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另类”明码标价。别以为稍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相信如此谎言,如果这样,以下的故事也就不会发生了。
“交1.5万元就能上北大清华”
2001年8月,在武汉市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张老板宣称:“落榜考生只需交1.5万元中介费,便可以上北大、清华;上北京的其他重点高校只需交1万元中介费。入校后可享受与正取生同等待遇。”
据这位女老板吹嘘,她推荐的学校不是成人教育或自学考试性质,而是属于国家定向委培。在她提供的资料里,有该公司保送学生上学的担保书、委培书和申请书等样本,还有全国几十所重点高校名录。
张老板称,名录上的学校她基本上都能搞定,因为她挂靠的是“中国人生科学研究学会文化教育中心”,后台硬得很。她干这一行已经六七年了,为很多落榜考生创造过继续深造的机会。
而事实上,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事,更不敢相信有人会如此明目张胆地行骗。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一位姓史的女士说:“这肯定是招生骗子。北京大学50年来从来没有招过预科生,也从来没有花钱降分上北大的先例。”
史女士称,他们已接到数起来自湖北、湖南、江西的类似咨询电话。
砸锅卖铁也想让孩子上名校
之所以有人相信这样的谎言,主要是这些择校生想上名校想“疯”了。要上名牌大学没有高分,就只能指望通过钱来解决问题。在这里,同样有个“价廉物美”的考虑。因此,“1.5万元就能上北大清华”就变得很有吸引力。
资料表明,在我国总人口中最富有的家庭只占3%。一般城镇三口之家的平均存款只有3万元,即使按照每年存款余额增长率10%来进行推算,这笔费用也不够支付子女的择校费。况且,整个家庭储蓄并非只有子女教育一个用途,还涉及到意外急用、医疗、养老、买房、应付失业等各方面。
差额从哪里来?唯一的解释就是借贷和节衣缩食。
他们通常的观点是:“即便砸锅卖铁,向亲戚朋友借,也要让儿子上名校。不择校怎么行?现在明摆着的事实是,上不了好小学就上不了好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上不了好大学,上不了好大学就基本上找不到好工作。”
正是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谣言和诈骗才有市场。
可是反过来想一想,如果光有“经济”基础而没有学习基础,孩子的学习能跟得上吗?
石家庄市有个家长因为女儿要报考市属重点中学,而偏偏考分比录取分数线低了100多分,怎么办?家长最后以3万元择校费“搞定”了这件事。
初看起来,这个结果皆大欢喜。家长和学生实现了择校愿望,学校的“择校经济”也增加了收入。可是,这样的学生进了名校,充其量也只能是这个重点学校的后进生。
这到底是爱孩子而是害孩子!
平价和议价为什么相差如此之大
按照国家规定,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由政府负担,学校只能收取一些跟育人有关的杂费、书簿费。
例如,郑州市规定,各中小学向城市中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和非城镇户口到城镇入学的学生收取的借读费,任何学校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择校生所交纳的借读费标准是,小学每学期130元、初中每学期300元。然而实际上择校费动辄上万元甚至数万元。
据了解,郑州市某区所辖小学,择校费分为3个档次:一档学校收费为12000元,二档在6000元以上,最少的三档是3000元。
而初中的择校费更是年年看涨:2001年郑州一所纯初中学校的择校费是1万元,2002年就升到了2万元。与它同区的另一所重点中学初中部的择校费,则已经涨到了4万元。
择校现象的存在,使得孩子从接受教育的那天起,就被本来体现同一条起跑线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所否定,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分数不够钱来凑
2002年10月,重庆市审计局局长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上透露,重庆教育系统的乱收费问题最为突出,乱收费金额达1300万元人民币,占重庆市查出乱收费金额的4成。
究其原因,择校费的收取成为一个重灾区。
在重庆市大部分学校,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升学考试中分数不够可以拿钱凑的现象,已经成为公开秘密。
在重庆市×中,没有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择校生,择校费起步价为3.5万元;在全市初中毕业升高中的统一联合招生最低送档线之下,每少10分增加5000元。
在××中学,择校费的起步价为4万元,490分以下者同样是每少10分增加5000元。
其他学校的行情是:
×中起步价1.6万元,低于统一联合招生最低送档线每少1分多交纳100元;
××中学起步价1.5万元,低于统一联合招生最低送档线每少10分增加1000元;
××中学起步价9500元,低于统一联合招生最低送档线每少1分多交纳80元(如果考生在380分以下,每1分涨到100元)。
据知情人透露,重庆市几乎所有设置高中的学校都制定了类似的收费规则:每个学生根据考试分数划分“等级”和“质量”,由此最终决定其“价格”。
金钱与分数划等号的“规则”,包括初中和小学,正在逐渐被社会“认同”。
如××中学,擅自举行小学升初中考试,前20名分文不取,其后至第100名被分成两档收取3000元或6000元择校费;100名之外者,每差1分补交100元。
教育产业化,“化”在哪里
不管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现在的教育产业化进程正在加快。
据报道,在北京市的791所中学中,有200多所中学在招收择校生,依靠择校费增加收入。2002年秋季择校费收入总额高达10亿元以上!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如果单纯从投入产出比来核算,其利润率要比一般企业高出几十倍、几百倍!
况且,无论从学校的总人数比例还是学校投入的资源来看,择校都还不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否则,这笔投入产出又如何计算?
择校生对通过正常途径考入的大多数学生来说,似乎没有什么不利影响。因为能够增加学校收入总是一件好事。但是,择校费的存在必然会对传统教育向企业化模式的转变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谁也无法否认这个客观现实,也没有必要对此加以掩饰。
然而,作为一项新兴产业,以择校生、择校费为主的“产业化要素”至少应当在以下方面引起关注:
一是赋税问题。既然教育产业化已成既成事实,那么它的任何收入都应该纳税,像企业一样来对待。哪些收费全部归自己、哪些收费需要上交一部分,不能由教育部门自己说了算,而必须通过税收加以调节。
二是行业规范问题。既然收了择校生的择校费,学校能够提供、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教育服务,就必须有个规范。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既不能没有,也不能自己想怎样就怎样,甚至“只收钱、不办事”。因为产业化是特别注重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的。
三是法律空白问题。由于教育产业化还是一个雏型,它的行业性、复杂性、相关综合性等特点,决定了它令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着许多空白。要使这个产业健康发展,就必须相关法律对它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