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平时或许经常会听到“君子协定”一词。所谓君子协定,是指双方没有书面签字,只是凭口头承诺或交换文件的方式订立的协定。这种协定虽然法律手续不全,甚至“不合法”,但既然双方说出了口,今后就要兑现承诺,它具有与书面条约相同的效力。
君子协定最早是金融学上的一个概念,也称为“绅士协定”。它专门用于国际事务之间,意思是说这是一种相对购买方式,双方如果有一方无法履行购买义务,对方不能对它进行有效制裁。
众所周知,商品进出口贸易需要得到金融支持,出口信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商品出口。可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每个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在那里竞相给本国企业提供越来越优惠的出口信贷条件,这大大激化了国际贸易争端,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各国出口信贷的补贴支出。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各国政府慢慢醒悟过来,渐渐意识到如果一味这样在出口信贷优惠条件方面攀比,大家都没好处,于是开始在这方面寻求协调和合作的可能性。
经过多年的讨价还价,世界各国就出口信贷问题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其中有两个协议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各国出口信贷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贷款条件:一是1953年签订的《伯尔尼联盟协定》,二是197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关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的指导原则协议》。由于后者虽然受到“官方支持”,却不具备法律效力,完全需要依靠各成员国自觉遵守才行,所以俗称《君子协定》。
伯尔尼是瑞士首都。1934年,西方国家的一些信贷保险机构在伯尔尼组成“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商国际联盟”,简称伯尔尼联盟。
伯尔尼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出口信贷保险技术,后来慢慢集中到制定信贷保险共同政策上来。2005年末,该联盟拥有37个成员(其中29个是官方出口信贷机构和政府部门,8个是私人保险公司),包括1919年成立的英国出口信贷担保局、1934年成立的美国进出口银行、1946年成立的法国外贸保险公司、1977年成立的意大利出口信贷保险部等。
1953年制定的《伯尔尼联盟协定》约定:对资本货物提供出口信贷的最长期限为5年,并且要给付至少20%的定金(1961年后这条规定改为只适合于出口卖方信贷)。现在,伯尔尼联盟协定在各成员之间主要发挥着联络、沟通信息的作用,换句话说,它在国际出口信贷业务中主要占据着技术地位而不是管理地位。
君子协定出台的具体背景是,从20世纪60年代,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了协调各成员国之间的出口信贷政策,开始处理出口信贷事务了。该组织1969年在处理出口信贷和出口信贷保险事务永久性工作小组的主持下,通过了对造船业给予融资条件的协议(13个国家),后来又于1976年通过了“一致意见”(6个主要国家)。“一致意见”被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大多数成员国接受后,1978年2月正式出台君子协定。
君子协定虽然是一个正式协定,却没有强制力。不过,由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22个成员国几乎囊括了全球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所以该协定在全球经济事务中还是具有非常大的发言权的。不仅如此,就连一些没有参加君子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在办理出口信贷时也往往自觉参照该规定行事,其效力可见一斑。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君子协定内容中的出口信贷条件如支付条件、商业参考利率、偿还期限、宽限期限、贷款起始日、承诺期限等不是由市场决定,也不是由各国政府决定的,而是由君子协定来决定的。各国在提供出口信贷时,信贷条件不能超越君子协定规定的范围。
从中不难看出,君子协定虽然没有法律条文可靠,但它毕竟规范了各国政府之间的出口信贷政策,使得出口信贷有了统一标准,并且也增加了透明度,抑制了各国政府为鼓励出口竞相推出的优惠贷款条件,对推出一个公平的国际贸易竞争环境还是有帮助的。
《君子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贷款最长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年。
②贷款最高比例一般不高于85%。也就是说,现汇或预付款比率一般不至于15%。
③风险加息率。
④贷款最低利率(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包括直接信贷、再融资和利率支持的最低利率,要以商业参考利率为基础)。
众所周知,国与国之间打交道也和人与人之间一样,同样需要讲信用,这样也就引入了另一个金融学上的话题:国际信用。
所谓国际信用,是指国与国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这种借贷行为既可以是通过赊销商品提供的国际商业信用,也可以是通过银行贷款提供的国际银行信用,还可以是政府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
国际信用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
①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增强本国出口能力,对本国出口企业给予的利息补贴和提供的信用担保。
很明显,出口信贷的目的是要增加本国外贸出口、提高外贸出口能力,侧重点主要放在对外贸易的中长期计划上。
出口信贷分为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卖方信贷,简称买方信贷、卖方信贷。
所谓买方信贷,是指出口银行在本国财政部、中央银行的支持下,直接把贷款提供给买方(业主)、用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从而起到促进交易、扩大出口的作用。
这里的买方,既可以是进口商,也可以是进口商的开户银行,它的主要特点是金额大、期限长(一般不超过10年)。
所谓卖方信贷,是指银行把贷款直接提供给卖方(出口商)的中长期融资便利,相当于分期付款,所以必须考虑将来的利率风险(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就每年都要调整)、汇率风险(以人民币为例,它具有升值可能)、收汇风险(到期不还款,保险公司的赔付率最多只能是90%)。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提供信贷的银行和申请信贷的出口商在同一个国家,操作比较方便。所以,在一个国家出口信贷发展的初步阶段,这种方式占主导地位。
②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国际金融机构对其他成员国政府提供的贷款。这些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以及其他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③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一个国家的借款人通过国际金融市场,向其他外国银行借入的货币资金。
④市场信贷
市场信贷是指由国外这家银行或几家银行组成银团,帮助出口国家的企业或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
⑤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其他国家政府利用国库资金向本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
⑥国际租赁
国际租赁是指国与国之间以实物租赁方式来提供融资。
【金融学点睛】
君子协定在各国提供出口信贷时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由于各国信守诺言,实际上它比法律更管用,约束地区也正在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