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冷知识13则(1 / 1)

01

据《唐律疏议·卷二十六》,唐朝的陪酒女是一种合法、正当职业,并受法律保护。

如果陪酒女遭性侵,性侵者至少将被杖责一百。

02

据《酉阳杂俎》,唐朝人是不吃鲤鱼的,因为李姓是国姓。若有人不小心抓到鲤鱼,必须立即放生。若有人胆敢将鲤鱼拿到市场上出售,将被重打六十大板:“国朝律,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卖者杖六十,言‘鲤’为‘李’也。”

03

大熊猫在唐朝时就成了国宝,常被作为国礼赠送给友好国家。

据《旧唐书》,公元685年,为了与日本搞好关系,武则天(当时的皇帝虽然是唐睿宗李旦,但实权掌握在武则天手里)送给日本天武天皇两只大熊猫,由遣唐使带回日本。

04

据《唐国史补》,早在唐朝就有了外卖服务。

05

唐朝有一种硬通货叫胡椒。

据《新唐书》,唐朝中期宰相元载被治罪抄家,从他家中抄出的胡椒,竟达八百石:“籍其家,钟乳五百两,诏分赐中书、门下台省官,胡椒至八百石,它物称是。”

在当时,胡椒既是硬通货,又是奢侈品,有着不小的升值空间,堪比黄金。

06

据贯休《田家作》,唐朝人吃梨子不生吃,而是蒸熟了吃,“田家老翁无可作,昼甑蒸梨香漠漠。”

除了蒸了吃,唐朝人还把梨子烧来吃,叫“炉端烧梨”,也就是用炉火把梨子烧熟而食。

据《邺侯家传》,唐肃宗李亨就经常在宫里弄个炉子,亲自给儿子和大臣们烧梨吃,“肃宗召处士李泌于衡山,至,舍之内庭。尝夜坐地炉,烧二梨以赐李泌”。

07

据《清异录·馔羞门》,每当夏天到来,唐朝皇宫里流行吃“清风饭”。

这种“饭”,实际上是一种解暑食物,“用水晶饭、龙睛粉、龙脑末、牛酪浆,调事毕,入金提缸,垂下冰池,待其冷透供进,唯大暑方作”。

据说这种解暑食物是唐文宗发明的。

御厨做好后,要把饭放入金缸里,金缸则泡在冰水池中,饭凉后就可以享用了。

08

据《岭表录异》记载,唐朝时期的岭南人喜欢吃水母。

水母有一股腥味,首先得用草木灰点生油去腥,然后反复冲洗,直到“莹净如水晶紫玉”,然后加入花椒桂皮豆蔻生姜等香料,煮熟后切成丝再用油炸,吃的时候用虾醋蘸着吃。

09

据《资治通鉴》,唐朝先后灭掉了东突厥、鲜卑、吐谷浑、高昌、中天竺、铁勒、突骑施等政权。

10

据《唐会要》,菠菜是唐朝作为“贡品”引进的,原产于波斯,也就是现在的伊朗。

菠菜原名“波棱菜”,后来简称菠菜,“太宗时,尼波罗国献波棱菜,类红蓝,火熟之,能益食味”。

11

“玄武门之变”竟然发生过四次——

第一次是武德九年,秦王李世民在玄武门附近发动政变,杀了长兄皇太子李建成和四弟齐王李元吉,逼迫父亲李渊立自己为新任皇太子,并继承帝位。

第二次是神龙元年,宰相张柬之等人率左右羽林军夺取玄武门,逼武则天退位。

第三次是景龙元年,太子李重俊杀掉武三思,围攻玄武门。

第四次是唐隆元年,临淄王李隆基联合太平公主,攻入玄武门杀死韦后。

12

唐朝人称父亲为爷爷,或者“阿爷”。

13

《唐律》规定,官员如果不去上班,旷工一天打二十板子,旷工二十五天打一百大板,如果旷工三十五天,则判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