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戴震(1 / 1)

中国哲学常识 胡适 3221 字 14天前

戴震(1724~1777),字东原。十七八世纪是个反理学的时期。第一流的思想家大抵都鄙弃那谈心说性的理学。风气所趋,遂成了一个“朴学”时代,大家都不讲哲学了。“朴学”的风气最盛于十八世纪,延长到十九世纪的中叶。“朴学”是做“实事求是”的工夫,用证据作基础,考订一切古文化。其实这是一个史学的运动,是中国古文化的新研究,可算是中国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时代。这个时期的细目有下列各方面:

(1)语言学(Philology),包括古音的研究,文字的假借变迁等等。

(2)训诂学(Semantics),用科学的方法,客观的证据,考定古书文字的意义。

(3)校勘学(Textual Criticism),搜求古本,比较异同,校正古书文字的错误。

(4)考订学(Higher Criticism),考定古书的真伪,著者的事迹等等。

(5)古物学(Archaeology),搜求古物,供历史的考证。

这个大运动,又叫做“汉学”,因为这时代的学者信汉儒“去古未远”,故崇信汉人过于宋学。又叫做“郑学”,因为郑玄是汉代的大师。但“朴学”一个名词似乎最妥当一点。

这个运动的特色是没有组织大哲学系统的野心,人人研究他的小问题,做专门的研究:或专治一部书,(如《说文》)或专做一件事,(如辑佚书)或专研究一个小题目。(如“释绘”)这个时代的风气是逃虚就实,宁可做细碎的小问题,不肯妄想组成空虚的哲学系统。

但这个时代也有人感觉不满意。如章学诚(实斋)便说这时代的学者只有功力,而没有理解,终身做细碎的工作,而不能做贯串的思想,如蚕食叶而不吐丝。

其时有大思想家戴震出来,用当时学者考证的方法,历史的眼光,重新估定五百年的理学的价值,打倒旧的理学,而建立新的理学。是为近世哲学的中兴。

戴震是徽州休宁人。少年时,曾从婺源江永受学;江永是经学大师,精通算学,又长于音韵之学,又研究程朱理学。在这几方面,戴震都有很精深的研究。他是一个举人,但负一时的盛名,受当世学者的推重。壮年以后,他往来南北各省,著作甚多。乾隆三十八年(1773)开四库全书馆,他被召为纂修,赐同进士出身,授庶吉士。他死时(1777)只有五十五岁。他的《戴氏遗书》,有微波榭刻本。其中最重要的哲学著作是他的《孟子字义疏证》。此书初稿本名“绪言”,现有《粤雅堂丛书》本可以考见初稿的状态。但当时是个轻视哲学的时代,他终不敢用这样一个大胆的书名,故他后来修正此书时,竟改为《孟子字义疏证》,——表面上是一部讲经学的书,其实是一部哲学书。(参看胡适校读本,附在他的《戴东原哲学》之后,商务印书馆出版。)

我曾指出理学的两条路子,即程颐说的:

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

程朱一派走上了格物致知的大路,但终丢不了中古遗留下来的那一点宗教的态度,就是主敬的态度。他们主张静坐,主张省察“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是何气象”,主张无欲,都属于这个主敬的方面,都只是中古宗教的遗毒。因为他们都不肯拋弃这条宗教的路,故他们始终不能彻底地走那条格物致知的路。万一静坐主敬可以得到圣人的境界,又何必终身勤苦去格物致知呢?

颜元、李塨终身攻击程朱的主静主敬,然而颜李每日自己记功记过,“存理去欲”,做那“小心翼翼,昭事上帝”的工夫,其实还是那“主敬”的态度。相传李塨日记上有“昨夜与老妻敦伦一次”的话,此言虽无确据,然颜元自定功过格里确有“不为子嗣比内”的大过。(《年谱》,《畿辅丛书》本,下,页十。)他们尽管要推翻理学,其实还脱不了理学先生的陋相。

戴震生在朴学最盛的时代,他是个很能实行致知格物的工夫的大学者,所以他一眼看破程朱一派的根本缺点在于走错了路,在于不肯抛弃那条中古宗教的路。他说:

程子、朱子……详于论敬而略于论学。(《疏证》十四)

为什么程朱有这根本大病呢?因为他们不曾抛弃中古宗教留下来的谬见。戴震说:

人物以类区分。……人与人较,其材质等差凡几?古贤圣知人之材质有等差,是以重学问,贵扩充。老、庄、释氏谓有生皆同,故主于去情欲以勿害之,不必问学以扩充之。

在老、庄、释氏既守己自足矣,因毁訾仁义以伸其说。……陆子静、王文成诸人同于老、庄、释氏,而改其毁訾仁义者以为自然全乎仁义,巧于伸其说者也。

程子、朱子尊“理”而以为天与我,……谓理为形气所污坏,是圣人以下形气皆大不美,……而其所谓“理”别为凑泊附着之一物,犹老、庄、释氏所谓“真宰”“真空”之凑泊附着于形体也。理既完全自足,难于言学以明理,故不得不分理气为二本,而咎形气。盖其说杂糅傅合而成,令学者眩惑于其中。……

理为形气所污坏,故学焉“以复其初”。“复其初”之云,见庄周书。(《庄子·缮性篇》)盖其所谓“理”,即如释氏所谓“本来面目”。而其所谓“存理”,亦即如释氏所谓“常惺惺”。……(《疏证》十四)

他认清了理学的病根在于不肯拋弃那反人情性的中古宗教态度,在于尊理而咎形气,存理而去欲,故他的新理学只是并力推翻那“杂糅傅合”的,半宗教半玄学的旧理学。旧理学盲目的推崇“理”,认为“天理”,认为“得于天而具于心”,故无论如何口头推崇格物致知,结果终走上主静主敬的宗教路上去,终舍不掉那“复其初”的捷径。旧理学崇理而咎欲,故生出许多不近人情的,甚至于吃人的礼教。一切病根在于分理气为二元与分理欲为二元。故戴震的新理学只从推翻这种二元论下手。

他的宇宙观便否认向来的理气二元论:

一阴一阳,流行不已,夫是之为道而已。(《疏证》十七)

他说:

“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疏证》十六)

阴阳即是气化的两个方面,五行只是五种气化流行,“行”即道也。

他论“性”,也否认理气二元。性只是气质之性。他以为古书论性的话,最好的是《大戴礼》的

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

道即是阴阳五行;“分于阴阳五行以有人物,而人物各限于所分以成其性。阴阳五行,道之实体也。血气心知,性之实体也。”(《疏证》十六)

这是很明白的唯物论(Materialism)。宇宙只是气化的流行。阴阳五行的自然配合,由于分配的不同,而成为人物种种不同。性只是“分于阴阳五行以为血气心知”。血气固是阴阳五行的配合,心知也是阴阳五行的配合。这不是唯物论吗?这里面正用不着勉强拉出一个“理”或“天理”来“凑泊附着以为性”。于是六百年的理学的天论与性论也都用不着了。

他是主张“性善”的,但他的根据也只是说人的知觉,高于禽兽,故说人性是善的。

性者,飞潜动植之通名。性善者,论人之性也。……人以有礼义,异于禽兽,实人之知觉,大远乎物,则然。(二十七)

这样看来,说人性善,不过是等于说人的知觉比禽兽高一点。人性有三大部分:欲,情,知。三者之中,知最重要。

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三十)

情与欲也是性,不当排斥。

喜怒哀乐,爱隐感念,愠燥怨愤,恐悸虑叹,饮食男女,郁悠戚咨,惨舒好恶之情,胥成性则然,是故谓之道。(《原善》中)

他又说:

凡出于欲,无非以生以养之事……天下必无舍生养之道而得存者。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为而归于至当不易之谓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疏证》四十三)

这是反对向来理学家的无欲论。他说:

使饮食男女与夫感于物而动者,脱然无之,以归于静,归于一,又焉(有恻隐),有羞恶,有辞让,有是非?此可以明仁义礼智非他,不过怀生畏死,饮食男女,与夫感于物而动者之皆不可脱然无之,以归于静,归于一;而恃人之心知异于禽兽,能不惑乎所行,即为懿德耳。古圣贤所谓“仁义礼智”,不求于所谓“欲”之外,不离乎血气心知。(二十一)

这是很大胆的思想。性即是血气心知,其中有欲,有情,有知觉;因为有情有欲,故有生养之道,故有事业,有道德。心知的作用,使人不惑于所行,不糊涂做去,便是美德;使行为归于至当,便是理。道德不在情欲之外,理即在事为之中。

这种思想同旧日的理学家的主张很有根本的不同。朱子曾说:

理在人心,是谓之性……性便是许多道理,得之天而具于心者。

理学家先假定一个浑然整个的天理,散为万物;理附着于气质之上,便是人性。他们自以为“性”里面具有“许多道理”,他们误认“性即是理在人心”,故人人自信有天理。于是你静坐冥想出来的,也自命为天理:他读书传会出来的,也自命为天理。人人都可以把他自己的私见,偏见,认作天理。“公有公的道理,婆有婆的道理”。人人拿他的“天理”来压迫别人,你不服从他,他就责你“不讲理”!

戴震最痛恨这种思想,他说这种态度的结果必至于“以理杀人”。他说:

六经孔孟之言,以及传记群籍,“理”字不多见。今虽至愚之人,悖戾恣睢,其处断一事,责诘一人,莫不辄曰“理”者,自宋以来始相习成俗,则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因以心之意见当之也。于是负其气,挟其势位,加以口给者理伸;力弱气摄,口不能道辞者,理屈。呜呼其孰谓以此制事,以此制人之非理哉?……

昔人知在己之意见不可以“理”名,而今人轻言之。夫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未有不以意见当之者也。(五)

以意见为“理”,必至于“以理杀人”。

呜呼!今之人其亦弗思矣!圣人之道使天下无不达之情,求遂其欲,而天下治。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而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文集·与某书》)

怎么叫做“以理杀人”呢?例如程子说:

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这分明是一个人的偏见,然而八百年来竟成为“天理”,竟害死了无数无数的妇人女子!又如宋儒罗仲素说: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这也明明是一个人的私见,然而八百年来竟成为“天理”,遂使无数无数做儿子的,做媳妇的,负屈含冤,无处伸诉!所以说“以理杀人”酷于“以法杀人”。

戴震因此提出他的“理”说。理即是事物的条理,分理。

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一)

就事物言,非事物之外别有理义也。有物必有则,以其则正其物,如是而已矣。(八)(“以秉持为经常曰则。”——三)

不谬之谓得理。……疑谬之谓失理。(六)

在人事的方面,理即在情之中。

理者,情之不爽失者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二)

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三)

人伦日用,……通天下之情,遂天下之欲,权之而分理不爽,是谓理。(四〇)

他所谓“理”,总括起来,是:

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四一)

心之明之所止,于事情区以别焉,无几微爽失,则理义以明。(《原善》中,四。)

古人曰理解者,即寻其腠理而析分之也。(《与段玉裁书》,《年谱》页三四)

依他的说法,理即是事物的条理,在事情之中,而不在人心之内。人心只有血气心知,心知只是可以求理的官能;用心知去寻求事情的条理,剖析区分,至于无差失,那就是理。科学家求真理,是如此的。法官判断诉讼也是如此的。人生日用上的待人接物,谋合理的生活,也是如此的。

理学最不近人情之处在于因袭中古宗教排斥情欲的态度。戴学的大贡献正在于充分指出这一个紧要关键。

周子《通书》曰,

圣可学乎?曰,可。

有要乎?曰,有。

请问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哉!

戴氏引此段,加上评论道:

此即老、庄、释氏之说,(他说“老庄释氏”,即是泛指“中古宗教”,全书一致如此。)朱子亦屡言“人欲所蔽”,皆以为无欲则无蔽。……有生而愚者,虽无欲,亦愚也。凡出于欲,无非以生以养之事。欲之失为私不为蔽。自以为得理,而所执之(疑当作者)实谬,乃蔽而不明。

天下古今之人,其大患,私与蔽二端而已。私生于欲之失,蔽生于知之失。欲生于血气,知生于心。因私而咎欲,因欲而咎血气。因蔽而咎知,因知而咎心。

老氏所以言常使民无知无欲,彼自外其形骸,贵其真宰。后之释氏,其论说似异而实同。宋儒出入于老释,故杂乎老释之言以为言。(程明道“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张横渠“访诸老释之书累年,尽究其说”。朱子学禅最早,见李延平后,复回到释氏,至四十岁左右,尚说“为他佛说得相似”。)

《诗》曰,“民之质矣,日用饮食。”《记》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人知老、庄、释氏异于圣人,闻其无欲之说,犹未之信也。于宋儒则信以为同于圣人;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故今之治人者视古贤圣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于鄙细隐曲,不措诸意,——不足为怪。而及其责以理也,不难举旷世之高节,著于义而罪之……(《疏证》十)

这里的历史见解是很正确的。宋儒以来的理学挂着孔教的招牌,其实因袭了中古宗教的种种不近人情的教条。中古宗教的要点在于不要做人而想做菩萨神仙。这固是很坏,然而大多数的人究竟还想做人,而不想做神仙菩萨。故中古宗教的势力究竟还有个限度。到了理学家出来,他们把中古宗教做菩萨神仙之道搬运过来,认为做人之道,这就更坏了。主静去欲,本是出世之法,今被误认作人世之法,又傅会《伪尚书》“人心惟危,道心惟微”的话,于是一班士大夫便不知不觉地走上了顾炎武所谓“置四海困穷不言,而讲危微精一”。戴震也说宋以来的理学家对于

举凡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则名之曰“人欲”;故终其身见欲之难制。其所谓存理,空有理之名,究不过绝情欲之感耳。(《疏证》四三)

这都是中古不近人情的宗教的变相。人人乱谈“存天理,去人欲”,人人瞎说“得乎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于是中国的社会遂变成更不近人情的社会了。

戴学的重要正在于明白攻击这种不近人情的中古宗教遗风。例如朱子曾说,

人欲云者,正天理之反耳。

这种人生观把一切人欲都看作反乎天理,故主张去欲,无欲,不顾人的痛苦,做出种种违反人情的行为。这正是认一种偏见为天理了。戴氏以为这样把“理”“欲”看作相反的,有三种大害处:

(1)专苛责贤者,使天下无好人,君子无完行。——俗话说的“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

(2)养成刚愎自用,残忍惨酷的风气。——即是上文说的“以理杀人”。人人认意见为理,故挂了“理”的招牌,做许多残忍惨酷之事。

(3)鼓励人做诈伪的行为。——伪君子便是一种结果。虚荣心的引诱,使人做出不近人情的行为,以博虚名或私利。

所以他大胆地说:

理者,存乎欲者也。(十)

理者,情之不爽失者也。

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

所以他的人生哲学是:

老、庄、释氏主于无欲无为,故不言理。圣人务在有欲有为之咸得理。是故君子亦无私而已矣,不贵无欲。(四三)

而他的政治哲学也只是:

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十)

这个时代是一个考证学昌明的时代,是一个科学的时代。戴氏是一个科学家,他长于算学,精于考据,他的治学方法最精密,故能用这个时代的科学精神到哲学上去,教人处处用心知之明去剖析事物,寻求事情的分理条则。他的哲学是科学精神的哲学。

闻见不可不广,务在能明于心。一事豁然使无余蕴,更一事而亦如是。久之,心知之明进于圣智,虽未学之事,岂足以穷其智哉?(四一)

这才是宋儒“今日格一物,明日又格一物”的真意义。宋儒的毛病在于妄想那“一旦豁然贯通焉”的最高境界。戴氏却只要人从一事一物里训练那心知之明,使他渐渐进于圣智。

致其心之明,自然权度事情,无几微差失。又焉用知“一”求“一”哉?(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