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说的是权力这个玩意儿,天生就是个害人的东西,尤其是皇权。为了争夺皇权,古往今来上演了多少弑君弑父弑兄、杀儿杀女杀弟的恐怖剧,这些丑剧闹剧荒诞剧,几乎成了历史的“主旋律”。
但历史上有两个人视皇权为粪土,像让烫手山芋那样让来让去。他们都姓李,一个叫李宪,一个叫李隆基,都是为了皇权不惜弑兄杀弟的唐太宗李世民的直系后代。
李隆基的大名,估计不少人耳朵都听出茧来了,即使不知道他,也一定知道杨贵妃杨玉环。没错,李隆基就是杨贵妃的老公,开创了“开元盛世”,却因重用杨国忠等奸臣差点儿亡国的唐玄宗。
李隆基是唐睿宗李旦的儿子,但不是长子,更不是嫡长子,排行老三,李宪才是长子。按一般的传位规矩,本来太子之位李隆基是没戏的,多亏了他有个好大哥李宪,李宪对李旦说:“爹,我看这个太子,还是让三弟来当吧……”
李宪原名李成器,是唐睿宗嫡长子,母亲是睿宗的原配肃明刘皇后。这个李宪,可谓多才多艺,诗写得不错,还是个通晓音律的音乐家,尤其善于击羯鼓、吹笛,做过杨贵妃的音乐教师。李宪虽然生在帝王家,纨绔子弟的毛病却一点儿也没有,他为人恭敬谨慎,守规矩,交友也很谨慎,品德有亏的人休想和他做朋友。他也从来不干预朝政,可以说是少有的君子,所以李隆基很喜欢、敬重这个大哥。
实际上,李宪早在6岁的时候就被立为太子,可是没多久,他奶奶武则天就废唐建周,自称皇帝,李宪的太子之位自然没有了,被武则天降为皇孙,和其他五个弟弟一起被“赶”出朝廷,到各自封地做藩王去了。
长安四年(公元704年),武则天病重,张柬之等大臣逼武则天退位、复辟李唐王朝成功。唐中宗李显重新上台,却被企图效仿武则天当女皇的韦皇后与女儿安乐公主毒死。韦皇后临朝称制,当起了代理皇帝,龙椅还没坐热,李隆基就带领一万多羽林军,攻入皇宫杀了韦皇后、安乐公主等人,唐睿宗李旦重登帝位,继承人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这事本来不是问题,李宪原本就是太子,让其“官复原职”就行了。可是这时候李旦的心里却打起了小算盘:自己能够重登大位,多亏了老三李隆基,得报答他啊,如此“大恩”,该如何报答呢?所以,立太子的事情虽然不容耽搁,唐睿宗却迟迟没有决定。
李宪是个聪明人,很快明白了老爸的心思:我还是主动点儿,免得老爸为难。于是他对老爸说:“储副(皇太子)者,天下之公器也,时平则先嫡长,国难则归有功。若失其时,海内失望,非社稷之福,臣今敢以死请。”——储君这个国家职位非同小可,天下太平的时候可以嫡长子为先,国家有难的时候就应该归于有功之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令天下失望,对国家来说不是好事,臣愿以生命为代价请求不要立我为太子。
为了达到目的,李宪天天到老爸面前去“唠叨”,边说边哭,态度非常诚恳。他是真心不想当太子,真心想把太子之位让给立下大功的三弟。“巧”的是,诸王和不少公卿都说李隆基更适合当太子。李旦说既然如此,那就这么办吧。李隆基听说后,却“上表固让”:我不当这个太子,还是让大哥当吧,太子本来就是他的。李宪又让,说三弟有大功,太子该他当,他当太子对国家有利,将来可以更好地治理国家。李隆基说这怎么行呢,您是大哥,太子之位本来就是您的。最后搞得李旦都有点儿烦了,就下了个诏书,说李成器是朕的长子,本来应该立为储君,但老三李隆基对社稷有大功,这是人和神都看到了的,这事儿朕得为大局着想,朕得“从天人之愿”,所以朕决定立隆基为储君,成器为雍州牧、扬州大都督、太子太师,另外加实封三千户,赐五色绸五千段,细马二十匹,奴婢十户,大住宅一区,良田三十顷。事情就这么定了。
先天元年(公元712年)八月,登基后的李隆基晋封大哥李宪为司空。后来讨平萧至忠、岑羲作乱后,李宪又被晋升为太尉,兼扬州大都督,加实封一千户,一月后加授开府仪同三司。
对这个大哥,李隆基自然是善待有加,这兄弟俩的感情,一般的兄弟没法比。还在李隆基当太子的时候,他就特意令人做了一床大被和一个长枕,把李宪和其他兄弟叫来一起睡觉。兄弟们如此和睦,作为父亲的唐睿宗自然很高兴。李隆基登基后,又在兴庆宫西面盖了一座楼房,取名“花萼相辉之楼”。此楼可不是心血**随便盖的,名字也不是随便取的,《诗经·小雅》有云:“常棣之华,鄂不(左韦右华)(左韦右华)。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李隆基取这名字,是表示他们兄弟之间的和睦友好,就像花和萼那样“相依而生,不能分离”。
“让位”之后的李宪,不仅从来不干预朝政,还帮李隆基除掉了企图杀害他的太平公主及其重要党羽,巩固了三弟的统治。
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李宪病逝,享年63岁。李隆基得知大哥病逝消息后,“号叫失声,左右皆掩涕”,第二天就下诏追谥他为“让皇帝”,以皇帝之礼安葬,其墓曰“惠陵”。
李宪让位的回报是丰厚的,封地、赏赐,以及后半辈子的风平浪静和富贵惬意,他死后的恩惠荫及子孙,足以证明他让位的明智。最关键的,他让位的最大“功绩”,是避免了可能的争权夺利以及由此带来的杀戮,正如清人何亮基在《游惠陵》诗中所写:“宫中喋血千秋恨,何如人间作让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