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艺术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任何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都只能想一件事情。因此,我们不应要求读者能在同一时间想两件事情,更不应要求他想两件以上的事情。如果我们在句子中插入括号,并把句子分开以适应括号中的文字,那这就是要求一个人在同一时间想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事情,而这种做法会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如果括号与原来的句子并不是密切贴合在一起,而只是为了直接破坏句子的结构而插进去的,那么这种造句的方式就是极不雅致的。就像打断别人说话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一样,打断自己说话也同样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可是多少年来,所有以赚钱为目的的下等的、粗心的、胡说八道的家伙,每一页用括号的次数都有五六次之多,并且会以此为乐。他们这样做不只是由于惰怠,也是由于愚昧,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可以让论述有生气的做法,然而事实却是,只有在很少的情形下这种句法才有存在的理由。
在这方面,德国作家的问题最严重,德文也比其他现存文字更易助长这种错误。用任何文字写出来的散文,都没有比用法文写出来的散文读来更轻松愉快,这就是法文通常不会犯这种错误的原因。法国作家以最合乎逻辑和自然的顺序将自己的思想一个一个地表达出来,然后一个一个地摆在读者面前,因此读者可以全力注意其中的每一个思想;相反,德国作家却不同,他们把所有思想交织在复杂的句子里,因为他们一定要在同一时间内表达好几件事情,而不是把它们一个一个地表达出来。德国人真正的国民性格是阴郁沉静的,他们的步法、活动、语言、谈话、叙述方式、理解和思想方式也都有这样的特点,在写作的风格上这一点表现得尤为突出,从他们喜欢使用冗长滞重而复杂的句法这件事,就能明显地看出这一点。
对于冗长滞重而复杂的句子来说,句子的含义要一直到最后才能展现出来,这会增加记忆的负担,让读者无助。但这是德国作家所喜欢的东西,如果他们也能装腔作势和说大话,那他们的大话也一定会是这样的风格。可事实是这么做只会让他们失去读者。
把一种思想直接置于另一种思想之上,这显然违背常理。但是当一个作家在自己已经开始表达的语句中加上某些完全不同的东西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形。于是这时读者所看到的只是毫无意义的一半句子,直到另一半句子出现时他们才能把握全部的意义。这样的做法,就像给客人一个空盘子,并让他祈求会有东西在盘中凭空出现一样,完全地不切实际。
(1) 布格(1747—1794),德国诗人。他的歌谣《勒诺》是德国所有诗歌中最有名的作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