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旧中国俗称“倒插门”。
所谓倒插门,即男子嫁入女方家中,成为女方家族中的一员,并从此与原生家族毫无瓜葛。
中国的入赘传统由来已久,既有说起源于财产抵押的,也有说是因先秦时期齐国风俗流传的,但更大的可能应该是源于母系社会的残存。
母系社会以女性为主导,男子嫁入女方家中,相妻教子,组建家庭。这种婚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所谓男婚女嫁的问题。但自从进入父系社会后,男嫁女,逐渐变得不那么寻常了。
特别是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儒家思想出现后,更是沉重打击了过去女子为尊的地位。在这种背景下,下嫁给女子的赘婿,社会地位之卑微,可想而知。
01
作为中国历史上千千万万个赘婿中的一员,战国时期齐国的淳于髡绝对算得上其中的先驱。据《史记》记载:“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
他的初始人生,怎一个“惨”字了得。
淳于髡长不满七尺,在古代,七尺男儿往往代指有能力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满七尺,其外形可想而知。
除此之外,淳于髡的“髡”,源自古代的髡刑。所谓髡刑,就是将罪犯两鬓的头发剃掉。这种事情,在现代人看来不算什么,不过就是剪个头发。但在古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剃头,岂不是要命?
好在经受了多重打击的淳于髡,最终练就了幽默风趣且极富才学的好本领。凭借一身好本领,淳于髡被招入了当时齐国最高学府——稷下学宫,当起了稷下先生。
彼时,齐威王刚刚上位。这位君主一开始做事就特别有个性——他不理朝政,纵情享乐,跟大臣说话,也老是打哑谜,让大家伙儿头疼不已。但在已成为齐国著名教授的淳于髡看来,新王不过是耍耍小孩子脾气,只要引导得当,成就一番事业,不成问题。
于是,淳于髡投其所好,以鸟不飞不鸣,比喻齐威王无所作为,刺激其奋发图强,最终成就了战国中期“徐州相王”的齐国霸业。
不过,与淳于髡同一时期的其他赘婿们,可就没有这么好命了。
根据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记载,战国时期,魏安釐王曾经下令严禁授予赘婿田地和宅基地,这意味着赘婿一辈子只能乖乖地在魏国境内,听老婆的话,连自立门户都不可以,更别说步入仕途、改变人生了。
即便到了秦国统一天下,赘婿地位依旧低下。据《汉书·贾谊传》记载,“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意思是说,在秦朝时,有钱人家的男子长大后,家里都会划出财产份额,让其娶妻生子,开枝散叶。只有那些家中壮劳力多且穷苦的人家,才会将自己的孩子抵押给有钱人家,省一笔婚嫁费用,甚至还可换得女方家部分经济补偿,可谓是不亏的生意。
因此,入赘起源于财产抵押倒也说得通了。既然是抵押品,自然也不需要有什么地位了,故这一时期的“倒插门”女婿多半成了老丈人家里免费的劳工。
而在老丈人家受尽磨难的赘婿们,到了社会上同样被鄙视。
在当时,人分三六九等,秦始皇就曾颁布诏令,将赘婿、商人、罪犯等列为同一级。遇到战争时,他们将是第一批被发配到边疆服劳役的。《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就有记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由此可见,在秦始皇眼中,这些入赘男子和犯人没啥区别。
即便到了汉文帝时期,尽管朝廷一再下令禁止对犯人使用黥(刺面)、劓(割掉鼻子)、刖(砍断脚)、腐(去势)等先秦残忍刑罚,但在赘婿问题上,开明的汉文帝却依旧满是鄙夷。据《汉书》记载:“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说白了,赘婿和商人、犯人等地位相近,禁止进入仕途,改变命运。
而到了汉武帝时期,随着对外征伐战争的不断延续,汉朝国力损耗严重,为了扩充兵员和维持战争运转,赘婿及囚徒们又通通被征召到前线,成了保护汉朝士兵生命的“炮灰”。
总而言之,生活在这一时期的赘婿,就如草芥,卑贱如泥。
02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赘婿不用再上前线送死,但大众对赘婿的蔑视并没有减轻。直到盛唐的出现,赘婿才总算能松了一口气。
由于盛唐处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繁荣上升期,因此,无论是在国家政策层面,还是在民间风俗习惯上,禁锢人性的封建礼教都不像后世朝代那样严格。男子大胆择偶、女子离婚再嫁是常有的事儿,与其他朝代相比,在唐朝上层社会中还实行着多重形态的“多偶制”。如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王侯贵族、富商巨贾,多则妻妾成群,少亦三妻四妾,就连与妻子感情甚笃的白居易,在正室之外,也有樊素、小蛮等姬妾。
唐朝贵族男女都较为开放。武则天在当唐太宗才人时,私通皇子李治,成为皇帝后又公开收养面首;高阳公主私通辨机和尚;上官婉儿风流成性;作为皇家驸马爷的郭暧,则胆敢借着酒劲“家暴”公主。
隶属于唐朝婚姻制度的入赘制度,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解放。根据《旧唐书》记载:“婚嫁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归。役日已满,女家分财物,夫妻同车而载,鼓舞共归。”也就是说,从唐朝开始,赘婿不再是完全没有人身自由的“质押品”,而是与岳父家存在一种契约关系,男方只需要在岳父家卖力干活,以三年为期限,时间一到,就能拿到岳父分给自己的财产,拉着自己的媳妇,大大方方地回到生身父母身边或者另立门户,组成自己的小家庭。
随着社会对赘婿的态度发生转变,“倒插门”的联姻也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并盛行一时。
03
作为唐代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诗仙”李白也是赘婿。
史载,李白一辈子与四个女人同居过,其中一前一后两任夫人都是宰相家的小姐:一个是宰相许圉师的孙女许氏,一个是宰相宗楚客的孙女宗氏。
虽然大唐时期的赘婿地位有所上升,但入赘始终是低人一等的。作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有骨气的诗人,这种自降身份的事情,李白做起来怎么又如此心甘情愿呢?
其实这句诗,不过是他在长安受冷遇后,发牢骚所作。毕竟在此事发生以前,他还曾留下了“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豪言壮语,说明他打心眼儿里还是觉得自己是当官的好材料。只不过他到京城走了一遭,发现自己只能混个翰林供奉的名号,未能接触实际政务,因此心情相当失落。
按唐朝科举制度的设定,凡从事工商活动的人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很不幸,李白就是这类人。为了早日实现自己为国效力的愿望,李白意识到人脉是个关键因素,于是,在“天府之国”生活了二十四年的李白,踏上了远游的征途。
在此次长达三年的旅途中,他沿长江自西向东,游览了三峡、荆门、扬州等地,在路上结识了一批如孟浩然、杜甫等与自己志同道合的文人。在新的人脉关系下,孟浩然为李白牵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根“红线”——已故宰相许圉师的孙女许氏。
许氏的曾祖父许绍,与唐高祖李渊是同学,自小认识。大唐建立后,许绍凭着这层关系及军功,进爵大唐国公之列。因此,许氏家族在当时的唐朝也算得上是百年豪门。
按说在古代,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的婚姻基本就尘埃落定了。可这也得看男方家是否与女方门当户对,很显然,李白还差得远。
为了不错过好姻缘,李白只能选择入赘。
正式入赘后的李白,也重新燃起了入仕当官的热情。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李白向时任荆州长史的韩朝宗递交了一封信,即《与韩荆州书》。在信中,李白赞美韩朝宗礼贤下士,并趁机附上了自己的简历:“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皆王公大人许与气义。此畴曩心迹,安敢不尽于君侯哉!”
这封信递出去后,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下文。李白的入仕之梦,就此泡汤。但好在孟浩然这个媒人当得还算可以,许氏也走进了李白的心中。没能收获功名的李白,反倒收获了爱情,与许氏育有一子一女,子曰李伯禽,女曰李平阳。
不过,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没过多久,李白的第一任夫人许氏因病去世,李白也因此离开了岳父家。
当李白遇到宗氏并再次入赘时,已是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这些年没了许氏的他,又先后与两个女人生活过,并诞下一子。尽管如此,这位出身宰相家族的宗氏夫人却没有冷落李白,反而与之感情颇深。当时李白卷入永王谋反案,按罪当斩,宗氏为了救他,不惜动用家族关系,才使李白有机会改判流放,留下名篇《早发白帝城》。
04
自从出了李白这种名闻天下的赘婿之后,到了宋代,入赘已经不是什么丑事了。
那些想一朝鲤跃龙门的穷苦汉子,更是大有人在。若能入赘到女方家中,好歹算岳丈大人的“半个儿子”,即便不能得偿所愿,至少不会太穷。宋人范致明在《岳阳风土记》中记载,“生男往往作赘,生女反招赘舍居”,说明那个时候,在今天湖南一带,男人入赘已经成了一种正常现象,不入赘反而不正常。
在宋代诸多赘婿的身影中,有一个身影比较特别,他就是宋太祖、宋太宗兄弟俩的父亲——宋宣祖赵弘殷。尽管拥有庙号,但他一天皇帝也没当过。
关于宋宣祖的入赘事宜,在北宋范镇的《东斋记事》中可以查阅到:赵父自何朔来,至杜家庄院,当时大雪,不得前行,避于门下。久之,看庄院的人私下给他送饭,见其状貌奇伟,又十分勤谨,于是告诉主人。主人出见,爱之,遂留下赵父,并让他成为女儿舍居婿。
凭借自己的才能和岳父的帮衬,赵弘殷步步高升,成为后周世宗柴荣的部将,并为赵匡胤兄弟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赵匡胤后来才得以成为后周世宗的托孤大臣,并以“黄袍加身”换来了一番帝业。
正因全民喜行赘婚,所以立法之人不得不对这个群体做出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婚书制度上,此时的赘婿与明媒正娶者相同,朝廷会要求在问名和纳吉两个阶段中男女双方各签一份婚书,并注明男子入赘身份。同时,朝廷也对赘婿的同居时间进一步放松,从唐代的三年变成了没有时间限制。但为防止心怀叵测的赘婿侵吞岳父家财产,除丧葬费用外,赘婿所能继承的财产也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锐减到十分之三。
尽管宋朝时期的赘婿现象普遍,且受法律保护,但在传统婚姻家庭中,赘婿始终是婚姻的被支配者。用来束缚宋代女性的“七出”之规,到了赘婿这儿,也同样适用。
05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一段十分特殊的历史时期。作为中国首个以少数民族——蒙古族为统治主体的王朝,蒙古族旧制和汉人文化相互交融,在赘婚现象上也产生了诸多特殊的要求。
赘婚形式在蒙古族内部早已有之,且十分流行。蒙古人将赘婿称为“库儿坚”,意即将男子送入女方家。作为赘婿,大蒙古国的开创者成吉思汗早年间就曾入老丈人德·薛禅家住过一段时间。但鉴于汉人内部始终对入赘一事“耿耿于怀”,元代统治者决定取消元以前赘婿服役三年分财产的制度,改将赘婿划分为养老、年限、出舍、归宗四种方式。
所谓养老型赘婿,就是终身服侍老丈人;而年限制,就是原来的三年服役分家产;至于出舍,则是服役期满后,允许赘婿自立门户;而归宗型,就是赘婿服役期满后,可以选择离婚,回家认祖归宗去。
以往朝代对赘婿虽然有这些形式上的划分,却从没有订立制度,对于赘婿,元朝的统治者算是给予了前朝未曾有过的宽松政策。
元朝曾一度废除科举制度,仅在元仁宗时期实行“以儒治国”时短暂恢复过。但元代官方始终没有禁止赘婿入仕当官,甚至有不少人是中举之后再入赘。这在元杂剧创作中,有较为明显的记录:如《破窑记》中,吕蒙正为穷酸秀才时,与刘月娥相爱,但直到中举后,刘员外才让吕蒙正入赘,当自己的上门女婿。而在另一出元杂剧《东墙记》中,也有书生马文辅高中后入赘董家、成就美好姻缘的故事。
或许是出于同情,元代统治者废除了赘婿只能继承岳父十分之三财产的规定,改为赘婿继承十分之七,岳父家传十分之三,并规定养老送终型赘婿必须有岳父财产的继承权。而元代《通制条格》中还规定:“只有一子者不许出赘,若贫家只有一子,立年限出舍者,听。”总之,元代的入赘不再是强行的,成为赘婿之后,发展方向也是多种多样,任君选择。
06
元朝灭亡后,中国进入了封建时期的最后两个王朝。明清时期是中国皇权专制的最后岁月,无论是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还是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赘婿发展到此,也产生了史上最牛的“倒插门”女婿——左宗棠。
作为晚清湘军著名统帅之一,左宗棠在成名前是湖湘周家的上门女婿。前文提到,湖湘人士在宋代时就有招婿入赘的传统,所以左宗棠的入赘多半与地方习俗有着一定的关系。
左宗棠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祖上七代皆是秀才,左家传承到他这一代已经家道中落。按照传统,左宗棠十五岁那年就在“父母之命”中完成了古代婚姻的第一个流程——问名,算是正式进入订婚阶段。然而,接下来左家发生的一切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先是左宗棠的母亲因病去世,随后左宗棠的父亲也撒手人寰。短短几年间,左宗棠从一个待娶少年成了无人问津的孤儿。更雪上加霜的是,这些年左宗棠曾多次参加科举考试,每每名落孙山。
眼见婚期将近,周家决定敦促左宗棠早做决定。此时接连遭遇双亲去世、科举不第的打击,左宗棠的日常生活都有问题了,哪还有精力完成接下来的婚礼安排,于是婚姻之事一拖再拖。
而周家面对这桩婚姻更是着急,思来想去,左宗棠的准岳父周系舆向左宗棠提出招婿入赘的要求。这既可以解决女儿的出嫁问题,又可以解决左宗棠的生活问题。心中略有愧疚之意的左宗棠,最终答应了岳父的要求,在湖湘周家当了十多年的上门女婿。
由于此时的赘婿已经可以自立门户了,因此“嫁入”周家的左宗棠并不着急。作为赘婿的他,除了继续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应湖南巡抚吴荣光的邀请,去湖南渌江书院主持教学,同时在家研究中国地理,绘制中国地图。
对于左宗棠,周家二老并没有半分轻视,再加上周家向来开明,左宗棠的夫人周诒端更是贤惠,在岳父全家的鼎力支持下,左宗棠终于凭借推动洋务运动、收复新疆等多项功绩,成为名垂青史的民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