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1032~1085),有他的兄弟做的《行状》(《二程文集》十一),说他的事迹最详。中有云:
先生资禀既异,而充养有道;纯粹如精金,温润如良玉,宽而有制,和而不流。……
论他为学云:
先生为学,自十五六时,闻汝南、周茂叔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知尽性至命必本于孝弟,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辨异端似是之非,开万代未明之惑。秦汉以下,未有臻斯理也。
又述他的话道:
道之不明,异端害之也。昔之害近而异知,今之害深而难辨。昔之惑人也,因其迷暗,今之入人也,因其高明;自谓之穷神知化,而不足以开物成务;言为无不周遍,实则外于伦理,穷深极微,而不可以入尧舜之道。天下之学,非浅陋固滞,则必入于此。
又说:
先生教人,自致知至于知止,诚意至于平天下,洒扫应对至于穷理尽性,循循有序。病世之学者舍近而趋远,处下而窥高,所以轻自大而卒无得也。
程颢有《陈治法十事》,中说:
圣人创法皆本诸人情,极乎物理。虽二帝三王不无随时因革,踵事增损之制,然至乎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则前圣后圣岂不同条而共贯哉?……惟其天理之不可易,人所赖以生,非有古今之异,圣人之所必为。……(以下历举“非有古今之异”的事,凡十项。)
这班哲学家的问题正是要寻出那“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天理之不可易,人之所赖以生,非有古今之异,圣人之所必为”。
一、天理
谢良佐曾述程颢的话道:“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天理即是天道: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修道则谓之教。
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天理具备,元无歉少,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此二句是《荀子·天论》中语)
这是“理学”的基本观念。宋明学者常说,“释氏言心,吾儒言理”。心是主观的,理是客观的。这确是一个大区别。但儒与道家又怎么区别呢?其实没有区别了。他们也不讳这种渊源了。
理学或道学至二程而始成立。故程颐常说:“自予兄弟倡明道学。”他们是对于那纯粹主观的禅学作一种反动的抗议,他们要向那客观的宇宙里寻求那有客观的存在的天理。
理只是天下只一个理。故推至四海而准,须是质诸天地考诸三王不易之理。”
天地之间。有者只是有。譬之人之知识闻见,经历数十年,一日念之,了然胸中。这一个道理,在那里放着来?
这就是所谓“客观的存在”。天理只是普遍的理性。
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生生之谓易。生则一时生皆完此理。人则能推,物则气昏推不得,不可道他物不与有也。人只为自私,将自家躯壳上头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释氏以不知此,去他身上起意思,奈何那身不得,故却厌恶,要得去尽根尘,为心源不定,故要得如枯木死灰。然没有此理,要有此理,除是死也。
这里可注意的是说人与物生时便分得此理,分得那一个“理”。这就是说,理在天地之间,又在人性中。人受“命”于天。天理具备,元无歉少。
程颢说天理,有最奇特的一点,就是他的“有对论”。
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减。斯理也,推之其远乎!人只要知此耳。
自然之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
从这种“有对论”上生出的结论如下:
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或不及,便如此。
事有善有恶,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须有美恶。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这是彻底的自然主义的论调。有意志有目的的天,不能解释“何以有恶”的问题。自然主义的天,认恶为天理,为“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然后可以解释世间何以有恶。
二、二元的性论
“万物莫不有对”是二元论。故程颢论性也主张二元论:
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自然也。善固性也,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谓继之者善也,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终无所污,此何烦人力之为也。(生而善。)有流而未远固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有所浊;有浊之多者,有浊之少者,清浊虽不同,然不可以浊者不为水也。
这一段话真是矛盾百出。前面说气禀有善恶,善亦是性,恶亦是性,是说性有善恶。次说性善只是“继之者善也”。此乃张载所谓“成性”之说。此是说,性无善无不善,性善须靠继之之功。次又用水譬性,用水浊比恶。水浊明是外加之物,只是习,不是性。又说浊亦是性,岂非大错。下文接着说:
如此,则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则疾清,用力缓怠则迟清。其清也则却只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将清来换浊,亦不是取出浊来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则性善之谓也。
如此说来,则元初水是本来清的;性善只是“复其初”。既曰浊是水,既曰恶亦是性,又曰清是元初水,性善是水之清,岂非矛盾?怪不得后人引申其说,演为理气二元论;气禀也是性,而不是真性;真性乃是理。理无不善,此言实与程子“善恶皆天理”的话根本上不相容,而气禀有恶,澄治之功只是去掉气禀的污染。这虽不是程子的本意,但程子也实在不能自圆其说,以致引起误会。他也曾说:
二气五行,刚柔万殊。圣人所由惟一理,人须要复其初。
三、仁
天地之间只有一理,理无不在,人与物皆具此理。所以人生的最高理想是感觉人与天地万物浑然一体。这种境界,叫做仁。
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
仁者浑然与物同体。
若夫至仁,则天地为一身,而天地之间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夫人岂有视四肢百体而不爱者哉?
这是一种“泛神论”,自道家得来的。
这种泛神论不知不觉地承认天地万物皆有天理流行,皆有一种盎然的生意。故他的诗有:
万物静观皆自得,
四时佳兴与人同。
他常说:
静后见万物皆有春意。
切脉最可体仁。
观鸡雏可以观仁。
医书言手足疟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
不仁是不能感觉,仁只是感觉宇宙间的挚意。只是感觉宇宙的脉息。四、定,敬,静
他说: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
质美者明得尽,渣滓便浑化,却与天地同体。其次惟在庄敬持养。及其至,则一也。
1.天理
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
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己何与焉?至于言“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此都只是天理自然当如此。人几时与?与则便是私意。……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他原无少欠,百理具备。(得这个天理,是谓大人;以其道变通无穷,故谓之圣。不疾而速,不行而至,须默而识之处,故谓之神。)
“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天理云者,百理具备,元无少欠。故反身而诚,只是言得已上更不可道甚道。
2.天理有对
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减。斯理也,推之其远乎!人只要知此耳。
质必有文。自然之理必有对待,生生之本也。
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或不及,便如此。如杨墨之类。
事有善有恶,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须有美恶。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3.天理是什么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修道则谓之教。
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继此生理者,即是善也。善便有一个元底意思。元者善之长。万物皆有春意,便是。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却待他万物自成其性始得。
命之曰易,便有理。若安排定,则更有甚理。天地阴阳之变,便如二扇磨,升降,盈亏,刚柔,初未尝停息。阳常盈,阴常亏,故便不齐。譬如磨既行,齿都不齐;既不齐,便生出万变。
4.仁
医书言手足瘘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与己不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
医家以不认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譬最近。
切脉最可体仁。
观鸡雏可以观仁。
所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生生之谓易。生则一时生,皆完此理。……放这身来,都在万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释氏以不知此,去他身上起意思,奈何那身不得,故却厌恶,要去得尽根尘,为心源不定,故要得如枯木死灰。然没此理,要有此理,除是死也。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订顽》(《西铭》)意思乃备言此体。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
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苟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则不能如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今以恶外之心而求照无物之地,是反鉴而索照也。……与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也,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是则圣人岂不应于物哉?乌得以从外者为非,而更求在内者为是也?(《定性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