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小灵从女生厕所走出来。
一棵高大的木棉树后,阳光打着旋儿落下来,有点像夜晚商铺的旋转灯光。
杜小灵眯细了眼睛看,她喜欢这种温暖舒适的感觉。
但很不凑巧,猿、马陆和另外几个真理小学的球员从男生厕所走了出来,他们嘻嘻哈哈地玩闹着。
猿看见了杜小灵,笑着的脸一下子就绷紧了,就是那种嘴角上扬到了一半然后突然扯下来的表情。
“滑稽得很。”杜小灵心里这样说。
他们在十字交叉的小路口相遇了。
等杜小灵走近了,猿故意做了一个鬼脸,对着杜小灵说:“癞皮狗,跑球场。一个球,都没得。癞皮狗。”
杜小灵才不要和猿玩这样幼稚的游戏,她哼了一声,仰头挺胸,就要从男孩子们中间穿过去。
不知道谁突然伸出脚,杜小灵差点被绊倒,她踉跄了几步,终于稳住了身形。
“滚。”
“嗬,差一点就得滚了。”
“滚出足球场,没用的女孩——”
杜小灵什么都没说,她从男孩们之间走了过去,带着她最后一点骄傲。
这是发生在比赛前的事情。
这是杜小灵不想输的最重要原因。
所以当迈斯那么说的时候,杜小灵的眼睛变成了她最喜欢的商铺旋转灯光。
“快说快说!”
“嗯——”迈斯露出了大大的笑容,“不知道你们发现了没有。她……跑得特别快。”
迈斯手指着的是无所谓女孩。
噢,大家都记起来了。的确,无所谓女孩跑得非常快,她似乎天生擅长奔跑,就像是一头不知疲倦的小鹿在足球场上一直跑着。
在刚刚的那一场比赛,有许多次她都比狼堡队员跑得更快,更接近那个珍贵的足球。但是她总是心不在焉,狼堡的队员几乎都不用拦截,她就主动把球往回踢到我们的半场上,而不是冲向对方的球门!
狼堡队员一开始把无所谓女孩视为大敌,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从无所谓女孩脚下抢到足球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只要能够追上或者拦截到她。
有一次我们失掉的其中一分,就是无所谓女孩带着球在足球场上兜圈子,她的身后跟着一群气急败坏的狼堡队员,可是无所谓女孩每一次接近对方的球门,却都不射球,她只是不停地带着球奔跑,一直跑到我们球门这边,被一个狼堡队员逮到机会射门成功。
“我跑得快是没错,可是我总怕停下来球就被抢到了,所以我从不停下来。”无所谓女孩不好意思地说。
迈斯笑了一笑,盯住了我:“如果我们安排乐乐在某一个节点上等着你,你只需要比狼堡队员先抢到球,然后一直往前,直到找到乐乐,把球传给他呢?”
“这没问题。”无所谓女孩咧开嘴。
“那我呢?”小涯问,“我可以做点什么吗?”
“你和她可以迷惑敌人。”迈斯指了指口香糖女孩。
口香糖女孩又摸出了一小袋口香糖,挨个问我们要不要,她自己的嘴里鼓得老高,不知道咀嚼了几块。
“我耐性很好。”杜小灵说,“我可以做什么?”
“你可以当前锋,打一场心理战。”迈斯说,“如果猿看到你会丧失理智的话。”
不得不说,合适的战术是非常有用的武器。
第二次比赛,比分是2∶1。闪电战队赢了!
无所谓女孩的奔跑速度太让人惊讶了,她带着球把狼堡战队的队员耍得团团转。
狼堡战队就像是一条条可怜的鼻涕虫,无所适从。
小涯和口香糖女孩果然成了迷惑敌人的棋子,当无所谓女孩成功带球之后,他们才从轻敌状态中跳出来,可是已经为时太晚。
口香糖女孩这一次碰到球了!
上一次全场比赛下来,她的脚只是触碰到人工草坪。这一次她居然从马陆脚下抢到过一次球,虽然足球只在她的脚下盘桓了不到一分钟,又被马陆恶狠狠地抢了回去,但这足以让她兴奋到赛后的心脏都处于猛烈跳动状态。
小涯也很开心,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在赛场上赢得了比赛。
我们发出了“嗬嗬嗬”的欢呼声,手牵着手围成了一个圆圈,踩着人工草坪,转到大家都头晕目眩。
第一个人倒在了草坪上,大家嘻嘻哈哈地滚成了一团。
猿大声地发出牢骚:“就赢了一个连比赛都算不上的小游戏,至于高兴成这样吗?”
杜小灵笑着回答:“连比赛都算不上的小游戏还赢不了,你还有什么脸待在赛场上。”
猿气得直跺脚。
教练让我们排成两排。每一个从我们面前经过的狼堡队员不情不愿地嘟囔着祝贺的话语——他们阴沉的脸色对我们来说是一颗颗快乐的糖果。
“输了固然不是世界末日,但是赢了却会让人充满愉悦感。”晚上的时候,我告诉妈妈一个新的人生领悟。
“曾外婆的话重点是在讲心态,输了的时候不要沮丧、不要气馁,才有可能在下一次赢啦。”妈妈这样回答我。
我吐了吐舌头,跑到了外婆的身边。
外婆在阳台上捣鼓着她的野草蒲公英和瓜果藤。
在我们的南风镇的小院,种满了姹紫嫣红的花,但在城市的小露台上,外婆不种那些漂亮的花。
有时候我在想,这是不是外婆对城市的理解。
在城市中,不管灯光多么璀璨,街道上的人多么拥挤,奢侈品商店多么繁华,纸醉金迷的夜生活多么喧闹,这只是城市的外套,它深藏着的内核,还是那个沉默的,野草瓜果一样的根茎。
这是生活的基础,没有这份基础,也撑不住浮华的城市外壳。
“外婆。”我蹲在花盆边,接过外婆手里带尖前端的松土器,有一下没一下地挖着花盆里的土壤,“星期六、星期日我都不用上补习班,我们回南风镇去。”
这个时候是龙眼、荔枝、黄皮陆续挂果儿的季节了。
一想到黄皮,哎呀,口水像涨潮的河水溢满了口腔。
荔枝也好吃。
外婆会做荔枝冻。荔枝冻是一种甜品,软软的绵绵的,像布丁一样,但比布丁可好吃多了。
白得跟冰一样,用小勺子一挖,送进嘴里,真是美味噢。
我也有我的乐乐语录,例如:享受美味的食物才是美满的人生。
外婆亲昵地点了一下我的额头:“你这小馋虫。”
她转身,拿扫帚把阳台上晒的陈化土慢慢地扫进小桶里。
外婆不时会帮植物们松土,也会把陈年的土挖出来,打松,晒干,重新掺了新挖的河泥——“这样植物才能从土壤里得到肥料”。
“外婆,我们这个星期要不要回南风镇呀?”
外婆并不接我说回南风镇的话。
我知道是为什么。
事情发生在今年年初的时候。
那是一个油菜花大片盛开的好时节。在我们南风镇,年轻人大多数都离开了,想要见到大片大片绿油油的稻田很难了,可是春天来了,几乎屋前屋后都有那么一片油菜花。
这五六年来,有人承包了大块用地种油菜花。沿着可容两辆汽车通过的镇口街道骑行,眼底就沉入一片金灿灿的油菜花。
外婆已经准备好了周六的时候回南风镇去。
“和老伙伴在油菜花盛开的屋后喝几杯茶。”外婆感叹地说着,“我们这把老骨头不知道还有多少个可以看油菜花的季节。”
外婆说的老伙伴是小林杂货店的沈婆婆。
沈婆婆的个子很高,说话嗓门大,一对招风耳到了年老的时候也不软趴趴,仍是精神地竖立着。
南风镇有一个迷信的说法:“耳垂厚的人有福气,耳朵大而宽的人长寿。”
沈婆婆常自夸,自己两个耳朵的好处都占了,一定是多福而长寿。
她的性子和外婆并不相近,却是外婆嫁到南风镇后几个常在一起喝茶的老伙伴之一。
以前还有鸭鬓巷的林婆婆,土生土长的南风镇人。
我还记得林婆婆,总是一身黑衣,夏天架着绣花绷子在屋子里绣着各种各样的桌布。她给我绣着防着凉的肚兜,用的是真丝的边角布料,绣一只吞球的小麒麟,栩栩如生。这个肚兜至今仍然被外婆收在衣柜里。
外婆的布鞋上的绣花样子很多是林婆婆描的。
林婆婆也是外婆的绣花师傅。林婆婆四十多岁的时候,高级定制成衣的秀场刮起了中国风,林婆婆被一家工作室高薪聘请去做绣娘师傅。
这一去就是十四年,渐渐地没怎么回南风镇了。
有时候过年才见着一面,外婆倒是常寄些小东西——像是自制的南姜橄榄——给林婆婆。
怎么做南姜橄榄?
取当年新鲜的橄榄,不用太好的,涩口的也不怕。
关键要新鲜,洗干净后铺在竹匾上,太阳底下晾干水分,再和南姜一起放在石钵子里,用石锤子捣。
捣的人要极有耐心,一边捣一边加白糖,也不要捣到碎末状,大概橄榄和南姜都裂开了,有些大块的有小拇指大小,小的有指甲大小就可以。
最后一起放入玻璃罐子里,密封起来,一两个星期后就可以吃了。
一开始橄榄是脆的,一嚼,不再涩口,甜甜的,带着南姜的香辣味儿。
如果再放上一年几年的,入口就是软绵的。这时候小孩子咳嗽了,大人就会泡水让小孩子喝。
除此之外,也寄一些别的乡间食物,像是新出的黑糯米、薏仁,院子里种的赤小豆。
我和外婆剥赤小豆。
豆荚连着枝茎在大太阳下晒得干透了,叶子都卷成一团儿,拿手一揉叶子,沙沙沙地掉落碎屑片。
我常乐此不疲地玩这个游戏。
外婆看我玩儿也跟着玩儿,揉着干透的叶片,那种感觉是说不出来的开心。
剥赤小豆的时候,沈婆婆也来帮忙。
其实说是剥,也不准确。
“每一个豆荚都用指甲一个个地剥,那可是蠢办法。”外婆这样说。
“聪明人从来只会使聪明的法子。”沈婆婆就笑嘻嘻地接下话头。
外婆和沈婆婆会取一个箩筐,把整束的赤小豆搁在箩筐里,用力地抽打着,一直到豆荚开了口为止。这样做,豆荚里掉出来的赤小豆就会和叶屑枝碎一起混在箩筐的下边。
我这时候就不玩了,偷偷地憋了一股劲儿,让外婆把从箩筐里挑赤小豆的任务交给我。
一颗一颗地把赤小豆从叶屑里挑出来,就好像是从沙砾里捡珍珠一样,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外婆和沈婆婆就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她们一边说着话,一边从没开壳的豆荚里剥出遗漏的赤小豆。
一个下午就这样过去了,第二天沈婆婆又早早地来了。
院子门上挂着锁,但只是摆设,一拧就开了。
沈婆婆进了院子,坐在屋檐下,听着鸟鸣声,敲了几声窗。
外婆就像有了感应一般,打开了窗户。
她们就这样一年一年地相伴着。
后来,外婆为了我离开了南风镇,一直到那天晚上小林爷爷打来电话。
“老婆子晚上八点多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