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学问?研究了它,究竟有什么用处呢?
这个问题,在略知学问的人,都会毫不迟疑地作答道:历史是前车之鉴。什么叫作前车之鉴呢?他们又会毫不迟疑地回答道:昔人所为而得,我可以奉为模范;如其失策,便当设法避免;这就是所谓“法戒”。这话骤听似是,细想就知道不然。世界上哪有真正相同的事情?所谓相同,都是察之不精,误以不同之事为同罢了。远者且勿论。欧人东来以后,我们应付他们的方法,何尝不本于历史上的经验?其结果却是如何呢?然则历史是无用了吗?而不知往事,一意孤行的人,又未尝不败。然则究竟如何是好呢?
历史虽是记事之书,我们之所探求,则为理而非事。理是概括众事的,事则只是一事。天下事既没有两件真正相同的,执应付此事的方法,以应付彼事,自然要失败。根据于包含众事之理,以应付事实,就不至于此了。然而理是因事而见的,舍事而求理,无有是处。所以我们求学,不能不顾事实,又不该死记事实。
要应付一件事情,必须明白它的性质。明白之后,应付之术,就不求而自得了。而要明白一件事情的性质,又非先知其既往不可。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这样子的一个人?譬如久于官场的人,就有些官僚气;世代经商的人,就有些市侩气;向来读书的人,就有些迂腐气。难道他是生来如此的么?无疑,是数十年的做官、经商、读书养成的。然则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亦是如此了。中国的社会,为什么不同于欧洲?欧洲的社会,为什么不同于日本?习焉不察,则不以为意,细加推考,自然知其原因极为深远复杂了。然则往事如何好不研究呢?然而已往的事情多着呢,安能尽记?社会上每天所发生的事情,报纸所记载的,奚啻亿兆京垓分之一。一天的报纸,业已不可遍览,何况积而至于十年、百年、千年、万年呢?
须知我们要知道一个人,并不要把他已往的事情,通统都知道了,记牢了。我,为什么成为这样一个我?反躬自省,总是容易明白的,又何尝能把自己已往的事,通统记牢呢?
然则要明白社会的所以然,也正不必把已往的事,全数记得,只要知道“使现社会成为现社会的事”就够了。然而这又难了。
任何一事一物,要询问它的起源,我们现在不知所对的很多。其所能对答的,又十有八九靠不住。然则我们安能本于既往,以说明现在呢?
这正是我们所以愚昧的原因,而史学之所求,亦即在此。史学之所求,不外乎(一)搜求既往的事实;(二)加以解释;(三)用以说明现社会;(四)因以推测未来,而指示我们以进行的途径。
往昔的历史,是否能肩负起这种任务呢?观于借鉴于历史以应付事实导致失败者之多,无疑是不能的。其失败的原因安在?列举起来,也可以有多端,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偏重于政治。
翻开《二十五史》来一看(从前都说《二十四史》,这是清朝时候,功令上所定为正史的。民国时代,柯劭忞所著的《新元史》业经奉徐世昌总统令,加入正史之中,所以现在该称《二十五史》了),所记的,全是些战争攻伐,在庙堂上的人所发的政令,以及这些人的传记世系。昔人称《左传》为相斫书;近代的人称《二十四史》为帝王的家谱,说虽过当,也不能谓其全无理由了。单看了这些事,能明白社会的所以然吗?从前的历史,为什么会有这种毛病呢?这是由于历史是文明时代之物,而在文明时代,国家业已出现,并成为活动的中心,常人只从表面上看,就认为政治可以概括一切,至少是社会现象中最重要的一项了。其实政治只是表面上的事情。政治的活动,全靠社会做根底。社会,是在政治的背后,做了无数更广大更根本的事情。不明白社会,是断不能明白政治的。所以现在讲历史的人,都不但要着重于政治,而更着重于文化。
何谓文化?向来狭义的解释,只指学术技艺而言,其为不当,自无待论。说得广的,又把一切人为的事都包括于文化之中,然则动物何以没有文化呢?须知文化正是人之所以异于动物的。其异点安在呢?凡动物,多能对外界的刺激而起反应,亦多能与外界相调适。然其与外界相调适,大抵出于本能,其力量极有限,而且永远不过如此。人则不然。所以人所处的世界,与动物所处的世界,大不相同。
人之所以能如此,(一)由其有特异的脑筋,能想出种种法子;(二)其手和足的作用分开,能制造种种工具,以遂行其计划;(三)有语言以互相交通,而其扩大的即为文字。此人之所知、所能,可以传之于彼;前人之所知、所能,并可以传之于后。因而人的工作,不是个个从头做起的,乃是互相接续着做的。不像赛跑的人,从同一地点出发,却像驿站上的驿夫,一个个连接着,向目的地行进。其所走的路线自然长,而后人所达到的,自非前人所能知了。然则文化,是因人有特异的禀赋、良好的交通工具而成就的控制环境的共业。
动物也有进化,但它的进化,除非改变其机体,以求与外界相适应,这是要靠遗传上变异淘汰等作用,才能达到目的的,自然非常迟慢。人则只需改变其所用的工具,和其对付事物的方法。我们身体的构造,绝无异于野蛮人,而其控制环境的成绩,却大不相同,即由其一为生物进化,一为文化进化之故。人类学上,证明自冰期以后,人的体质,无大变化。埃及的尸体解剖,亦证明其身体构造与现今的人相同。可见人类的进化,全是文化进化。恒人每以文化状况,与民族能力,并为一谈,实在是一个重大的错误。
遗传学家,论社会的进化,过于重视个体的先天能力,也不免为此等俗见所累。至于有意夸张种族能力的,那更不啻自承其所谓进化,将返于生物进化了。从理论上说,人的行为,也有许多来自机体,和动物无异的,然亦无不披上文化的色彩。如饮食男女之事,即其最显明之例。所以在理论上,虽不能将人类一切行为,都称为文化行为,在事实上,则人类一切行为,几无不与文化有关系。可见文化范围的广大。能了解文化,自然就能了解社会了(人类的行为,源于机体的,只是能力。其如何发挥此能力,则全因文化而定其形式)。
全世界的文化,到底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这个问题,还非今日所能解决。研究历史的人,即暂把这个问题置诸不论不议之列亦得。因为目前分明放着多种不同的文化,有待于我们的个别研究。话虽如此说,研究一种文化的人,专埋头于这一种文化,而于其余的文化,概无所见,也是不对的。因为:(一)个别的文化,其中仍有共同的原理存在;(二)而世界上各种文化,交流互织,彼此互有关系,也确是事实。文化本是人类控制环境的工具,环境不同,文化自因之而异。及其兴起以后,因其能改造环境之故,愈使环境不同。人类遂在更不相同的环境中进化。其文化,自然也更不相同了。
文化有传播的性质,这是毫无疑义的。此其原理,实因人类生而有求善之性(智)与相爱之情(仁)。所以文化优的,常思推行其文化于文化相异之群,以冀改良其生活,共谋人类的幸福。(其中固有自以为善而实不然的,强力推行,反致引起纠纷,甚或酿成大祸,宗教之传布,即其一例。但此自误于愚昧,不害其本意之善。)而其劣的,亦恒欣然接受(其深闭固拒的,皆别有原因,当视为例外)。这是世界上的文化所以交流互织的原因。而人类的本性,原是相同的。所以在相类的环境中,能有相类的文化。即使环境不同,亦只能改变其形式,而不能改变其原理(正因原理之同,形式不能不异,即因形式之异,可见原理之同,昔人夏葛冬裘之喻最妙)。此又不同的文化,所以有共同原理的原因。以理言之如此。以事实言,则自塞趋通,殆为进化无疑的轨辙。
试观我国,自古代林立的部族,进而为较大的国家;再进而为更大的国家;再进而臻于统一;更进而与域外交通,开疆拓土,同化异民族,无非受这原理的支配。转观外国的历史,亦系如此。今者世界大通,前此个别的文化,当合流而生一新文化,更是毫无疑义的了。然则一提起文化,就该是世界的文化,而世界各国的历史,亦将可融合为一。为什么又有所谓国别史,以研究个别的文化呢?这是因为研究的方法,要合之而见其大,必先分之而致其精。况且研究的人,各有其立场。居中国而言中国,欲策将来的进步,自必先了解既往的情形。即以迎受外来的文化而论,亦必有其预备条件。不先明白自己的情形,是无从定其迎拒的方针的。所以我们在今日,欲了解中国史,固非兼通外国史不行,而中国史亦自有其特殊研究的必要。
人类以往的社会,似乎是一动一静的。我们试看,任何一个社会,在以往,大都有个突飞猛进的时期。隔着一个时期,就停滞不进了。再阅若干时,又可以突飞猛进起来。已而复归于停滞。如此更互不已。这是什么理由?解释的人,说节奏是人生的定律。个人如此,社会亦然。只能在遇见困难时,奋起而图功,到认为满足时,就要停滞下来了。社会在这时期就会本身无所发明;对于外来的,亦非消极的不肯接受,即积极地加以抗拒。世界是无一息不变的(不论自然的和人为的,都系如此)。人,因其感觉迟钝,或虽有感觉,而行为濡滞之故,非到外界变动,积微成著,使其感觉困难时,不肯加以理会,设法应付。正和我们住的屋子,非到除夕,不肯加以扫除,以致尘埃堆积,扫除时不得不大费其力一样。这是世界所以一治一乱的真原因。倘使当其渐变之时,随时加以审察,加以修正,自然不至于此了。
人之所以不能如此,昔时的人,都以为这是限于一动一静的定律,无可如何的。我则以为不然。这种说法,是由于把机体所生的现象和超机现象并为一谈,致有此误。须知就一个人而论,劳动之后,需要休息若干时;少年好动,老年好静,都是无可如何之事。社会则不然。个体有老少之殊,而社会无之。个体活动之后,必继之以休息,社会则可以这一部分动,那一部分静。然则人因限于机体之故,对于外界,不能自强不息地不断应付,正可借社会的协力,以弥补其缺憾。然则从前感觉的迟钝,行为的濡滞,只是社会的病态(如因教育制度不良,致社会中人,不知远虑,不能豫烛祸患;又如因阶级对立尖锐,致寄生阶级不顾大局的利害,不愿改革等,都只可说是社会的病态)。我们能矫正其病态,一治一乱的现象,自然可以不复存,而世界遂臻于郅治了。这是我们研究历史的人最大的希望。
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序》,把历史上的事实分为两大类:一为理乱兴亡,一为典章经制。这种说法,颇可代表从前史学家的见解。一部《二十五史》,拆开来,所谓纪传,大部分是记载理乱兴亡一类的事实的,志则以记载典章经制为主。理乱兴亡一类的事实,是随时发生的,今天不能预料明天。典章经制,则为人预设之以待将来的,其性质较为持久。所以前者可称为动的史实,后者可称为静的史实。
史实确乎不外这两类,但限其范围于政治以内,则未免太狭了。须知文化的范围,广大无边。两间的现象,除(一)属于自然的;(二)或虽出于生物,而纯导原于机体的,一切都当包括在内。它综合有形无形的事物,不但限制人的行为,而且陶铸人的思想。在一种文化中的人,其所作所为,断不能出于这个文化模式以外,所以要讲文化史,非把昔时的史料,大加扩充不可。教育部所定大学课程草案,各学院共同必修科本有文化史而无通史。后又改为通史,而注明当注重于文化。大约因为政治的现象,亦不可略,怕改为文化史之后,讲授的人全忽略了政治事项之故,用意固甚周详。然大学的中国通史,讲授的时间,实在不多。若其编制仍与中学以下同,所讲授者,势必不免于重复。所以我现在换一个体例。先就文化现象,分篇叙述,然后按时代加以综合。我这一部书,取材颇经拣择,说明亦力求显豁。颇希望读了的人,对于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文化现象,略有所知,因而略知现状的所以然;对于前途,可以预加推测;因而对于我们的行为,可以有所启示。以我之浅学,而所希望者如此,自不免操豚蹄而祝篝车之诮,但总是我的一个希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