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控的冲击
从2017年到2018年,在好莱坞,在戛纳,#MeToo(我也是)运动此起彼伏,蓬勃兴盛。于是,有人叹息:为什么在日本就开展不起来呢?其实,日本的#MeToo运动也踏实稳定地进展着,而且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地壳变动。社会舆论已经转向了对性骚扰的零容忍。
掀起这一场波浪的最重要的契机,就是伊藤诗织在《黑箱》(2017)一书中现身露面的实名举控。[2]迄今为止,由于受害者的沉默或限于匿名形式的控告,性骚扰成为“无法特定受害者的犯罪”,从而让加害者得以逃脱。性暴力的一个后果是对受害者的污名化。一旦公开实名,受害者将会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正因为有了挺身而出甘愿成为众矢之的的女性,才有了#MeToo运动和后续者的登场。
回顾历史,我们也可以说,“慰安妇”就是#MeToo的先驱。对,就是金学顺在1991年实名现身以后,围绕“慰安妇”的政治状况才全然改观。在金学顺现身之前,“慰安妇”的存在和被害已经广为人知,给予同情的人也为数不少。可是,直到金学顺公开实名,向世人宣布“我在这儿,我就是当事人”,并要求谢罪和赔偿,由此,起诉的“主体”才终于登场了。正因为如此,跟随在#MeToo之后,表示“其实我也……”的人们也陆续出场。
实名举控的冲击力度,怎么强调也不过分。不知读者们是否还记得,当山尾志樱里议员引用博客文章《托儿所抽签落选了,日本去死吧》在国会提问时,被前首相安倍以“匿名博客无法辨伪”为由拒绝回答的事?结果,很快就有多名育儿中的父母,举着“托儿所抽签落选的就是我”的牌子,站在国会大厦前面。[3]
如果没有当事人现身,仅靠他人代为争取权利利益,是非常困难的。何况,性暴力迄今为止被定为“由受害者亲自起诉的犯罪”,靠他人代理起诉是不可能的。
毋庸赘言,如果因此就要求受害者自报姓名,当然不妥。因为自报姓名的代价实在太大。许多受害者,从以往的惨痛事例中已经学到这一点。受害者的隐私以及以往的**史被暴露于众,还要遭受种种评说,“她给人可乘之机”“是她在**”“是双方同意”“她本来就不检点”,等等。能够承受这种攻击的女性并不多。
二次加害、三次加害
在伊藤诗织的事件之后,使日本的#MeToo运动加速的,是时任财务次官的福田淳一的性骚扰事件。被举报的福田次官,面对录音物证,却还矢口否认,“我不知道那是不是自己的声音”“不知道对方是谁”“那是与风俗店的女性的话语游戏”,总之,他一直坚持不是性骚扰。但我们可以从网上听到的是,“可以摸摸你的胸吗”“可以绑住你的手吗?让我来绑你吧”……引用在这里都感觉不适的这些话,无论如何也不该是在接受采访的公共场合能说出口的。
更为致命的,是受害女记者工作的媒体以及财务省高层在面临危机时采取的一系列错误对策。
首先,女记者工作的朝日电视台的上司,在听到记者举报后,置之不理。“公开了对你不利”,这种话语,既是最为恶劣的组织防御术,也是水准最差的危机管理法。无处申诉的记者,便将此事泄露给周刊杂志。朝日电视台眼看无法再沉默下去,只得召开紧急记者发布会,表示对财务省的正式抗议。不过,在发布会上,电视台发言人也指责女记者:自己身为新闻从业人员,却向其他媒体泄露信息,十分不妥。但我们应该看到,女记者向其他媒体提供信息的行为,若无上司的搁置,本来不会发生;而且,如果朝日电视台真正发挥了一家媒体应有的功能,这本来是自家便可报道的事件。另外,有人指责女记者未征得采访对象同意便暗中录音,说这种做法有违采访规则。对此我们可以反论:这些内容已经逾越了正常采访的范围。在性骚扰案件中,为了让受害者保护自己,录音取证是被广泛推荐的做法。我们可以想一想:违反采访规则和侵犯人权,孰轻孰重?尽管如此,《产经新闻》这种保守派报纸,却抓住这一点,强调是记者的过失。我原担心,这个本来属于侵犯人权性质的性骚扰事件,被扭曲为记者未遵守隐匿信息来源的职业操守的不正当采访行为,幸好,事态没被引入那个方向。这时,浮现在我脑海里的,是20世纪70年代关于冲绳密约问题报道中的《每日新闻》记者西山太吉的事件。那个事件,本来应该是追究日美之间关于美军基地恢复原状补偿费的重要密约的是非,却被偷换为“用私通手段”获取信息的男女丑闻,结果是西山记者被判有罪。
接下来,是财务省一方接连不断的二次加害与三次加害。先是加害者福田矢口否认事实。在许多性骚扰案件中,加害者会否认举报事实,这种否认行为本身就构成对受害者的二次加害。然后是时任财务大臣的麻生太郎,连像样的调查都没做,就放言“难道福田就没有人权吗”。麻生大臣一味袒护加害者,只顾维护自己组织的利益,他还呼吁让受害者自报姓名,这种做法尤其暴露出他对性骚扰问题的无知。在性骚扰案件的审理中,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会采用各种方式使其保持匿名。比如,公审中需要受害者作证时,允许其隐身在屏风后面回答提问,等等。性骚扰案件,与交通事故的性质迥然相异,不能向受害者呼吁自报姓名。麻生大臣的这种呼吁,实质上是故意为难受害者,后果就是诱发二次加害。如果对性骚扰问题稍有常识,就知道绝不能这么做。后来,由办理过多起性骚扰案件的女性律师和后援团体的据理力争,这个呼吁才被拒斥回去。另外,麻生大臣呼吁受害者去自报姓名的窗口,是一家律师事务所。他毕竟没让受害者去财务省,而是委托了一个外部机构,可以说也是动了一点儿脑筋的。但实际上,这家事务所的律师就是财务省的法律顾问,由此又可见麻生的脑筋之浅。众所周知,为主顾利益服务的顾问律师,不能说是中立的。
然后,是一连串的危机管理的失策。福田次官一面否认性骚扰,一面又提交退职申请,而他的退职申请,却得到了财务省的受理。缘于“个人理由”的退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退职金也会按规定全额支付,而且在个人履历上不会留下任何瑕疵。后来,迫于舆论压力,财务省才决定将福田的退职金改为延期支付,并追加了半年期间减薪两成的“处分”。据财务省大臣称,这么做的理由是“由于福田次官给本部门添了麻烦,有失官厅的尊严与品位,故予以处分”。这种处分说辞,委实含混不清。之后,财务省才终于在内部设置了一个调查委员会。尽管福田本人依然不承认,但调查委员会还是将其行为认定为性骚扰。这明摆就是财务省为了仓促收场而敷衍了事。以常识判断,如果要成立一个真正的调查委员会,那就不能设置在财务省内部,而必须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
在这起事件的过程中,麻生大臣连连失言。他说:“采访次官的记者应该换成男性。”这种发言,就是要将女记者排除在职场之外。对此,要是我们说“次官应该换成女性”,怎么样?男性记者日常进行的一对一的采访,没有理由说女性记者就不能做。另外,麻生还说:“福田中了圈套,所以被举报了。”就因为麻生的发言,低俗轻浮的英语隐语“honey trap”(蜜蜂陷阱,美人计)一词也流传开来。从迄今为止的性骚扰举报事例就可明白,与举报人不得不付出的种种牺牲相比,“设圈套”的代价太高昂。即使让福田次官“中了圈套”,记者也得不到什么好处。
此外,麻生还暴露出他对性骚扰问题的无知。他说:“没有称作 ‘性骚扰罪’的犯罪,这跟杀人罪性质不同。”的确,因为日本没有一个禁止性暴力的总括性法律,所以,除了“强制猥亵罪”以外,没有“性骚扰罪”这个罪名。但是,通过迄今为止的判例积累,性骚扰已经被明确定为“不法行为”。他还说:“性骚扰要由受害者亲自起诉。”可是,通过2017年6月的刑法修订,性犯罪已经不再是“由受害者亲自起诉的犯罪”了。麻生周围没个有点儿脑筋的人教教他吗?他的接连失态,太难看了。
女记者成为当事人
在福田次官性骚扰事件的过程中,#WithYou(和你在一起)、#WeToo(我们也是)等运动在女性中应势而生。各种抗议集会接连展开,如,4·21新闻行业工会全国女性集会、4·23“#让这些都结束吧!不许攻击性骚扰受害者”议院内紧急集会、4·28“#我不会沉默0428”新宿ALTA大楼前集会、5·7财务省前抗议行动等。5月1日,“媒体女性工作者联盟”成立。在4·23集会中,有位女性记者发言说,为了保持“客观报道”,自己一直在“回避成为当事人”。“媒体女性工作者联盟”的林美子说,她们自己其实就是“当事人”。在4·21新闻行业工会全国女性集会中,参加者纷纷证言:“性骚扰就是家常便饭,已经麻木无感了。”“身为记者,必须在业务上得到承认的压力很大,甚至以为性骚扰不过是工作的一环。”当时在场的中央执行委员长小林基秀,发表了如下声明:“听到女记者们的真实心声,再次受到冲击。新闻传媒行业的男性中心的组织文化,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
伊藤诗织以实名举控,也是出于记者的职业意识。自己的职业就是报道事实,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自己不报道谁来报道呢?正是这种意识,让她迈出了这一步。在新闻传媒的工作现场,性骚扰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原因是这个行业的女性工作者的增加。对迄今为止的男性特权的体制文化,女性开始不愿忍受了。“我们的忍耐沉默,带来最恶劣的结果”,在新闻行业工会的集会上,她们这样表达了反省。
让人感到时代变化的,不只是#MeToo的声音。年长女性的反应也不一样了。从前,每当有人发声举控,总会有年长女性来劝诫:“这点儿小事,不动声色地躲开,才算成熟女人。”“大惊小怪,好难看。”当然现在也不是没有这种声音,但在报纸的读者投稿栏之类的公共空间里,已经看不到了。作家中岛京子,在与伊藤的对谈中(中岛·伊藤,2018)说:“如果我们这一代好好儿地发出声音,社会也许会稍微不一样。但现在诗织不得不孤军奋战,造成这种局面,真是抱歉。”
不让受害者孤立
#MeToo运动之后,#WithYou运动紧跟而上,这种展开是有道理的。因为,不让性骚扰受害者孤立是非常重要的。#WithYou运动,就是为了向受害者传达:“你不是孤身一人,我们陪伴你。”
每当有性骚扰的举控,加害者首先总是试图将受害者与其周围分离隔断,使其陷入孤立。比如,散布受害者的不良名声,暴露其隐私,向其家人亲属施加压力,等等。很多受害者就是因此而放弃或取消举控。在性骚扰需由受害者亲自起诉的时代,一个困难的课题,就是如何让原告在漫长艰难的诉讼期间一直坚持下去。在大阪府知事横山诺克的性骚扰案件中[4],支援者们最倾注心力的,就是如何帮助受害者将诉讼维持下去。在那期间,要受害者私下和解取消起诉的压力,一定从未间断过吧。每当看到性骚扰案件达成和解取消起诉的报道,我就不禁想象,受害者背后该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和多少禁令!
最近有个报道,一位女高中生取消了对乐队TOKIO的成员山口达也的性骚扰起诉。这起事件被报道之后,有人谴责女生,说她不该因为被叫就深夜里去一个男人的家。但是,对方是四十六岁的成年男人,与之相对,高中生尚未成年。一方是深夜约女孩的男人,一方是应约前往的女生,违背社会常识的,当然是深夜叫人的成年男性一方。在冲绳发生的美国士兵的强奸案中,也常常可见取消起诉的报道。每当看到这种报道,我就不能不想象水面下的施压胁迫和受害者的孤立无助。性暴力的诉讼,不但维持下去很困难,而且即使胜诉,与所获赔偿之微薄相比,付出的成本实在太大。
性骚扰举控的扩大
对性骚扰表达零容忍的行动,扩大到了全国各地。最近一个时期,相继有地方行政负责人因涉嫌性骚扰而辞职。岩手县岩泉町町长因涉嫌性骚扰辞职,新潟县知事因嫖妓辞职,东京都狛江市市长因涉嫌性骚扰辞职,等等。狛江市市长尽管否认有性骚扰行为,但已被迫辞职。群马县水上町町长因为涉嫌性骚扰被町议会劝告辞职,但本人还赖着不走。性骚扰,已经成为断送政治家政治生涯的重大犯罪。
举控性骚扰的风潮,还波及了其他领域。#MeToo运动原本始于女演员们对好莱坞著名制片人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的举控,后来不但扩大到学校、职场,也波及娱乐界、艺术界。在艺术界,有曾担任过摄影家荒木经惟的模特的KaoRi的举控。艺术家与模特的关系,以前就被认为存在问题,但长久以来被隐蔽了。#NotSurprized的标语,就表明了其中内情——“听到举控不吃惊,只是以前谁也没说而已”。在体育界里,领队教练和选手之间的关系,也成为问题。军队这个神圣之地里的性骚扰,因女性自卫队员的举控而为世人所知。宗教团体,那是一个治外法权一般的世界,谁知道那里面发生着什么呢?
只要社会性别的非对称性依然存在,我们可以推测,任何领域中都存在性骚扰。倘若尚未为世人所知,那只是因为受害者还在沉默。
对经验的重新定义
福田的事件曝光后,其本人以及财务省都急于掩盖并企图尽快收场,但日本女性团体对此迅速地展开了一系列的阻止行动。人们在这些行动中使用的种种词汇,让我瞠目:“父权制的压迫”“社会性别的再生产”“自我定义”,等等。这些当初用在女性学·性别研究中的学术术语,现在已经成为日常用语了。本来,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一词,在日语里也并不存在。日语中的社会性别(gender)、性现象(sexuality)、性骚扰、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等单词,全都是表示发音的片假名。为什么?因为相应的概念,在日语里原来不存在。
女性主义,一直在重新定义女性的经验。比如,将“开玩笑”“闹着玩儿”命名为“性骚扰”,将“夫妻吵架”命名为“家庭暴力”,等等。反过来,如果有人将性骚扰轻描淡述地说成“不过只是闹着玩儿”,如果有警察将带着伤痕奔来求助的妻子赶回家,说什么“两口子吵架狗不理”,那就是在行使对男性有利的“对场景下定义”的权力。在这一点上,福田前次官将自己的性骚扰从轻说成是“话语游戏”,也是同样性质的行为。明明属于侵犯女性人权的话语,福田却称为“与风俗店女性的话语游戏”。本来,对女性记者不能说的话,对任何女性都应该是不能说的吧。如果在福田所称的“风俗店”即有陪酒女郎的酒吧或提供色情服务的场所,这种话能够被容忍,那只能说明侵害女性人权的现象在这些地方很严重。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辩护:虽然侵害了女性的人权,但客人是支付了相应的报酬的?可是,必须看到,无论是否支付了报酬,人权侵害就是人权侵害,这个事实本身不容置疑。
福田的话语,到底是“话语游戏”还是属于被称为“性骚扰”的人权侵害?这取决于对该场景的定义方式。如何下定义,正是权力之所在。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性骚扰的加害者坚持说“那是双方同意了的”。
若无概念,经验则无从表达。正是因为有了概念,女性才能回溯过去,将自己的经验重新定义——那时的郁闷不快,原来就是“性骚扰”啊。我们已经知道,“性骚扰”绝非“开玩笑”“闹着玩儿”这么轻微的小事,而是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创伤:让受害者身心失衡、自我肯定感下降、丧失自信和热情、陷入抑郁不眠,甚至升起自杀意图。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概念的传播,也是由此而来。受害者一旦接近受到性骚扰的场所或情景,就会出现“闪回”(flashback)现象,陷入混乱恐慌之中。使PTSD概念广为人知的契机,是1992年的横滨性骚扰审判。在这个审判过程中,一个引起争议的事实是,受害女性在上午受到上司的性骚扰后,中午还(仿佛)若无其事地用完午餐。女性主义心理咨询家河野贵代美,给法庭写了一份意见书,对此做出解释:在遭遇心理创伤过于严重的事件后,受害者为了维持日常生活的秩序,会出现一种“解离”(dissociation)现象。“解离”亦PTSD之一种。就这样,关于受害者的PTSD以及二次伤害等问题,女性主义法学家、活动家和专家学者们,通过一次一次的性骚扰审判,一直在对警察、检察官以及法官等“普通男性”展开启蒙工作。
女性主义的成果
女性主义的研究表明,关于性暴力带来的后果,虽然加害者总是将受害者的不抵抗视为同意,从而企图减轻加害的性质和程度,但事实相反,对受害者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比如,女性主义将“纠缠不休的人”定义为“跟踪者”(stalker)之后,人们才终于理解跟踪行为的恶劣和恐怖。跟踪行为的逐渐升级,最终可达至杀人。在女性为受害者的杀人事件中,最多的类型就是所谓的“复合杀人”。如果将“复合杀人”改为“跟踪杀人”,那“对场景的定义”就发生了变化。前一种“复合杀人”的说法,让因貌似跑了妻子、恋人而强迫复合的男性成为受害者;而后一种“跟踪杀人”的说法,则让女性成为无端的跟踪行为的单方面受害者。
顺便说一句,我在东京都的地铁里看到“咸猪手是犯罪”的宣传招贴海报时的感动,至今难忘。因为,对于乘坐高峰时段电车上班上学的女性来说,遭遇咸猪手曾是家常便饭,但如今,这成了不被允许的犯罪行为。
性骚扰的违法化、《家庭暴力防止法》,都是日本女性运动取得的成果。这种变化,不是自然现象,不会自然发生,而是通过斗争得来的。人们常说“学问无用”“理论不过纸上谈兵”,但是,女性学·性别研究,一直都在为女性经验的语言化和理论化而努力。
性骚扰概念的进化
性骚扰的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从美国引进的。那时,美国已经相继出现性骚扰诉讼,其中尤其是针对日资企业,例如住友商事美国分公司、三菱汽车美国分公司等的诉讼案件,赔偿金额非常高昂。于是,在美国展开业务的日本跨国企业,逐渐懂得了“性骚扰代价昂贵”。当然,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对美国女性不能做的行为,迄今为止对日本女性则是司空见惯。我还记得,当时有在纽约的日资公司工作的日本女性抱怨说:男同事们对美国女性小心翼翼,回过头来面对日本女性时,很“自然” 地就松懈了。男人的所谓“自然”行为,就是傲慢蛮横、不顾女性心理感受的举止。当地录用的日本女性职员,一直忍受着公司总部派来的男职员的性骚扰,她们诉说:“美国女性举控性骚扰,后果却由我们来承受。”
20世纪80年代,有个名为“思考劳动与性别歧视问题的三多摩之会”的组织,实施了一次“性骚扰万人问卷调查”,暴露出性骚扰的真实状况。1989年,日本第一起性骚扰案件在福冈起诉,同年,“性骚扰”一词获年度流行语大奖。一时间,各类男性期刊多有讥讽嘲弄,诸如“说句‘长得漂亮’也是性骚扰吗?职场气氛变得紧张死板”之类的标题,频频映入眼帘。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事实是,“性骚扰”一词,其实是由男性媒体的“嘲弄的政治学”而传播开来的(江原,1985)。
1997年,关于职场性骚扰,发生了一次范式大转换(paradigm shift),即“改正均等法”[5]将性骚扰的防止与处理规定为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通过这次法规改订,接受“防止性骚扰教育”的对象,从容易成为受害者的女性,变成了成为加害者可能性较大的中层以上管理职位的男性,实现了180度的大转换。防止性骚扰教育的内容,让可能成为受害者的女性学习如何避免受到性骚扰或者遭遇后的应对方式,变成针对成为加害者可能性较大的男性管理职位及高层干部,告诉他们,什么是性骚扰,如何才能避免成为加害者。由此,防止性骚扰教育的教材和讲师,需求顿时高涨,市场迅速扩大,甚至被戏称为“性骚扰产业”。在我工作的东京大学,教授会全体成员也每年必须接受一次防止性骚扰的教育。一般而言,高层职位者成为性骚扰加害者的可能性较大,而其中最大的,则是独揽大权无人牵制的中小企业的经营者之类。各地方基层行政长官也不例外。这些都是“高风险人群”,他们需要接受防止性骚扰的教育。不过,福田事件表明,这种教育似乎尚未普及到中央省厅的级别。
1997年的法规改订,还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的风险管理方式。迄今为止,企业的组织防御方式,是保护性骚扰加害者,排除受害者;但如今,已变成尽快排除加害者。财务省对福田前次官的所谓“处分”,也是遵循了这个原则。尽管财务省所作的调查根本不够,但为了尽快收场,便匆忙地接受了福田的辞职申请。
性骚扰是工伤
防止性骚扰的法规,出自被分类为劳动法规的《均等法》并非偶然,因为,性骚扰就是一种工伤。从前,性骚扰甚至被称作“职场润滑剂”。新闻行业工会的女性记者们,将性骚扰视为“工作的一环”一直接受下来。长期以来,性骚扰被视为女性劳动者为了履行职务而应当忍受的成本之一。从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山形交通公司的性骚扰事件中,我们得知,旅游车司机对女性导游的强暴,曾被视为一份“职业利益”。
性骚扰的定义,分为“环境型”和“报偿型”两种,不过,二者都是“滥用由职务地位获得的权力”,通过“违背受害者意愿的、与性有关的言行”,使受害者“继续工作变得显著困难”。职场里的等级制度,赋予了上层者发令指挥的权力,但这只能限于工作范围之内,如果越权到私人领域,就是职务权力的滥用。我们已知的事实是,在职务上被赋权的人,有瞄准不能(或很难)说“不”的弱势立场者,乘虚而入的倾向。职场中的弱势立场者包括:部下、劳务派遣职员、临时工、钟点工等。加害者的行为绝不是由于无法控制欲望的冲动,而完全是在针对容易下手的对象行使手中的权力。
在性骚扰知事横山诺克一案的审判期间,作家曾野绫子在《每日新闻》的专栏里(曽野,1999)曾这样批评受害者:“当时不说不,事后才举控,很卑劣。”再也没有比这种言论对性骚扰问题更无知的了。性骚扰,正是针对“不会说不”“不能说不”的对象下手的行为。在横山的事件中,一方是握有绝对权力的知事,一方是临时参加选举活动的播音员,在这种关系之下,被关闭在选举活动车的密室之中的女性,怎么可能说“不”?
在对性骚扰下定义的条件中,有一项是“违背本人意愿的、与性有关的言行”。此时,判断是否“违背本人意愿”,完全取决于受害者一方。性骚扰的加害方对此规定很不满,他们说:“同样的言行,明明有时对方还很高兴呢。”可是,表面看来是一样的性接近,当然也会有“被欢迎的”和“不被欢迎的”,这很正常。什么是“被欢迎的”?什么是“不被欢迎的”?这只能由当事人来下定义。这个法理,让人想起日本可以夸耀于世的“公害基本法”。过去,在漫长的公害诉讼中,受害者一直被迫承担对受害的因果关系的立证义务。但随着判例的积累和反公害运动的发展,公害基本法得以成立,在这一点上实现了180度的大转弯,由受害者承担的对因果关系的立证义务,变成了由加害企业承担的对因果关系的反证义务。如果再次使用“对场景的定义权”的概念,我们可以说,“对性骚扰的场景的定义权”,掌握在弱势者的受害者一方。
在性骚扰的定义中,还有一项是“使继续工作变得困难”,这也十分重要。这首先意味着,女性进入职场,职场里有女性,已经是理所当然。同时,这还意味着,对于女性,工作不再是随时失去都不可惜的意义轻微的临时之计。女性持续就职期间的平均数据,呈逐年增长之势。当职场成为女性不能放弃的重要场所,那么,“使继续工作变得困难”的要素就会难以忍耐。女性自然地会寻求对工作环境的改善,让继续工作成为可能。由我看来,在性骚扰举控件数增加的背后,是职场对女性的重要性日益增长的事实。
《均等法》继1997年改订之后,2007年又再次改定。这次改订的要点,是加害者和受害者均不再限定性别。女性也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加害者,男性也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另外,无论何种性别,属于性少数派的群体都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均等法》因为没有强有力的禁止惩罚条款,所以一直被批评为漏洞很多不具实效的一部法规。但是,通过这两次改订,企业对性骚扰变得敏感,这一点不妨给予肯定。现在,很多企业已经设置了受理性骚扰的投诉窗口或负责人,不过,尽管如此,如果性骚扰发生在不同的组织之间,或者与非雇佣者之间,依然还存在不少尚待解决的课题。前者比如营销人员受到客户企业的员工的伤害,后者比如独立职业者受到签约方的性骚扰。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现场受到的性骚扰也可归入此类。劳务派遣员工受害时,是向劳务公司举控还是向工作现场举控,结果又会不同。向工作现场举控,会有被中断合同的风险;向劳务公司举控,则很可能被强迫忍耐。伊藤诗织的事件,可以说是发生在有所属组织的人与独立记者之间的性骚扰。对于没有组织保护的劳动者,救济他们的机制至今尚未建成。
大学里的性骚扰对策
大学是我的职场。大学里的性骚扰对策,比民间企业领先一步,这也是大学里从事女性学·性别研究的学者急剧增加的结果。对于校园里的性骚扰现象,这些女性学者发出声音,要求大学方面敏感地应对。
关于大学性骚扰问题,还是应该从1993年的“京都大学矢野事件”谈起。那以前虽然有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的性骚扰事件,但加害者的姓名没有公开报道。矢野畅教授,当时位居京都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的所长要职,同时还是那个因评选诺贝尔奖而闻名的瑞典皇家科学院的会员,堪称著名人士,因此这起事件得到了媒体的关注。作为时代的亲历者,我要在此留下证言:关于矢野事件,虽然《朝日新闻》东京总部版做了报道,但《朝日新闻》的大阪版却一直保持沉默,包括落合惠子[6]访谈在内的连续报道,均未登上版面。后来隐约听闻,说是因为大阪总部判断性骚扰事件的新闻价值较低。我推测或许是因为他们顾虑矢野在本地的影响力而没有报道。
这起事件的开端,始于矢野研究室的秘书甲野乙子(她自始至终保持匿名)向京都市律师协会提出的人权救济申诉。因为大学里没有窗口接受她的申诉,她在踌躇中选择了这个途径。
当时的矢野研究室,雇有数名女性秘书,但突然间几位年轻秘书相继辞职。作为前辈,甲野乙子被矢野指令调查秘书的辞职原因。她从调查中发现,这些秘书从被录用时开始,就受到矢野的各种性骚扰。自己遭遇过的经历,又在年轻的秘书们身上重演,这令甲野非常惊愕。为了不再出现同样的牺牲者,她下决心提出了人权救济的申诉。
京都大学当时有一个“女性教官恳谈会”,代表人为小野和子。小野教授为她们的恳谈会没能帮助受害者而深深反省,于是做出支援甲野的行动(小野,1998)。小野教授在当地报纸上发表文章实名举控矢野,反倒被矢野以名誉受损为由起诉。在此期间,矢野先是自愿退职,然后又转为控诉自己受到不公正的退职劝告,要求重新保全职务地位,事态一时陷入泥潭。在此过程中,京都大学女性教员们发起了“绝不容忍性骚扰”的各种行动。与此相反,部分男性教员说:“为了性骚扰这点儿区区小事,失去(像矢野)这么优秀的人才,合适吗?”甚至有人设法阻止女教员们的举控。不管什么世界著名的学者,不管什么优秀的顶级官僚,性骚扰就是性骚扰,对于随意侵犯人权的人物,绝不能容忍。来自女教员的这种声音,虽然遭到男性教员的顽固抵抗,但还是发出来了。矢野对小野教授的损伤名誉的起诉,在公审中经过事实判定,结果是矢野败诉。
我去东京大学赴任是在1993年。本来我想在东京大学开展声援京大矢野事件的活动,但转念一想,等一下,应该先看看东大里是否有相当于“京都大学女性教官恳谈会”那样的校内组织。我查了,没有。于是马上成立了“东京大学女性教官恳谈会”。后来,把“教官”一词改成了“研究者”,理由是因为知道了不在教育岗位的研究者,比如技术职员和研究生及其后备人员存在很多问题。我想,先要把握真实情况,于是做了一个“东京大学女性教官所经历的性别歧视”的问卷调查,把问卷收回一看,哇,层出不穷!东大的性骚扰,理科比文科严重,而且加害者的不自觉不设防的程度令人吃惊。看到理科的尤其是长时间待在实验室里操作的女性研究者就这么一直忍耐过来,我感觉非常心痛。
1997年,“反对校园性骚扰全国联盟”成立,各大学开始设置投诉性骚扰的窗口。东京大学虽然行动滞后,但从“全国联盟”制作的《各大学性骚扰投诉窗口的评价表》吸取了经验。从那些已经开设窗口的地方,人们逐渐看到,怎样的机制有效、怎样的机制存在问题。这种记载了各校优缺点的评价表,对教育工作者非常奏效。东京大学在设置窗口和防止委员会之际,就是因为学习了既往的事例,所以能够提出一个比较完善的方案。
首先,东大校方以为,性骚扰的投诉窗口,由各部门的领导来负责就行,但这遭到女性教员们的激烈反对。我在本文前面已经谈到,一个组织的领导,属于成为性骚扰加害者的可能性最大的那一类。而且,向这种窗口的投诉,很可能因为部门领导出于组织防御而被置之不理。到底谁会向这种地方去投诉呢?
由此得到的原则就是,解决性骚扰的问题,必须要有一个跨越部门的机构。于是,东大成立了处理性骚扰问题的全校委员会,让当事部门的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如果某个部门发生了性骚扰问题,那这个部门的人员就不参与处理,这成为一个基本原则。
其次,各部门的女教员,很可能被指定担任投诉窗口的负责人。尤其是持女性主义立场的女性教员,因为窗口是她们要求设置的,所以很可能被指派到这个任务。有人甚至戏称为“女性主义教官总动员体制”。可是,处理性骚扰投诉是一项负担和责任都很沉重的工作,女教员们在日常的教学研究之外,还要承担这份额外的任务,实在不堪其重。而且,她们虽然持有女性主义立场,但对心理咨询之类也是完全的外行,临阵磨枪地接受速成班培训都来不及。她们担心自己在调查过程中成为二次加害的加害者。当时,连怎样的行为会成为二次加害,大家还没有充分了解。随便一句“你是不是想得太多了”,也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可见,大学当局想让女性主义教员担起校内性骚扰问题的防波堤之责,可以说是用人过度苛酷。由此制定的原则,是处理投诉时一定要安排心理咨询的专家。为此需要新设岗位,幸运的是,东京大学性骚扰防止委员会成功地获得了所需的预算和岗位。
最后,是性骚扰防止委员会的成员构成问题。原来的规定是由各部门领导和指定委员来担任,后来补充了加入校外委员的原则。最终结果是,委员会以一名副校长为首、以各院系的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从这样的成员构成,人们能够看到东京大学对性骚扰问题的重视程度。之所以加入校外委员,是为了防止投诉在校内被压制掩盖,以保证处理的公平性。我曾是指定委员中的一员。校外委员由法律专家和心理学专家担任。东大性骚扰防止委员会在成立之初,请来的法律专家是长期担任性骚扰诉讼的经验丰富的律师角田由纪子,心理咨询专家是长期关注性骚扰和家庭暴力问题的女性主义心理咨询权威河野贵代美。如此阵容,堪称最强。
东京大学防止骚扰委员会的三原则,就是在这样的摸索中产生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处理的机构要设置在该部门之外;
第二,必须由专家来处理;
第三,不只有校内委员,还要加入校外委员。
如果我们知道处理性骚扰需要如此慎重的态度,就可以懂得财务省的处理方式是何等仓促拙劣了。
那之后,全国各地的大学相继设置投诉窗口,大学里有投诉窗口已成为理所当然。不过,当我被一些大学请去做防止性骚扰教育的讲师时,总会遇到让我失望的事。有的负责人拍着胸脯说“本校开设窗口以来,一件投诉也没收到过”,他们以此作为该校不存在性骚扰的证据。可是,性骚扰潜在于一切场所,如果从未有人来投诉,那只表明受害者对窗口的信赖程度之低。反之,来投诉的件数多,并不就意味着这个大学性骚扰蔓延,而应该理解为窗口在发挥着应有的功能。投诉的件数,实际上可以衡量人们对窗口和后续处理的信赖程度。
教育与性骚扰
每当大学发生性骚扰事件,世人通常的反应是表示吃惊,“最高学府的知性,怎么会……”不必吃惊。后来的研究积累表明,比起民间企业,大学其实更具备滋生性骚扰的结构性条件。“学院骚扰”(academic harassment),是我的造语(上野編,1997),意为包括并非与性有关的、在学术研究上的骚扰现象,受害者不分性别。可实际上,学院骚扰常常伴随性骚扰。
大学里的性骚扰包括两类,一类是与普通职场一样的作为女性劳动者所体验的骚扰,另一类则是学术研究职业特有的骚扰。导致后者发生的要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研究室封闭空间里的师徒关系,另一个是终身归属于一个学科细分的专业领域而带来的选择余地的狭窄。在学院里,更换指导教师或专攻方向绝非易事。一个尚在求学期间的研究生如果发生问题,甚至可能毁掉一生前途,后果严重,影响持久。事实上,前述京都大学性骚扰事件中的矢野,对于反抗自己的年轻学人,就曾在受害者本人不在场的时候扬言:“那家伙的前途,我就是要毁掉。”在一个狭小的专业领域,如果一个大人物有意为之,是可能的。
普通职场里的性骚扰的定义,是“导致继续工作变得困难的、违背本人意愿的、与性有关的言行”,那么与此相应,教育机构里的性骚扰,就应该是“导致继续教学研究变得困难的、违背本人意愿的、与性有关的言行”。比起前者,后者的受害者更加脆弱。
随着大学性骚扰问题的曝光,更下面的高中、初中、小学里的“学校性骚扰”的问题也不断浮出水面。被视为圣地的学校、被视为圣职的教师,其偶像地位坍塌了。我们看到,对于没有抵抗能力的孩子,学校的封闭空间更容易成为滋生性骚扰的温床。我们还知道了,受害者的年龄越小,受到的伤害越严重而持久。
鉴于以上经验,尤其对于大学教员的性骚扰,我再也不会抱有“那个人怎么会呢”的想法了。在一个容易滥用权力的环境里,控制权力的滥用,比滥用权力要困难得多。在学校里,研讨班、课堂都是教师的独裁王国,比起有上司或外人在场的民间企业,反倒更是性骚扰的温床。
加害者的共通点
通过参与对大学性骚扰事案的调查和调解,我学习到了一个事实,即性骚扰的加害者有共通点。
加害者几乎都是惯犯。当他们判断某个时机可以滥用权力,就会冷静地选择不能说不的对象和环境,行使手中的权力。相反,性骚扰受害者容易落入的陷阱是,以为只有自己不幸碰上,于是选择孤独沉默。矢野事件让我们看到,受害者的忍耐,是在知道别的女性也遭到同样的伤害之后才终于结束的。而且,加害者一方完全缺乏加害意识,加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认知隔阂。加害者意识不到,他们眼中的“这点儿小事”,却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在此之前,加害者还有一个特点,即擅长将对方的笑容和暧昧态度,全部理解为对自己的好感,将环境场景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解释。在这个过程中,对受害者的那些没有明确地语言化的拒绝信号,加害者是极端迟钝的。在一个一个重要的关节点,受害者即使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但应该是用身体发出了拒绝信号的。看着性骚扰的加害者,我真是想说:“受到惩罚的,就是你的迟钝。”而这一点如果被人指出批评,他们还常常反过来恼怒发火。
不过,对性骚扰加害者的困惑,我也有能够理解之处。他们之所以是惯犯,就是因为“我只是在重复跟以前一样的行为嘛……”从前被容忍的行为,如今不再被原谅,男人们为此而困惑。对此,我们本来没有理由去同情。对,是的,你一点儿也没变,但社会观念已经变了,女性的意识已经变了。迄今为止的女性或许能忍耐的言行,年轻一代已经不再忍了。这还不单是代际间的变化,也与女性的职业意识有关,随着晚婚化和就职率上升,女性不再轻易放弃职场。从前,女性遭遇了不快,或许就默默地离开职场;但现在,她们不再沉默,而是选择举控。
20世纪80年代末,当性骚扰开始成为社会问题的时候,著名政论节目主持人田原总一郎曾说“女性进入职场,就好比一个女人**身体闯进男人的澡堂”(パンドラ編,1990),所以,不管遭遇什么都只得忍受。可是,职场既非“男人的澡堂”亦非私人空间。如今,一切职场皆有女性,同时,职业之于女性也已经不可或缺。所以,“妨碍履行职责”的性骚扰,必须被视为一种严重的“工伤”来处理对待。
性骚扰问题,实质何在?
性骚扰这个问题,实质到底在哪里?性骚扰构成侵犯人权的不法行为,这在法理上已经成立。那么,被侵犯的是什么人权?“违背本人意愿的、与性有关的言行”所侵犯的,是在各种人权中被称作“性的自我决定权”的那一种。可是,真的仅仅如此吗?对于性骚扰,“侵犯人权”一语尚无法言尽其中包含的不快之感,这里还有更深的缘由。
性骚扰是一种社会性别的实践行为。对于拥有工作和从事研究的女性,性骚扰的行为,就是将她们降低还原为社会性别的女性属性,向她们宣称:“你是个女人。”“你终归只是个女人。”“要有自知之明。”这是一种男性权力的夸耀。然后,通过这种夸耀,他们得到作为男人的身份确认。这就是性骚扰问题的核心。
女人是什么?就是“非男人”的群体。对于作为主体的男人,作为客体的女人,是为满足男人欲望而存在的群体。所谓女人,就是为激发男人的欲望而存在的**者,因此,她的价值以“看你多能让老子**”来衡量。相反,“不能让老子**的女人(丑女、大妈)一文不值”。女人总是被男人的视线估价。
女人是何时成为女人的?心理学者小仓千加子,对少女思春期的开始,下过一个精彩的定义(小倉,2001)。即所谓思春期,与年龄无关,是“从少女自觉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成为男人性欲望对象的时候”开始的。
如果有人要问:“说句‘你好漂亮’,也是性骚扰吗?”我会回答:是的。当男人将各种女性用美丑来比较时,他是将自己置于“估价者” (评判者)一方。赋予女人价值的,是男人;被男人赋予价值的,是女人。也许有人会说:“女人不也在对男人估价吗?”可是,男人对女人的估价,是一种集体行为并且集中在性的价值方面,在这一点上,男性一方掌握了压倒优势。通过这种社会性别的实践,男人反反复复地确认自己优越的性别地位,由此向“非男人”的群体宣告:“明白你的身份!”
相反,女人什么时候不再是女人了?不再“让男人**”的时候,成了“大妈”的时候。2018年4月20日,当在野党女性议员们向财务省发出抗议时,自民党议员长尾敬在推特上说:“这些女士离被性骚扰远着呢。”这种话语正是性骚扰。因为他表达的观念就是,女人只有能激发自己的性欲望时才有价值,所以他的发言就是社会性别的话语实践。
顺便提一句,所谓性骚扰的受害者年轻漂亮的说法,在现实中是彻头彻尾的神话。事实上,女性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与年龄、容貌、体型无关。残障人设施里患认知障碍的智障女性、养老院里卧床不起的高龄女性,都会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在女人被男人视线估价的社会里,性骚扰咸猪手的目标仅限于“年轻漂亮的女性”的神话,具有反复强化这个男权机制的效果。
本书读者应该很容易理解,这就是厌女症的机制。与强奸行为一样,性骚扰加害者的行为,并非由于性欲,而是由于厌女症。因为,厌女症就是男人将自己与女人区别开来、确认自己为“非女人”的机制。性骚扰的受害者还有一个容易掉入的陷阱是,“举控性骚扰的受害,会被认为是在炫耀作为女人的魅力”。与此相反,对性骚扰的举控,男人还有一种抵赖逃脱的手段:“你就当真了吗?也不看看自己长成什么样子!”这些都是常见的男人对女人分离支配的手法。前者是对美人灌输选民意识,后者是对丑女宣布没有性的价值。被分离隔断的受害者,于是相互孤立,保持沉默。可这只是一枚硬币之两面。男人等于是在宣布:女人不是被当作同事、职场人、工作伙伴得到评价的,而只是一种“性价值”的存在。这个社会,甚至让女性发出“我一次也没遇到过咸猪手”的哀叹,让她们必须为自己没有女人的性价值而感到羞耻。性骚扰,将弥漫在这个社会里的厌女症一次又一次地显现出来。
“这是我们男人的问题”
在这种结构性的社会性别不对称的机制之下,制裁性骚扰,仅为一时止痛之计。让人恶心的腐臭,必须从根源上清除。结构性地反复产出性骚扰的父权制体系才是诸恶之源,可推翻父权制非常困难。迄今为止,都是女性在举控性骚扰,但性骚扰本来应该说是“男性问题”,所以,只能由男人来解决。
直到最近,终于出现了与女性为伍的年轻男性,他们说“这是我们男人的问题”。在新宿ALTA大楼前的“#我不再沉默0428”集会中,看到年轻男性手握话筒与女性并肩而立的场景,我被感动了。与三十年前那些对女性的性骚扰举控极尽冷嘲揶揄的男人相比,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可是,在他们的发言中,也有让我忧虑之处,即“如果受害者是自己的恋人姐妹,你能容忍性骚扰吗”之类的话语。在防止性骚扰的教育中,为了让学员留意不要成为加害者,讲师会让他们想象“如果对方是上司的妻女呢”或者“要是自己的妻女也遇到同样的事呢”。
大家也许会想,这种发言有什么问题吗?其实,问题多多。因为,这种发言的前提就是:女人的性,不仅应由男人保护,而且归属男人所有。“如果对方是上司的妻女”便不敢轻举妄动,这不是在尊重女性的人权,而是畏惧其所有者“上司”的权力。如果因为“被害人是自己的恋人姐妹”而义愤填膺,那也是对没能尽到对自己所属物的监护责任而升起的所谓“男子汉”的愤怒。
迄今为止,女人的性被用作男人之间的交易资源。如果监护失败,男人会感到愤怒屈辱。战争状态下的性暴力,与其说是对女性的侵犯,不如说是对(被认为是)女性所属的男性集团的侮辱。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更能激起愤怒。当男人明白自己无力保护女性的时候,他们采取的行动有三种:抛弃、奉献和排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大陆撤回时,曾向苏联士兵“奉献”女性;被美军占领后,对为占领军服务的慰安妇(她们后来被称作Panpan)的做法,则是“奉献”之后再“排斥”。美国学者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y),将这种男人称为“保护勒索男”,指“以保护为名,强迫女性依赖自己并限制其行动的男性”。将查尔斯的这种说法介绍过来的,是佐藤文香(上野ほか編,2018)。可以这么说,如果想象力还停留在“假如受害者是自己的妻女”的程度,那证明我们并未走出父权制的领地。
对于“保护勒索男”,女性应有的回应是:我的性我做主,才不稀罕你的保护!回顾女性解放运动的历史,女性主义不是一直在说“我的身体我做主”,一直在主张“性的自我决定权”吗?性的自我决定权,就是女性对父权制性支配的终极拒绝。正因为如此,对性的自我决定权的侵犯,就成为社会性别支配的核心。
在防止性骚扰的教育中,有的老师说:“既不要成为加害者,也不要成为受害者。”可是,不成为受害者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而且,要求受害者发声,则更为苛刻残酷。我们需要的,是让“高危人群”的男性努力“不要成为加害者”吧。对,因为这是“我们男人的问题”。
诸君,勿污晚节!
被誉为全日本对性骚扰问题了解得最为详细的女性主义社会学学者牟田和惠,写有一本名著《部长,那不是恋爱,那是性骚扰》(2013)。我被邀请写了书的腰封。在本文结束之际,让我将腰封上的推荐词引用如下。
“本书堪比《家庭医学》,居家必备,每户一册。不,男士人手一册。祝贺亲友晋升,此书乃最佳赠馈。因为老板社长高层中层管理人士,正是实施性骚扰的高危人群。”
权力一旦在手,控制权力的滥用,比起滥用权力,困难得多。
诸君,勿污晚节!
[1] 本章与下章均为文库版增订篇目。
[2] 伊藤诗织,生于1989年,现为独立记者、纪录片制作人。因实名举控性暴力,成为日本#MeToo运动的代表人物。2015年4月,伊藤向警察提交被害报告,以“准强奸罪”起诉日本著名电视台TBS华盛顿支局局长山口敬之。2016年7月,该案件的刑事诉讼以证据不足为由被判不起诉。之后,2017年9月,伊藤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出版手记《黑箱》。2022年7月,东京高等法院做出的“山口敬之有未经同意的**行为并应赔偿332万日元”的判决得到最终确定。至此,诉讼以伊藤一方获胜告终。
[3] 此事发端于2016年2月15日发表在推特上的一则匿名短文,题为《托儿所抽签落选了,日本去死吧》。该文痛陈因保育设施不足导致孩子被托儿所拒绝接收的现状,批判政府支持女性就业措施的不力。此文因在野党民主党议员山尾志樱里在国会用来质疑当时的安倍首相而引人注目,“托儿所落选”一词也成为该年流行语。
[4] 横山诺克,原名山田勇(1932—2007),娱乐界笑星,1995年当选为大阪府知事。1999年,因被指在知事连任的选举活动中对女大学生有性骚扰行为而被起诉,在民事诉讼中被判赔偿1100万日元,为迄今为止的性骚扰诉讼中最高的赔偿额。随后,又在刑事诉讼中被判强制猥亵罪,刑期一年六个月。此后横山辞去知事一职,并从娱乐界销声匿迹。
[5] 指经过修订(1997年、1999年)后的《均等法》。
[6] 落合惠子,出生于1945年,日本作家、播音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