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通过上网,开展娱乐活动及其他某些非正式比赛的智力或体育活动,如打桥牌、猜谜语、枪战游戏等。
社会上对网络游戏有很多偏见。只要一提到它就咬牙切齿,甚至用“电子海洛因”来形容,其实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网络游戏确实有害,但也并非一无是处。就象香烟有毒、吸烟有害健康,但香烟毕竟不是毒品,否则,出售香烟岂不是出售毒品了?
网络游戏对中小学生具有无穷吸引力,究其原因是其“游戏性”(Playfulness)在作祟。一方面,游戏性是所有游戏活动的重要特征,否则也就不能称之为游戏了。另一方面,游戏性又是孩子的一种个性品质,代表着一种良好、积极、主动的发展状态。与此同时,游戏性和创造力之间存在着一定正相关:游戏性越强,交往的主动性和交往技能就越强、语言能力就越活跃、情绪也更加积极愉快。
正因如此,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幼儿园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事实上,这一点做得较好;遗憾的是,一进入小学就没人重视这个问题了,所以中小学生就只能自己见缝插针去玩游戏,主要是网络游戏。
父母很有必要帮助孩子建立良好的上网习惯。开始时可以陪同(实为监督)孩子玩电脑;当孩子有了自觉性,到了规定时间会主动关机时,就可以放心地让他玩电脑了。当然,如果孩子的自控力一直很差,对不起,也就只能适当减少他玩这类游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