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向谷底的路途(1 / 1)

要把一个繁荣的社会压榨到崇祯死弯的谷底,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我想用田地价格的走向作为这项工程进度的浮标。

我们知道,田地负担越重,苛捐杂税越多,田地就越不值钱。这就像开饭馆一样,除了交纳各项税费之外,三天两头来几个穿官服的横吃横喝,吃完一抹嘴走了,你还得陪笑脸,不然就给你撕一张罚款单,这样的饭馆很难赚钱,自然卖不出好价钱。这就是说,皇上的好坏,贪官污吏的多少,对土地价格影响甚大。土地价格可以近似地看作政府对百姓压榨程度的浮标。压榨越狠,价格越低。

元末明初天下大乱,人口锐减,地广人稀,田地的价格很便宜,不过一二两银子一亩。折成当时的粮价,大约值三四百公斤大米,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六百元左右。明朝中期,天下承平日久,人口增加,赋税也不太重,田地的价格达到高峰,每亩能卖到五十两到一百两银子。折成当时的粮价,大约值一两万公斤大米,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三万元左右。后来,富于理想的好皇上弘治死了,他的顽童儿子正德皇上即位,赋税繁重,土地价格开始一路走低。据说,在正德和嘉靖之世,人们一度以田为大累赘,有拱手送人而人不肯要的[72]。当然这不是常规,南方土地每亩一般还可以卖十两八两银子,但是政治状况对地价的影响已经很显然了。

嘉靖是在顽童正德之后即位的皇帝。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以敢骂皇帝著称,他骂嘉靖帝,说嘉靖嘉靖,就是家家皆净。与此相近,崇祯即位后老百姓中也传开了一句话,把崇祯称为重征。重征能征到什么程度呢?据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中记载:“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

我没有替崇祯辩护的意思,但我得老实承认,这个数字实在太离谱了,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可能。当时福建的粮食亩产最多三石(不到300公斤),正常年景不过卖一两银子。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不是想印多少就印多少的票子。就算福建的粮价涨疯了,三石大米也不过卖六两银子,怎么可能收十两的饷?后来,我看到明朝刑科给事中孙承泽的一份奏疏,他向皇上描述了地方“私派”的问题。设身处地进入他所描绘的地方,我就得承认顾炎武说的十两并非不可能。孙承泽这样描绘地方官吏的处境:-忽然就下来了个发文,要取几千石豆和大米,几千束草,若干头健骡,若干条口袋,若干口铜锅,若干匹战马,送到某某部队驻地交纳。-州县没有办法,就先借用正饷送上去。可是摊派到村子里的,那就比比皆是了。所以,私派比正赋要多。[73]

私派比正赋多,暗的比明的多,这才是要害。由此我也再一次长了教训,就是我恶习不改,经常对统治者存有幻想。说到这里,我干脆就一并承认了吧:尽管我自称没有替皇上辩护的意思,但我内心深处潜伏着对崇祯的同情。这位年轻人当了十七年皇上,满心焦虑,天天熬夜,不近女色,没完没了地批阅文件,处理他难以胜任、恐怕也没人能够胜任的天下特大号难题,动不动还要下一道罪己诏作自我批评。十七年如一日,简直就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换了我当皇上,被那许多**包围着,我能像他那样严格要求自己吗?说话要凭良心,皇上可不是坏人,我愿意相信皇上,也愿意相信中央政府的种种明文规定。可是,我这样是要犯错误的。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的关键,恰恰在于搞清楚隐蔽在漂亮文章下边的实际利害格局。没有这种格局的保障,那些规定不过表达了政府的善良愿望或者骗人唬人的企图。

我们还是接着说税收摊派和土地价格。公派私派和明税暗税征到十两银子的份上,地还能要么?按照顾炎武的说法,这时候人们的反应是:“往往相率欲弃田逃走。”这就意味着,在到达崇祯死弯的谷底之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现象,那就是大面积的土地抛荒和流民的出现。流民是土匪或造反队伍的后备军,他们的出现又可以更多地制造荒地和流民,进一步压低田价。 据钱泳《履园丛话》记载,崇祯末年,盗贼四起,年谷屡荒,人们都以无田为幸运,每亩田价不过一二两银子。田的成色稍差,也有白送没人要的[74]。如果一个饭馆白送也没人要了,或者便宜得一塌糊涂,我们当然可以推测,这时候不会再有人开饭馆了,饭馆的厨师和服务员也要大规模失业了。事实上这正是明末农民的处境。我们可以看到大量户口(纳税单位)“逃亡过半”,流民遍天下的记载。

人逃走了,地也荒了,官吏和军队的数目却越来越大,他们总要穿衣吃饭。这就要求我们的父母官更加严厉地催逼那些尚未逃走的农民,把他们也逼跑。(明)杨士聪在《玉堂荟记》卷四里痛骂杨嗣昌,说他服毒自杀活该,不死也要建议砍了他的脑袋,砍了脑袋仍然死有余辜。如此痛骂就是因为杨嗣昌建议加派。他加派的兵饷,只能加于尚未造反的地方,湖广、河南、陕西、四川这些已乱的地方根本就没法加。而未乱的地方,“一日未乱,则加派一日未已。”最后闹到天下全乱,无处加派拉倒。杨士聪描述的大体是一个恶性循环,是崇祯死弯最后阶段的加速下跌。

以上说的都是农村和农业,没有涉及工商业。实际上,工商业的财富更集中,敲诈勒索起来也比较省事,而官场与乡绅联系密切,与工商业的联系却弱得多,敲诈起来的内部阻力也小得多。所以,在农村发生危机的时候,工商业的失业大军也出现了。据统计,在山东临清,73家布店中的45家,33家绸缎店中的21家,都于17世纪初被迫倒闭关门。北京门头沟的矿工曾在1603年进城示威。苏州、松江、杭州、北京和所有重要的手工业中心,几乎每年都出现市民暴动[75]。工商业对税率和腐败的反应比农业敏锐得多,农民以肚子的忍耐程度为底线,工商业没了利润便要破产。工商业的崩溃导致农产品市场萎缩,又会加剧农村的危机。这方面的内容讲起来另是一大篇文章,在此暂且从略。

在崇祯死弯的下坡路上,明朝的官军又狠狠地踹了社会一脚。

明朝的郧阳巡按高斗枢在《守郧纪略》中记载了明末的情景和官军的表现。他说,崇祯十四年(1641年)六月,他奉命驻守郧阳。七月初,他从长沙动身,水路到达荆州,路经襄阳,八月初六进入郧阳。一路数百里的农田里都长满了蓬蒿,村落破败,没有人烟。惟有靠近城市的一些田地,还有城里人耕种糊口。

他说,在他抵达郧阳前的十几天,左良玉率领的官军路过此地,二三万官兵一涌入城,城中没有一家没有兵的。“**污之状不可言”。住了几天大军开拔,又将城里所有人家清洗一空,十多天后他到了,竟然找不到米和菜。士绅和百姓见到他,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

高斗枢不愿细说官军的“**污之状”,但我们可以在别处找到补充材料。李清在《三垣笔记·下·弘光》中说:左良玉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将她们拉到船上抢走时,有人望着岸上的父亲或丈夫哭泣,立刻被这些兵砍下脑袋来。

公平地说,左良玉的部队在明朝官军中并不是最坏的。他们烧杀抢掠,但是好歹还能打仗,这总比那些见到百姓如狼似虎,见到清兵和土匪便抱头鼠窜的家伙管点用。另外,官军抢劫百姓,明朝官府要负多一半的责任。尽管官府的税费一征再征,仍然严重拖欠军饷。士兵们被迫卖命打仗,却又缺粮断饷,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军官们也就不敢真管——已经有许多把官兵逼反的先例。在这个意义上,官军的抢劫等于一次刮地三尺的极其凶残的高额征税,过度和违法之处,则相当于政府摊派和收税时免不了的“腐败税”,当时的正式称呼叫“陋规”,或者叫“常例”,反正都是那些按规矩必定落入贪官污吏腰包的黑钱。

明朝的官军数以百万计,这是横行天下的百万豺狼饿虎,在计算崇祯死弯及其谷底的时候无法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