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九、心无百姓莫为官(1 / 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是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态度,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官一任辜负一方百姓,就不配做共产党人,人民也不会让这样的官平平安安占位子。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人民始终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如果心中没有百姓,就如同无根的浮萍,只能随波逐流、四处飘**,永远找不到自我归宿。“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古代官员尚有如此民本情怀,作为党的干部更应永远牢记、时刻践行党的为民宗旨。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淡化“官念”,拒绝“特权”。

心中有民,自当造福于民。干部干部,干事创业、为民造福,天经地义。习近平总书记谈到自己在正定县的工作经历时说:“我当年到了正定,看到老百姓生活比较贫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形,心里很着急,的确有一股**、一种志向,想尽快改变这种面貌。”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这样的意气风发和满腔热情,深怀为民情怀和利民之志,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植于脑中,时刻把群众的疾苦挂在心头,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踏踏实实干出几件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来。如果身在领导岗位不干事,人民生活年复一年都是“涛声依旧”,不断重复“昨天的故事”,就该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是我们党执政的使命,也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身在领导岗位,用自己的“苦”换来百姓的“甜”,既是党性使然,也是价值所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常思人民之所思、常想人民之所想,自觉做到“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要强化“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的责任,增强慢不得、等不得、拖不起的紧迫感,只争朝夕、埋头苦干、艰苦奋斗,扎扎实实地履好职尽好责,造福于民、奉献为民,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真正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自己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