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二年冬(1584年),蛰居十四年的海瑞奉召出山,承担了为帝国监督和考察官员的重任。这年海瑞七十二岁,其顽梗刚峻却一如既往。他没有按照惯例推辞谦让一番,而是立刻上路。海瑞把自己在垂死之年赴任比喻为“尸谏”,这等阴沉刚烈的意象恐怕也只有他才想得出来。
正如众人预料的那样,海瑞很快就向皇上提出了爆炸性建议。他说,陛下励精图治,为什么不能大见成效?因为处罚贪官污吏的刑法太轻。海瑞搬出了明太祖朱元璋的立法:贪赃枉法八十贯论绞。他还提到朱元璋将贪官剥皮填草,作成人皮口袋挂在公堂上惩戒后任的办法。海瑞认为,如今就应该用这种办法惩办贪官污吏。此论一出,舆论大哗。
贪赃枉法八十贯论绞意味着什么?这条法律是洪武三十年(1397年)颁布实行的,当时一贯等于一两银子的大明宝钞已经贬值到票面价值的20%之下。即使以票面价值估算,如果按照对粮食的购买力折成人民币,八十贯往宽里说也不过两三万元。贪赃枉法两三万元就要判处死刑吗?还要剥皮填草?
《明史》上说,海瑞规切时政,话都讲得很剀切,惟独劝皇帝“虐刑”这一点,“时论以为非”[52]。
“虐刑”是一个令人疑惑的批评。朱元璋主持制订的《大明律》乃是堂堂正正的国法,认真执法怎么可以叫“虐刑”?想当年,朱元璋采用更加严苛的贪赃枉法六十两银子处死的标准,杀贪官如秋风扫落叶,赢得了生前和身后的广泛赞誉,即使有批评者,也不过指责一些超标的滥杀,并没把法律看作“虐”法。然而,一百八十年之后,“时论”却有了这个意思。世道真是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