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则为文。”
先前还是大阪寻常中学校——那时,对于现在的府立第一中学校,是这样的称呼的学生时代之际,在日本文法的举例上或者别的什么上见过的这毫不奇特的句子,也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还剩在脑的角落上。因为正月的放假,有了一点闲暇了,想写些什么,便和原稿纸相对。一拿钢笔,该会写出什么来似的。当这样的时候,最好便是取essay的体裁。
和小说戏曲诗歌一起,也算是文艺作品之一体的这essay,并不是议论呀论说呀似的麻烦类的东西。况乎,倘以为就是从称为“参考书”的那些别人所作的东西里,随便借光,聚了起来的百家米似的论文之类,则这就大错而特错了。
有人译essay为“随笔”,但也不对。德川时代的随笔一流,大抵是博雅先生的札记,或者炫学家的研究断片那样的东西,不过现今的学徒所谓Arbeit之小者罢了。
如果是冬天,便坐在暖炉旁边的安乐椅子上,倘在夏天,则披浴衣,啜苦茗,随随便便,和好友任心闲话,将这些话照样地移在纸上的东西,就是essay。兴之所至,也说些以不至于头痛为度的道理罢。也有冷嘲,也有警句罢。既有humor(滑稽)也有pathos(感愤)。所谈的题目,天下国家的大事不待言,还有市井的琐事,书籍的批评,相识者的消息,以及自己的过去的追怀,想到什么就纵谈什么,而托于即兴之笔者,是这一类的文章。
在essay,比什么都紧要的要件,就是作者将自己的个人底人格的色采,浓厚地表现出来。从那本质上说,是既非记述,也非说明,又不是议论,以报道为主眼的新闻记事,是应该非人格底(impersonal)地,力避记者这人的个人底主观底的调子(note)的,essay却正相反,乃是将作者的自我极端地扩大了夸张了而写出的东西,其兴味全在于人格底调子(personal note)。有一个学者,所以,评这文体,说是将诗歌中的抒情诗,行以散文的东西。倘没有作者这人的神情浮动者,就无聊。作为自己告白的文学,用这体裁是最为便当的。既不象在戏曲和小说那样,要操心于结构和作中人物的性格描写之类,也无须象做诗歌似的,劳精敝神于艺术的技巧。为表现不伪不饰的真的自己计,选用了这一种既是费话也是闲话的essay体的小说家和诗人和批评家,历来就很多的原因即在此。西洋,尤其是英国,专门的essayist向来就很不少,而戈特斯密(O. Goldsmith)和斯提芬生(R. L. Stevenson)的,则有不亚于其诗和小说的杰作。即在近代,女诗人美纳尔(Alice Meynell)女士的essay集《生之色采》(Color of Life)里所载的诸篇,几乎美到如散文诗,将诚然是女性的纤细和敏感,毫无遗憾地发挥出来的处所,也非常之好。我读女士的散文的essay,觉得比读那短歌(Sonnet)之类还有趣得多。
诗人,学者和创作家,所以染笔于essay者,岂不是因为也如上述的但丁作画,拉斐罗作诗一样,就在表现自己的隐藏着的半面的缘故么?岂不是因为要行爽利的直截简明的自己表现,则用这体裁最为顺手的缘故么?
就近世文学而论,说起essay的始祖来,即大家都知道,是十六世纪的法兰西的怀疑思想家蒙泰奴(M. E. de Montaigne)。引用古典之多,至于可厌这一节,姑且作为别论,而那不得要领的写法,则大约确乎做了后来的蔼玛生(R. W. Emerson)这些人们的范本。这蒙泰奴的essay就转到英国,则为哲人培根(F. Bacon)的那个。后来最富于此种文字的英吉利文学上,就以这培根为始祖。然而在欧罗巴的古代文学中,也不能说这essay竟没有。例如有名的《英雄传》(英译Lives of Noble Greeks and Romans)的作者布鲁泰珂斯(Ploutarkhos通作Plutarch)的《道德论》(Moralia)之类,从今日看来,就具有堂皇的essay的体裁的。
虽然笼统地说道essay,而既有培根似的,简洁直捷,可以称为汉文口调的艰难的东西,也有象兰勃(Ch. Lamb)的《伊里亚杂笔》(Essays of Elia)两卷中所载的那样,很明细,多滑稽,而且情趣盎然的感想追怀的漫录。因时代,因人,各有不同的体裁的。在日本文学上,倘说清少纳言的《枕草纸》稍稍近之,则一到兼好法师的《徒然草》,就不妨说是俨然的essay了罢。又在德川时代的俳文中,Hototogis派的写生文中,这样的写法的东西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