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写过一篇史论文,名叫《纵囚论》,开篇就写道:“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大意是说,对君子可以讲信义,但对小人没法讲这个,那么就只能施以刑罚了,被定为死罪的,是因为其罪恶达到了顶点,罪恶达到顶点的小人,当然是小人中的极品了,而那些宁为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视死如归的,哪怕是君子也不容易做到。
什么事引得欧阳修大发宏论?原来他说的,是发生在贞观七年(公元633年)的一件事,距离他写这篇文章已经400多年。
与众多重大历史事件相比,发生于贞观七年的那件事并不大,却很特殊,历代帝王中,只有唐太宗李世民干过。
那年年底,眼看就要过年了,李世民突然想到了监狱里的囚犯,便想去看看他们。于是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他来到监狱视察工作。他要和囚犯们谈心。
那些囚犯,都是死刑犯,李世民问他们有什么要求,能满足的就尽量满足,而且要求他们说真话,不要说假话。囚犯们笑了,是苦笑:说真话?哪个敢?谁不知道说真话死得快。有胆大的甚至问,皇上您莫非是想钓鱼吧?很多当官的都爱玩儿这一套。
李世民明白,要让他们说真话确实很难,也就不难为他们了,就说:“马上就要过年了,朕知道你们也想家,想妻子儿女,想与亲人团聚,吃个团圆饭,想互相走个亲戚,朕现在就放你们回家,但是来年春天的时候,你们必须回来,接受死刑。”然后,他就让相关人员把囚犯们放了,一共放了近400人。
第二年,约定的时间到了,其他官员心想:完了,那些囚犯不会回来了,皇上被他们耍了。他们都是死囚,好不容易获得了自由,怎么能轻易放弃呢?怎么会回来找死呢?没想到为了遵守诺言,囚犯们明知回来是死路一条,但都陆陆续续回到监狱了,最后一清点,一个不少。
李世民一感动,赦免了他们的死罪,把他们都放了。
那么问题来了:李世民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有人说,李世民分明是在沽名钓誉,是他为了给自己博得一个圣贤之名而作的秀。放囚犯回家过年,就能使小人变成君子?如果一个皇帝真有这样的感召力,那么刑部啊什么的,都可以不要了。就连欧阳修也认为这是李世民在拿法律开玩笑。
李世民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暂且不谈,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去吧。不过“私放”囚犯回家这种事,不是李世民的发明,早在武德初,就有人这么干过。只不过,那个人比李世民的官职小得多,仅仅是一个县丞。
这个县丞叫唐临,长安人,武德初担任万泉县丞,连县长都不是。据记载,唐临为万泉县丞的时候,县狱里关了十多个囚犯,都是因为欠税而被抓的。时值暮春,雨季到了,是耕作的最佳时期。唐临对县令说:“囚犯也有妻子儿女,也需要养家糊口,如果家里不种庄稼,一家人怎么生活呢?请暂时放他们回家,让他们种完庄稼后再回来。”县令说:“你说啥呢?这种话你也敢说?他们若是趁机逃了,怎么办?你不要命,我还要呢!”唐临早就料到县令会这么说,他也早就想好了说辞:“大人如果有顾虑,到时候出了问题,我一个人来承担责任。”
实际上,县令也觉得他说得不错,可是他确实害怕担责,怎样才能两全其美呢?他灵机一动,请假回家去了,让唐临去折腾,没事还好,到时候惹出事来,他就来个“我不在现场,是那家伙擅自这么干的”。县令一走,唐临就把那些囚犯放掉了,让他们回去种庄稼,走之前与他们约好,种完庄稼再回来。囚犯们个个感激不尽,回家种完庄稼,全部自觉地回到县狱。
唐临“私放”囚犯回家种地的事,发生在李世民放囚犯回家过年之前,不知李世民的这个举动,是否是受了唐临的启发。
如果说李世民放囚犯回家过年,多少有点儿沽名钓誉的话,那么唐临放囚犯回家种地,则是真正地为民着想,也就显得难能可贵。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李世民是皇帝,可以“为所欲为”,出了事不必担责,而唐临就不一样了,他仅仅是个小小的县丞,若出了事,就只能自己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