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1 / 1)

致虚极[1],守静笃[2]。万物并作[3],吾以观复[4]。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5]。复命曰常[6],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7]。知常容[8],容乃公,公乃王[9],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10]。

【注释】

[1]极:表示致虚的程度。

[2]笃:表示守静的程度。

[3]作:兴起。

[4]复:循环往复。

[5]复命:回归本性。

[6]常:常态,规律性。

[7]妄作凶:轻举妄动制造凶险。

[8]容:包容。

[9]王(wàng):可以称王。

[10]殆:消亡。

【译文】

(要悟“道”,就要)到达虚空的极点,就要守住宁静,到达笃定。万物兴起,我想观察它们的循环往复。万物纷纷芸芸,又都回到各自的根源。回到根源就是守住宁静,就是生命的回归。生命回归是不变的道理,懂得不变的道理,就会内心明了。不知道这个不变的道理轻举妄动,就是凶兆。知道恒定的道理,就会包容万物,包容万物,就会公正,公正就是王“道”,王“道”就是自然,自然就是“道”,“道”是恒久不变的,永远不会消亡。

【阐释】

本章是老子亲自带着我们悟“道”。全书中,老子不止一次提到“虚”“静”二字。而且提到“静”的次数比“虚”多出很多。这说明“静”比“虚”更重要。本章开篇便透露了修道的不二法门——致虚极,守静笃。点明了为什么说“虚”的次数比“静”多,因为虚极是“道”的状态,守静笃是致虚极的唯一途径。难怪道士把道观建在山上,仙人都在山中,而且经常在打坐。

但是守静笃未必能致虚极。人在静坐的时候是什么也不做的,但是心里可能还在缠恋物欲。只有什么都不想,才能达到虚极的状态。人排除物欲的**,回归到虚静的本性,就能认识“道”;屈从**,争权夺利,就是在远离“道”。

静是自然万物的初始状态,也是大多事物的目前状态;如果不是目前状态,也必定是最终状态。这就是“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万物从“道”中来,在“道”的状态下运作,最终都要回到“道”中去。“道”在支配万物并作的同时,自己也是虚极的、静止的。所以致虚极,守静笃,就能接近“道”。而“道”是万物之母,是万物之根。一个人懂得真理,当然就具有了大智慧。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知常曰明。”关于这几句,不少人认为表现了老子循环论的消极思想。循环论是有的,说轮回思想也不过分,但是老子从来不是消极的。他在此处表现的是明显的发展的观点。他认为,万物在自然之中生存,一定是不停变化的。这些变化也许非常细微,只是事物某一状态的一小点变化,都不会形成事物质的改变,但积累起来就是质变。

变化是绝对的,永久不变的,是“常”。归根复命当然更是“常”了。如果不知道这个常理,认为自己会久盛不衰、没有约束,人就会胡作非为,就是妄作。事实上这股约束力是永远存在的,妄作只能加速一个人状态的变化,走向他的反面,危及自己,甚至加速死亡,这就是“不知常,妄作凶”。相反,如果知道万物正在复命、终将归“道”的常理,就会包容万物;包容万物,就会公正;公正就是王道;王道一定是合乎自然的;合乎自然就是合乎“道”;合乎“道”就会与“道”同体。因为“道”恒久不变的,所以人和事物也会永不消亡。这不是说真的肉体不死,而是属于一个人的全部元素,不会随着肉体消失而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