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交和而不同(1 / 1)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论语·子路》

【释义】

孔子说:“君子讲求和谐而不同声附和,小人同流合污而不和谐。”

【智慧解析】

君子、小人在对人对事上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态度?孔子说:“君子讲求和谐而不同声附和,小人同流合污而不和谐。”因为君子尚义,对不合理的事情,就要反对,所以会有不同。小人尚利,对有损于个人利益的事他不会干,对有利于自己的事则不管是否合于正义他都干,所以只能同而不和。

“和”是人际关系的理想状态。孔子在这里所主张的君子之“和”,是在承认对立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使双方共生、共存、共发展。这一“和谐”的思想,不仅可以用于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也可以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

《三国志·吕岱》篇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吕岱有个好友徐原,“性忠壮,好直言”。每当吕岱有什么过失,徐原总是公正无私地批评规劝。徐原的这种做法受到了一些人的非议,吕岱却赞叹说:“我所以看中徐原,正由于他有这个长处啊!”直言敢谏,言所欲言,指出朋友的过失或错误,这样才是对朋友真正的爱护。《诗经》上“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诗句,也是说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批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了过失,在别人的帮助下,则可以及时发现并得到改正。

宋代的开国功臣赵普,在原则是非问题上,往往与身为一国之尊的皇上发生争执,虽然他对皇上是尽心竭忠地辅佐,但无论何时,他都始终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

历代做宰相的人,多数都为私利着想,一切言行都要讨皇帝的欢心,绝不触怒皇帝。赵普却把治理好国家看成是自己的责任。在与皇帝发生分歧时,只要他认为自己的意见有利于国家,就会犯颜直谏。

有一次,赵普举荐某人做某官,宋太祖不肯任用。第二天,他还是举荐那人,宋太祖仍然不肯。第三天,他又向宋太祖推荐那人,宋太祖发怒了,把奏章撕碎扔到地上,赵普脸不变色,也不辩白,跪下来拾起奏章碎片就回家了。过了几天,他又把被撕碎的奏章贴好,再次像以前那样上奏,宋太祖终于省悟,认为赵普做得对,就任用了那人。

又有一次,一个大臣应当升官,宋太祖素来不喜欢那人,不同意。赵普坚决提升那人官职。宋太祖发怒说:“我就是不给他升官,看你怎么办?”赵普心平气和地争辩说:“刑罚是用来惩罚坏人的,赏赐是用来酬劳功绩的,这是古今一致的道理。况且刑赏是天下的刑赏,不是陛下一个人的刑赏,怎能因为您个人的喜怒而独断专行呢?”宋太祖气极了,起身离去,赵普就跟在后面。宋太祖进了皇宫,赵普就站在门口等候。等了很长时间,直等到宋太祖允诺了他才离去。

宋太宗时,赵普再次担任宰相。宋太宗因为听信了弭德超的谗言,怀疑曹彬不遵守法度,要处罚曹彬。赵普知道曹彬冤枉,就为曹彬极力分辩,并且予以担保,使事情真相大白。宋太宗知道真相后叹息说:“我听断不明,几乎误了国家大事。”从此,他对待曹彬一如既往。

当然,赵普身为一朝宰相,他做事“和而不同”的出发点是社稷民生;作为普通人,凡事坚持原则,力避同流合污,还是应该能做到的;否则,一旦流于“同而不合”,那就简直与小人相差无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