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夏文化与中原龙山文化和二里岗早商文化的承袭、叠压关系(1 / 1)

上文说过,实际上,远在统一的王朝形成之前,在后来成为夏商周政治中心的中原地区,早期的华夏民族和华夏文化就已经在戎、狄、蛮、夷的斗争、融合中诞生了。从考古文化看,在距今5000年到4000年我国新石器时代,以山西南部、河南西部、陕西河南山西三省交汇处为中心的广阔地区内,经过过渡承继仰韶文化而来的中原龙山文化已成为该地区有地区特点的主流文化。按照古史传说,这个时期正是黄帝、炎帝、太昊、蚩尤等黄河中下游东西两个氏族集团在中原斗争、融合结成联盟的时期。这种考古文化与古史传说的吻合,反映了当时华夏氏族部落集团和东夷氏族部落集团在中原文化的统一。这种统一,既有华夏氏族部落集团文化与东夷氏族部落集团文化融合的因素,也有二者与当地文化融合、被当地文化同化的因素,这对我国古代文明国家的形成有决定意义的影响。

以黄河中游为中心的中原文化区域是经过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两个阶段的发展而进入文明社会的门槛的。20世纪30年代,自从甲骨文证明了《史记·殷本纪》所记商王世系的正确性后,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就开始推断《史记·夏本纪》记载的世系也应该是可信的。当时有不少人认为仰韶文化或龙山文化就是夏文化。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原地区大规模的考古调查和发掘,使人们对中原地区诸原始文化的面貌、特征、分期和地域分布等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郑州二里岗商代早期遗址的发掘,披露了比安阳殷墟更早的商代遗存,在时间上缩短了与夏代的距离。1950年后,早于二里岗的二里头文化被发现(二里头文化遗存1953年首先在河南登封发现,以后在郑州洛达庙发现了同类遗址,1959年对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大规模发掘,发现该遗址的文化遗存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1962年将其定名为“二里头文化”),人们比较多地倾向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

二里头文化主要分布在河南中、西部郑州附近的伊、洛、颍、汝流域及山西南部的汾水下游,这与文献记载的“夏墟”、夏的都邑和夏人活动的地区相一致。二里头遗址出土标本碳-14测定,1—4期的年代约略相当于公元前1900—前1600年,与夏的积年相当。因此二里头文化很可能属于夏文化的范畴。夏文化是一个包括民族、王朝、地域、文化等范畴的概念。因为以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为代表的晋南地区二里头文化遗存与豫西地区的二里头文化在面貌上有一定的差异,所以考古学家一般称晋南地区的二里头文化分为“东下冯类型”,豫西的二里头文化称“二里头类型”。

青铜器的大量铸造和使用是二里头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二里头文化青铜器主要有礼器(如爵、斝)、乐器(如铃)、兵器(如戈、戚)、木工工具(如刀、锛、凿)等,但并不用来制造农业生产工具,这时的农业生产工具主体仍然是石器(石铲、石镰、石刀)、骨器(骨铲、骨针)、蚌器(蚌铲、蚌镰)、角器。这是中国青铜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二里头铸铜工艺技术较为复杂,说明它已经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阶段而不是初始阶段。二里头文化发现了大型的宫殿建筑遗址数十处,其中1号宫殿遗址是宗庙建筑遗址,2号宫殿遗址布局呈正南正北向中轴线分布,殿堂由堂、庑、庭、门等单位组成,主体建筑下有基座,上为四阿式屋顶的宫室、回廊,从形制到结构都体现出当时的建筑技术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二里头文化晚期的陶器(多在大口尊的内沿)上多有刻画符号,有的符号专家以为是当时的文字。

二里头文化是在继承中原河南龙山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了周围其他文化(如大汶口文化、山东龙山文化、屈家岭文化等)的一些因素而发展起来的。河南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早商文化,在中原地区很多遗址中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层位叠压关系。因此,我们基本上可以说夏文化是中原文化从仰韶文化晚期开始不断吸收、融合周围地区的文化逐渐形成的。河南龙山文化时期的中原文化,大体与我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相当,因此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更早期的华夏文化。早期的华夏文化也好,晚期的华夏文化也好,它们都是一个多民族文化的融合体。所不同的是,由于远古时期中原文化较其他文化具有更多的优势,所以最早的国家会在这里诞育、形成。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在离偃师二里头遗址几公里远的尸乡沟发现了一座较二里岗晚但早于郑州商城的商代城邑,专家们以为该城是商汤所居的“西亳”或太甲时期的离宫。这为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的说法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二里头文化在豫东、晋南及冀南、鄂北、陕东地区都有发现,分布范围与河南龙山文化的分布范围大体重合。二里头文化不仅分布广泛,而且在各地区也和中原地区一样表现出继仰韶文化统一之后的又一次统一。这种文化上的统一局面,反映了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夏王朝势力的强大和它对各地区文化的影响。