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可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它的确切含义。误解或曲解它的含义,结果只能给它添加更多神秘色彩并产生误导作用。
谈通货膨胀,首先要了解通货膨胀的确切含义。
所谓通货膨胀,是指因为纸币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中的实际需要量,从而引发货币贬值这样一种经济现象。
这里包含两重含义:一是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实际需要量,二是由此引发了货币贬值。这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
具体地说是:只有当纸币发行过多引发了货币贬值;同时,这种货币贬值又是因为纸币发行过多引起的,才能称为通货膨胀。
相反,如果纸币发行过多并没有引发货币贬值(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或者,这种货币贬值不是因为纸币发行过多造成的(这种情况倒有可能,例如地震期间物价上涨多少倍),就都不能算是通货膨胀(这时候虽然货币也贬值了,但不叫通货膨胀,而是称为物价上涨)。
通货膨胀虽然大名鼎鼎,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真正了解它。不只是普通读者,就连一些专家学者也往往会望文生义,或者故意误导政府和百姓。这虽然很不应该,却又是客观存在。
最典型的是:通货膨胀中的“通货”指的是流通中的货币,而不是“商品”。正因如此,人们才会把国际上信用良好、币值稳定、汇率坚挺的货币称为“硬通货”。黄金因为产量稀少,不像纸币那样可以随意发行,不大可能会出现因为“发行量过多”而导致“自身贬值”的情形,所以理所当然地成为一种硬通货。
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当有人在那里大声嚷嚷地说现在还只是“部分商品”而不是“全部商品”的价格在涨,所以还不能称为“通货膨胀”或“全面通货膨胀”、至多只能说是“结构性通货膨胀”时,你就知道你面前的这家伙不是外行冒充内行,就是在故意误导你。因为只有把“通货”理解为商品才会有“结构性通货膨胀”一说,流通中的货币(人民币)是不可能有什么“结构性”与“全面”货币之分的。
通货膨胀是一种特有货币现象
通货膨胀是一种特有的货币现象,它是在金银本位币制度取消、改为发行纸币后才出现的。从这一点看,通货膨胀的历史并不长。
读者知道,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已有几千年历史。在人类发展史上,贝壳、石头、食盐、牛羊、布匹等,都曾经充当过这种货币商品:一方面它是商品,另一方面又充当着一般等价物的交换功能。
后来,因为黄金和白银的体积更小、价值更大、质地更均匀,并且更便于携带、保管、分割,所以慢慢取代其他货币商品。从此,全球各国普遍从实物货币阶段进入金属货币阶段。
直到现在,许多国家仍然把黄金和白银等贵金属作为主币选用材料,把铜、镍等贱金属作为辅币选用材料,并且用立法把它确定下来。
通过对这个过程进行详细解剖可以发现,世界各国货币制度的历史发展大体上经历了这样一个阶段:
最早是银本位制,即以白银作为货币材料的一种货币制度,时间在16世纪后期。银本位制时间并不长、范围也不广,很快就被金银复本位制所取代。
所谓金银复本位制,是指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货币材料的一种货币制度,这其中又分为三种类型:①平行本位制,即金币和银币同时流通,双方比价由金银本身的市场价值来决定。②双本位制,即金币和银币虽然同时流通,但双方比价由国家法律规定。③跛行本位制,即金币和银币虽然同时流通,但因为全球银价暴跌,所以规定金币可以自行铸造、银币则不能自行铸造,目的是让银币只能成为金币的附属货币。
由于金银复本位制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缺陷,突出表现在金银比价经常变动、从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无法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所以最终被金本位制取代了。
所谓金本位制,就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币货币材料,在这其中又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①金币本位制,即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兑换,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②金块(金条)本位制,即用金块来办理国际结算,黄金就不能自由兑换了。③金汇兑本位制,即国内只能流通银行券,银行券不能用来兑换黄金。
容易看出,实际上从金块本位制开始,由于黄金不能自由兑换,只有在确实有需要时才能用纸币向本国中央银行兑换,这时候纸币就已经开始流通了。直到1929年发生全球性经济危机,各国货币制度受到严重冲击,客观上无法维持原有的金本位制,才纷纷改弦易辙,实行不能兑换黄金的信用货币制度。
这种信用货币制度,也叫管理通货制度,说穿了就是凭借国家的信用来发行和流通纸币,并且这种纸币不能兑换黄金。
为什么不能兑换黄金呢?说穿了就是,这时候连政府也不能保证它发行了这么多纸币后,是否能真的拿出这么多黄金来。所以,这时候的纸币根本谈不上含金量,其价值大小完全根据购买力大小来体现。
言外之意是说,如果这时候的政府没有了信用,你也就别奢望这种纸币会有多少含金量。不用说,这种情况下发生通货膨胀是必然的。
从时间上看,全球发生通货膨胀的历史还只有短短几十年。
通货膨胀的实质是纸币发行太多
谈到通货膨胀的概念,必须明确指出一点:那就是通货膨胀实质上是纸币发行太多造成的;没有纸币流通,也就不存在通货膨胀。
纸币流通规律认为,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它所象征性代表的金银货币量,就会发生贬值,表现为物价上涨,从而出现通货膨胀。相反,如果纸币发行量低于它所代表的金银货币量,则会出现通货紧缩。
容易看出,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都只有在纸币流通条件下产生,因为这时候的纸币只体现为一种政府信用,并不表明其他什么。
通货膨胀中的“通货”,即流通中的货币,包括纸币、铸造币和信用货币(支票等)。在我国,就是指人民币。由于通货膨胀一词在中文中的含义往往会给人以一种人民币价格上涨的错误联想,所以有人提议把通货膨胀改为“物价膨胀”,但并未得到广泛采纳并使用。
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有联系,但又不是同一概念。所谓通货膨胀,在现代经济学中就是指从总体上看物价水平在上升、购买力下降,主要是从国内市场角度而言的;而货币贬值,是指两种经济体之间的货币币值相对下降,是从国际市场角度而言的。如果国内市场上总体看并没有出现通货膨胀,或者通货膨胀率很低,就称之为物价稳定。
在西方经济学中,一般在年度CPI低于1%时称为通货紧缩或叫具有通货紧缩的风险;当CPI界于1%~3%时,称为物价稳定;当CPI连续6个月达到3%时,就称为发生了通货膨胀;当CPI超过5%时,就称为发生了严重通货膨胀。
不用说,发生通货膨胀就意味着该国货币购买力在下降,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背离,绝大多数百姓的利益和生活都会直接受影响。而根据通货膨胀率变动,可以计算出这种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背离程度,便于劳资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高名义工资、用以减少或抵销因为实际工资下降而遭受的购买力损失。
与此同时,通货膨胀率在其他方面有着广泛用途,如调整租借合同、退休金或残疾人生活补贴、离婚家庭的儿童赡养费等,都与此有关。
通货膨胀表现为普遍、持续的价格上涨
从理论上说,通货膨胀应该表现为一般物价水平在一定时期内的持续、普遍性上升,或者货币价值在一定时期内持续、普遍性贬值。
认真解读这个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一般物价水平”的概念。所谓一般物价水平,是指一般商品的价格。这种“一般”,既可以是指平均价格水平,也可以理解为一般商品价格的水平,但并不表明必须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上涨,而是可以有涨有跌(事实上也总是有涨有跌的)。
这里的“一般物价水平”通常是根据一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的,进行这种加权平均计算的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拉斯派尔指数。这是一种以德国统计学家Laspeyres名字命名的统计方法,也叫“基期加权价格指数”。这种方法通过对某些固定样本物品报告期的价格与基期价格对比,来计算价格增长幅度。说得更透彻一点就是,这种方法针对一部分固定的商品和服务,把它们过去的价格与现在的价格进行对比,看它们的价格究竟变动了多少。
帕斯卡指数。这是一种以德国统计学家Pascke名字命名的统计方法,也叫“现期加权价格指数”。它克服了拉斯派尔指数方法中样本不能变动的缺点,在确定固定样本时不是从过去而是从现在出发,这样就能避开一些新产品不能被纳入其中、不能反映需求结构变化的缺陷。
不过这样做又会带来两个问题:首先,由于其中有新产品存在,显而易见这些新产品在基期中是不存在的,这样实际上就出现了前后不可比较性;其次,在考虑报告期末需求结构变化时,显然会导致价格上涨的物品权重过小、价格下跌的物品权重过大,从而使得这种计算方法所得到的物价指数低于实际物价上涨幅度。
理想价格指数。针对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一些经济学家提出把以上两种指数进行几何平均,从而消除两种方法具有的相反权重误差,以为这样计算出来的价格指数就比较“理想”了。
二是“持续上涨”。也就是说,这种价格上涨是持续进行的,不是偶尔发生的、暂时的。
那么,怎样来衡量这种“持续性”呢?这里的时间跨度一般确定为6个月。也就是说,当这种一般物价水平连续6个月的上涨幅度达到一定标准时,就认为这种物价上涨的性质变成了通货膨胀。
三是通货膨胀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公开的、隐蔽的、变相出现等各种方式。
四是通货膨胀有一定的幅度要求,稍有上涨或偶有上涨的不算。具体地是指,当月度一般物价上涨幅度达到3%,并且连续6个月都达到或超过3%时,这时候就称为出现了通货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