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跳板十:壮大中产阶级队伍(1 / 1)

中等收入陷阱 严行方 3770 字 3个月前

中产阶级是社会稳定器。对照现实,我国的中产阶级正在逐步走向“无产”化,所以当务之急要把这单薄的身躯变得健壮起来,有足够的力量去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从全球看,高收入国家的社会结构正是那种中产阶级队伍庞大的橄榄形身材。

第一节 中产阶级是社会稳定器

从全球范围看,哪个国家的中产阶级队伍越庞大,经济就会越和谐、社会就会越稳定,中产阶级堪称是社会稳定器。所以我国在提出“和谐社会”的口号后,也提出未来若干年内要大力培育中产阶级的要求,希望能充分发挥中产阶级在和谐社会、和谐经济的橄榄形作用。

中产阶级的概念在国际上已经流行近百年,可是在我国的正式出现还是2005年以后的事,过去相近的名词叫“白领”、“小资”、“小康”。从中产阶级的英文middle class看,也可译为“中等阶级”、“工作阶级”、“中间等级”等。这个名词传入我国后,根据中共十六大报告中的统一提法,称为“中等收入群体”、“中产阶层”,目的是尽量避免采用“阶级”这样一个在我国具有强烈政治色彩的名词,但实际上是一回事[1]。

中产阶级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指这样一些人,他们的家庭资产“不高不低、处于中间”。资产过多,就进入了富豪阶层,不属于中产阶级了;资产太少,就落入了贫困阶层,同样也不属于中产阶级了。在美国,自认为自己属于中产阶级的占80%。

那么,这里的“多”和“少”分界线在哪里呢?如果有这样的标准,岂不是每个人对照一下就知道是不是属于中产阶级了?遗憾的是,这样的标准从来就没有过;如果有,也是非常含糊其辞的。

关于中产阶级收入标准的界定,来自2005年1月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的一份抽样调查。该测算的起点依据是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中等收入阶层人均GDP起点(3470美元)和上限(8000美元),然后以这两个数据为区间依据,通过三重换算[2],转换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指标为家庭年收入的下限是6.5万元、上限是18万元左右。考虑到地区差异,最终界定出来的标准是家庭年收入6万元到50万元。

消息传出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005年1月19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处明确表示从来没有公布过这样的标准,在正规统计口径中也没有这个项目;第2天,国家统计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数据其实还是有的,只是没有正式公布而已[3]。

这里,我们不去关心是不是有这样的标准,也不去关心这样的标准是否代表国家统计局的观点、代表客观现实;单从中产阶级这个群体的规模和角度看,它因为具有社会稳定器作用,所以对我国以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还是具有非常大的帮助。道理很简单,中产阶级规模越庞大,说明剩下来的富豪阶层和贫困阶层队伍就越小,这样的社会结构呈现出一种橄榄形状态,两头晃动(社会动**)的可能性就越小。

从道理上说,中产阶级队伍壮大了,也就意味着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购买力的增长,能够对扩大消费(拉动内需)起直接作用。并且从边际消费倾向看,中产阶级的边际消费倾向最高,他们对住房、汽车、手机、电脑、教育等的消费需求最容易成为我国未来10年经济增长的源泉。并且,中产阶级的职业稳定、收入稳定、消费能力和生产能力也都比较稳定,这样就构成了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础。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中产阶级队伍越庞大,政治越稳定、社会秩序越安定、经济发展环境越好”的依据所在。

更重要的是,从国际经验看,中产阶级队伍的大小是衡量这个国家发展水平高低的标志。从全球高收入国家看,他们的社会结构,也有一个经历最初从传统农业社会“金字塔型”走向现代工业社会“橄榄型”的过程。相反,那些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如巴西、阿根廷等拉丁美洲国家,中产阶级比重过小、社会贫富差距悬殊[4]。

设想到2020年我国中产阶级比重达到50%,社会和经济发展就相对稳定了。明确了这个思路,接下来要做的工作是: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基本原则,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经济发展了,才能扩大中产阶级队伍;坚持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如果像阿根廷这样长期动**,政策没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中产阶级就不可能发展壮大;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规范初次分配、建立收入分配约束机制,“控高促低”,鼓励自主创业,也能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用产业结构升级来引发职业结构变动,有效扩大中产阶级队伍。

正因中产阶级对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起稳定器作用,所以一些国家有时候会不得不出台一些对中产阶级有利的财税政策,以缓解资金外逃、支撑经济景气。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做法有利有弊,不见得一定有效。

第二节 遏止中产阶级的自由落体

鉴于中产阶级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所以目前我国要大力发展中产阶级群体。可现实情形却相反,我国中产阶级队伍正在迅速萎缩,有人称之为正在发生“自由落体”,或者说正在“无产化”。如果是这样,就不但不利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且效果还会适得其反。

2008年《海峡两岸报》在一期关于中国中产阶级的特别专题报道中,说得就非常中肯并且令人警觉:“去年忽然中产,今年不幸流产”、“一套房子消灭一户中产阶级”(房奴)、“一年消灭了中产阶级,谁炒谁亏,多进多亏”(股灾)、“你不是一个人在‘流产’”[5]日本媒体更是认为,我国的中产阶级“只是政治上的一个幻影,而且濒临瓦解。日本将其列为最重要的目标消费群的想法不切实际。”[6]字里行间,虽然充斥着诸多无奈乃至自嘲,但这种现实是必须警惕和扭转的。

道理很简单,一个社会只有大多数人相信可以通过自己的诚实努力和艰苦奋斗,取得成功、富裕,这个社会才有光明前途。而在我国,中产阶级正是这样一个庞大群体,他们多是靠自己的个人奋斗成为“中产”的[7],而现在却没想到被一套价格飞涨的住房受尽折磨,最终摧毁了我国真正的立国精神(个人奋斗),这是非常危险的。

那么怎样才能遏止中产阶级的自由落体、壮大中产阶级队伍呢?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认为,我国目前主要是要解决以下三大问题,通过这三个方面来造就中产阶级的成长[8]。

一是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是要追求有积极意义的发展,避免负面发展,其中最主要的是推进以市场深化为目标的改革,减少“权贵经济”,逆转社会方面的市场化过度。

二是处理好经济发展成果分享问题。主要是保证全体人民参与经济成果分享,通过这种方式缩小收入差距。从历史经验看,任何一个消费社会都必须具备最低限度的社会公平,否则这个社会就无法成为内需社会,就会非常不稳定。而这种最低限度的社会公平,是建立在社会各阶层对经济发展成果分享基础之上的。

这方面尤其要克服过去一直坚持的“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这是大错特错的。一次分配解决的是结构性问题,目前的问题是一次分配中劳动者所得太少。如果一次分配都做不到基本公平,二次分配再努力也没用。目前二次分配的问题主要在于两点:一是针对普通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二是针对富人的税收不是空白就是收不上来,最终造成富人消费过度、穷人消费不足。

三是要确立社会政策,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保护机制促进中产阶级成长。现实情形是,由于国有企业强大的行政和政治力量,新自由主义在经济领域节节败退、在社会领域步步紧逼,致使住房、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本来应该得到政府财政大力投入和政策保护的,现在却落入过度市场化的陷阱,从而使得中产阶级越来越“无产化”。

第三节 稳定和壮大中产阶级

既然中产阶级是扩大内需消费的基础,也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所需要的理想社会结构,那么仅仅遏止中产阶级的“无产化”趋势还很不够,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稳定和壮大中产阶级队伍。

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以下几方面的努力值得关注:

一是要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道理很简单,中产阶级的概念直接关涉到家庭资产的多和少,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最终结果必然会使得家庭资产处于“中间”的那部分人越来越多,这就表明中产阶级队伍壮大了。

据世界银行前官员刘植荣对全球工资状况进行的研究,在全球134个国家和地区中最富的20%的群体收入平均占社会总收入的47%,这个比例越低说明这个国家贫富差距越小、社会越和谐。

结果表明,全球所有工业化国家的比例都低于平均数,比例超过平均数的国家基本上在非洲、南美洲,中国为48%。与此同时,全球最穷的20%的群体收入平均占社会总收入的6%,这个比例越高说明贫富差距越小、社会越和谐。中国为5.7%,低于世界平均值0.3个百分点[9]。

这表明,我国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二是引导理性消费、健康消费

专家认为,中产阶级群体的幸福来源有三个:一是干得好,二是挣得好,三是花得好。相应地,政府稳定和扩大中产阶级的重点有五个:一是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形成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形成高效的职业社会;二是鼓励创业、打破垄断、减少巨富;三是提高低收入者的素质和能力建设,加强个人工资谈判能力;四是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五是对中产阶级群体适当减税,提高起征点和降低税率档次等。

与此同时还要注意,目前我国中产阶级的一大杀手是房地产、股市。而房地产、股市既是投资品又是消费品,如何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消费、健康消费,不因超前消费或盲目投资白白葬送劳动成果,从而成为“无产阶级”,也是保持中产阶级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举措之一。

一般认为,每月的买房贷款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40%就不算“房奴”;中产阶级要拒绝做“房奴”,优先考虑租房。具体地说,国际上用来衡量房产运行状况的指标是租售比,当租售比(月租费与房屋售价之比)为1﹕300以下时买房比较合算,以上时租房比较合算,而目前北京的租售比已经达到600至1000,如果资金不是非常充裕,中产阶级应该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10]。

三是改变社会结构

我国要想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非常有必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的中高端化;加快推进城镇化,实现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抓紧培养和扩大中产阶级比重,进入结构大变迁时代。而这一切,都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关系、城乡关系、公权和民权关系等来实现。

从日本的经验看,日本之所以能胜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与产业结构、需求结构、社会结构的成功转型有关。

20世纪四五十年代日本的贫富差距也非常大,之后随着工资的快速增长,这种差距开始缩小,中产阶级队伍不断壮大。到70年代时,日本中产阶级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日本城市化率也达到70%。

四是不要夸大个人调节税的作用

发展和壮大中产阶级要注重一次分配,不能过于夸大二次分配如个人调节税的平抑作用。

按理说,个人收入调节税应当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发挥作用,但实际上我国的个人所得调节税在这方面并没能起到应有作用。

例如,免征额过低,2006年到2010年就因此三次调整免征额,缺乏前瞻性,把法律当儿戏。也正因如此,在2011年4月22日全国人大第11届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干脆没有对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进行表决,因为这个草案中提议的3000元免征额实在太低了,无论对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税收负担还是调节贫富差距,都无法起到应有作用。

除此以外,由于贫富差距主要发生在家庭和家庭之间,所以个人收入所得税调节的应该是家庭贫富差距。然而我国《宪法》规定,纳税义务主体应当是“公民个人”而不是家庭,所以虽然不断有人呼吁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但终究无法逾越法律障碍。

当然,说个人收入所得税能够调节贫富差距,是相对而言的。举例说,越是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来源就越多样化,尤其是一些数额巨大的收入还多属于隐性收入,本身游离在法律边缘,很难被人掌握。所以,单靠这部简单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收入不公问题,尤其是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应当主要靠立法,通过调整免征额及完善税率来解决;而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则应当依靠调整社会政策来解决;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主要应当通过权利救济途径来实现[11]。

但无论如何应当肯定的是,这些调节力度都应当大大加强,而不是维持现状,更不是进一步削弱。

第四节 用稳定股市来稳定中产阶级

发展和稳定中产阶级队伍的措施千条万条,但从我国实际出发,最简单可行的办法是稳定股市,通过稳定股市,让中产阶级的家庭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从而达到稳定这支队伍的目的。

粗略地看,我国数以亿计的股民恰好对应着我国中产阶级队伍。由于这些年我国股市严重低迷和缩水,所以导致中产阶级“无产化”,两者之间还是有必然联系的。可悲的是,扼杀我国中产阶级队伍的不是别人,正是股市这种市场方式,这是很不应该的。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股市属于金融,金融是财政的延伸,所以这就决定了股市这种资本市场其实质是再分配手段之一。如果财政制度和金融政策是扭曲的,那么股市这种原本属于资源配置的工具,就更多地会被当作一种财富再分配手段来使用。

据银河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2007年10月到2008年9月整整一年时间里,我国个人投资者平均每人从股票投资中损失10万元。千万别以为这10万元对炒股者来说是“小菜一碟”,由于这是净损失,并且平均每户的亏损程度高达55%[12],说明这足可以摧毁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中产走向“无产”了,如下所示:

该报告研究表明,当股市牛市来临时的初级阶段并不会产生财富效应,只会吸引资金从实体经济流入资本市场,只有在大牛市的后半期或者熊市刚开始时,才会产生正财富效应。

有鉴于此,要想用稳定股市的办法来稳定中产阶级队伍,必须从根本上扭转原来的错误思想,建立一套能够促进股市健康(而不是亚健康,更不是不健康)发展的上市制度。否则,只是着眼于推出一些临时“救市”措施,效果就很值得怀疑,即使有效果也是短期的。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很简单,那就是正确定位股市,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注重对投资者回报放在第一位,而不是为融资服务。

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门口竖着的牌子上就这样写着:“华尔街股市的宗旨是:要像扶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过马路那样小心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时时对照这一点,监管部门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不仅仅是为了让股民“赚几个钱”,而是要放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高度来认识。

换句话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重要原因之一是受益于我国的高储蓄率和由此带来的高投资率。也就是说,如果我国金融系统没有这么多居民储蓄给银行拿出来投入企业生产和基础建设,经济发展速度就远远不可能有这么快。然而,在我国目前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后,这种局面很可能会发生改变,以前的这种局面再也无法继续下去,需要由股市这块资本市场来担当这样的重任。

数据表明,2009年我国储蓄率高达51.4%,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提高13.5个百分点,年平均上升0.44个百分点[13]。储蓄率为什么会这么高呢?原因很多,但与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有密切关系。以后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劳动力人口比例不断减少,这种储蓄率也会逐步下降,将来不可能再有这么多居民储蓄被银行拿来支持经济发展。

有这样两组数据比较容易说明问题,一是老龄人口规模,二是人口总抚养比②。从老龄人口规模看,2009年我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1.67亿人,65岁以上老龄人口超过1.1亿人。据《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规划》预测,2020年时我国60岁和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分别达到2.34亿人和1.64亿人。从人口总抚养比看,1982年到2009年间,我国人口总抚养比从38.5%下降到27.0%,下降了11.5个百分点。同期我国的储蓄率从33.5%上升到51.4%,上升了17.9个百分点,显示出抚养比和储蓄率之间存在着逆向变化关系。简单地说就是,随着以后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过去的高储蓄率必然会发生调整,我国的金融体系会因为“缺米”而削弱支持经济发展方面的功能。

具体数据是,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课题组2009年12月的估算,我国“十二五”期末总储蓄率将会比2009年有所下降,2015年以后储蓄率下降速度会进一步加快。无疑,这会对我国削弱金融系统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产生影响。

怎么办?通过稳定股市来支撑金融系统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就被放到一个非常紧迫而重要的地位上来。这时候的这种稳定股市,一方面能稳定中产阶级队伍,一方面能持续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可谓一举两得。

[1]严行方:《中产阶层》,4页,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8年。

[2]这三重换算分别是:⑴人均GDP和人均收入之间的换算;⑵美元和人民币之间汇率的换算;⑶购买力平价标准的换算。其中最重要、也最关键的是最后一重换算,要求计算出同样的生活水平如果生活在其他国家需要多少钱,其换算方法属于机密,所以这里不能展开介绍。

[3]张黎明:《国内中产阶层定义矛盾,国家统计局证实官方数据》,《北京晨报》,2005年1月21日。

[4]陈新年、杨宜勇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战略研究》,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2006年3月17日。

[5]余白:《中国中产阶级标准太低,多数成为“贫下中产”》,《东方今报》,2010年9月9日。

[6]《日媒称中国中产阶级是政治幻影,濒临瓦解》,新华网,2010年11月23日。

[7]真正的富人和真正的穷人并不相信只靠个人奋斗就会取得成功,只有中产阶级会有这样的信念。在关系学盛行的中国,中产阶级是“珍稀动物”。

[8]郑永年:《中国中产阶级正在“无产化”》,《21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7月21日。

[9]刘植荣:《国外工资状况概览——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中国改革报》,2010年3月16日。

[10]杨宜勇:《如何稳定和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北京日报》,2010年8月4日。

[11]丁冰:《多名委员称个税改革应加大调节贫富差距力度》,《中国证券报》,2011年4月25日。

[12]滕泰、郝大明等:《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增长步入“中等收入陷阱”》,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网,本2008年11月8日。

[13]王一鸣:《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选择》,《中国投资》,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