议会改革后日益凸显,比如,在1835-1837年出席议会投票的594位议员中,有294人一直支持自由党,273人始终支持保守党,投票不固定的只有27人。这种截然分明的政党分野现象在1832年以前是不太可能出现的。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原因如格拉斯顿在1841年大选前指出的那样:“政党的原则对本国的突出影响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现在几乎达到无限的程度。我认为这是真正代议体制的本质属性。”。
1832年议会改革后,英格兰在选民人数和议会席位数方面依然占据绝对优势,比如在1835年大选时,英格兰的选票和席位数分别是491540张和464席,而全国总数是611137张和658席,英格兰占其中的80.43%和70.52%。保守党有较好的地方组织系统,更容易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选区领先,从而夺取大选胜利;辉格党为取得胜利,就必须得到爱尔兰奥康内尔派和苏格兰、英格兰激进派的支持。该年大选,辉格党凭借其在1832年改革中留下的好印象,在英格兰各选区比托利党多得64席;但1837年大选保守党反超辉格党14席,在威尔士也多出6席。在苏格兰和爱尔兰,辉格党则比保守党分别多出13席和43席;1841、1847、1852年大选也大体呈现同样情况。
如前所述,在托利党向保守党转变的过程中,皮尔起了重要作用。但保守党多数人跟不上这位锐意改革的领袖的步伐,因废除《谷物法》问题,皮尔遭到保守党内部多数人的反对,致使党内发生分裂。其后果是严重的,它使保守党在此后30年时间里处于劣势,1846年6月至1868年12月,保守党仅有三次短暂组阁(1852年2-12月,1858年2月——1859年6月,1866年6月——1868年12月)。在这三次短暂执政时期,党的领袖是德比伯爵,但真正掌舵者是迪斯雷利;后来,在1867-1868和1874-1880年,迪斯雷利两次出任首相。
在德比和迪斯雷利第二届政府期间,皮尔派作为一个议会派别其作用已大不如以前。此时,保守党已不再坚持贸易保护主义,皮尔派中多数人又回到保守党阵营。当然,一部分皮尔的忠实信徒比如格拉斯顿,在商业政策和宗教宽容问题上与自由党更加接近,后来转向了自由党。此时,党派意识已非常清楚,在政党与议会关系上,政党是“议会身躯的骨中骨,肉中肉”。
1860年,自由党在伦敦成立了党监控制的中央总部。1877年5月31日,自由党95个地方协会的代表在伯明翰召开“自由党全国委员会”的成立大会,会议决定自由党全国委员会应该在党的活动中起重大作用,由它确定党在议会内的工作,统一自由党议员的立场。大会章程规定:自由党全国委员会由两个机构组成——代表大会和总委员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代表由各地按人口比例选出。总委员会的职责是协助和协调地方自由党组织的工作。1881年1月,自由党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推动政府实施各种改革,包括修改土地法、扩大选民范围、重新分配议席等。总委员会明确要求各选区组织对该区自由党议员施加压力,敦促他们在投票时与党保持一致。伯明翰自由党委员会明确表示:自由党所有的不忠诚议员将失去他们的议员身份。
1868年,保守党也成立了由党监负责的“中央委员会”,两年后定名为“保守党中央总部”(Conservative Central Office)。但此时的保守党总部是“自我产生”的机构,不是由选举产生。1886年5月,保守党全国大会通过新章程,确定大会的任务是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建立党的地方分会,宣传党的政治主张。
1867年,自由党在伯明翰率先进行地方党组织的代表制改革,代表由各分区委员会选出,并在会章中规定:凡捐助一先令的自由党人都可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推选党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协会执委会成员。伯明翰组织改革的成效在1868年大选中得到印证,在地方协会的统一组织、精心策划下,各分区委员会按照党总部要求进行投票,使自由党获得伯明翰全部3个议席。约瑟夫·张伯伦担任伯明翰市长后,重新改组该市的自由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党组织的活动权限,包括:决定党的政策,提名议会候选人,提名学校董事会候选人,支持各分区候选人等。改组后的伯明翰自由党组织力量增强,不仅将伯明翰的3个议席全部保留在自由党手中,还在市议会选举中获得70个席位中的68席。伯明翰的做法为其他自由党地方组织所模仿,到1887年,地方代表制组织发展到700多个。
自从1835年颁布《市镇自治机关法》(The Municipal Corporations Act1835)以后,地方选举就对自由党有利。在1838年曼彻斯特和伯明翰的市镇选举中,没有保守党人当选。对此,保守党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加快了自身的组织建设,比如,保守党成立了“保守党商人协会”、“商人改革协会”等地方性组织,以抗衡自由党对大多数市镇议会的控制。在地方组织工作中,保守党还注意吸收工人阶级新选民,比如在1868年大选中,因得到工人选民支持,保守党有21名议员获得连任,而自由党只有13名。另外,保守党也在70年代初推广布莱德福特代表制经验,截至1875年,保守党代表制组织也达到400多个。
19世纪60年代以后,保守党和自由党都建立了全国性的政党组织,各党议员候选人几乎全部由党的总部指定或基层组织遴选。大选结束后,各党总部很快就可以计算出自己的得票数,不必等正式结果公布就知道选举胜负。在确立和完善中央党组织的过程中,党魁和首相的产生是一个重要问题。一般来说,首相或前首相分别是执政党或反对党的党魁,但在第二次议会改革之前,党魁的产生和更替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党魁主要凭借出身、家产、资历和政治才干等产生,而不是选举;首相也不具有民众基础,是以国王大臣的身份而不是党魁的名义就职的。1868年,格拉斯顿率先以自由党党魁的身份发表竞选演说和组织政府,这以后首相与党魁职务才紧密联系在一起,一党在大选中获胜,该党党魁就率领本党组建政府。
迪斯雷利和格拉斯顿对英国党魁制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1868-1886年迪斯雷利和格拉斯顿轮流执政,被称为迪斯雷利和格拉斯顿的时代。他们作为保守党和自由党的领袖,分别凭借个人的魅力,使保守党与自由党真正成为各有特色的两大政党。两人都是中等阶级出身,表明中等阶级已取代贵族成为国家的主要领导力量。这一时期,选民的投票意向往往不是看保守党或自由党的政策,而是根据自己对迪斯雷利和格拉斯顿两人的好恶来取舍,因此,迪斯雷利与格拉斯顿之间的个人竞争,就决定了保守党和自由党在大选中的沉浮。
迪斯雷利出身于犹太家庭,在他13岁的时候,为了躲避犹太教徒在社会和法律上的不公待遇,全家皈依英国国教。由于这样的家庭背景,他完全要靠个人的才干获得选民好感,党内很多人并不愿意迪斯雷利担任党的领袖,但他们又离不开这样一个政治“天才”。1837年迪斯雷利初次当选议员,不久就成为“青年英格兰”(Young England)的领导人之一,该组织反对1832年议会改革,主张开明的贵族领导工人阶级,重建国家的传统价值,回归过去的“金色英格兰”,因此,他与主张改革的皮尔有很大不同。但在60年代后期成为保守党领袖后,他意识到工业化已经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变化,保守党必须调整自己的政策以适应这些变化,才能拯救自身于危亡之中。于是,他转而遵循皮尔的改革路线。
维多利亚女王喜欢善于奉承的迪斯雷利,而讨厌严肃说教的格拉斯顿。但女王的爱憎只影响到她本人对保守党和自由党的态度,却不能阻止“人民的威廉”的长期执政。威廉·格拉斯顿出身于一个靠奴隶贸易起家的大商人家庭,曾在伊顿公学(Eton College)和牛津大学神学院(Christ Church,Oxford)就学。这位虔诚的基督教徒将自己的政治抱负与报效上帝融为一体,他精力过人、才能出众,被迪斯雷利称为没有任何缺点的人。
1832年,年仅23岁的格拉斯顿成为托利党议员,与迪斯雷利一样,他也反对议会改革及30年代的其他改革,尤其是教会改革。所不同的是,他一直非常敬佩皮尔,在1834-1835和1841-1846年两届皮尔政府中担任贸易大臣和殖民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1852-1855年他在辉格党和皮尔派的联合政府中出任财政大臣,并于1859-1865年出任帕默斯顿政府的财政大臣,和其他皮尔派一起正式加入了自由党阵营。在他担任自由党党魁期间,自由党的原则被确定下来:自由贸易,低税收,削减不必要的公共开支,改革政府机构,最小化政府,非国教徒的选举权,反对不合理的战争。
在格拉斯顿第一届政府期间(1868-1874年),自由主义处于高峰,七年内,格拉斯顿的改革涉及英国制度的所有方面,比如,废除军队中的买官惯例,依据才能来确定军职;颁布1870年《教育法》(Elementary Education Act1870),建立国家初等教育体制;允许非国教徒进入牛津和剑桥大学;颁布1871年《工会法》,确定工会及其基金的合法性;颁布1872年《无记名投票法》(Ballot Act1872),投票人只需在候选人名字上打钩即可以;颁布1873年《司法法案》(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1873),重组中央法院系统,规范和加快了案件的审理程序,等等。格拉斯顿的这些改革在当时很多人看来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1874年3月,格拉斯顿在其日记中也承认党内存在着很大的政策分歧。
与此同时,“新托利主义”的掌门人迪斯雷利也在准备改革,他一方面指责格拉斯顿在改革的名义下败坏国家制度,另一方面又努力争取选民的支持,试图为保守党树立“全民党”的形象。他所制定的保守党原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捍卫传统的国家制度,二是保护和扩大英帝国,三是通过社会改革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于是在选民看来,保守党不再是一个阶级的党,它能够代表所有阶级的利益。迪斯雷利在振兴保守党的同时,也塑造了保守主义的新内涵。
1874年大选中自由党获得52.7%的选票,保守党只得到43.7%选民支持;但保守党得到350个议席,自由党只得到242个,尤其在英格兰各选区,自由党比保守党少109席。反观1868年大选时自由党获得61.5%的选票和387个议席,保守党只获得38.7%的选票和271个议席。对比之下可以发现,自由党依然得到多数选民的支持,但优势正在下降;格拉斯顿的改革触犯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失去了他们的支持。
但改革已经是潮流,保守党与自由党在改革问题上只有形式和程度的差异,而并非改革与反改革之别。迪斯雷利更关注本党利益,执行现实主义路线;格拉斯顿则体现出强烈的理想主义追求,更具有全局关照。迪斯雷利第二次执政期间(1874-1880年)也在很多方面进行改革,比如1874年《工厂法》(Factory Act1874)规定女工的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6个小时,1875年《公共卫生法》(Public Health Act1875)旨在改善卫生条件,1876年《教育法》(Elementary Education Act1876)将初等教育确定为义务教育,等等。
自由党和保守党的分歧主要不表现在国内事务上,而体现在外交和帝国政策方面。1876年,在野的格拉斯顿再度出山,攻击迪斯雷利政府在巴尔干(Balkan)问题上处置不当。1879年,格拉斯顿在洛锡安郡(Lothian County)开始他的竞选活动,一周内进行9次演讲,每场听众都在2500人以上,最高达2万人,很多听众冒着大雨聆听他的演说,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洛锡安郡的竞选活动是英国历史上大众竞选的最早范例之一,格拉斯顿的成功表明,这位“人民的威廉”依然受到选民的欢迎。1880年大选中,自由党以352∶237的绝对多数战胜保守党,再次执政;1881年4月迪斯雷利去世,格拉斯顿与迪斯雷利之间的长期竞争终于告一段落。
格拉斯顿在他的第二任首相期间进行了第三次议会改革;但从这时开始直至以后的两任首相期间,他始终被爱尔兰问题所困扰,他试图与爱尔兰自治党(Irish Parliamentary Party)领袖查尔斯·斯图尔特·帕内尔(Charles Stewart Parnell)合作,提出了“爱尔兰自治法”(Government of Ireland Bill 1886),受到爱尔兰新教徒的反对,而党内以约瑟夫·张伯伦为首的帝国统一派甚至与保守党联手抵制该法案,自由党再次出现大分裂。1882年,英国政府出兵埃及,却有悖于自由党自己的反扩张立场,使其威望受到损害。1894年,这位老眼昏花的86岁老人在激烈的党内论争中退休了,由罗斯伯里勋爵(Lord Rosebury)接任首相。1898年格拉斯顿去世,享年100岁,英国为他举行了国葬。
在格拉斯顿与迪斯雷利的竞争过程中,英国现代两党政治最终形成。为了组织全国范围的选举工作,操控选民进行投票,两党都加强中央的领导力度,突出党魁的个人影响,发展党监制度,强制本党议员服从党的决定,在议会表决中站在本党一边。另一方面,两党都加强地方党组织建设,构建组织网络,培养党工人员。在两党的严密组织系统下,个人要想竞选议员,必须得到某个政党的支持,否则就很难当选。正因为议员是在政党力量的支持下当选的,所以他必须与党的立场保持一致,否则,他在下次大选中就被剔除在外。党的宣传、组织和纪律工作成为重要的党务工作,由专职党务人员负责。政党之存在,其目的就是执政,大选胜利它就上台,大选失败它就下台;反对党在野期间也组织影子内阁(Shadow Cabinet),随时准备击败政府,可以立即上台。政府一旦失去议会多数,它要么解散议会,举行大选;要么宣布去职,让反对党组建政府。这样,就要求本党议员坚定地按照党的指令投票,一旦背弃党的立场,就会受到责难,接受处罚,很可能丢掉政治生命。
迪斯雷利去世后由索耳兹伯里侯爵(Marquess of Salisbury)接任保守党领袖,在1885-1886、1886-1892和1895-1902年三次出任首相。保守党的阿瑟·贝尔福(Arthur James Balfour)(1902-1905年),自由党的坎贝尔班纳曼(Sir Henry Campbell-Bannerman)(1905-1908年)和赫伯特·阿斯奎斯(1908-1915年)也先后组阁,从而延续了格拉斯顿和迪斯雷利轮流执政的传统。在20世纪刚刚来临的时候,工党成立了,工人阶级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希望有自己的政党在议会为本阶级说话。但两大政党轮流坐庄的态势并未改变,新世纪的两大政党是工党和保守党。
两党在结构上呈金字塔形,顶端是党魁,党魁下面是党的前排议员(Frontbencher),然后是后排议员(Backbencher);前排议员在党执政时,有可能按照其在党内的威信和贡献担任内阁职务或其他职务。在18世纪,内阁还是国王的办事机构,内阁大臣主要负责王室所赋予的行政管理事务,有关公共政策的议案一般由议员个人提出,而不是由内阁集体提交议会讨论。议会的立法程序和有关制度也很少给内阁以优先权,任何议员都有权长时间发言,也可以随时提出议案、交议会讨论。在这时的议会,内阁的作用并不突出。
到19世纪,内阁逐渐成为议会的“执行委员会”,按议会的意旨管理国家。70年代以后内阁的地位日益增强,内阁和议会的关系也发生倒转,作为议会基本职能的立法权被内阁控制了,因为执政党必须占据议会多数,每逢议会投票表决,执政党就会尽一切努力保证本党议员服从党的意愿,让党的政策得以通过;结果,议会所通过的任何法案其实都是由执政党制定的,也就是政府制定的。
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变化,以及大英帝国的扩大,原有政府部门不够用了,一些新增机构不断出现。除原有的内政部(Home Office)、外交部(Foreign Office)、陆军部(War Office)、海军部(The Board of Admiralty)、殖民事务部(Colonial Office)、印度事务部(India Office)等等,19世纪又设立新的机构,包括贸易部(Board of Trade)、教育部(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 on Education)、爱尔兰事务部(Northern Ireland Office)、农业部(Board of Agriculture)、卫生部(General Board of Health)等。到20世纪初,内阁管辖的部一级行政机构达到20多个,其中有些大臣不进入内阁,出现内阁大臣和非内阁大臣之分。政府部门的增加扩大了首相和内阁的权力。
内阁权力扩大,使议会至上的原则逐渐被内阁至上所取代。1875年,迪斯雷利内阁不经议会讨论就借款400万英镑,购买苏伊士运河(Suez Canal)近一半的股票。财政权本是下院的专利,在这个问题上内阁也可以无视议会而独来独往,可见英国权力的重心已经转移。为保证“国家事务”被优先考虑,内阁依仗其控制的议会多数制定工作日程,使议会围绕政府工作转,据统计,1878-1887年,政府占用议会的平均时间是83%,在此后的十年中,增加到84.5%。议员个人提出的议案根本不能列入日程,极少数私议案要通过抽签才有可能在议会中讨论,并且只有在星期五才能对私议案进行二读审查,许多议案需要用很长时间才能解决,因此每年大约只有10-15件私议案获通过并成为法律。
作为一种政治手段,有些议员在发言时采取疲劳战术,以滔滔不绝的讲话干扰议会正常程序,造成政府的议案不能通过。为此,迪斯雷利政府于1877年制定《中止辩论程序法》,规定:当制止辩论的提议得到100人以上的支持时,议长(Speaker of the House of Commons)可以中止过于冗长的发言。这项法案出台后,每年动用20-40次之多;1881年1月31日,议会讨论格拉斯顿政府提出的《强制法案》时,一位爱尔兰自治派议员故意拖延时间,连续讲话41小时多,结果被议长中止发言。事后不久,格拉斯顿政府促使下院通过了《紧急法案》,规定在紧急情况下,首相可以要求议会对他提出的议案立即进行表决,无须经过议会辩论程序。
19世纪后期,“委托立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即在很多重大问题上议会只确定法案的原则,而将实施细则的制订工作授权给内阁或某一行政部门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议会通过《授权法》,授权内阁可直接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以上这些规定形成了现代议会的特色,内阁也经常被人们说成是立法机关的“第三院”。
由于政府控制下院,19世纪末,政府议案已很难被否决或修正,在1906年之前的20年内,只出现过9次修正案被通过的情况。不仅如此,议会在19世纪后期已经很难参与政府的决策,决策的范围越来越大,时效性越来越强,内容日益专业化,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议员受制于专门知识的缺乏,很难做到积极有效的干预,通常情况下只能充当政府的表决机器。从理论上说,议会仍享有对政府的监督和质询权,政府大臣必须将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向议会陈述理由,如果他们不这样做,议会可以罢免他们的官职。然而,在英国近代实践中,不管内阁做了什么,几乎都未被议会所罢免,相反,内阁还掌握着解散议会的生杀权。有人戏称,议会成了内阁的御用议事会。自19世纪以来,内阁的权力越来越大,政府凭借下院多数,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
综上所述,英国政党政治在19世纪逐步走向成熟并最终确立下来。随着议会改革的进行,为了更多地获得选民的支持,辉格党(自由党)和托利党(保守党)竞相改革。党能否组阁执政,关键看其在下院的议员数量,无论是保守党还是自由党,为了组织全国范围内的选举、操控本党选民进行投票,都必须加强中央的领导,突出党魁个人的影响力,因此它们大力发展党监制度,加强纪律建设,发展党的地方组织。若党在大选中获胜则上台,失败则辞职,政府与选举结果共进退。反对党在野期间也会组成影子内阁,随时准备在议会中击败对手并出面组阁。至此,现代政党体制在英国已经发展成熟,政党政治取代了以个人影响力为特征的贵族政治。在20世纪刚刚来临的时候,工党成立了;工党的出现是20世纪英国政治中的大事,它很快改变了英国政党政治的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