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簿,是根据会计凭证,对企业经济业务连续、系统、全面的反映。通过账簿,可以了解企业一段时期内所有的经济业务,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初步判断。查账,就是首先从账簿开始,对于有疑问的经济业务则进一步查到其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以验证其合理性。
因此,账簿是对企业经济业务的总括反映。定期对账和结账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
1.对账
对账是对账簿所做的记录进行全面核对。对账不仅是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审计常用的一种查账方法。
对账通常是在月末进行,对账的主要内容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
(1)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将各种账簿记录与有关的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时,应将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所记录的记账时间、摘要内容及金额等内容相互对比,以保证二者相符。这种核对平常会计在编制记账凭证和记账过程中,通常要随时进行,做到随时发现错误,随时查明纠正。但是在月末如果发现总分类账试算不平衡、账账不符或账实不符等情况,需追溯到会计凭证进行账证核对。核对时,主要是抽查与账账不符或账实不符的有关凭证,不需要对全部凭证进行核对。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根据不同账簿之间的内在关系,核对其金额是否相符。企业的账簿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既有分工又有衔接,利用这种钩稽关系,可以通过账簿之间的相互核对发现记账工作是否有误。账账核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的核对。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检查总分类账簿之间是否存在上述平衡关系。
◇总账与所属明细账之间的核对。比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都是既有总账又有明细账的项目。总账与所属明细账之间的核对主要是检查其借、贷发生额及期末余额的合计数是否相符。
◇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其总分类账余额之间的核对。主要检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与总账是否相符。
◇会计部门有关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余额与财产物资保管、使用部门的明细分类账余额核对。核对方法一般是由财产物资保管部门或使用部门,定期编制收发存汇总表报会计部门核对,主要检查各方期末财产物资结存数是否相等。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将账簿中记录的各项财产物资的结存数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核对,这种核对工作又称财产清查。账实核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同实地盘点的库存现金实有数之间的核对。库存现金的账实核对应逐日进行,同时还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本部分内容具体见第四章。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当同各开户银行对账单之间的核对。银行存款的账实核对一般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通常每月核对一次。该内容具体见第四章。
◇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结存数同财产物资的实际库存数之间的核对。此项核对根据财产物资清查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该部分具体见第六章。
◇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记录之间的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明细分类账的账面余额同有关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的账目之间的核对;各种应交款项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税务部门等有关部门之间的核对。此项核对,一般通过函证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该部分具体见第五章。
2.结账
对账完成后接下来就是结账工作。结账,是指在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算出每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并将期末余额结转至下期的一种方法。结账在月末、季末、年末进行。
通过结账,可以总结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活动情况,考核经营成果,分清上下期的会计记录,并据以编制会计报表。
结账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总结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结账工作一般是在会计期末进行的,可以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结账主要采用划线法,即期末结出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后,加划线标记,并将期末余额结转至下期。划线的具体方法在月结、季结、年结时有所不同。
(1)月结
月底应办理月结。在各账户本月份最后一笔记录下面划一通栏红线,表示本月结束。然后,在红线下结算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余额。如果没有余额,在余额栏内注明“平”字或“0”符号。同时,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或“×月份发生额及余额”字样,然后在下面再划一通栏红线,表示完成月结。
(2)季结
季末应办理季结。办理季结,应在各账户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结下面(需按月结出累计发生额的,应在“本季累计”下面)划一通栏红线,表示本季结束;然后,在红线下结算出本季发生额和季末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第×季度发生额及余额”或“本季合计”字样;最后,再在本摘要栏下面划一通栏红线,表示完成季结工作。
(3)年结
除了正常办理月结、季结外,在第四个季度下结出全年的发生额和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然后在年结栏下面划双红线,以表示年度的结账工作结束。年度终了,还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